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工程招标技术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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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工程招标技术文件工程部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工程招标技术文件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XX南区项目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工程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设备供应、设备安装调试、资料整理、竣工验收、培训、交付使用及其手续办理、保修等。
1、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1.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现行有效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设计、施工的有关规范、标准、规程、规定及本招标文件所附图纸及技术要求,合理设计、选用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型与型号,以确保停车库符合设计及使用要求。
1.2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工程的详细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说明书,平、立、剖面图,预留预埋条件图,防雨雪措施、防锈蚀处理,节点大样图,停车收费及管理系统,设备清单、主要材料表,土建、消防、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配合条件图及相应文字说明,核心设备及关键部件、材料的品牌、制造厂家、性能特点说明及有关样本资料等。
1.3配合并协同主体设计院完成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工程的土建、消防、给排水等专业的工程设计,并对各专业的设计施工图会签确认。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进度计划、供货及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钢结构安装施工方案、设备安装调试规程与方案、对设备使用单位的培训方案、设备的验收与移交方案等,详见本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3、材料、设备供应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工程全部机电设备及安装材料的供应,应配套提供主要材料设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金属结构,如钢架、车台板,存、取车操作面板及相应辅助设备,传动元件、电机、动力配电系统设备,防雨雪设施,停车收费及管理系统,设备所需电控箱、各类行程开关、电缆等以及安装所需的材料辅料、涂装等。
4、安装、调试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工程全部工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但不包括配套土建、照明、给排水、消防工程的施工;由土建施工的预埋件,施工时投标人须派人员来场协助及验收;招标人提供停车设备正式使用所需的三相电源和主要接地点到车库边缘,并提供平整的基础水泥地面,其余概由投标人施工。
5、验收、培训、移交、保修及其他
负责与该工程相关的报审、验收、运行、使用、保修等有关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5.1负责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家或北京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并配合招标人取得国家或北京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本次招标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相关证照。
5.2提供进口物料清单,包括规格型号、产地。
5.3提供停车库操作手册、维修保养规程、备品备件与专用工具清单及价目表、设备维修支持系统(包括维修零件供应地点、维修承诺条件)、设备保修期间的工作计划,保修期后的服务承诺与一般收费标准等。
5.4提交所投报的设备及主要系统部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样本等。
5.5提供各类与本招标工程有关的合理化建议。
5.6未能详细列明但为整体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系统安装与运行不能缺少的部件及工作属本次招标范围。
二、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图纸
本次招标工程深化设计、设备制造、施工组织和验收必须符合以下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发标时最新版本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标准执行。
1.《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l00-98
2.《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型式与基本参数》JB/T8713—1998
3.《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l7907-1999
4.《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8910-1999
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6.《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T9851988
7.《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T3323—1987
8.《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1983
9.《低压电气外壳防护等级》GB/T4942.2-1993
10.《金属熔化焊焊缝缺陷分类及说明》GB/T6417-1986
11.《链条》GB/T8918-1996
12.《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蚀等级》GB/T8923—1988
13.《标牌》GB/T13306—1991
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1992
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1992
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1992
17.《机械式停车场安全规范总则》JG5106-1998
1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19.《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95
20.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DBJ01-83-2003)
21.北京市建委及相关行业主管行政机关颁发的有关安全、质量、环保等文件 。
22.本项目施工设计总平面图、庭院市政外线工程施工图(招标人提供电子版图纸)。
三、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取得国家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商,不接受停车设备代理商、经销商及只具备停车设备安装资质者投标。
1.2投标人必须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相应认证证书;有良好的市场信誉、雄厚的实力、完善的管理。
1.3对投标人项目经理的要求:
必须具有国家贰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能常驻现场负责组织施工。
1.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施工机械、安装专用工具与质量检验测试手段等。
1.6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有实施过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在北京市必须具有三个及以上2008年以后签订的300个车位以上的与本次招标相同类型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业绩。
1.7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挂靠承揽工程,中标工程不得转包。
1.8投标人近3年内在本次招标领域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及资格简介。
2.2法人代表授权书。
2.3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4投标人技术力量及装备情况简介。
2.5近三年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指近三年内有为北京市与本工程具有同等规模和使用性质的工程经验,要求提供3个交付使用1年以上的工程实例)。
2.6国家停车设备协会会员单位。
2.7投标相关的生产技术能力及设备状况说明。
2.8通过ISO9000、14001、28001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文件。
2.9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10投标人需要补充说明其他文件。
四、停车设备基本技术要求
立体停车设备设计应充分利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指定的机械停车场地面积,做到结构合理、安全可靠、运行平稳、操作简便、性能优良。
系统的设备配置及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
车位布置原则:
充分利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总平面图所指定的机械停车场地面积,只能在设计图纸所示的机械停车场地范围内布置,图纸上注明的车位排列形式及数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依据自身设备优势及特点予以调整,在满足规范及使用要求前提下,力求停车位数量最大化。
全部机械车位均为地上布置,竖向二层。
1、技术指标
1.1停车设备类型:
二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1.2停车数量:
在设计总平面图所示的机械停车场地范围内布置,力求停车位数量最大化。
1.3适停车辆规格:
最大尺寸:
长5000mm×宽1850mm×高1550mm;重量≤1800kg
1.4最大取车时间:
单库取车最大等候时间不大于60秒
1.5升降速度(m/min):
4-6m/min
1.6横移速度(m/min):
6-8m/min
1.7传动提升方式:
电机+链条方式
1.8噪音:
≦60dB(设备自身);环境噪声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1.9车库操作方式:
按键操作+IC卡方式
1.10使用寿命:
正常使用条件下,整机大于等于30年
2、配置要求
下列配置要求为本次招标设备最低配置,投标人可依据自身设备优势及特点予以调整,但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说明以资证明所投报设备配置性能等同或优于本配置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之设备、部件、材料等的材质、规格等必须符合或优于相关国标标准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1设备采用一机一板形式。
2.2减速电机:
采用知名品牌机械立体停车设备专用减速电机,需提供检测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电机应外置于横梁上方明显处,易于检查、维修。
2.3设置防坠落装置:
采用安全挂钩式防坠落装置或其他有效装置。
2.4载车板:
采用钢板折弯边梁与镀锌波纹板组装式载车板,并应设阻车装置。
2.5钢结构框架:
钢结构优质H型钢,经喷砂后喷漆处理,以保证设备长久使用。
2.6控制系统:
可编程控制器(PLC)采用知名品牌产品,接触器、继电器、空开等其他主要元器件采用施耐德等国际知名品牌。
2.7操作系统:
采用按钮+IC卡操作方式;操作盒采用中文液晶显示屏,中文故障显示,以利于解除故障及维修。
2.8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报设备具体配置表,包括但不限于:
前立柱、后立柱、后横梁、前横梁、轨道、载车板边梁、载车板、升降电机、横移电机、升降电机驱动链条、横移电机驱动链条、传动、提升链条、PLC可编程控制器、交流接触器、继电器、漏电保护空开、过压欠压断相相序保护器、限位开关、光电开关等,需注明各部件、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或原材制造厂商等。
3、安全装置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3.1运转中声光警示装置:
当停车设备运转时,即启动红色警示灯及电子蜂鸣器,警告使用者、行人来往注意。
3.2紧急停止按钮:
操作盘上设有紧急停止按钮(大型红色扣),当遭遇特殊紧急状况时,按下按钮,则所有机械即刻动作停止,状况未解除前,停车设备不会启动。
3.3欠逆相保护装置:
控制回路对于电力电源之欠相、反相时,必须予以检出,并禁止马达运转,以确保整体设备之安全。
3.4电力过负荷保护装置:
当马达之电力使用超过负荷时,电驿过负荷保护装置启动,电源立刻切断,保护马达主机不至受损及车台上车辆之安全。
3.5车长检测装置:
设备应设置车长及停放位置检测光电开关,当车辆超长或车辆停放位置超过限制范围时,设备不能启动运行。
3.6人车误入检测装置:
在设备运行时,若有人、车进入设备区域时,所有机械动作停止,以确保人、车及设备的安全。
3.7阻车装置:
限制车辆停放位置,并可防止车辆滑动。
3.8设置横移行程开关。
3.9防坠落装置:
设备应设防坠落装置,以防止电机电磁制动器失灵时造成载车板坠下,以确保车辆及人员的安全。
3.10设置越限位保护开关:
当升降车台上升时,于上限定位极限开关上应设终点极限开关,以确保升降车台于上升时免发生过行程之危险。
3.11断电制动装置:
升降车台之电动机电源中断时,电磁刹车器立即启动,防止继续行走及避免升降车台于静止时自然下降。
3.12警示标语及操作说明:
机械停车区之适合位置设置操作说明牌、注意事项告示牌、最大容车尺寸告示牌、倒车入库或前进入库标示牌及公司电话和24小时服务电话等。
3.13过电压保护装置:
控制回路在电压过大时在PLC前端切除控制回路电源,以免PLC损坏。
3.14车长检查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