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阻碍评判项目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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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阻碍评判项目招标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计划调整研究项目和广州市棠溪、新塘、增城开发区、增城火车站四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阻碍评判项目招标委托代理比选文件

 

广州地铁集团

2017年11月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计划调整研究项目和广州市棠溪、新塘、增城开发区、增城火车站四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阻碍评判项目招标委托代理公布比选函

 

一、说明

二、

广州地铁集团(以下称“业主”)拟通过公布比选的方式选择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计划调整研究项目和广州市棠溪、新塘、增城开发区、增城火车站四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阻碍评判项目招标委托代理的效劳承包商。

如贵公司成心参与本项目,请在2017年11月13日17:

00时前函复我司进行报名,并按以下安排领取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并参与公布比选。

三、项目名称

四、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计划调整研究项目和广州市棠溪、新塘、增城开发区、增城火车站四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阻碍评判项目招标委托代理项目

五、领取比选文件时刻

六、

领取比选文件截止时刻为2017年11月13日17:

00时。

七、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地址

八、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3楼

九、领取比选文件所需证件和资料

十、

比选文件领取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十一、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刻

十二、

响应人须在2017年11月15日上午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3楼,超期递交或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同意。

要求提交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且密封完好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计划调整研究项目和广州市棠溪、新塘、增城开发区、增城火车站四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阻碍评判项目》招标工作打算书”一式五份。

联系人:

何工,联系:

.

十三、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

十四、

(一)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

(三)响应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及机电设备采购招标代理类投标人企业库(AF库)有效名单之内。

(四)

(五)本项目不同意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响应人须提供书面许诺书)。

(六)

广州地铁集团

2017年11月8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研究项目和广州市棠溪、新塘、增城开发区、增城火车站四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委托代理项目

项目概况:

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研究项目和广州市棠溪、新塘、增城开发区、增城火车站四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委托代理的服务承包商。

2

业主名称: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3楼

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5日上午9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3楼

4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密封:

响应人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肆份,电子文件光盘与投选文件密封在一起,并在封口加盖比选响应人单位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

5

本项目的响应总报价不得超过比选项目控制价万元

6

响应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往后90个公历日内

7

开启响应文件会时间:

2017年11月15日上午9时00分

开启响应文件会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3楼

8

业主保留在授予合同时对项目范围予以增加或减少的权利

第一部份响应人须知

1.说明

概念

业主:

指本比选项目效劳的最终利用者,即广州地铁集团。

比选项目:

指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计划调整研究项目和广州市棠溪、新塘、增城开发区、增城火车站四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阻碍评判项目招标委托代理项目。

响应人:

指函复业主进行报名、响应比选、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

比选评审小组:

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比选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比选文件:

指由广州地铁集团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数章节、附件及修改补充文件,比选文件中的题目或落款仅起引导作用,而不该视为对照选文件内容的明白得和说明。

日、天:

系指公历日。

合同:

指由本次比选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比选程序

业主发出比选文件——>比选响应人依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并递交响应文件——>评审(评审进程中,必要时业主组织比选响应人别离前来介绍方案并答疑)——>比选评审小组推选当选候选人——>业主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当选人——>发出比选《当选通知书》——>签署合同——>同时,向未当选响应人发出《比选结果通知书》。

比选要求

比选响应人必需详细了解本项目的大体情形与要求。

比选响应人应以人民币报价,该报价必需是固定包干价。

比选响应人必需提交对本比选文件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比选响应人应保证所提交给业主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靠得住的。

比选进程中,比选响应人不得互通情报、弄虚作假,一经发觉,一概取消比选资格。

比选响应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比选有关的全数费用,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业主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费用。

2.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比选响应人如对本比选文件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刻2个工作日前通知业主。

业主将视情形确信采纳其以为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回答,并在其以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回答,发给每一比选响应人。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刻3天前,业主可主动地或依据比选响应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对本比选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响应人,比选响应人应在收到该通知后当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为使比选响应人在预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刻考虑响应文件的修改,业主可酌情推延比选截止时刻和比选时刻,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比选响应人。

比选文件的修改书将组成比选文件的一部份,对照选响应人有约束力。

3.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由以下材料组成,论述按以下说明明白得,但不限于:

响应函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格式

比选公告“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提示所需的资料

报价文件

报价表上的价钱应包括“项目需求书”中规定的内容,且比选响应总价应为人民币固定包干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

最高限价为万元。

项目实施方案(依照本比选文件第三部份“项目需求书”的要求编写,对照选文件第二、三部份做出的书面响应)、针对发标可能滞后的应付方案、幸免招标投诉的方法及处置投诉应付方案(三份方案需加盖公章)

响应人须全面响应比选文件第二部份“合同书(格式)”和第三部份“项目需求书”中的条款要求。

4.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人应按本比选文件第四部份“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要求如实填写或撰写其响应文件,和提交其他相关资料,不管如何,响应人不得留空比选文件中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表格可按一样格式扩展、缩小,内容项目不能转变)。

响应文件应按本比选文件第四部份“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顺序编排并装订成册,首册前有总目录,分册前有分目录。

5.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

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正式授权并对照选响应人有约束力的比选响应人代表签字和盖法人公章。

除比选响应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遗漏处,必需由比选响应人授权代表签字和盖法人公章。

比选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应密封装在信封中,且信封封套应清楚标明递交至下述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3楼。

注明如下字句: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计划调整研究项目和广州市棠溪、新塘、增城开发区、增城火车站四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阻碍评判项目招标委托代理比选响应文件。

所有内、外层封套均须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比选响应人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

若是外层封套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业主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早开封的响应文件,业主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比选响应人。

每位比选响应人只能提交一份响应文件,电传和的响应文件不予同意。

6.比选有效期

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往后90天日历内维持有效。

比选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比选而予以拒绝。

特殊情形下,业主可于比选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比选响应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回答均应为书面形式。

比选响应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许诺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比选响应人拒绝延长,那么失去竞争资格。

7.响应文件的递交

比选响应人应按比选公告规定的时刻、地址前来递交响应文件。

任何迟到的响应文件将可不能被同意。

所有比选响应人必需全数遵从本比选文件的指示比选,任何其他形式的比选无效。

8.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比选响应人能够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亲自交给业主。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比选响应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9.开启响应文件

业主将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刻和地址接收响应文件。

业主将邀请每一领取比选文件的响应人出席开启响应文件会,响应人可自主决定是不是出席。

假设响应人不出席开启响应文件会,那么视同对开启响应文件进程及结果无异议。

参加开启响应文件的响应人代表假设须对开启响应文件提出异议,那么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假设响应人代表不是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那么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比选机构和比选方法

本项目的比选工作由业主依法组建的比选评审小组负责。

业主将具体的比选方法于发放比选文件之时书面发放给已领取比选文件的所有响应人。

11.响应文件的澄清

在比选期间,为方便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和对照,业主将有权要求比选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比选响应人有责任依照业主通知的时刻、地址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回许诺以书面形式提交。

12.比选进程的保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直到发出当选通知书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比选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该向比选响应人或与该进程无关的其他人泄漏;比选响应人在比选进程中,如有对业主施加阻碍的任何行为,都将致使取消比选资格。

业主保留追讨由此所致损失的权利。

13.授予合同

业主将把合同授予其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并经评定为最适宜的比选人,该比选人必需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业主保留同意和拒绝任何某一比选或所有比选的权利,并非须作任何说明。

当选通知书

在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业主将以书面形式向当选人发出经业主确认的《当选通知书》,当选人收到《当选通知书》后应当即书面向业主确认,《当选通知书》将作为签定合同的依据,并成为合同的组成部份。

业主及时将比选未当选的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它比选响应人。

当选人应按《当选通知书》中指定的时刻、地址与业主签定合同。

合同自两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第二部份合同(样本)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计划调整研究项目和广州市棠溪、新塘、增城开发区、增城火车站四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阻碍评判项目招标委托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甲方:

广州地铁集团

合同乙方:

签约时间:

20年月日

 

甲方(委托人):

广州地铁集团

乙方(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性文件的规定,甲、乙两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计划调整研究项目和广州市棠溪、新塘、增城开发区、增城火车站四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阻碍评判项目的招标委托代理事宜,达到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总那么

1、甲方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计划调整研究项目和广州市棠溪、新塘、增城开发区、增城火车站四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阻碍评判项目的招标工作委托乙方代理。

2、

3、甲乙两边应相互配合,依照国家和地址政府颁发的相关法规的规定开展招标工作,确保招标进程公平、合法。

4、

5、甲乙两边许诺尽最大尽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并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为目标。

6、

二、委托招标采购范围

本合同中甲方委托乙方组织招标采购的内容具体包括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计划调整研究项目和广州市棠溪、新塘、增城开发区、增城火车站四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阻碍评判项目,该项目估量金额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效劳质量和在其以为必要时对委托招标采购内容作部份修改、删除、增加或其他调整。

委托的项目如因项目特点及要求不进行公布招标或最终不实施的不支付任何费用,甲方无需专门通知乙方有关情形。

三、委托代理的事项:

1、代拟招标方案;

2、

3、编制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

4、

5、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6、

7、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8、

9、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信潜在投标人;

10、

11、编制招标文件;

12、

13、组织澄清和答疑;

14、

15、组建评标委员会;

16、

17、组织开标、评标;

18、

19、拟定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及《中标结果通知书》;

20、

21、起草合同;

22、

23、和谐处置招标进程中的相关问题。

24、

25、

四、招标代理效劳收费的计取

一、依照国家计委于2002年颁发的《招标代理效劳收费治理暂行方法》(计价钱[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钱[2020]534号文的相关规定计算招标代理效劳费金额,收费标准如下:

表1招标代理效劳费计算标准

费率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

(万元)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5000-10000

10000-100000

100000以上

注:

招标代理效劳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计划调整研究项目和广州市棠溪、新塘、增城开发区、增城火车站四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阻碍评判项目招标操纵价为万元,参照上述计费标准,并取80%折扣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效劳费的操纵价为万元,招标代理效劳费的操纵价详见表2。

假设招标失败,本招标代理效劳费用以当选的招标代理效劳承包商的报价为基准,参照第四条其他相关条款支付费用;

假设招标成功,本招标代理效劳费用以实际中标价钱依照表1计费标准并取80%折扣计算费用后,以考虑报价降价比率(即*当选的招标代理效劳承包商的报价/本次代理效劳费操纵价)后的价钱为基准,参照第四条其他相关条款支付费用;

表2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计划调整研究项目和广州市棠溪、新塘、增城开发区、增城火车站四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阻碍评判项目招标委托代理效劳费操纵价

序号

标段

控制价

(万元)

备注

1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报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资源共享专题研究

2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客流预测及土地利用调整规划

3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

4

广州市棠溪、新塘、增城开发区、增城火车站四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合计

二、以上费用包括乙方完成甲方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所有本钱费用、利润,和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自身工作人员的有关费用、招标文件编制费用、评标费用、评标进程中甲方派出工作人员的食宿费用等),由乙方包干利用。

3、一样情形下,招标代理效劳费由乙方按第四条第1点所述招标代理效劳费合同总价向中标人收取。

4、假设招标失败,非乙方缘故致使的,招标代理效劳费按以下原那么计付;乙方缘故致使的,那么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1)招标公告发布后,因投标单位家数不足致使该项目无法通过招标方式而改成采纳谈判方式确信供货商的,由乙方按第四条第1点所述招标代理效劳费合同总价的15%向签约供货商收取;

(2)在评标进程中,因显现废标等情形致使该项目无法通过招标方式而改成采纳谈判方式确信供货商的,由乙方按第四条第1点所述招标代理效劳费合同总价的40%向签约供货商收取;

(3)在评标进程中,尽管显现废标等情形但该项目最终通过招标方式确信供货商的,由乙方按第四条第1点所述招标代理效劳费合同总价向中标人收取;

(4)评标成功后,因谈判失败、招标领导小组会未定标或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全数中标候选人弃标的,由甲方按第四条第1点所述招标代理效劳费合同总价的70%向乙方计付。

五、假设显现同一项目招标成功后(指成功完成评标且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的),由于其他缘故致使须再次组织招标的,那么再次成功招标的招标代理效劳费由乙方按第四条第1点所述招标代理效劳费合同总价的65%向中标人收取,其余每次成功招标的招标代理效劳费由乙方按第四条第1点所述招标代理效劳费合同总价的65%向中标人收取;每次招标失败,非乙方缘故致使的,招标代理效劳费按以下原那么计付,乙方缘故致使的,那么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1)招标公告发布后,因投标单位家数不足致使该项目无法通过招标方式而改成采纳谈判方式确信供货商的,由乙方按第四条第1点所述招标代理效劳费合同总价的15%向签约供货商收取;

(2)在评标进程中,因显现废标等情形致使该项目无法通过招标方式而改成采纳谈判方式确信供货商的,由乙方按第四条第1点所述招标代理效劳费合同总价的40%向签约供货商收取;

(3)在评标进程中,尽管显现废标等情形但该项目最终通过招标方式确信供货商的,由乙方按第四条第1点所述招标代理效劳费合同总价的65%向中标人收取;

(4)评标成功后,因谈判失败、招标领导小组会未定标或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全数中标候选人弃标的,由甲方按第四条第1点所述招标代理效劳费合同总价的65%向乙方计付。

六、假设招标/谈判成功后,中标人/签约供货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向乙方缴纳招标代理效劳费的,该笔招标代理效劳费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7、在上述第四条第4(4)点、第四条第5(4)点的情形下,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时,须附如下资料:

(1)支付申请书三份;

(2)招领会会议记要、评标报告复印件三份;

(3)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两份;

(4)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三份。

8、在上述第四条第6点的情形下,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时,须附如下资料:

(1)支付申请书三份;

(2)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书复印件三份;

(3)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两份;

(4)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三份。

五、甲方的权利

1、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

3、有权了解招标工作情形并对乙方受委托事项进行监督。

4、

5、有权划分标段并确信承包方式。

6、

7、有权依法确认招标方式。

8、

9、采纳邀请招标方式的,甲方有权推荐知足条件的投标单位。

10、

11、有权决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并委派符合相关规定的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

12、

13、有权确信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14、

15、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信中标人。

16、

17、甲方有权对委托招标采购内容作部份修改、删除、增加或其他调整。

18、

19、如甲方或行政主管部门发觉乙方在代理活动中违背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直至终止合同。

20、

21、有权要求乙方替换不称职的人员。

22、

六、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向乙方及时、无偿、真实、详细地提供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探资料、施工图纸、货物清单、要紧商务要求、编制完成的招标文件技术文本等)。

2、

3、负责审定招标方案、招标文件。

4、

5、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招标代理效劳费。

6、

七、乙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与。

2、

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委托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4、

5、有权建议标段划分、承包方式和招标方式。

6、

7、如甲方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乙方能够建议甲方进行修改。

8、

9、出售招标文件的收入归乙方所有,售价按有关法规制订,经甲方确认后实施。

10、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

3、乙方应该以其一贯的水准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最好的效劳。

4、

5、乙方作为专业招标代理公司,应在招标代理进程中(包括招标实施前的筹备时期)与甲方维持紧密联系,及时为甲方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或工作改善建议,帮忙甲方了解相关政策及信息,和谐甲方与政府相关职能治理部门的关系,确保招标工作高质、高效及合同履行顺利。

6、

7、在委托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招标代理效劳,不得将本合同所确信的招标代理效劳转让给第三方。

8、

9、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招标委托代理效劳须知足甲方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计划调整研究项目和广州市棠溪、新塘、增城开发区、增城火车站四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环境阻碍评判项目实施的需求。

10、

11、乙方应保证提交的项目功效和提供的效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利用和应用合同项下的项目功效时,免于承担因乙方缘故造成的由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高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索赔。

12、

13、为委托招标项目拟订招标方案及编制招标所需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说明工作。

14、

15、依照甲方提交的资料合法化、标准化地编写招标文件商务部份、评标方法及其细那么,整合甲方提供的招标文件技术部份后,提交甲方评审,如甲方有修改意见,须按甲方修改意见修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除外)。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向甲方书面提交经甲方审定后的招标文件及其电子文件(不加密、无病毒、可编辑)进行存档,另提供足够评标进程利用的招标文件。

16、

17、必要时或依照甲方要求组织召开招标介绍会、招标文件澄清会。

18、

19、处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须经甲方确认,没收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须在其确认被没收后七天内无息转交甲方。

20、

21、联合甲方及相关单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22、

23、招标工作完成后,协助甲方向广州公共资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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