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6933616 上传时间:2023-01-12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3.5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x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x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

建设期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试行

1总则

  1.1为保护好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闽赣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沿线生态环境,有效管理项目建设期的环境保护工作(以下通称“环境保护”),特制定本办法。

  1.2本项目横跨江西的上饶、福建的南平、宁德、福州四个地市,13个县(市、区),49个镇(乡)。

其建设期间的环境保护方针是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国家、地方的环保法规、标准,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原则,采取国际先进的高速铁路环保技术和严格的施工期环保管理措施,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1.3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目标是:

项目建设期沿线的噪声、振动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高速铁路设施、建筑与沿线城市环境、自然景观和谐相容,努力建设一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高速铁路。

  1.4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是:

项目建设期沿线的施工噪声、振动、电磁污染控制,地表水环境保护,耕地、植被及农业环境保护,城乡生活环境保护,自然、人文景观保护。

  1.5建设期环境保护范围为工程的设计范围,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材料储存场、制梁厂等及其临近受影响的区域。

  1.6环境保护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和沿线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治施工中的污水、噪声、振动、扬尘、固体废物等对村镇、学校、医院、河流、湖泊、池塘、水库、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的污染和影响;把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法规、标准允许的范围内。

2分工与职责

2.1公司

2.1.1主要负责环境保护的工作协调管理。

2.1.2对于施工中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居民投诉,公司与咨询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会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处理方案,并追究责任单位的责任。

2.1.3负责对咨询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工作绩效的考核。

2.2咨询单位

2.2.1咨询单位主要负责对环境保护设计方案和措施进行审查。

2.2.2审查施工图设计时,应对环境保护措施、方案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和技术要求的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2.2.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2.2.4指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协调、投诉受理等工作。

2.2.5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发现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协调组织处理。

2.3设计单位

2.3.1设计单位主要对环境保护的设计负责。

在设计中要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明确环境保护措施和费用,特别是取(弃)土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费用。

2.3.2在施工图纸现场核对及进行设计交底时,应介绍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施工图中列入的环境保护工程内容,掌握设计对环境保护的工程措施及要求。

2.3.3设计配合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发现设计存在问题及时完善处理。

2.4监理单位

2.4.1主要负责对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2审批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期间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方案。

2.4.3监理单位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2.4.4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专门列出环境保护的监理工作内容,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2.4.4.1本工程项目的工程特点和环境保护要求;

2.4.4.2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范围及工作重点;

2.4.4.3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流程;

2.4.4.4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目标、控制要点及监控手段;

2.4.5在施工图纸现场核对及参加设计交底时了解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施工图中列入的环境保护工程内容,掌握设计对环境保护的工程措施及要求。

2.4.6监理要督促施工单位与当地环保部门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了解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标准,取得当地部门的支持。

2.4.7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环境保护组织机构、专职人员、环境保护措施及相关制度的建立,当符合要求时才能批准工程开工。

2.4.8指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协调、投诉受理等工作。

2.4.9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2.4.10施工现场巡视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2.5施工单位

2.5.1主要负责具体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落实。

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期间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报监理批准。

2.5.2施工单位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建议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污染。

2.5.3在施工图纸现场核对及参加设计交底时了解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施工图中列入的环境保护工程内容,掌握设计对环境保护的工程措施及要求。

2.5.4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期环境污染监测计划,配合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

2.5.5指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协调、投诉受理等工作。

2.5.6由于施工单位的过失、疏忽,未及时按图纸规定和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环境保护措施(永久性或临时性),导致需要另外采取保护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控制要点

3.1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因施工造成的任何环境污染,都有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治和消除,并且应保证业主免于承担由于环境污染而产生的一切索赔和罚款。

3.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期间详尽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计划,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3.3在居民集中居住区和靠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应严格控制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必要时可采取隔声罩、声屏障等临时降噪措施,将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要求的标准之内。

3.4为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应对人口稠密地区的施工场地、施工道路进行硬化或采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3.5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运输或堆放必须遮盖或适当洒水湿润。

运输时可采用帆布、盖套及类似遮盖物覆盖。

  3.6运转时易产生粉尘的施工场地,如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场)、大型轧石场、灰土拌和场等必须配备防尘设备。

在这些场所作业的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尘劳保用品。

  3.7施工单位应确保使用的运输、装卸、挖掘等施工机械良好的工况状态,并使用清洁燃料,保证其尾气达标排放。

  3.8如果由于施工单位预防措施不力,对邻近的河流、池塘、农田或周围卫生环境等造成污染,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3.9各种主要临时施工设施和场地,如堆料场、加工厂、轧石厂等距居民区不宜小于300m,而且应设于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3.10施工期间工程破坏植被的数量应严格控制,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外,严禁发生其它形式的人为破坏。

同时,施工单位应尽量保护铁路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林草植被。

若因修临时工程破坏了现有植被,应在拆除临时工程时负责予以恢复。

  3.11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铁路两旁的古树名木和法定保护的树种,即使处在铁路用地范围之内的,也要尽量设法保护。

  3.12在施工期间应始终保持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的良好环境状态,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应设置垃圾箱统一收集后,按照环卫部门的统一要求集中处理;施工污水和生活污水不得随意乱泼乱排,应设置临时排水设施统一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排入地方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

  3.13冲洗集料污水、隧道施工渗水、钻孔泥浆污水等含有悬浮物的施工污水,必须采取过滤、沉淀等处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3.14施工期间,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堆放应严格管理,防止在雨季或暴雨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3.15施工机械应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运转中和维修时产生的含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应对含油污水进行隔油处理后再行排放。

  3.16取(弃)土场选址应避免占用林地、良田,以保护植被和耕地;当必须从耕地取土时,应将表面种植土铲至一旁,集中成堆保护,取土后及时还土复耕;对于取土较深的取土坑,可根据当地需要,另做它用(如蓄水池或鱼塘等);选择河滩地作为取(弃)土场时,首先应征得河道主管部门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17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砂、石料等,在施工期间和施工结束以后应及时清理,统一收集,妥善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防止对河道、溪流造成淤积。

  3.18施工单位应妥善处理工程弃方,山坡弃土应尽量避免破坏或掩埋路基下侧的林木、农田及其它工程设施。

沿河弃土应避免壅塞河道、改变水流方向和抬高水位而淹没或冲毁农田、房屋。

弃土(碴)场原则上不宜设于村镇附近的沟谷上游。

  3.19采石场的位置,应结合环境保护的要求选择,应特别重视其中噪声、爆破引起的地下振动、公共安全等问题。

采石场的位置,应征得当地政府及环境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3.20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附近施工,应做好防火及安全工作,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自然资源及野生动植物的教育,在雇用合同中增加严禁偷猎和随意砍伐树木等方面的规定。

  3.21对于受本工程影响需要拆迁改移的公用设施与结构物,施工前应在当地的报刊、电视等媒体上公示,提醒受影响对象做好预防准备。

  3.22靠近自来水管、煤气管、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等公共设施的开挖作业,施工单位应通知有关部门,并邀请有关部门代表施工时到场。

施工单位应将上述通知与邀请的副本提交项目管理部和监理工程师备查。

  4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

  4.1咨询单位、监理单位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协调工作。

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要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了解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重点工序和重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理解环境保护工程进展。

  4.2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项目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环境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环境保护工程不达标的不予验收。

  4.3工程数量清单中列有环境保护费,环境保护工程不达标的不予计价支付。

  4.4对环境保护工作不重视或不采取有效措施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列入不良记录纳入综合考评。

  5工作制度

  5.1施工准备阶段

  5.1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环保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熟悉和掌握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对上岗人员的环保培训教育工作;落实施工现场环保管理专职人员及其责任。

  5.12.监理单位应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意见以及公司环保工作管理要求,单独编制环保监理实施细则,开工前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审批。

5.13.施工单位应针对工程类型、施工工艺特点以及《合福铁路客专(闽赣段)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制定相应的“现场环保施工作业指导书”,下发各施工作业队伍;施工单位内部各级之间必须签订有明确环保措施和环保目标的《环保责任书》,将环保工作纳入内部管理绩效考核范畴。

5.1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要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以及《合福铁路客专(闽赣段)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要求,提出明确和切实有效的环保措施;临时设施开工前应填报“环境保护措施报审单”,报监理单位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要有明确的环保方面的批复意见,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得批准施工。

  5.15.大型施工临时设施和主要施工营地、场地、便道等临时工程的设置方案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经审核后,由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向地方主管部门报批相关手续,组织施工。

  5.1.6砂石料场、取弃土场的变更要严格按照有关变更管理程序执行。

  5.2施工阶段

  5.21.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施组方案组织施工,必须将环保措施的落实严格贯彻于施工的全过程。

  站前和站后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要相互配合,明确环保责任,落实环保措施。

  5.22.监理单位要将环保监理纳入日常监理工作内容中。

加强对沿线各标段,特别是各环境敏感点和重点工程施工环保措施的检查力度,对施工中存在的环保问题,要及时下发《环境保护监理通知书》,整改合格后,签发《环境保护整改验收单》。

  除监理工地例会外,可根据现场需要,组织召开环保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环保问题。

  每月应向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提交全线《环境监理月报》,年终向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提交环境监理年度总报告,并同时报送指挥部。

《环境监理月报》内容包括各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执行情况、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5.3工程收尾阶段

  5.31.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开展对施工临时设施的环境恢复工作。

  5.32.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应提出《环境保护监理报告》,系统分析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5.33.工程完工后,公司组织开展环保内部验收工作。

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正式撤离现场。

  环境验收的依据是《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环保设施设计方案和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附件4)。

  6考核

  6.1指挥部将环保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

公司和指挥部将结合日常、季度和年度综合检查或不定期的专项抽查,对各参建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

  6.2施工中,凡发现有违反环保水保有关规定的施工单位和环保工作监理不力的监理单位,公司将视其程度进行通报批评。

同一问题被监理单位连续下发过两次环保整改通知书而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施工单位,公司将予以全线通报批评一次;因环保问题被监理单位下发停工令一次的,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一次。

6.3未能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环保管理规定,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公司将视其程度,在“信用评价”和“建功立业劳动竞赛”活动中予以扣分。

7附则

  7.1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环境保护措施报审单

     2.环境保护监理通知书

     3.环境保护整改验收单

     4.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

附件1:

环境保护措施报审单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标段:

(合福(闽赣)环施监—01)

单位工程名称

编号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站:

我单位已按设计文件和有关环保要求,完成了______________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计划(措施),现上报请予审批。

附: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临时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二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2:

环境保护监理通知书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标段:

(合福(闽赣)环施监—02)

单位工程名称

编号

致__________________

事由:

 

内容:

 

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

(签发)年月日

 

施工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二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3:

环境保护整改验收单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标段:

(合福(闽赣)环施监—03)

单位工程名称

编号

致__________________监理站:

根据环境监理通知书(编号)的要求,我单位已按期完成整改内容。

请予以现场检查验收。

施工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二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4:

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临时工程

  临时工程的设置应优先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临时工程用地周边应设置醒目的标示牌、边界线,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机械作业范围及行进线路。

  1.施工场地、营地:

①预制场、铺架基地、改良土拌合站、级配碎石拌合站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设置;②小型施工场地、营地的设置应尽量利用沿线既有场地、站区永久征地和城市用地;③施工中,应结合工序特点,对临时用地进行综合利用,尽可能减少临时用地数量,如改良土拌合站和级配碎石拌合站结合、取土场地用作小型预制场、施工机械停放场或营地用地等。

  2.施工便道:

①施工便道要充分利用乡村既有道路、农用机耕路和铁路进站道路等;②便道宽度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做到少占土地,少破坏植被。

3.取、弃土场:

①取土场取土前,应将地表30~40cm的耕作层推到一侧临时堆放,完工后覆盖地表以利复耕;耕作层土壤的临时堆放应设置围挡措施。

4.砂石料场:

①砂石料开采时,要制定合理的开采计划和恢复措施,严格按设计指定位置和规模进行,坚持随采随平整和恢复原则,严禁随意乱开乱挖。

②河滩地带采料时,应做好河道疏通和平整工作。

③砂石料场开采应办理相关开采许可证,坚持逐级审批,持证开采。

  二、污染防治

  1.水污染防治:

①施工营地设置应远离水体边缘;含有害物质的施工物料不得堆放在河流、沟渠等水体附近。

②桥梁施工应采取措施防止石油类污染物排入水体;桩基钻孔施工产生的泥浆,经沉淀分离后,沉渣外运弃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废水重复利用或用于场地、道路的降尘和绿化。

③隧道施工时,应在隧道进(出)口设置沉淀池,对隧道施工产生的高浊度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再排放。

④采砂场的洗砂废水经沉淀后,重复利用或排放。

⑤施工生活污水要设置污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降尘或绿化。

  2.固体废弃物管理:

①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机具、配件、包装物及各类固态浸油废物等,应集中收集、封装,运至垃圾场进行处理或回收利用。

②生活垃圾应统一分类(可降解和不可降解)收集,及时清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3.大气污染防治:

①施工场地、道路应定时洒水,防止施工扬尘对地表植被和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城市区域施工场地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设备,对施工车辆轮胎及车外表进行冲洗,确保城市道路清洁。

②运输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或土石方时,运输车辆应装料适中,并采用蓬布覆盖严密。

③施工场地、营地四周应采用围护措施;城市地带的施工场地裸露地表或集中堆放的土方表面,应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防止扬尘。

  4.噪声污染防治:

①砼拌合站、预制场等高噪音作业场地设置应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

②临近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地带的施工,要严格控制机械作业噪音;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应尽量安排在白天,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要求需要连续昼夜作业的,应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能进行夜间施工。

同时,要做好对周边居民的公告、宣传和沟通工作。

③施工车辆通过城区、村庄时应减速慢行和减少鸣笛。

  三、景观保护

  ①风景名胜区内的施工,应设置醒目的标示牌、边界线,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机械作业的范围以及走行线路。

②施工临时设施布局紧凑,材料堆放整齐、场地整洁,道路平整,与所处环境(风景区、城市)景观尽可能协调。

  四、环境恢复

  1.施工营地、施工场地使用完毕后,应清除各类构筑物以及各生活、生产垃圾,平整场地,并采取土地复耕措施;制梁场、拌和站等硬化的施工场地应尽可能综合利用。

  2.风景名胜区内施工结束后,应加强对场地、便道以及线路两侧的绿化恢复措施。

  3.对环境恢复中的工程措施和植被措施,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和效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