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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考核内容要点和检查方法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基本要求

安全检查考核原则:

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解决具体问题为核心,以提升管理能力为目标。

一、集团公司安全检查考核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考核范围:

对建筑施工单位、勘测设计单位、装备制造单位、电力及投资单位、平台公司、房地产、租赁及服务、水电规划等单位实行成员企业全覆盖。

(二)评先按业务板块分配指标:

1.先进企业共计11个:

施工企业5至7家,设计企业2至3家,装备制造企业1至2家,平台、房地产、租赁及服务贸易、规划总院等其它企业1至2家。

2.优秀项目部(项目经理)、先进个人和优秀管理人员各20个:

各成员企业各类可推荐2个。

3.安全生产先进企业:

本年度和上年度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其它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事故、事件,原则上按各业务板块分配名额依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认。

4.安全生产优秀项目部:

本年度未发生有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其它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事故、事件。

(三)检查考核表分类:

1.建筑施工单位总部(建筑施工项目部)

2.勘测设计单位总部(勘测设计项目部、监理项目部)

3.装备制造单位

4.电力及投资、平台公司、房地产、租赁及服务、水电规划总院等单位

(四)事故控制:

全面加大了各类事故的扣分权重。

1.施工企业:

承担主要责任一般事故:

年营业收入低于50亿每死亡1人扣10分;年营业收入每递增50亿,每死亡1人扣分递减2分,最低扣分不低于4分。

承担非主要责任一般事故按照承担主要责任一般事故标准减半扣分。

承担主要责任较大及以上事故扣40分。

承担非主要责任较大事故每起扣10-20分,重大及以上事故扣30-40分。

2.自然灾害:

一般事故死亡1人扣3分(原每起扣3分),较大事故每起扣20分(原每起扣10分),重大事故每起扣40分(原每起扣20分)。

3.非建筑施工企业:

较施工类企业进一步加大了对事故的扣分权重,统一了扣分标准。

(五)组织机构:

加大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的扣分权重(单项在原来扣分基础上分别增加了2至3分)。

(六)四个责任体系:

“四个责任体系建设”更改为“责任体系”,补充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内容。

(七)设计单位:

原设计企业的科研项目考核表废止,设计院总承包删除,考核执行《电力及投资、平台公司、房地产等总包部或项目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表》。

勘测及监理考核表更改较大,勘测除细化了工程设计及自身人员的安全工作外,加入了度汛、地质灾害排查等相关工作要求。

监理侧重了对监理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应该组织开展工作的考核。

(八)电力生产单位:

电力生产单位考核内容改动较大,增加了“两票三制”的考核内容,尤其是“现场部分”的检查考核内容进行了全面的修订。

修订后的各业务板块检查考核表,扣分项目指向性更强,检查内容更具体、明确,操作性更强。

二、安全检查考核流程要求

本手册主要以施工板块企业总部和建设项目检查考核表内容为例,介绍了安全检查考核方式方法及记录和扣分标准。

检查中遇到特殊情况,由检查组共同商定执行。

(一)贯彻落实上级要求

基本要求:

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根据要求及时布置工作并落实到位。

“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主要内容涉及:

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及上级单位(集团、成员企业)下发的有关安全文件、会议精神、管理活动等方面工作。

1.总部

检查时应关注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的方式,严禁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领导不能简单一“阅”了之或“请某某阅处”处理,应有具体的落实意见,检查时必须查询相关验证记录。

1.1安全文件包括:

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规章制度等。

⑴主要领导应对上级印发的重要文件(尤其涉及七项职责)进行批示并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可通过OA系统查询批示意见);

⑵主管领导应对上级印发的所有文件进行批示,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或意见(批示意见);

⑶主管部门应针对领导的批示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落实方案、检查记录)。

如:

⑴《股份公司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

查文件传阅情况,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具体批示,安全部门如何落实的,各成员企业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是否有相应体现并组织落实;

⑵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新规,如2015年颁发的《企业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查文件传阅情况,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批示,安全部门的落实方式,是否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开展了哪些活动,是否对应九条规定要求进行了检查整改。

A.总部安全部门应做的工作

宣贯——发文——部署《应急管理九条规定》检查工作,对下级单位、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

B.项目安全部门应做的工作

a)领导组织学习,建立宣贯记录。

b)在地下厂房、隧洞进口等高风险区域张贴规定。

c)制定对照自查自检工作方案:

)各级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应急管理文件明确。

)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并建立工作制度——文件明确机构,制定工作制度。

)必须依法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提供救援协议书,对应急装备和物资进行检查,建立清单,建立危险作业专人监护管理规定,执行监护记录登记。

)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风险评估清单,制定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符合规定操作要求,演练开展情况。

)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教育培训记录,抽查相关人员的应急知识是否满足应急职责要求。

)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志,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告知通知书或相关双方签字表,现场标识设置检查情况,逃生通道设置情况。

)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文件明确并告知从业人员的记录。

)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先期处置流程及报告制度。

)必须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评估报告。

d)形成自查整改报告上报。

1.2会议精神

⑴应组织传达学习工作会、专题会等会议精神(传达学习记录);

⑵应对会议主要精神和要求进行部署落实(方案、措施、实施记录);

如:

集团公司安全工作会议主要领导讲话和工作报告,领导的要求、组织学习的记录、落实措施体现的资料。

1.3管理活动

⑴国家及上级有明确要求开展的安全活动(例如建设施工方案专项治理活动、安全月活动、专项整治活动等),主管领导应提出具体的批示要求,主管部门按照批示要求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实施(批示要求、活动方案、活动记录/总结);

⑵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管理活动主要领导应亲自参加(在方案或工作部署文件中明确)。

2.项目

与总部检查要点基本相同,重点是要将相关措施和工作要求体现到施工生产过程中。

(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基本要求:

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四个责任体系,并严格履职。

体系责任人配置要求:

总承包部、施工项目部:

四个责任体系责任人不允许交叉(配置4人);

成员企业二级生产经营单位、项目公司、监理部:

四个责任体系责任人可以交叉(至少3人,但行政管理体系不能与监督体系交叉);

勘测设计项目:

四个责任体系责任人可以交叉(至少2人,但行政管理体系不能与监督体系交叉);

成员企业:

四个体系职责可以交叉(至少3人,但行政管理体系不能与监督体系交叉)。

注:

各体系职责必须落实到人且以文件形式明确负责人及主要职责;总包部:

按照“谁组建、谁负责”的原则,划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安全行政管理体系

结合《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责任人七项职责抽查履职资料(重点查安全管理部门和总经理工作部记录)。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a)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明确班组对工区(厂、队)负责、工区对项目负责、项目对分局负责、分局对公司负责的责任体系,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领导体系,明确各级主要负责人职责。

(b)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每年通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将责任制分解到各级人员、岗位。

就是主要负责人应与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所属二级单位(或直属项目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年度安全工作任务和目标。

注:

签订责任书时,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结合岗位责任制等有关制度对安全责任制进行细化,既有共性要求,又有个性条款;二是结合实际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意识;三是结合实际组织一次考试,使全体职工都熟知自己的安全责任,懂得干什么和怎么干。

(c)严格实行责任制考核:

一是建立责任书考核制度,结合责任书确定合理的考核标准;二是定期开展责任书实施考核,并将其常态化。

三是实施责任书考核时,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安排,最好能亲自带队实施考核、奖优罚劣。

通过主要负责人带头自觉执行责任制的规定,能提高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

(d)推行安全承诺制度:

推行“安全承诺”,让每一名员工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让职工感到安全责任的压力,时时刻刻想到安全;同时要把落实安全承诺制度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等专项活动的主要内容,要把签订承诺书实施情况作为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年终考核的硬性指标。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a)起草: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由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起草。

(b)会签:

责任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应在送交相关领导签发前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主持会议,取得一致意见。

(c)审核:

安全规章制度在签发前,应进行审核。

提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进行讨论,对各方面工作的协调性、各方利益的统筹性进行审查。

(d)签发:

技术规程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一般技术性安全规章制度由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签发,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类安全规章制度应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e)发布: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的发布方式,如通过红头文件形式、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办公网络发布等。

(f)培训:

新颁布的安全规章制度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安全操作规程类制度,还应组织进行考试。

(g)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应每年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一次修订,并公布现行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清单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a)组织制定并亲自签发企业员工教育培训计划,计划应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签发员工培训计划时,应关注其中是否有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b)根据企业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安排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参与安全培训活动(职责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比如:

三类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

(c)保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需的人、财、物。

(如:

培训的组织机构、老师和工作人员;培训老师的讲课费;培训所需的场地、教室、电脑和投影仪等)

(d)企业负责人要自觉参加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上级单位组织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这些问题只有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能够解决!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a)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和投入年度计划,亲自签批。

(b)每半年组织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上报的报表进行签批。

(c)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要求,计提、使用、统计安全费用。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a)《安全生产法》已将“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之一。

(b)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要求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其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c)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一是要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听取班子成员、所属二级单位和总部有关职能部门等主要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对反映的安全问题或者存在的事故隐患,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二是要组织、参加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或有特殊要求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者事故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解决;难以处理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在人、财、物上予以保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带队参加的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面签字留下痕迹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a)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b)组织建立健全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保障系统,明确职责,配置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

(c)组织人员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评审,亲自签署后发布。

(d)将应急培训纳入本企业培训规划和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e)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结合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

(f)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按照事故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应急处置和救援,控制事态扩大或升级,按程序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股份公司和当地政府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a)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现场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b)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c)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有关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关于向股份公司后面章节将详细介绍)

(d)事故单位其他副职和相关部门履行报告职责,都替代不了第一责任人亲自履行报告的职责!

需要说明的是,所有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都应按照P-D-C-A循环要求开展,每一项工作的开始即P,都应该由第一责任人来组织或发起,可以通过会议、计划、通知等不同形式来进行。

2.安全生产实施体系

基本要求:

按主管生产领导职责,负责各项方案、措施的实施以及施工现场管理。

2.1总部

⑴体系主要责任人

按照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方案)统筹组织生产,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在公司生产办公会、项目策划评审会议、施工生产专题会等会议上对生产工作要进行统筹安排,按照制度规定、专项方案中安全措施要求等,从人员、设备、物资、账务费用等方面为生产工作提供安全保证,为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会议应有纪要,明确说明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要求。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a)计划:

在项目策划阶段,应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对项目策划(计划)书审核时,应对安全措施实施计划进行审核。

b)布置:

在公司生产办公会、生产调度会、项目策划评审会议、施工生产专题会等会议上应对安全措施的实施工作进行布置。

c)检查:

公司生产办公会、生产调度会、施工生产专题会等会议上应听取重点项目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汇报。

按要求(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或不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d)总结:

通过听取汇报、深入现场检查、有关部门的工作总结等方式对安全措施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提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e)评比:

对各二级单位、项目部在安全措施落实方面的工作要督促相关部门定期对其进行评比和考核,对做得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和奖励,对做得差的单位要进行相应处罚。

指导二级单位、项目部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a)通过生产会议、专题会议等各类会议对二级单位、项目部在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指导,提出解决办法。

b)利用到二级单位、项目现场进行调研、检查的机会对二级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指出问题,指明方向。

深入现场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工作的落实情况。

发现安全问题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深入现场检查进行生产检查的同进,应对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职业健康、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应立即责成有关单位按要求整改。

参与达到或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方案的评审。

应参与达到或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方案的评审,掌握安全技术方案的可行性。

⑵体系覆盖部门和关键岗位

①应监督检查下级单位、项目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执行和落实(对施工计划审批和项目检查中应涵盖以上内容);

②应监督指导下级单位、项目实施体系及时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检查表整改要求或专项通知单);

③对在建项目投诉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处置(处置报告或记录)。

注:

总部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实施体系责任人汇报(验证主管生产领导的履责)。

2.2项目

⑴生产副经理

①应按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实施体系(文件或体系框架图);

②应明确实施体系职能部门(生产管理、调度[室]、设备物资等)、工区、厂队、关键岗位(部门负责人、调度[员]、设备/物资管理岗位)工作制度(工作要求、流程文件);

③执行落实上级及项目《项目管理制度》中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规定(施工现场、施工日志)。

④部署安排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及重要工序、重点部位、危险作业等的监控或防护(会议纪要或审批记录);

⑤参加安全检查、安全会议(检查记录、会议纪要)。

⑵职能部门、工区及关键岗位

①在组织施工生产中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规定(施工日志);

②按要求设置完善重点部位、危险作业等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重要工序进行管控(现场查看);

③参加项目综合及专项安全检查,负责检查发现问题的现场整改(检查记录)。

3.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基本要求:

按照“技术先行”的要求,负责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评审、交底及检查落实。

3.1总部

⑴总工程师

为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及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规定。

负责公司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工程项目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措施。

主持重大危险性施工公司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组织开展安全、环保、职业危害及节能减排技术课题研究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推广应用工作。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化工作。

参加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内部调查分析、处理和鉴定,签订意见和技术改进的措施。

督促检查技术部门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职责。

⑵职能部门及关键岗位

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科技研发、“四新”技术推广应用(施组中相关技术的应用、安全技术论文、评奖、科研课题等);

组织评审或审核、批准下级单位、项目报送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

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特殊工程)专项技术方案和重大事故隐患技术方案的审核论证(通过清单台帐抽取检查);

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检查记录);

定期开展防洪度汛、地质灾害等专项检查(检查记录或通报);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技术方案、会议纪要)。

3.2项目

⑴总工程师

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及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规定。

负责公司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工程项目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措施。

主持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组织开展安全、环保、职业危害及节能减排技术课题研究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推广应用工作。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化工作。

参加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内部调查分析、处理和鉴定,签订意见和技术改进的措施。

督促检查技术部门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职责。

⑵职能部门、关键岗位

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组织安全技术方案内部评审,开展安全技术方案的交底(或培训)(技术方案、评审记录、交底记录);

②组织开展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验证(验收记录)

③开展防洪度汛、地质灾害等专项检查(检查记录或通报);

④参加项目综合及专项安全检查(检查记录)。

注:

项目要突出交底资料检查,并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反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

4.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

监督安全监管体系的正常运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4.1总部

⑴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协助主要负责人(总经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主持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配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负责督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各项资源有效配置。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和重大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落实责任并及时研究处理,掌握处理结果。

负责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工作,并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等基础管理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事故,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议,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制订防范措施,追查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向总经理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指导、监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⑵安全总监

①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文件或体系框架图);

②监督制定监督管理体系职能部门(安全部、督查组)、关键岗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工作要求、流程文件);

③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体系的建设、实施(安委会、月度会等会议纪要或党政联席会议提交的议题)

④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方法(工作方案、管理创新措施等);

⑤监督安全管理活动的组织开展(活动方案、计划及记录)。

⑶安全部门

①编制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计划的评审发布);

②筹备召开安委会、安全工作会、专项会(会议纪要);

③定期开展监督体系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考核记录);

④负责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的备案、处置(备案、检查记录);

⑤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检查记录)及“安全月”等安全管理活动(活动方案、开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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