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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复习第二章

第二章证券交易程序

买卖证券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指在二级市场买卖所应遵循的规定过程

证券交易过程:

开户——委托——成交——结算。

开户:

开(证券账户)——(资金账户)

投资者向经纪商下达买卖证券的指令,称为“委托”。

委托指令有多种:

一般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有(整数委托)——(零数委托)。

根据买卖证券的方向有:

(买进委托)——(卖出委托)。

根据委托价格限制有:

(市价委托)——(限价委托)。

根据委托时效限制有:

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期限委托、开市委托、收市委托。

证券经纪商接到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后,首先要对投资者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经纪商将投资者委托指令传送交易所撮合称:

委托的执行,也称“申报”或“报盘”。

交易所接受报价的方式:

口头报价,书面报价、电脑报价。

目前,证券交易均采用电脑报价方式。

成交价格确定方面:

买卖双方直接竞价——价格由交易商报出。

优先原则有: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按比例分配、数量优先、客户优先、做市商优先、经纪商优先。

交易所普遍使用(价格优先)。

我国采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清算包括:

资金清算——证券清算。

交收:

清算后,卖方向买方转移和对应的资金由买方向卖方转移。

清算和交收是证券结算的两个方面。

对于记名证券而言,完成了清算和交收,还有一个登记过户的环节。

第二节证券账户和证券托管

证券账户是指中国结算公司为申请人开出的记载其证券持有及变更的权利凭证。

中国结算公司委托的开户代理机构:

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中国结算公司境外B股结算会员。

证券账户有两种划分依据:

按照交易场所划分——账户用途划分。

交易场所划分:

划分上海、深圳证券账户,记载上海、深圳上市交易证券及中国结算公司认可的其他证券。

账户用途划分:

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创业板——其他账户等账户。

A股账户分:

自然人——一般机构——证券公司自营——基金公司的证券投资基金专用等账户。

A股账户目前最广,数量最多,可用于买卖(人民币普通股票、债券、上市基金、权证)等。

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

B股,也称为(境内上市外资股),可分为(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

开立证券账户应坚持:

(合法性)、(真实性)原则。

合法性:

是指只有国家法律进行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和法人才能开立证券账户。

一个自然人、法人只能开一个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

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法人机构:

(保险机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可按规定向中国结算公司申请开立多个证券账户。

真实性:

开立证券账户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有虚假,证券交易时采用实名制。

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特殊法人机构开立证券账户,由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直接受理,法人机构到现场办理。

账户除开立外,还涉及到(挂失、补办、查询)等方面。

账户持有人可查询:

(注册资料、证券余额、证券变更、其他相关内容)。

证券存管是指证券公司将投资者交给其保管的证券以及自身持有的证券统一交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物的行为。

对股权、债权变更引起的证券转移,通过账面(电脑记账方式)予以划转。

指定交易制度于1998年4月1日推行。

投资者上海账户通过需指定交易证券公司(指定的交易参与人)托管,获利时通过证券公司领取相应的(红利、股息、债息、债券兑付款)。

不得撤销指定交易的有:

撤销当日有交易行为的——撤销当日有申报——新股申购未到期的——因回购或其他事项未了结的——相关机构未允许撤销的。

深圳交易所的托管制度:

自动托管——随处通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

投资者要卖出证券,必须到证券托管营业部方能进行(在哪里买入就在哪里卖出)。

转托管可以撤单。

在同一证券公司的不同席位之间,当日买入证券可以转托管——在不同证券公司的席位之间,当日买入证券不可以转托管。

(6)转托管数据确认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相应的证券托管再转入证券营业部。

委托指令可分为:

柜台委托、非柜台委托。

柜台委托:

本人或由其代理人根据委托程序和必需的证件采用书面方式表达委托意向,由本人填写委托单并签章的形式。

非柜台委托有:

人工电话、传真、自助、电话自动,网上等委托。

《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范本)》是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供的。

客户非柜台委托时,必须严格按照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委托系统的提示进行操作,操作失误自行承担。

自助:

是营业部设置的专用委托自助终端,凭交易磁卡和交易密码进行电脑交易系统委托。

客户在办理网上委托的同时,也应当开通(柜台委托、电话委托)等其他委托,当证券公司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出现(网络中断、高峰拥挤、网上委托)被冻结等异常情况时,客户可采用上述其他委托方式下达委托指令。

填写委托单委托指令包括:

证券账号、日期、品种、买卖方向、数量、价格、时间、有效期、签名、其他内容

品种:

证券的名称,方法有(全称、简称、代码)。

数量:

整数委托:

是指委托买卖证券的数量为1个交易单位或交易单位的整倍数。

零数委托:

不足交易所规定的1个交易单位,目前,证券卖出时才有。

价格:

涉及委托买卖证券价格:

(委托价格限制形式、证券交易的计价单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债券交易报价组成)。

时间:

这是检查证券经纪商是否执行时间优先原则的依据。

有效期:

有:

(当日有效、约定日有效)两种。

如不在委托单上特别注明,均按当日有效处理,我国现行规定的委托期为当日有效。

9.签名:

若预留印鉴,则应盖章。

10.其他内容:

其他内容涉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号码、资金账号等。

2006年5月15日,上海、深圳交易所发布了《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两个交易规则在有关证券买卖申报数量方面大多数规定相同,个别地方有差异。

市价委托:

按当时的市价买进或卖出,没有价格上的限制,经纪商执行指令容易,成交速度且成交率高,不过只有在委托执行后才知道实际的执行价格。

限价委托:

指要求经纪商执行指令时,按限定价格或比限定价格更有利的价格买卖证券,即必须以限价或低于限价买进证券,以限价或高于限价卖出证券。

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在市价申报类型方面,上海、深圳交易所不完全相同。

上海交易所市价申报类型:

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上海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方式。

计价单位:

证券交易有不同的种类,不同的种类证券的交易就可能采用不同的计价单位。

根据市场需要,我国证券交易所可以调整各类证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

对于债券交易报价来说,客户还需要注意债券标价的内涵。

从交易价格的组成看,债券交易有两种:

(全价交易)、(净价交易)。

全价交易:

是指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净价交易:

是指买卖债券时,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在净价交易的情况下,成交价格与债券的应计利息是分解的,价格随行就市,应计利息则根据票面利率按天计算。

过去,我国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采用全价交易

从2002年3月25日开始,国债交易率先采用净价交易。

实行净价交易后,采用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显示净价价格和应计利息额。

应计利息额=债券面值X票面利率除以365(天)X已计息天数

(1)应计利息额:

零息债券是指发行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

附息债券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

(2)票面利率:

固定利率债券的票面利率是指发行票面利率;

浮动利率债券的票面利率是指票面利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

(3)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

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实际日历天数。

(4)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计算机系统按每百元利息额的精度(小数点后保留8位)计算,交割单所列应计利息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

(5)债券交易计息原则是算头不算尾,即起息日当天计算利息,到期日当天不计算利息。

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是包括交易日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

若债券持有到期,则应计利息额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当天)的应计利息额。

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目前公司债券的现货交易也采用净价交易。

证券经纪商在收到客户委托后,应对(委托人身份、委托内容、委托卖出的实际证券数量、委托买入的实际资金余额)进行审查。

1.验证与审单2.查验资金及证券

经纪商应根据委托书载明的(证券名称、买卖数量、出价方式、价格幅度)代理买卖证券。

申报原则

经纪商接受客户委托后应按(“时间优先、客户优先”)的原则进行申报竞价。

取得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应当设(专门管理人员、专用交易终端)从事自营业务,不得因自营业务影响经纪业务。

对客户撤销的委托,证券经纪商须及时将冻结的资金或证券解冻。

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有两种:

1.由经纪商的场内交易员进行申报

2.由客户或经纪商营业部业务员直接申报。

境外客户若要买卖B股,必须通过境外的证券代理商进行,代理商通过国际通信设备将客户的指令传给其派驻交易所的B股场内交易员。

申报时间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经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时间,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上海交易所接受会员竞价申报时间为:

9:

15—9:

25、(9:

30—11:

30、13:

00—15:

00(连续竞价时间);9:

20—9:

25为开盘集合竞价,上海交易所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

深圳交易所接受会员竞价申报时间为9:

15—11:

30、13:

00—15:

00;

9:

20—9:

25、14:

57—15:

00深圳交易所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9:

25—9:

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

9:

15—9:

25为开盘集合竞价;9:

30—11:

30、13:

00—14:

57为连续竞价;14:

57—15:

00为收盘集合竞价。

上海、深圳交易所认为必要时,都可以调整接受申报时间。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客户有权变更和撤销委托。

对客户撤销的委托,经纪商须及时将冻结的资金或证券解冻。

证券市场的市场属性集中体现在竞价与成交环节上。

交易所内的证券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竞价成交。

交易所采用两种竞价:

集合竞价——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

规定一段时间内接受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

如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深圳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上海交易所则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

若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交易所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

深圳交易所规定,连续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收盘集合竞价。

竞价申报时还涉及证券价格的有效申报范围。

股票(A、B股)、基金类一个工作日内涨跌幅不得超过百分之10

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中小企业版股票连续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3%。

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连续竞价开始时有效竞价范围调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

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1.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海交易所还包括封闭式基金)、2.增发上市的股票、3.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4.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佣金:

证券公司经济佣金、交易所手续费、证券交易监管费。

佣金的收费标准因(交易品种、交易场所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证监会、远国家计划和发展委员会(现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从2002年5月1日开始,(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

佣金收取不高于交易金额的3%,也不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

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

国债现货、企业债(含可转换债券)、国债回购以后出现的新的交易品种,其交易佣金标准由证券交易所制定并报证监会和原国家计划和发展委员会(现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15天内无异议后实施。

过户费是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证券登记所支付的费用。

这笔收入属于中国结算公司的收入。

对于B股,这项费用称为结算费;上海交易所为成交金额0.5%、深圳交易所为成交金额的0.5%,但最高不超过500港元。

基金交易目前不收过户费。

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

为保证税源,简化缴款手续。

由中国结算公司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

我国证券交易的印花税税率标准曾多次调整。

每日交易结束后,证券公司为客户办理证券和资金清算和交收,目前采用(法人结算)模式。

法人结算:

指由证券公司以法人名义集中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资金清算交收账户。

客户从其银行结算账户向资金账户存入交易结算资金,可以通过存管银行提供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柜台服务、多媒体自助终端)等方式发出转账指令,也可以通过证券公司提供的(电话委托、网上交易、自助委托)等方式发出转账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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