18卫生部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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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卫生部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告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
为进一步打击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自2008年以来陆续发布了五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为方便查询,现将五批名单汇总发布(见表一、表二)。
表一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序号
名称
可能添加的食品品种
检测方法
1
吊白块
腐竹、粉丝、面粉、竹笋
GB/T21126-2007小麦粉与大米粉及其制品中甲醛次硫酸氢钠含量的测定;卫生部《关于印发面粉、油脂中过氧化苯甲酰测定等检验方法的通知》(卫监发〔2001〕159号)附件2食品中甲醛次硫酸氢钠的测定方法
2
苏丹红
辣椒粉、含辣椒类的食品(辣椒酱、辣味调味品)
GB/T19681-2005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3
王金黄、块黄
腐皮
4
蛋白精、三聚氰胺
乳及乳制品
GB/T22388-2008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
GB/T22400-2008原料乳中三聚氰胺快速检测液相色谱法
5
硼酸与硼砂
腐竹、肉丸、凉粉、凉皮、面条、饺子皮
无
6
硫氰酸钠
乳及乳制品
无
7
玫瑰红B
调味品
无
8
美术绿
茶叶
无
9
碱性嫩黄
豆制品
10
工业用甲醛
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血豆腐
SC/T3025-2006水产品中甲醛的测定
11
工业用火碱
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生鲜乳
无
12
一氧化碳
金枪鱼、三文鱼
无
13
硫化钠
味精
无
14
工业硫磺
白砂糖、辣椒、蜜饯、银耳、龙眼、胡萝卜、姜等
无
15
工业染料
小米、玉米粉、熟肉制品等
无
16
罂粟壳
火锅底料及小吃类
参照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自建方法
17
革皮水解物
乳与乳制品
含乳饮料
乳与乳制品中动物水解蛋白鉴定-L(-)-羟脯氨酸含量测定(检测方法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食品安全所提供。
该方法仅适应于生鲜乳、纯牛奶、奶粉
联系方式:
Wkzhong@)
18
溴酸钾
小麦粉
GB/T20188-2006小麦粉中溴酸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19
β-内酰胺酶
(金玉兰酶制剂)
乳与乳制品
液相色谱法(检测方法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食品安全所提供。
联系方式:
Wkzhong@)
20
富马酸二甲酯
糕点
气相色谱法(检测方法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提供
21
废弃食用油脂
食用油脂
无
22
工业用矿物油
陈化大米
无
23
工业明胶
冰淇淋、肉皮冻等
无
24
工业酒精
勾兑假酒
无
25
敌敌畏
火腿、鱼干、咸鱼等制品
GBT5009.20-2003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的测定
26
毛发水
酱油等
无
27
工业用乙酸
勾兑食醋
GB/T5009.41-2003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28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
猪肉、牛羊肉及肝脏等
GB-T22286-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多种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9
硝基呋喃类药物
猪肉、禽肉、动物性水产品
GB/T21311-2007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30
玉米赤霉醇
牛羊肉及肝脏、牛奶
GB/T21982-2008动物源食品中玉米赤霉醇、β-玉米赤霉醇、α-玉米赤霉烯醇、β-玉米赤霉烯醇、玉米赤霉酮和赤霉烯酮残留量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31
抗生素残渣
猪肉
无,需要研制动物性食品中测定万古霉素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32
镇静剂
猪肉
参考GB/T20763-2006猪肾和肌肉组织中乙酰丙嗪、氯丙嗪、氟哌啶醇、丙酰二甲氨基丙吩噻嗪、甲苯噻嗪、阿扎哌垄阿扎哌醇、咔唑心安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无,需要研制动物性食品中测定安定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33
荧光增白物质
双孢蘑菇、金针菇、白灵菇、面粉
蘑菇样品可通过照射进行定性检测
面粉样品无检测方法
34
工业氯化镁
木耳
无
35
磷化铝
木耳
无
36
馅料原料漂白剂
焙烤食品
无,需要研制馅料原料中二氧化硫脲的测定方法
37
酸性橙Ⅱ
黄鱼、鲍汁、腌卤肉制品、红壳瓜子、辣椒面和豆瓣酱
无,需要研制食品中酸性橙II的测定方法。
参照江苏省疾控创建的鲍汁中酸性橙II的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说明:
水洗方法可作为补充,如果脱色,可怀疑是违法添加了色素)
38
氯霉素
生食水产品、肉制品、猪肠衣、蜂蜜
GB/T22338-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
39
喹诺酮类
麻辣烫类食品
无,需要研制麻辣烫类食品中喹诺酮类抗生素的测定方法
40
水玻璃
面制品
无
41
孔雀石绿
鱼类
GB20361-2006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建议研制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测定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42
乌洛托品
腐竹、米线等
无,需要研制食品中六亚甲基四胺的测定方法
43
五氯酚钠
河蟹
SC/T3030-2006水产品中五氯苯酚及其钠盐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44
喹乙醇
水产养殖饲料
水产品中喹乙醇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部1077号公告-5-2008);水产品中喹乙醇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SC/T3019-2004)
45
碱性黄
大黄鱼
无
46
磺胺二甲嘧啶
叉烧肉类
GB20759-2006畜禽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47
敌百虫
腌制食品
GB/T5009.20-2003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表二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序号
食品品种
可能易滥用的添加剂品种
检测方法
1
渍菜(泡菜等)、葡萄酒
着色剂(胭脂红、柠檬黄、诱惑红、日落黄)等
GB/T5009.35-2003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T5009.141-2003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
2
水果冻、蛋白冻类
着色剂、防腐剂、酸度调节剂(己二酸等)
3
腌菜
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
4
面点、月饼
乳化剂(蔗糖脂肪酸酯等、乙酰化单甘脂肪酸酯等)、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
5
面条、饺子皮
面粉处理剂
6
糕点
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水分保持剂磷酸盐类(磷酸钙、焦磷酸二氢二钠等)、增稠剂(黄原胶、黄蜀葵胶等)、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
GB/T5009.182-2003
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
7
馒头
漂白剂(硫磺)
8
油条
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
9
肉制品和卤制熟食、腌肉料和嫩肉粉类产品
护色剂(硝酸盐、亚硝酸盐)
GB/T5009.33-2003
食品中亚硝酸盐、硝酸盐的测定
10
小麦粉
二氧化钛、硫酸铝钾
11
小麦粉
滑石粉
GB21913-2008食品中滑石粉的测定
12
臭豆腐
硫酸亚铁
13
乳制品(除干酪外)
山梨酸
GB/T21703-2008
《乳与乳制品中苯甲酸和山梨酸的测定方法》
14
乳制品(除干酪外)
纳他霉素
参照GB/T21915-2008《食品中纳他霉素的测定方法》
15
蔬菜干制品
硫酸铜
无
16
“酒类”(配制酒除外)
甜蜜素
17
“酒类”
安塞蜜
18
面制品和膨化食品
硫酸铝钾、硫酸铝铵
19
鲜瘦肉
胭脂红
GB/T5009.35-2003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20
大黄鱼、小黄鱼
柠檬黄
GB/T5009.35-2003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21
陈粮、米粉等
焦亚硫酸钠
GB5009.34-2003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22
烤鱼片、冷冻虾、烤虾、鱼干、鱿鱼丝、蟹肉、鱼糜等
亚硫酸钠
GB/T5009.34-2003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注:
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包括超量使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关于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6号)
为打击在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我部制定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现公告如下: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
名称
可能添加的食品品种
检验方法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主要包括: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邻苯二甲酸二苯酯、
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PP)、
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HXP)、
邻苯二甲酸二壬酯(DNP)、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2-甲氧基)乙酯(DMEP)、
邻苯二甲酸二(2-乙氧基)乙酯(DEEP)、
邻苯二甲酸二(2-丁氧基)乙酯(DBEP)、
邻苯二甲酸二(4-甲基-2-戊基)酯(BMPP)等。
乳化剂类食品添加剂、使用乳化剂的其他类食品添加剂或食品等。
GB/T21911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4号)根据《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范围的规定,经审查,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已无技术上的必要性,现决定予以撤销并公告如下:
一、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有关面粉(小麦粉)中允许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食品标准内容自行废止。
此前按照相关标准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的面粉及其制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二、面粉生产企业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要按照本公告要求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引导企业不断规范面粉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三、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将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卫生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粮食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