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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报关委托书共4篇.docx

电子报关委托书共4篇

电子报关委托书(共4篇)

第1篇:

电子报关委托书

为进一步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加快推进随附单证电子化,根据海关总署要求,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宁波海关决定启用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目前仅适用于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其他类型报关单仍可使用纸质代理报关委托书;

二、申报要求:

经营单位和报关单位在中国电子口岸签订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协议)后,在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上传随附单据时,将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协议)编号填写在对应栏目,海关将不再接受纸质代理报关委托书扫描件。

三、启用时间:

2021年10月30日。

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前,申报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时可以选择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或纸质代理报关委托书扫描件任何一种类型;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后,申报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时如选择纸质代理报关委托书扫描件系统将予以退单。

通知

宁波海关2021年10月30日起所有无纸化报关单子,将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协议)编号填写在对应栏目,海关将不再接受纸质代理报关委托书扫描件,申报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时如选择纸质代理报关委托书扫描件系统将予以退单。

同时有纸报关的查验率会相应提高。

希望各位尽早做好电子代理委托书申请工作。

在具体操作中反应较多的问题归总如下:

1.操作申请的网站是中国电子口岸网站:

/

2.贸易方式填写方法:

在“贸易方式”栏中填写“0”后会出现下拉式菜单,然后选择,如下图:

3.原产地填写方法:

在“原产地”栏中填写“14”后会出现下拉式菜单,然后选择,如下图:

4.如有多个品名报关,主要货物名称栏只需填写第一个品名,并在后面写等,如:

杯子等。

在HS编码栏只需填写第一个品名的HS。

货物总价栏填写所有货物的总价。

5.为保证每票报关单能和贵司发起申请的电子委托书能一一对应,我报关公司电子委托书做确认操作后(一般在贵司发起申请后第二天),请在“委托状态查询”中查询该票报关单子的“委托协议编号”写在提供的报关单备注栏上。

如果没有在报关单上注明电子委托书协议编号,可能会造成委托书使用不能一一对应。

6.贵司在首次发起电子委托书后,需要我司电子委托书做确后操作后,才能做第二票发起。

7.一份电子委托书对应的是一票报关单子,一次最多可以申请十份。

8.我报关公司海关编码:

3302980182,公司名称:

宁波捷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9.因海关10.30开始正式使用电子委托书,希望各位能尽早开始试用,如当天才申请,可能会造成电子数据堵塞,无法正常报关。

第2篇:

电子报关委托书客户流程

.客户在接到我司已发送报关委托申请后,客户用法人卡或者操作员卡进入中国电子口岸,在“委托报关”选项中选择“确认委托书申请”,在“查询结果”中有相应的企业名称和海关代码,在“操作”栏中选择“明细”以查验相关报关企业的信息,然后在“附带委托协议”的“操作”选项中选择“接受”,再将页面拉至最后,点“确定”,即可完成电子报关委托书的确认操作。

然后在“自动确认管理”中将“自动确认”按钮从“关闭”点为“开启”即可。

‘.

第3篇:

报关委托书

报关委托书内容

篇一:

报关委托书电子版

附件1

代理报关委托书

编号:

□□□□□□□□□□□□□

我单位现(A逐票、B长期)委托贵公司代理等通关事宜。

(A、报关查验B、垫缴税款C、办理海关证明联D、审批手册E、核销手册F、申办减免税手续G、其他)详见《委托报关协议》。

我单位保证遵守《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规,保证所提供的情况真实、完整、单货相符。

否则,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署《代理报关委托书》的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报关协议

(白联:

海关留存、黄联:

被委托方留存、红联:

委托方留存)报关协会监制

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

委托方责任委托方应及时提供报关报检所须的全部单证,并对单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委托方负责在报关企业办结海关手续后,及时、履约支付代理报关费用,支付垫支费用,以及因委托方责任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和海关等执法单位依法处以的各种罚款。

负责按照海关要求将货物运抵指定场所。

负责与被委托方报关员一同协助海关进行查验,回答海关的询问,配合相关调查,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在被委托方无法做到报关前提取货样的情况下,承担单货相符的责任。

被委托方责任

负责解答委托方有关向海关申报的疑问。

负责对委托方提供的货物情况和单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合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证明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的资料,包括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用途、产地、贸易方式等;

(二)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合同、发票、运输单据、装箱单等商业单据;

(三)进出口所需的许可证件及随附单证;

(四)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纸质或电子数据的)及其其他进出口单证。

因确定货物的品名、归类等原因,经海关批准,可以看货或提取货样。

在接到委托方交付齐备的随附单证后,负责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单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认真填制报关单,承担“单单相符”的责任,在海关规定和本委托报关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内报关,办理海关手续。

负责及时通知委托方共同协助海关进行查验,并配合海关开展相关调查。

负责支付因报关企业的责任给委托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所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和海关等执法单位依法处以的各种罚款。

负责在本委托书约定的时间内将办结海关手续的有关委托内容的单证、文件交还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人员(详见《委托报关协议》“其他要求”栏)。

赔偿原则被委托方不承担因不可抗力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因其他过失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约定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由此造成的风险,委托方可以投保方式自行规避。

不承担的责任签约双方各自不承担因另外一方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滞报金、滞纳金和相关罚款。

收费原则一般货物报关收费原则上按当地《报关行业收费指导价格》规定执行。

特殊商品可由双方另行商定。

法律强制本《委托报关协议》的任一条款与《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以法律、法规为准。

但不影响《委托报关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

协商解决事项变更、中止本协议或双方发生争议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程序处理。

因签约双方以外的原因产生的问题或报关业务需要修改协议条款,应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篇二:

报关委托书打印版

(1)

代理报关委托书

:

我单位现(A逐票、B长期)委托贵公司代理等通关事宜。

(A、报关查验B、垫缴税款C、办理海关证明联D、审批手册E、核销手册F、申办减免税手续G、其他)详见《委托报关协议》。

我单位保证遵守《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规,保证所提供的情况真实、完整、单货相符。

否则,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署《代理报关委托书》的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方(盖章):

委托报关协议

为明确委托报关具体事项和各自责任,双方经平等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白联:

海关留存、黄联托方留存、红联:

委托方留存)报关协会监制

委托方责任委托方应及时提供报关报检所须的全部单证,并对单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委托方负责在报关企业办结海关手续后,及时、履约支付代理报关费用,支付垫支费用,以及因委托方责任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和海关等执法单位依法处以的各种罚款。

负责按照海关要求将货物运抵指定场所。

负责与被委托方报关员一同协助海关进行查验,回答海关的询问,配合相关调查,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在被委托方无法做到报关前提取货样的情况下,承担单货相符的责任。

被委托方责任

负责解答委托方有关向海关申报的疑问。

负责对委托方提供的货物情况和单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合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证明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的资料,包括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用途、产地、贸易方式等;

(二)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合同、发票、运输单据、装箱单等商业单据;(三)进出口所需的许可证件及随附单证;(四)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纸质或电子数据的)及其其他进出口单证。

因确定货物的品名、归类等原因,经海关批准,可以看货或提取货样。

在接到委托方交付齐备的随附单证后,负责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单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认真填制报关单,承担“单单相符”的责任,在海关规定和本委托报关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内报关,办理海关手续。

负责及时通知委托方共同协助海关进行查验,并配合海关开展相关调查。

负责支付因报关企业的责任给委托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所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和海关等执法单位依法处以的各种罚款。

负责在本委托书约定的时间内将办结海关手续的有关委托内容的单证、文件交还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人员(详见《委托报关协议》“其他要求”栏)。

赔偿原则被委托方不承担因不可抗力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因其他过失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约定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由此造成的风险,委托方可以投保方式自行规避。

不承担的责任签约双方各自不承担因另外一方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滞报金、滞纳金和相关罚款。

收费原则一般货物报关收费原则上按当地《报关行业收费指导价格》规定执行。

特殊商品可由双方另行商定。

法律强制本《委托报关协议》的任一条款与《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以法律、法规为准。

但不影响《委托报关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

协商解决事项变更、中止本协议或双方发生争议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程序处理。

因签约双方以外的原因产生的问题或报关业务需要修改协议条款,应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篇三:

代理报关委托书电子档

《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电子系统使用协议

本使用协议是报关单位与报关协会及其授权的地方报关协会签订的关于使用《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以下简称电子《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的协议。

请您仔细阅读本使用协议,藉以明确您的权利和义务。

一、接受管理。

报关单位应接受报关协会及其授权的地方报关协会对报关单位使用电子《委托书/协议》系统的管理。

二、规范使用。

报关单位使用电子《委托书/协议》系统应按照《〈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及本使用协议的所有条款,规范使用。

三、如实登记。

报关单位(此处单指被委托方)在本系统应如实登记企业及报关员

相关信息,保证在使用《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时身份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有变化,应及时变更本系统登记的信息并经报关协会审核。

四、承诺负责。

报关单位使用本系统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对使用《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的一切行为负完全法律责任并承诺本企业所签订的电子《委托书/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五、ic卡管理。

报关单位应妥善保管电子ic卡,如因操作不当导致密码锁定或电子ic卡遗失,报关单位可向办卡部门申请解除锁定或补办新的电子ic卡。

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关单位自行承担。

六、交纳费用。

《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存在络平台运行、数据传输、数据存储、系统维护及日常管理、查询、打印、提供委托证据、人员工资、税费等相关费用。

报关单位须交纳电子委托费。

七、其他责任。

报关单位若违反本协议条款或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须自行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报关协会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

八、服务要求。

报关协会及其授权的地方报关协会应依法管理《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接受报关单位监督,热情服务,努力维护并实现报关单位的合法权益。

篇二:

报关委托书电子版

附件1

代理报关委托书

编号:

□□□□□□□□□□□□□

我单位现(a逐票、b长期)委托贵公司代理等通关事宜。

(a、报关查验b、垫缴税款c、办理海关证明联d、审批手册e、核销手册f、申办减免税手续g、其他)详见《委托报关协议》。

我单位保证遵守《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规,保证所提供的情况真实、完整、单货相符。

否则,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署《代理报关委托书》的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报关协议

(白联:

海关留存、黄联:

被委托方留存、红联:

委托方留存)报关协会监制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

委托方责任委托方应及时提供报关报检所须的全部单证,并对单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委托方负责在报关企业办结海关手续后,及时、履约支付代理报关费用,支付垫支费用,以及因委托方责任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和海关等执法单位依法处以的各种罚款。

负责按照海关要求将货物运抵指定场所。

负责与被委托方报关员一同协助海关进行查验,回答海关的询问,配合相关调查,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在被委托方无法做到报关前提取货样的情况下,承担单货相符的责任。

被委托方责任

负责解答委托方有关向海关申报的疑问。

因确定货物的品名、归类等原因,经海关批准,可以看货或提取货样。

在接到委托方交付齐备的随附单证后,负责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单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认真填制报关单,承担“单单相符”的责任,在海关规定和本委托报关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内报关,办理海关手续。

负责及时通知委托方共同协助海关进行查验,并配合海关开展相关调查。

负责支付因报关企业的责任给委托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所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和海关等执法单位依法处以的各种罚款。

负责在本委托书约定的时间内将办结海关手续的有关委托内容的单证、文件交还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人员(详见《委托报关协议》“其他要求”栏)。

赔偿原则被委托方不承担因不可抗力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因其他过失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约定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由此造成的风险,委托方可以投保方式自行规避。

不承担的责任签约双方各自不承担因另外一方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滞报金、滞纳金和相关罚款。

收费原则一般货物报关收费原则上按当地《报关行业收费指导价格》规定执行。

特殊商品可由双方另行商定。

法律强制本《委托报关协议》的任一条款与《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以法律、法规为准。

但不影响《委托报关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

协商解决事项变更、中止本协议或双方发生争议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程序处理。

因签约双方以外的原因产生的问题或报关业务需要修改协议条款,应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篇三:

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系统

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系统

使用手册

进入系统

点击红色方框内容(如上图),进入此登录页面,输入密码,即可进入系统。

1.企业登记

用于申报单位用户向其所属的地方报关协会,申报其企业登记备案信息。

由地方报关协会用户登陆后,对其信息进行审批。

(经营单位用户,不需要使用本功能)

“企业登记”之“报关企业登记”

用于申报单位向其所属的地方报关协会申报其企业登记信息,当首次申报时,界面字段为空,需要逐一填写。

需要变更申请或进行延期申请时,点击界面中的编辑按钮,进行修改后重新申报。

a.申报单位企业用户,使用申报单位法人卡进入“企业登记”“报关企业信息登记”b.“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中的“当前登记状态”和“登记有效期”

注:

该部分信息,标志着申报单位企业用户,向其当地报关协会申报登记信息的状态;如果“当前登记状态”为空,则意味着企业尚未完成信息登记,请尽快完成信息登

记;

如果为“待审批”,则意味企业基本信息已经向报关协会发起备案申报,请联系当地报关协会进行审批;

如果为“过期作废”,则意味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已经过期,无法使用本系统中的委托功能,需要再次向报关协会备案申报;

如果为“审批未过”,则意味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为通过报关协会的备案审核,请根据报关协会意见进行修改后重新申报;

请企业留意“当前登记有效期”是否即将超期,请在超期前,再次向报关协会进行信息申报,进入本功能菜单之后,点选编辑,可再次发起申请,由报关协会再次审批;如果申报单位企业的登记信息未申报备案,则无法在本系统中与其他经营单位用户签订委托协议;

请根据报关协会的有关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登记信息内容。

第4篇:

《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电子系统使用协议.docx

《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电子系统使用协议

本使用协议是报关单位与中国报关协会及其授权的地方报关协会签订的关于使用《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以下简称电子《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的协议。

请您仔细阅读本使用协议,藉以明确您的权利和义务。

一、接受管理。

报关单位应接受中国报关协会及其授权的地方报关协会对报关单位使用电子《委托书/协议》系统的管理。

二、规范使用。

报关单位使用电子《委托书/协议》系统应按照《〈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及本使用协议的所有条款,规范使用。

三、如实登记。

报关单位(此处单指被委托方)在本系统应如实登记企业及报关员相关信息,保证在使用《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时身份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有变化,应及时变更本系统登记的信息并经报关协会审核。

四、承诺负责。

报关单位使用本系统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对使用《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的一切行为负完全法律责任并承诺本企业所签订的电子《委托书/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五、IC卡管理。

报关单位应妥善保管电子IC卡,如因操作不当导致密码锁定或电子IC卡遗失,报关单位可向办卡部门申请解除锁定或补办新的电子IC卡。

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关单位自行承担。

六、交纳费用。

《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存在网络平台运行、数据传输、数据存储、系统维护及日常管理、查询、打印、提供委托证据、人员工资、税费等相关费用。

报关单位须交纳电子委托费。

七、其他责任。

报关单位若违反本协议条款或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须自行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中国报关协会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

八、服务要求。

中国报关协会及其授权的地方报关协会应依法管理《委托书/协议》电子系统,接受报关单位监督,热情服务,努力维护并实现报关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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