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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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2009-10-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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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样纳税人领购应用,增值税的小范畴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应用。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治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治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样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应用和刊出专用发票情形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局和内容由国度税务总局制订。
实施运算机治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局由省级国税局确信。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
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样纳税人,按以下法度榜样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治理部分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样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挂号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实(居平易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分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须要变革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版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治理部分变革领购簿中的相干内容。
对须要变革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从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产生闭幕、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刊出税务挂号前,缴销领购簿。
纳税人违抗专用发票应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应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治理部分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第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样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治理部分购买,专门情形经地(市)级国税局赞成可托付部属税务所发售。
购买专用发票实施验旧供新轨制。
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应用、滚存情形和税款缴纳情形。
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1.验旧。
(1)考查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应用专用发票。
(2)考查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专门情形。
(3)依照验旧情形挂号领购簿。
2.供新。
(1)审查究税人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2)审核纳税人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
(3)对证件材料无缺、手续齐备而又无违抗专用发票治理规定行动的,发售机关可发售专用发票,并按规订价格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用治理
第四条 一样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应用专用发票:
(一)管帐核算不健全,即不克不及按管帐轨制和税务机关的要求精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克不及向税务机关精确供给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材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材料的内容,由国度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信。
(三)有以下行动,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日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擅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小我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供给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形;
8.未按规定接收税务机关检查。
(四)发卖的货色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样纳税人如已领购应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滚存的专用发票。
第五条除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外,一样纳税人发卖货色(包含视同发卖货色在内)、应税劳务、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发卖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第六条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一)向花费者发卖应税项目;
(二)发卖免税项目;
(三)发卖报关出口的货色、在境外发卖应税劳务;
(四)将货色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货色用于集体福利或小我花费;
(六)将货色无偿赠予他人;(依照要求能够开具)
(七)供给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让渡无形资产或发卖不动产。
向小范畴纳税人发卖应税项目,能够不开具专用发票。
第七条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笔迹清晰。
(二)不得涂改。
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
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会决。
(三)项目填写齐备。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精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捏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应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度税务总局同一制订的票样不相相符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相符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八条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如下:
(一)采取预收货款、托收承付、托付银行收款结算方法的,为货色发出的当天。
(二)采取交款提货结算方法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法的,为合同商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将货色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五)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施同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色从一个机移送其他机构用于发卖,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色移送的当天。
(六)将货色作为投资供给给其他单位或个别经营者,为货色移送的天。
(七)将货色分派给股东,为货色移送的当天。
一样纳税人必须按规准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早或滞后。
第九条专用发票的全然联次同一规定为四联,各联次必须按以下定用处应用:
(一)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
(二)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
(三)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
(四)第四联为记账联,销货方作发卖的记账凭证。
第十条除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和自营进口货色外,购进应税项目有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
(二)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三)发卖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相符本规定第七条第
(一)至(九)项和(十一)项的要求。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本规定第十条所称未按规定取得专发票:
(一)未从发卖方取得专用发票。
(二)只取得记账联或只取得抵扣联。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一)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专用发票治理轨制。
(二)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
(三)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专门存放专用发票的场合。
(四)税款抵扣联未按税务机关的要求装订成册。
(五)未经税务机关考查擅自烧毁专用发票的全然联次。
(六)损掉专用发票。
(七)损(撕)毁专用发票。
(八)未履行国度税务总局或其直属分局提出的其他有关保管专用发票的要求。
第十三条有本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者,如其购进应税项目标进项税额差不多抵扣,应从税务机关发明其有上述情形的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第十四条发卖货色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产生退货或发卖折让,应视不合情形分别按以下规定解决:
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同时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形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主动退还发卖方。
发卖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
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发卖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属于发卖折让的,发卖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形下,购买方必须取得本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实单(以下简称证实单)送交发卖方,作为发卖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照。
发卖方在未收到证实单往常,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实单后,依照退回货色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发卖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进项税额的凭证。
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动。
第十五条应用电子运算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报经主管税务机关赞成并应用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机外发票。
第十六条相符下列前提的一样纳税人,能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应用电子运算机开具专用发票:
(一)有专业电子运算机技巧人员、操作人员。
(二)具备经由过程电子运算机开具专用发票和按月列印进货、销货及库存清单的才能。
(三)国度税务总局直属分局规定的其他前提。
第十七条申请应用电子运算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供给申请申报及以下材料:
(一)按照专用发票(机外发票)格局用电子运算机制造的仿照样张。
(二)依照管帐操作法度榜样用电子运算机制造的比来月份的进货、销货及库存清单。
(三)电子运算机设备的设备情形。
(四)有关专用电子运算机技巧人员、操作人员的情形。
(五)国度税务总局直属分局要求供给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应用专用发票必须按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材料栏目中如实填列购、用(包含作废)、存情形。
第十九条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实单的全然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为存根联,由税务机关留存备查;第二联为证实联,交由购买方送发卖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照;第三联,购货单位留存。
证实单必须由税务机关开具,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不得将证实单交由纳税人自行开具。
证实单的印制,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发票治理方法》及其细则有关发票印制的规定解决。
一样纳税人取得的证实单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装订成册,并按照有关发票保管的规定进行保管。
第二十条专用发票的票样与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实单样式,由国度税务总局同一制订,其他单位和纳税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所称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均指国度税务总局及其所属支局以上征收机关。
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治理
第二十二条关于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问题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在专用发票“金额栏”逐行或合计行填写的发卖额跨过了该栏的最高金额单位。
凡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行动,购货方取得这种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第二十三条关于价格换算显现误差的处理方法纳税人以含税单价发卖货色或应税劳务的,应换算成不含税单价填开专用发票,假如换算使单价、发卖额和税额等项目产生尾数误差的,应按以下方法运算填开:
(一)发卖额运算公式如下:
发卖额=含税总收入÷(1+税率或征收率)
(二)税额运算公式如下:
税额=含税总收入-发卖额
(三)不含税单价运算公式如下:
不含税单价=发卖额÷数量
按照上述方法运算开具的专用发票,假如票面“货色数量×不含税单价=发卖额”这一逻辑关系存在少量尾数误差,属于正常现象,能够作为购货方的扣税凭证。
第五章增值税防伪税控体系的治理
第二十四条凡经税务机关认定,取得增值税一样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必须按照本地税务机关的同一要求,在2002年事尾往常慢慢纳入税控体系治理.具体步调是:
(一)2002年1月1日起,企业必须经由过程税控体系开具发卖额在万元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同时全国同一废止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自2002年4月1日起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二)2003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必须经由过程税控体系开具专用发票,同时全国同一废止手写版专用发票.自2003年4月1日起,手写版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
第二十五条纳入税控体系治理的企业,必须经由过程该体系开具专用发票;对应用非税控体系开具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要按照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破坏,擅自修改,拆卸税控体系进行偷税的,要依法予以严惩.
第二十六条企业取得税控体系开具的专用发票,属于扣税范畴的,应于纳税申报时或纳税申报前到税务机关申报认证;凡愈期未申报认证的,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差不多抵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如数追缴,并按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凡认证不符的,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并由税务机关查明缘故后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自2000年1月1日起,企业购买税控体系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产生的费用,准予在当期运算缴纳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同时可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税控体系专用设备包含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和读卡器;通用设备包含用于税控体系开具专用发票的运算机和打印机.
第二十八条自2000年9月1日起,税控体系专用设备和技巧爱护价格履行标准如下:
(一)企业税控金税卡零售价格为1303元,税控IC卡为79元,小读卡器定为173元.此价格为最终到户安装价格.
(二)各技巧爱护单位对税控体系专用设备日常技巧爱护的价格标准为每年每户450元,安装应用昔时按实际技巧爱护月数计收.并可依照各地的实际情形,在10%的浮动幅度内制订具体价格.
第二十四条各级税务机关对税控体系的发卖和售后办事要进行严格监督,但不得直截了当或间接从事与税控体系相干的贸易性经营活动,对为纳税人供给的有关税控体系的技巧爱护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税控体系省级办事单位和省内办事收集应由航天金穗高技巧负责建立和治理(西藏除外).
第六章增值税防伪税控体系操作治理方法
第二十九条 增值税防伪税控体系履行应用的组织及日常治理工作由各级国度税务局流转税治理部分负责。
其职责是:
1、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体系履行筹划的编制工作。
2、负责对防伪税控体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认证工作.
3、负责税务、企业用金税卡和IC卡在防伪税控发行子体系的发行治理工作。
4、负责对运算机交叉考察体系的营业治理工作。
5、负责对同级技巧办事单位办事质量的监督治理工作。
第三十条对国度税务总局明令要求上防伪税控体系的企业,必须应用防伪税控体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然,停止应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十一条省级技巧办事单位由体系研制单位商省局流转税治理部分确信。
省级办事单位商市(地)流转税治理部分组建市(地)县级办事单位。
各级办事单位必须接收同级国度税务局监督,并对同级国度税务局负责。
各级技巧办事单位有义务向同级国度税务局流转税治理部分申报技巧办事工作情形。
第三十二条省级技巧办事单位负责全省的技巧办事工作。
各级办事单位要在省级办事单位同一引导下按照同一的办事标准开展工作,包管办事工作安稳、及时、有效。
第三十三条防伪税控体系实施筹划治理。
市、县国度税务局依照国度税务总局和省局履行工作要求,在查询拜望的差不多上确信企业名单,编制昔时的履行筹划报市(地)流转税治理部分。
市(地)流转税治理部分汇总后报到省局流转税治理处,省局流转税治理处据此编制全省履行筹划。
第三十四条企业上防伪税控体系。
起首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接申请书五日内核定企业一样纳税人资格,然后报市(地)国税局流转税治理处(科)、市(地)流转税治理处(科)按照省局筹划安排确信上防伪税控企业名单并下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体系应用通知书》,通知书一式四联,第一联市(地)流转税治理部分留存、第二联下达给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第三联下达给申请企业、第四联给市(地)级技巧办事单位。
第三十五条企业接到通知书后,携带通知书到指定的技巧办事单位解决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体系专用设备手续。
并在通知书规定的时刻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防伪税控企业认定挂号表》。
主管税务机关应卖力审核防伪税控企业供给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挂号事项。
确认无误后签订审批看法。
《防伪税控企业认定挂号表》一式三联。
第一联防伪税控体系企业留存;第二联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三联为防伪税控企业解决体系发行的凭证。
第三十六条技巧办事单位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对申请企业运算机、打印机进行技巧认定,企业购买的运算机、打印机必须知足防伪税控体系的技巧要求。
第三十七条技巧办事单位将办完发卖手续的防伪税控体系的金税卡、IC卡五日内送到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在防伪税控发行子体系解决发行。
发行后的金税卡由技巧办事单位在规定的时刻内赐与安装。
IC卡由企业领回。
第三十八条省级技巧办事单位按照省国税局下达的履行筹划购买专用设备。
并将购买的金税卡、IC卡的编号打印成册报给省国度税务局流转税治理处立案。
分地区发卖的金税卡、IC卡也分别编号打印报给市(地)流转税治理处(科)。
市(地)流转税治理处(科)将金税卡、IC卡编号按企业所属征收分局打印成册,下发给征收分局。
第三十九条征收分局将金税卡、IC卡编号录入到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子体系,做入库治理。
第四十条企业增长分开票机按新上企业的工作法度榜样解决。
第四十一条企业产生下列情形,应到主管税务机关解决刊出挂号,同时通知办事单位。
在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监督下由技巧办事单位工作人员拆卸金税卡,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将金税卡和IC卡在发行体系刊出,然后才能解决刊出手续。
(一)依法刊出税务挂号,终止纳税义务;
(二)被撤消一样纳税人资格;
(三)削减分开票机,
第四十二条防伪税控企业认定挂号事项产生变更,应到主管税务机关解决变革认定挂号手续。
对本章十四条规定情形以外,不须要刊出作废金税卡的企业,应到主管税务机关从新初始发行。
第四十三条各级税务部分要加强对防伪税控体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认证治理工作。
企业在申报期内必须将取得的防伪税控体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报到主管征收机关进行认证,未经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果断不准抵扣。
对因褶皱、揉搓等无法认证的加盖“无法认证”戳记,认证不符的加盖“认证不符”’戳记,属于应用损掉被盗金税卡开具的加盖“损掉被盗”戳记。
认证完毕后,应将认证相符和无法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退还给企业,并同时向企业下达《认证成果通知书》(附件八)。
对认证不符和确认为损掉、被盗金税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进一步核查,确认是捏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逐级报告请示,不得隐瞒。
第四十四条防伪税控企业应将税务机关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连同《认证成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一路按月装订成册备查。
第四十五条经税务机关认证确信为“无法认证”、“认证不符”’以及“损掉被盗”’的专用发票,防伪税控企业如已申报扣税的,应调减当月进项税额。
第四十六条报税子体系采集的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和认证子体系采集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数据,应按规定传递到增值税运算机考察体系。
第四十七条防伪税控企业金税卡须要修理或改换时,其储备的数据,必须经由过程磁盘储存并列出清单。
税务机关应核查金税卡内尚未申报的数据和软盘中专用发票开具的明细信息,生成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传递到增值税运算机考察体系。
企业运算机主机破坏不抄写开票信息的,税务机关应对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存根联经由过程认证体系认证,产生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传递到增值税运算机考察体系。
第四十八条税务机关用的防伪税控体系专用设备由省国度税务局流转税治理处同一治理,不得由技巧办事单位治理税务专用设备。
设立省、市(地),县三级发行收集,各发行收集必须建立在省、市(地)流转治理处(科)和征收机关,并遴派专人治理。
各市(地)流转税治理部分发放专用设备要严格履行交代轨制,分别填写《防伪税控体系专用设备入库单》(附件四)和《防伪税控体系专用设备出库单》(附件五),同时挂号《防伪税控体系专用设备收、发、存台帐》(附件六)。
各级税务机关对库存专用设备实施按季盘点轨制,挂号《防伪税控体系专用设备盘存表》(附件七)。
第四十九条主管税务机关须要增配专用设备的,应填制《防伪税控体系专用设备入库单》报市(地)流转税治理部分转报省局核发。
第五十条企业用的防伪税控体系专用设备由省级技巧办事单位同一治理。
省级技巧办事单位要建立专用设备库房,包管设备的安稳。
省、市(地)两级技巧办事单位要按第十八条的规定,加强对企业专用设备的仓储发售治理,具体记载收发存情形。
对库存专用设备实施按月盘点轨制,挂号《防伪税控体系专用设备库存表》(附件七),于次月10日前报同级税务机关立案。
第五十一条省、市(地)、县流转税治理部分负责对同级技巧办事单位进行办事质量的监督和治理。
各级办事单位应与同级税务局签订办事协定,明白工作法度榜样、营业规范和权力义务等。
每半年对办事单位的办工作况进行一次访问查询拜望,写出办事质量情形申报。
市(地)流转税治理处(科)进行汇总,分别于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上报给省局流转税治理处。
昔时办事知足率达不到95%以上的,通知其限日进行整改,限日不克不及整改的撤消办事资格。
第五十二条技巧办事单位每半年向同级国税局流转税治理处(科)申报一次技巧办工作况。
每年由省级办事单位组织召开全省技巧办事工作会议,传递全省办工作况,研究解决办事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全年的工作。
第五十三条市(地)技巧办事单位要与办事企业签订技巧办事合同,明白司法义务,签订的办事合同要报同级税务机关立案。
技巧办事单位负责对企业的培训,企业开票员必须经由办事单位培训后持证上岗,企业开票员没有上岗证主管税务机关不得进行IC卡的授权操作。
办事单位要按着同一的办事标准开展办事工作,对解决不了的故障要及时改换金税卡,不克不及阻碍企业开票。
对非体系故障阻碍开票和报税的由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四条为了包管体系的安稳,任何单位和小我未经省局赞成不得擅自修改体系软件和硬件。
应用企业不得擅自装卸金税卡。
金税卡的改换和软件的进级要由技巧办事单位技巧员完成,体系显现问题立时通知办事单位进行补缀爱护。
改换金税卡前必定做好数据爱护工作,包管数据的安稳。
第五十五条防伪税控体系应用过程中显现的技巧问题,税务机关、办事单位应填制《防伪税控体系故障挂号表》(附件九)分别逐级上报省局和省级办事单位。
第五十六条企业办事质量投诉采取下管一级的方法,一样向上一级办事单位投诉本级办事单位。
由上一级办事单位仲裁解决。
重大年夜的办事质量问题也能够越级投诉,办事单位对受理的投诉要卖力解决,不得推诿扯皮。
关于办事投诉不克不及解决的按合同律例定向相干部分投诉。
第五十七条防伪税控企业应采取有效方法保证开票设备的安稳,对税控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