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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MC-6.3.7A 第37页共37页

山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SDMC-6.3.7A

移动智能网维护规程

2004-08-20发布2004-08-20实施

山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移动智能网维护规程

1目的

为保证集中维护后智能网络运行安全,确保智能业务服务质量,提高部门间协调和业务实施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移动智能网设备(包括SMP、SCP、SSP、CMP、VC、SMAP和独立IP等功能实体)的维护控制。

3职责

3.1省公司网络部职责:

a.负责智能网软、硬件设备的入网管理和质量把关,负责配合业务部门及时准确开通新业务。

b.搞好全程全网的协作配合,协调处理重要或重大智能网通信故障,确保智能网运行安全和通信畅通。

c.建立完善山东省智能网络管理系统,分析智能网网络运行和业务使用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并组织实施。

3.2公共设备维护中心职责

a.保持和过渡阶段负责省内智能网本地设备的日常维护与故障处理,在全省集中网管平台完善后的目标阶段,负责省内所有智能网设备的告警监控、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确保智能网系统运行安全高效;在维护工作执行、故障处理、业务开展方面,公共设备维护中心是省内其他地市的业务领导,各地市听从公共设备维护中心的指挥调度。

b.负责全省所有智能网设备的数据集中制作与核查,负责智能网局数据、业务数据、计费数据的集中维护。

c.根据省公司要求及时完成智能网系统新业务程序加载、卸载、软件升级、系统扩容、工程建设等工作,并负责整理、归档有关资料、文档,确保维护资料完整性。

d.负责网络配置、系统资源、用户口令和密码的统一管理与维护,负责设备局域网的维护与流量监测,定期完成智能网运行质量分析,依据分析结果进行网络的优化调整。

e.负责配合各地市处理有关智能业务的用户投诉,无法协调处理的上报省公司处理。

f.在新业务开展、应用方面为市场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配合。

3.3青岛分公司目标阶段的主要职责

a.负责完成智能网本地设备的日常维护作业计划,负责本地局域网维护与流量监测,确保局域网通信畅通和网络运行安全。

b.配合公共设备维护中心处理智能网本地设备的告警和硬件故障处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c.配合本地智能网设备现场的软件升级、业务加载、系统或网络调整等工作。

d.当智能网本地设备实施网络扩容、设备新增或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时进行随工配合和验收。

e.在新业务开展、应用方面为市场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配合。

3.4各地市分公司的职责

a.处理有关智能业务的用户投诉,需要公共设备维护中心协查的按照投诉处理流程积极协调,确保流程形成闭环。

b.按照省公司安排积极配合完成智能网新业务的测试验收工作,并及时将发现和遗留问题向省公司反馈。

c.各地市网络维护部门和业务部门配合完成智能业务用户的销户、回收、状态更改等操作。

3.5我省智能网络维护单位间的业务领导关系顺序为:

a.省公司网络部。

b.公用设备维护中心、青岛分公司网络维护部门。

c.省内其它地市分公司网络维护部门。

3.6智能网维护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3.6.1本着设备维护使用化,与SMP、SCP、VC等智能网设备相连的计费设备和业务管理系统,以智能网侧网络连接设备的端口为界,端口以外的设备(不含端口)由业务部门维护,具体涉及的设备有SMAP、CMP、计费采集设备以及BOSS与智能网的接口设备。

3.6.2省公司网络部负责对智能网新业务的入网进行技术审核,并组织业务部门进行新业务特征制定、测试和验收工作。

新业务开通试运行期间,网络维护部门负责监视网络和业务运行的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提出遗留问题。

智能网设备入网后由维护部门负责维护。

3.6.3业务部门负责智能网计费规则、业务特性、业务特殊号码的制定,并负责用户数据、充值卡数据的管理与维护。

公共设备维护中心负责计费数据日常维护。

3.6.4业务部门负责CMP、SMAP(不含S级SMAP)客户端和BOSS系统的维护,维护职责包括:

a.贯彻、执行有关智能网的维护管理规定及责任制度。

b.出现CMP、SMAP、BOSS系统的接入故障由业务部门指定接口人员与公共设备维护中心联系解决。

c.在公共设备维护中心的指导下对SMAP和CMP设备软件的版本和补丁进行管理。

4相关文件

SDMC-6.3《网络运行维护控制程序》

5规程

5.1智能网系统维护管理

5.1.1系统维护及设备监控

5.1.1.1智能网系统维护包括网络设备软硬件维护以及局域网维护。

硬件设备包括交换机硬件平台、计算机硬件平台、网络设备,是智能网实现各种智能业务的物质基础,局域网络通信安全是智能业务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各种智能网硬件设备或局域网络通信发生突发性故障或出现严重告警,应立即启动紧急故障处理流程。

5.1.1.2设备硬件维护管理

a.公共设备维护中心在保持阶段负责维护设立在济南的智能网系统主设备、局域网系统以及智能网与短信中心、与省帐务中心等接口设备维护,过渡阶段在完成本地设备维护的基础上,次要负责设在青岛的智能网系统主设备维护,目标阶段负责全部系统主设备告警监控和系统维护。

b.青岛公司在保持和过渡阶段负责本地智能网系统主设备、局域网系统以及与帐务中心、短信中心、省网管中心接口的维护,目标阶段在公共设备维护中心的组织下完成设备硬件故障处理、执行需在现场操作的维护作业项目、设备巡视、软硬件升级、工程施工和验收配合等工作。

c.省公司网管中心负责智能网网管设备的维护。

d.各市公司网络部门负责目标网兼作SSP的MSC/GMSC设备的维护。

5.1.1.3局域网维护要求

智能网的业务和管理功能是基于交换网与TCP/IP网络两种网络实现,局域网络的通信安全直接影响智能网运行的安全。

主设备所在地市负责定期监测本地局域网网络通信质量情况,抽查核心路由器端口状态、主设备通信端口之间流量以及用户访问等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并定期检查和清除病毒;公共设备维护中心负责整个智能网局域网的拓扑结构、网络配置、路由组织的管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智能网IP网络维护管理细则》。

5.1.1.4公共设备维护中心负责智能网核心设备资源(端口资源等)集中管理和网络资源数据库中相关信息的维护,及时更新智能网相应的维护资料,确保资料的准确。

5.1.1.5维护工作执行要求

a.软件升级:

智能网系统软件升级与验证测试完成后,维护人员要在第二个工作日前按照NSP流程中的《软件装载流程》执行要求完成相关信填写,作为资料留档。

b.系统备份:

例行系统备份由核心设备所在地市按照维护作业计划执行,填写系统备份记录并保留备份带,实现集中维护后公共设备维护中心在进行数据或系统参数修改等操作时需要青岛公司配合完成系统备份时,通过省网工单系统提前通知青岛公司修改时间和备份内容、要求(包括数据修改前后的系统备份),青岛公司完成备份后及时反馈工单,并做好相关记录。

c.维护作业计划的严格执行是做好系统预防性维护的基础,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问题。

保持和过渡阶段,主设备所在地市各自执行本地主设备的维护作业计划项目并做相关记录,目标阶段由公共设备维护中心统一制定,区分出需要现场执行的项目,通过工单系统发青岛公司遵照执行。

d.工程建设:

网络扩容工程建设由设备所在地市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随工、测试、验收,工程结束后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认真整理工程资料,在工程结束后一周内地市公司要将智能网设备的资源情况、维护资料报公共设备维护中心集中管理。

e.省公司定期组织各地市开展智能网技术及业务培训,确保维护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问题处理能力。

5.1.1.6信息互通与经验共享

在公共设备维护中心实现集中维护后,公共设备维护中心与省公司之间、与各地市公司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渠道主要依赖省公司电子信息平台,有利于做到信息共享同时便于监督检查,为充分利用好该电子平台,做到信息沟通的及时、高效,促进网络维护工作有序开展和集中维护的平稳过渡,要求如下:

a.保持和过渡阶段,青岛公司与公共设备维护中心各自负责网络资源数据库中本地公共设备资源信息维护,目标阶段公共设备维护中心负责及时更新资源数据库全部公共设备资源信息,并根据省公司要求的报表类型、格式、上报周期按时完成报表的填报。

b.公共设备维护中心及各地市负责定期将各类智能网典型故障处理案例总结分析,形成电子文档并上载到省网的故障处理经验库中,以供各地市维护人员信息共享,提高问题处理能力。

c.对于省公司下发的指令及工单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共设备维护中心与各地市之间工单处理的及时性与准确性,由省公司负责以定期抽查的方式予以监督考核。

d.当智能网网络通信出现故障及重要网络变更时,通过电子信息平台的公告栏形式进行信息广播。

5.1.2故障处理

5.1.2.1智能网络与业务故障处理应本着先局内后局外,先本端后对端,先网内后网外的原则,按照具体路由接续方式,首先分清障碍段落。

5.1.2.2故障分类:

1.凡移动通信网使用的电路在承担业务期间,不论何种原因造成中断或质量降低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使用,称电路故障。

2.凡介入通信的主备用设备,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不能正常运行的现象,造成全部或部分业务中断的事实或隐患,称设备故障。

3、凡介入通信的主备用设备,由于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局数据设置错误、人为差错等造成系统故障,中断正常通信业务,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恢复通信,称为通信故障。

5.1.2.3故障级别:

l系统或网络中的关键设备发生重大故障,造成网络部分瘫痪,大量用户无法正常通信,且障碍在短时间内没有恢复。

造成较大影响的,称全网严重故障。

l系统或网络中的设备出现严重故障,导致部分通信业务受到影响,称为省内严重故障。

l除上述两种故障外,其他故障称为一般故障。

5.1.2.4保持和过渡阶段,智能网设备的告警监控和故障处理由设备所在地市负责;目标阶段,全部智能网设备告警监控与故障处理由公共设备维护中心负责,需要青岛分公司现场配合处理故障时,通过省电子调度系统派发工单,将故障情况和定位分析描述清楚,青岛分公司配合处理完后及时反馈。

若判断属于严重故障的情况要启动紧急故障处理流程。

智能网设备故障处理要求参见《通信网故障处理管理程序》。

5.1.2.5发生影响BOSS系统业务的故障,设备维护部门应及时通知省公司监控中心,省监控中心负责通知省市场部及省帐务中心,后者负责通知各地市帐务中心及相关业务部门。

故障恢复后,同样通过上述途径通知各业务部门,由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测试并将测试结果反馈设备维护部门,设备维护部门得到测试通过的反馈后,方可认为故障解决。

5.1.2.6智能网网管设备故障由省公司网管中心处理,如果是与智能网具体设备的连接问题,由网管中心协调该设备维护部门进行解决。

5.1.2.7智能网话单采集系统故障时,帐务部门与设备维护部门先发现的一方要及时联系对方处理,若是采集设备本身的原因由负责设备维护的部门处理,若是采集设备接口问题,双方配合进行故障处理。

5.2智能网紧急故障处理流程

5.2.1紧急故障定义

由于智能网主设备故障、系统数据、业务数据设置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一个或一个以上地市的智能业务出现大范围阻断,或影响业务和大量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即视为智能网紧急故障,具体有:

(1)负责本省智能网业务的SCP、SMP、VC出现双机系统瘫痪或独立SSP、AIP阻断;

(2)智能业务不能正常使用;

(3)大面积话务受阻、接通率低;

(4)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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