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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doc

石黄高速献县服务区装饰组织设计

第三章、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1.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在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竣工交付业主至使用时质量应为合格等级,我方争取在竣工时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2.质量职责

本工程以项目经理部进行施工组织,项目经理部在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的同时,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成本全面负责。

2.1项目经理是质量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协助经理抓好质量工作,生产副经理负质量责任,各级部门承担部门质量责任。

2.2保证工程质量要从各部门和各岗位工作质量抓起,要以高质量的工作保证高质量的工程成品。

首先要严格质量责任制,做到:

坚持生产者对质量负责,坚持生产者组织评定、交验,坚持没有质量计划和组织设计不安排施工;然后要坚持质量否决权,坚持没有交验达标工程不报竣和交付使用,坚持没有质量签证不决算施工任务书或承包合同。

2.3贯彻执行GB/T19001-2000-IS09001:

2000标准,结合贯彻我公司质量保证手册,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经营管理指导思想,健全以质量管理为主线的经营管理体制,创建以质量优先为主要特征的企业文化。

3.质量保证体系

3.1合同评审

3.1.1公司组织项目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合同评审,每月二次,主要评审项目对合同的执行情况。

此项工作由我公司经营部主持,并做好记录。

3.1.2业主代表指令处理:

业主代表指令这里主要指有关的设计变更、洽商等情况,每周进行一次评审,对重大有影响工期、预算及在施工中有特殊要求的应及时进行评审,以便信息反馈及时处理。

3.2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3.2.1工程使用的应为设计单位签发的最新版本施工图纸,各种技术资料、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应使公司规定的有效版本。

各种施工文件、图纸、规范、标准等发放范围如下:

责任工程师:

施工图、设计洽商、创优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检评标准、有关施工验收规范。

质量检查员:

施工图、设计洽商。

有关规范标准、质量保证措施。

作业班组:

有关图纸的放样、技术交底或施工作业指导书。

3.2.2使用各种有效图纸、有关标准图、规范应有受控印章(或文字说明),并有收发记录,此项工作由技术组资料员负责。

3.2.3各种记录、检查验评资料文件应与工程同步,准确、齐全,按有关程序的要求及时上交资料员整理、保存。

3.3物资采购

3.3.1物资采购供应符合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关于物资采购工作程序的要求。

3.3.2水泥及大量装饰装修材料,各种设备等的采购和选择应符合业主(或监理)所规定的采购程序,经理部要备案。

3.3.3所进材料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和检验,对一些材料要按规定进行复试。

3.3.4对所有材料,应有明显清楚的标识。

标识内容有材料厂家、品名、规格、状态等,特殊物资(如水泥)应有进场日期。

项目经理部物资部负责物资统一采购、供应与管理,并根据ISO-9002质量标准《物资采购程序》,对所需采购和分供方供应的物资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控制,主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a.采购物资时,须在确定合格的分供方厂家或有信誉的商店中采购,所采购的材料或设备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对材料、设备有疑问的禁止进货;

b.物资部委托分供方供货,事先已对分供方进行了认可和评价,建立了合格的分供方档案,材料的供应在合格的分供方中选择;

c.实行动态管理。

物资部、公司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部等主管部门定期对分供方的实绩进行评审、考核、并作记录,不合格的分供方从档案中予以除名;

d.加强计量检测。

采购物资(包括分供方采购的物资),根据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标准、规范或合同规定要求及按经批准的质量计划要求抽样检验和试验,并做好标记。

当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就加倍抽样或全数检验。

3.4对业主提供的物资

3.4.1对业主提供的物资,应按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要满足设计及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

3.4.2检查验收应有三方人员认可(业主代表、供货方、项目经理部)并进行相应的试验检验,其结果要进行明确的标识。

要坚决杜绝不合格品用在工程中,对采购和使用劣质建材的要追究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3.5产品标识可追溯性

3.5.1一切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施工试验记录、材料检验记录、施工记录等均要同步交卷。

3.5.2各种记录应按有关规定要求的表格进行记录,记录的项目要按表格要求填写,数据真实可靠。

3.6过程控制

3.6.1在工程创优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进度计划总安排,每月应有旬计划以确保工程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

3.6.2在工程施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书,规定经理部管理模式和运作方法。

项目工程质量计划书要重点对工程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进行选择,确定控制标准,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及需控制的各种因素,由技术质量部编制相应的文件化程序,工长根据文件化程序进行技术交底,在实施中要注意及时调整。

3.6.3综合办公室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以工作质量来保证工程质量,成立针对装修工程特点的全面质量管理小组,重点作好施工准备、材料选购、施工过程、试验、检验、质量和服务等管理要点,切实作到在施工过程中有方案、有措施、有标准,监督上工序,保证本工序,服务下工序,使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6.4要合理安排工序,下道工序施工不得损坏上道工序成品。

因此在每道工序施工之前,工长将对上道工序成品保护作出技术交底。

3.6.5在施工中所使用的文件应为受控有效文件,其中:

——施工图、洽商:

应为技术部签发的正式最新版本

——操作规程:

应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工艺标准:

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河北省标准。

3.6.6隐蔽工程应由工长填写经质检员及业务代表(监理)认可并签字。

3.6.7工程所需的各种机具应提前作出计划和检测,机具性能应能满足施工的质量和进度要求,特殊设备人员,应有上岗证以保证机械的安全正常运行。

3.7检验和试验

3.7.1材料、构件施工过程的检验、试验和复验的所有项目应符合要求,资料应与工程同步交图卷。

3.7.2检验试验有关资料应妥善保存,试验、检验报告应及时发给有关人员,对检验试验中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项目技术负责人,重大问题应报告公司技术部、工地监理,并进行复测、复试。

3.7.3对发生不合格品、需要经第三方进行检验时,第三方应是具有法定资格的检测单位。

3.7.4施工安全设施,应符合河北省施工现场管理有关文件的规定,施工用电安全设施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7.5各分项工程在完成自检的基础上,由责任工程师组织进行交接检。

并由质检员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分项质量验评的依据。

经理部质量检查员将对所有工序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轻微的质量问题,下达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经工长、检查员的复验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对问题较严重者,则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质量部进行处理,必要时返工重作。

各分项、分部检查验收及评定,应与工程同步,验评结果应由组长每月上报项目经理部及业主代表(或监理),所有检测评定资料填写完成后应及时交资料处保管。

3.8服务

坚持用户至上、信誉至上,搞好“双优”服务,我公司工程部门和技术部门坚持每年两次回访用户制度,对于用户反映的意见,进行分析、纠正,不断改进质量,作到用户满意。

3.8.1在施工期间、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属因施工质量而产生工程的缺陷,在得到用户的反映后,及时进行修理。

3.8.2定期回访,按《服务工作程序》的规定执行。

3.8.3在保修期内,凡属因用户使用不当而发生的质量问题,小问题免费进行修理;大问题只收工本费。

对用户提出的更改要求,如可行要热情进行无条件返修。

3.8.4超过保修期发生的质量问题,经鉴定确属施工质量问题,仍然进行无条件返修。

3.8.5所有回访、维修都应有记录。

3.9不合格品的控制和处理

以河北省优质工程为目标,严把六关,即图纸会审关、技术交底关、严格按图纸和标准施工操作关、材料半成品检验关、按评定标准验收关和施工管理人员素质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的规定,对不合格品的发生进行严格控制。

3.9.1本工程应做到对发生不合格因素进行控制。

a.工序开工控制:

工序开工前应做到,本道工序所用的物质(材料)合格,设计图纸资料齐全,已编制了可操作的技术交底或施工措施,质量验评标准明确,上道工序的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分项质量验评已完,施工人员已到岗,特殊工种已进行了培训并合格,已做了技术与安全交底,有关检验试验资料已齐全并合格,业主代表或监理对开工申请已批复。

b.工序过程控制

工序实施中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不认真进行整改时,质检员有权进行停工整顿,决不能让不合格进入下道工序。

当质量与工期(进度)、质量与投资(造价)发生矛盾时,质量有否决权。

每道工序完工后,要按监理程序进行报验,要服从业主代表或监理的监督,必要时,要经过政府质量监督部门。

c.在施工中凡出现质量通病要分析产生原因,按装修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进行处理返修。

d.凡属不合格品应有明显的标识,不合格的材料有的可取得技术部许可并报业主代表或监理同意后按规定降级使用,不能降级使用的材料要及时清理出场。

3.9.2当发生不合格品时,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理。

3.10培训

全面提高企业管理素质,施工管理人员要持证上岗。

办公室和工程、技术部门要组织各种类型专业培训考核,贯彻落实有关人员的持证施工和上岗制度,并将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好登记,无证不得上岗。

若因特殊情况造成人员变化,则必须经过项目经理同意,且变更后的人员必须持证。

3.10.1项目经理、工长、质量检查员、测量员、试验工、材料员、预算员、安全员应持证上岗,暂时无证人员应组织统一培训,并取得临时上岗证。

3.10.2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如电工、电焊工、机械工均应持证上岗,上岗工人应组织统一培训。

3.11质量审核

3.11.1业主(监理)有权对合同规定内所有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审核,对业主(监理)在质量上指出的不足之处,应及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格,业主(监理)满意为止。

3.11.2认真对待上级对项目的质量审核,审核的内容为我公司质量方针在项目执行情况《质量手册》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时对工程质量的审核,对在审核中提出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12质量记录

3.12.1技术资料必须由相关人员认真填写,并按施工分段整理上交资料员处保存。

3.12.2质量记录的管理,应按照《文件和资料控制工作程序》中规定进行管理,由资料员负责。

3.12.3一般记录可用规定的表格,普通书写纸进行记录,对工程中重要质量记录可采用照片附加说明记录。

3.12.4记录应书写清楚,分类保存,要防火防潮,记录的主要内容为汉字,中间可用规定符号、阿拉伯数字,必要时可用汉语拼音及英文符号,记录书写要清晰,日期签名要齐全。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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