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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班奖创优策划方案

镇海国际大酒店“鲁班奖”创优策划方案

 

编制说明

镇海国际大酒店工程:

为镇海区重点建设工程,我司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地处镇海新城主干道北侧,329国道东侧。

工程为集娱乐、餐饮、会议、办公及标准客房等综合性功能的五星级大酒店;建设规模大,设计定位高,采用了多项先进合理的施工新技术。

工程建设伊始,业主、设计、监理以及承建方就将“精品工程”作为工程目标进行实施,并提出了安全目标确保“省标化”,质量目标确保“钱江杯”,力争“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口号。

精品工程创建需要从策划、过程实施、总结提炼全过程进行控制。

其中技术和质量

是两个主要的内容。

开展技术创新是精品工程水平不断提升的动力,是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确保质量创优是工程建设的直接目标,是建筑企业立信于社会的重要基石。

为此编制本策划书,作为对本工程开展创建技术质量精品工程各项工作的计划,并且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一起作为工程实施的指导性文件。

本策划书依据集团创优夺杯作业指导书以及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公司高层领导及相关行业专家的具体指导,由于编制时间仓促,不足之处请指正。

 

第一章创建“鲁班奖”工程的要求

一、创建“鲁班奖”工程的必备条件:

1、工程须获得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称号,未获得的不得参加“钱江杯”评审;

2、工程须获得“钱江杯”优质工程奖,工程质量全省名列前茅;

3、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包括立项、批复、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承包合同、施工许可证等等)、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

4、2011年起,申报的工程应列入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5、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在二年内不得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三年内不得申报鲁班奖(国优)工程)

6、主承建单位在不得在工程建设中存在商业贿赂并受到刑事处罚的,或工程建设中严重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规则,受到县级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否则一律不得申报;

7、因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等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申报参加评审;

8、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检查中,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并不积极认真整改的;

9、工程按设计文件、已完成节能设计的全部内容,并有相应的系统节能检测要求,达不到节能设计要求的工程,不能参加评审;(2007年10月1日起新开工工程必须按节能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内容)

10、申报的工程应在施工过程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工程结构质量应达到优良标准,工程整体质量应符合《评价标准》的规定。

1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和相关专业局创优计划并报省建协备案;

12、由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

施工图已经有资质的审核单位审查合格,并出具审核意见书;

13、未违反国家颁发的“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

14、申报的工程,其公共使用部位(如楼梯间、电梯井前室、厕浴间、走廊、地下室等)不得有二次装饰,其余部位的二次装饰面积不得大于总建筑面积的20%以上;

15、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及QC小组活动,并获得省级及以上的成果奖;

16、工程虽已竣工但未投入使用的;

17、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用户反映满意;

18、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其中有一项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采用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6项。

19、对于尚未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地区、行业,在施工过程中组织3至5名相关专业的专家,对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进行不少于二次的中间质量检查,并有完备的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

20、在工程施工中,必须全面保存工程每个部位的音像资料,做好5分钟DVD录像光盘;(内容主要是施工特点、施工关键技术、施工过程控制、新技术推广应用等等,要充分反映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和隐蔽工程的检验情况)。

二、“鲁班奖”工程复查要点

(一)、整体工程:

1、观察主体是否出现有影响结构安全的变形与裂缝;(一票否决)

2、观察地基是否有较大的沉降?

如有沉降是否稳定?

(一票否决)

3、地下室、墙体、卫生间、屋面是否有渗漏?

(一票否决)

4、整体工程是否存在明显的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

5、整体工程质量的匀质性,即土建工程与电气、给排水和暖通工程质量是否匀相配。

6、除结构外其他是否存在使用中可能发生的不安全隐患?

7、主体结构与非主体结构间是否断开设沉降缝(分隔缝)。

(二)、细部结构:

1、屋面工程

(1)、屋面、天沟、檐沟是否积水?

排水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防水卷材收头处理和做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屋面排气孔的布置是否超过每36㎡一只,其高度是否低于25㎝,是否成行排列?

(4)、天沟、檐沟过水孔是否成线,孔底有无积水?

(5)、上层屋面排水管向下层屋面排水时,下层屋面上是否设置簸箕?

(6)、屋面上搁置管道、设备、广告牌的基座是否与结构相连,其泛水处理是否得当?

(7)、出屋面的门口上是否设置雨棚?

(8)、金属制的固定爬楼是否接地?

铁制爬楼是否涂防锈漆及面漆?

(9)、上人屋面的地砖,布砖是否合理?

有无空鼓现象?

(10)、水泥刚性屋面有无空鼓、裂缝现象?

(11)、上人屋面的卫生间排气管高度是否》2m?

(12)、屋面密封材料嵌缝是否密实、连续、饱满、牢固、顺直?

有无开裂、脱落等缺陷?

2、门窗工程

(1)、门的合页安装是否正确?

合页槽的深度、大小是否恰当?

门扇定位后是否晃动?

(2)、夹心木板门上、下冒头是否设置排气孔?

油漆是否到位?

(3)、卫生间木门下部是否做百页排风口?

(4)、卫生间木门套与地面交接出名是否打胶或作其他防水、防腐处理?

(5)、铝合金、塑钢窗的制作和安装适量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有污染和变形情况?

(6)、铝合金、塑钢窗是否与窗洞形成“弹性联结”,联结处是否设发泡或保温材料,是否有隐蔽工程记录?

窗的里、外四周是否有打胶、打胶是否顺直、饱满、平整、宽度一致?

(7)、窗间墙为空心砖时,在安装窗前是否对空心孔采取填实措施,或在窗的固定联结件处用实心砖或砼预制块?

(8)、采用木窗套时,是否将铝合金窗框、塑钢窗框都掩盖或大部分掩盖(其掩盖部分不宜超过窗框宽度的1/3)?

(9)、门窗安装是否牢固,位置是否偏移?

(10)、窗的限位装置和排水孔是否符合要求?

(11)、窗台高度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高度低于80㎝的是否采取防护措施?

(12)、外窗口及窗台下是否设置滴水线(或鹰嘴)?

(13)、窗洞口是否方正?

有无歪斜、扭曲现象?

(14)、门、窗的制作、安装质量,检查其细腻程度。

3、地面工程

(1)、天然石材地面拼缝处是否平整?

是否进行二次打磨?

(2)、天然石材地面是否有明显色差?

地面的光泽度和均匀度如何?

(3)、块材地面是否有空鼓和裂缝?

(4)、块材拼缝与踢脚线拼缝是否对齐?

(5)、踢脚线高度和出墙厚度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一致?

(6)、踢脚线上口是否被墙面涂料污染?

光洁度如何?

(7)、块材、地砖铺贴是否对称?

布砖是否合理?

有无空鼓?

(8)、楼梯踏步的挡水线、滴水线是否符合要求?

(9)、楼梯平台宽度是否小于楼梯梯段宽度?

(10)、天然石材踏步外露部分(含侧面)光洁度如何?

(11)、楼梯踏步的高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2)、水泥地面有无空鼓、裂缝、起砂?

(13)、水磨石地面有无棉线的裂纹、砂眼和磨纹,石粒是否均匀、密实?

分隔条是否顺直、清晰?

(14)、水泵房地面是否在泵机周边设排水沟?

(15)、大面积(地下室)地面是否设置假缝?

(16)、散水是否与主体结构隔断?

散水伸缩缝是否隔断整个散水构造层?

4、装饰工程

(1)、抹灰、饰面均应光洁平整、色泽一致,无空鼓裂缝。

(2)、湿贴天然石材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流淌“花脸”现象。

是否出碱?

(3)、外墙干挂花岗岩是否有色差?

接缝打胶是否饱满、平整、顺直、布砖是否合理?

(4)、室内粉刷阴、阳角处理是否挺直,有无创新特色?

(5)、外墙采用饰面砖是否按《规程》要求设置伸缩缝?

其排砖是否得当?

有无出现大量“破活”?

(6)、饰面砖粘结是否牢固,有无空鼓?

(7)、石膏板吊顶是否平整?

有无裂缝下坠?

色泽是否一致,有无明显拼缝现象。

(8)、轻质墙体上的粉刷是否采取增强粘结度、防止裂缝的措施。

(9)、吊顶内的吊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吊杆是否涂防锈漆和面漆?

(10)、吊顶上的喷淋、烟感、灯具、排风口等的布置是否合理、美观?

(11)、室内装饰工程有无交叉污染现象(如油漆与粉刷)?

(12)、不同色泽的材料在阴角处交接是否作了分色处理?

(13)、木作壁柜制作是否符合要求,油漆是否到位、细腻?

(14)、玻璃幕墙的明框幕墙框料是否横平竖直?

单元式幕墙的单元拼缝或隐框幕墙分格玻璃拼缝是否横平竖直,缝宽是否均匀?

(15)、幕墙的上下边及侧边封口、沉降缝、伸缩缝、防震防的处理及防雷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6)、框支承玻璃幕墙是否采用安全玻璃?

点支承玻璃幕墙的面板玻璃是否采用钢化玻璃?

(17)、木扶手弯头处是否有拼缝?

弯头成形是否刨光?

曲线是否自然?

(18)、不锈钢扶手、栏杆的焊接,是否满焊、抛光?

(19)、楼梯扶手高度及楼梯扶手水平段超过50㎝时的高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底部是否封闭?

栏杆的高度、休息平台的宽度、梯段净高等等;

(20)、卫生器具与台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是否打胶或以防水密封条密封;

(21)、保温节能:

使用的是不是保温节能型材料;

三、“鲁班奖”工程现场复查重点审核的技术资料

(一)、查工程前期资料

(1)、工程立项审批的文件(查立项的时间、工程的性质、面积、层数、高低等等);

(2)、规划许可证;

(3)、用地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

(5)、施工合同;

(6)、质量安全登记;

(7)、施工许可证;

(8)、审图办意见;

(9)、图纸会审记录;

(10)、施工组织设计;

(11)、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12)、工程开工报告;

(二)、桩基工程资料

1、深基坑(超过4米)支护方案应经专家组论证有意见书;

2、桩基验收报告(其中

类桩、

类桩、

类桩数量)不允许有

类桩,

类桩占90%以上;(宁波市“甬江杯”要求)

3、桩试验报告[静荷载试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

桩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对灌注桩应全数检测(设计无要求)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是否符合要求(用大应变或小应变检测)];

4、打桩、灌桩、记录;

5、桩偏位测量记录;

6、桩位竣工图;

7、桩钢筋隐检记录;

8、桩砼强度抗质报告;

9、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书。

(三)、工程结构及主要原材料检测资料

1、抽查钢筋进场检测(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试报告、使用部位);

2、抽查水泥进场检测(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试报告、使用部位);

3、砖(砌块)进场检测(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试报告、使用部位);

4、各楼层结构的砼抗压强度报告(包括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抗压报告);

5、各楼层砌体的砂浆抗压强度报告;

6、有地下室工程的砼抗渗试验报告;

7、钢筋的焊接检验报告(包括电弧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钢筋锥螺纹套筒、直螺纹套筒、镦粗螺纹套筒接头)。

(四)、屋面工程资料

1、使用的防水卷材(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试报告);

2、屋面保温、隔热、透气(排水)的隐检验收记录。

(五)、幕墙工程资料(玻璃幕墙及石材幕墙和铝塑板幕墙)

1、幕墙的设计图纸及结构计算书,幕墙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

2、幕墙工程所用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性能检验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

3、幕墙的“三相”性能检验报告;

4、幕墙的相容性试验报告(框、玻璃、胶);

5、采用进口结构胶、还需有商检检测报告;

6、石材幕墙需石材的弯面强度报告(室内还需有放射性检测报告);

7、幕墙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幕墙的淋水试验记录;

9、幕墙的避雷检测记录。

(六)、钢结构及网架工程资料

1、使用的钢材、钢铸件、有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性能检测报告;

2、采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应力)的检验报告;

3、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有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系数试验和复验。

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

4、网架节点的承重力试验记录;

5、对设计为一、二级焊缝的应进行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检验;

6、钢屋(托)架、桁架、钢架、吊车梁等垂直度和侧向弯曲检测记录;

7、网架结构的挠度检测记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七)、沉降观测及建筑物变形检测资料

1、沉降观测平面布置图(包括BM基准点、标高、位置);

2、每次观测的原始记录;(转折点、闭合差)

3、历次沉降观测结果记录表;

4、沉降速度、时间、沉降量绘成的沉降曲线图;

5、沉降观测结果报告(结论性意见);

6、建筑物的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八)、环境保护检测资料

1、环境保护设施初验意见书;

2、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报告;

3、饮用水卫生检测报告;

4、避雷设施检测报告。

(九)、建筑节能检测资料

1、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报告;

2、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检测(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项目由:

(1)、室内温度;

(2)、供热系统室内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

(3)、供热系统的补水率;

(4)、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

(5)、各风口的风量;

(6)、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

(7)、空调机组的水流量;

(8)、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

(9)、照明系统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值检测记录;

(10)、低压配电电源质量测试记录。

(十)、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2)、设备调试记录;

(3)、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4)、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5)、建筑物照明全负荷通电试运行记录;

(6)、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7)、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

(十一)、智能建筑工程(简称弱电)主要包括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集成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验报告;

2、各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3、各系统检测报告;

4、各系统运行记录;

5、各系统电源及接地测试报告。

(十二)、给排水与采暖工程

1、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验报告;

2、承压管道、风管、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和通水试验;

3、非承压管道、设备的灌水、通水、通球试验;

4、采暖系统运行调试记录;

5、卫生器具满水通水试验记录;

6、泵单机试运转记录;

7、系统调试记录(水源测试、消防水泵、稳压泵、报警阀、排水设施及联动调试);

8、补偿器预拉伸记录;

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记录;

10、消防栓系统试射试验和消防栓系统联动试验;

11、消防验收意见书。

(十三)、通风与空调工程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验报告;

2、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3、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4、通风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5、通风与空调系统全负荷联合试运行记录;

6、风管漏光、严密性试验记录;

7、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8、制冷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设备单机试运转调试记录;

9、阀门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10、防火阀、排烟阀启、闭联动试验和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调试记录。

(十四)、资料整理的要求

为了便于检索和查询,工程技术资料应分类装订成册,分类一般为如下几类:

1、工程的前期资料;

2、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和桩基工程资料;

3、工程主体结构资料;

4、装饰工程资料;

5、屋面工程资料;

6、建筑电气安装资料;

7、给排水与采暖资料;

8、通风与空调资料;

9、建筑智能安装资料;

10、建筑节能资料;

11、电梯安装验收资料;

12、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

13、工程专业验收资料(环保、消防、人防、避雷、室内空气、饮用水等);

14、工程质量管理资料(管理制度、责任制)、技术标准(工法、作业指导书)、主要专业工种上岗证书、施工图审查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

资料要编目。

由总目录、子目录组成。

每个子目录根据资料多、缺情况、可装订成若干分册。

每册应有详细的资料名称目录。

(十五)、当前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一些问题

当前工程(主要指土建工程)技术资料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记录》(表A.O.1)是新标准增加的新内容,该表要求在开工之前填好,但许多项目都在开工以后、甚至在竣工前夕填好,有明显的滞后现象;同时在内容上也不完整。

2、没有按新标准进行建筑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如有的工程项目误将“办公自动化系统”(子分部工程)列入“建筑电气”分部,也有的将“电梯”错误地列入“建筑电气”分部等。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G.O.1—1)中,每个参加验收的单位都要盖公章,都要有负责人签名,但往往签名、盖章不全,这里要说明的是:

新标准规定了参加验收的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四个单位,而《检查用表》中规定除上述四个单位外,还增加了勘测单位。

严格地说,以上五方签名、盖章不齐,可视为未通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的时间要实事求是填写,它关系到施工合同的履约及工程创优的时效等重要条件,切不可马虎。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表G.O.1—2)和《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G.O.1—3)在《检查用表》中,除新标准规定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签名外,还增加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这一条许多工程项目都没有做到。

5、《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G.O.1—4),新标准规定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检查结论”栏目中签名,而《检查用表》还增加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全体参加检查人员的签名,这些要求多数工程项目都没有做到。

6、新标准规定,分包单位对承建的项目检验合格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移交总包单位。

而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当检查工程资料时,往往发现总、分包单位互不通气,各行其事,没有统一的目录、统一的资料装订标准,显得资料零乱无章,这成了我们当前资料工作中的通病。

7、采用现场静载荷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从资料上看试桩数量往往少于规范规定的数量(规范规定不宜小于总桩数的1%,且不宜小于3根……)。

8、个别工程项目在主体结构施工结束进行外墙干挂花岗岩施工时,由于已将原有沉降观测点掩盖,就在花岗岩幕墙外侧,安装与原沉降观测点毫无联系的假沉降观测点,并在资料中伪造沉降数据。

这种做法虽属个别,但其性质十分恶劣。

9、按照《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97)的要求,沉降观测结束后应提交

沉降观测成果表;

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

沉降速度、时间、沉降量曲线图以及

沉降观测分析报告。

但据查大多数工程资料中未绘制曲线图,也没有提供沉降观测分析报告。

10、不少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缺乏针对性,只是泛泛地提一些原则要求,可操作性差。

特别是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没有按照程序由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名,缺乏文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11、仍有一些项目未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进行试件取样和试件留置。

如规范规定“每一层楼、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而有些工程几个楼层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只取样一次。

12、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刚进、水泥进场后必须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这三份资料属强制性条文的要求,但一些项目只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缺少进场复验报告,这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因为进场复验报告是作为判断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依据。

13、规范规定“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然而有的项目只提供水泥强度复验资料,而缺少水泥安定性复验资料,这是不对的,因为水泥强度和水泥安定性都是反映水泥质量及其性能的重要指标。

14、基坑验槽资料不全,无基坑平面、剖面(示意)图,基坑回填记录中缺少施工方案和相关的技术措施,缺少夯实记录,缺勘探地质人员签字,对地层不进行具体描述,而仅以“符合设计要求”作为检查验收结论。

15、在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隐蔽工程记录中,往往没有标注设计图号,也未附相应的钢筋草图。

16、有些焊接试验报告,未说明代表的焊接头数和批量;也未注明焊条、焊剂等材料的种类、名称;没有记录焊工的姓名、上岗证及其本人的签字。

17、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砖砌体应查全部承重墙柱的轴线,查外墙阳角垂直度不应少于4处……”这些要求在许多项目的技术资料里都有欠缺,如查承重墙柱的轴线往往只是有选择地查一、两个轴线,外墙阳角垂直度也只查一处,这显然按规范的要求是不够的。

18、屋面工程隐蔽验收记录资料不全。

如未将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细部做法以图示的方式纳入隐蔽验收记录资料;没有按工序或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并提供验收记录;在提交的屋面工程验收文件中,缺少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尤其是缺少防水工的姓名、上岗证及其本人签字。

19、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填嵌闭孔弹性材料且在表面采用密封胶密封,该分项工程应填写隐蔽工程记录,但一些项目由于系分包单位完成,对此不够重视,没有提供这方面的资料。

20、吊顶工程一般都能提供施工记录,但应该提供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内容往往不全,如有吊顶内管道,设备安装及水管试压记录但缺少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记录。

21、部分幕墙工程未能按规范要求提供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且幕墙工程应该提供的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不全,如缺少幕墙防雷装置、幕墙防火构造验收记录。

22、为贯彻、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大多数项目都能提供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但却忽视了规范里规定的在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的检测,且提供氡的检测资料,这种情况是比较普遍的。

23、新标准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G.O.1—3)中,有“节能、保温测试记录”的要求,但几乎所有工程项目都未填写。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建设节能建筑势在必行,因此节能保温测试记录将成为工程验收中的重要资料。

24、工程技术资料中,时间顺序颠倒的现象时有发生。

如某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的时间竟在竣工验收之后;又如某子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编制时间滞后于施工记录的填写时间,显然这种现象不是笔误,就是事后搞“回忆录”,甚至是弄虚作假。

25、工程技术资料中,有不少质量保证资料是没有任何说明的复印件,这是不符合要求的。

对于复印件应该在上面注明原件存放何处;存放单位应盖公章认可;且经办人应签名。

这样,复印件方为有效。

26、竣工图没有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设计修改完整地反映在图上,有的竣工图有一些反映,但也缺少相关人员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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