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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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x安委会关于印发x深化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x〕3号)、《x安委会关于印发x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x〕5号)的统一部署和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非煤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从严抓实抓细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持续构建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效和水平,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非煤矿山行业联合监管工作体系,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秩序;抓好风险监测预警、风险隐患分级分类管控、安全培训、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等工作,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重点,强化重大风险源管控

1.突出强化员工安全意识,认真开展“我对岗位安全知多少活动”。

按照《x应急管理厅关于在全省非煤矿山领域开展“我对岗位安全知多少活动”的通知》(x〔x〕16号)要求,督促企业全面开展“我对岗位安全知多少活动”。

一是切实强化岗位安全教育培训。

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过程中,在让每一位从业人员熟悉本企业“一图、一牌”(风险管控分布图、风险告知牌)内容的基础上,要重点针对各个工种在现场单独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安全培训,把“三清单”(风险管控责任清单、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清单)主要内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让企业一线员工及管理人员了解自己在哪里作业、存在哪些风险、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出现情况应该怎么办等知识。

二是切实强化岗位安全培训效果考核。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岗位安全培训考核奖惩机制,在岗位安全培训教育的基础上,对企业一线员工及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我对岗位安全知多少”的考核,考核的内容应当结合岗位实际简单具体,考核的形式可以采取考试或者口述。

对考核的结果,应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奖惩制度。

三是切实建立“反三违”考核奖惩制度。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大对“三违”尤其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惩处力度,结合本企业实际对“三违”行为要切实建立处罚、“黑名单”(如达到多少次就开除)、班前会典型发言(如发言一周)、约谈停班、班组改组、“三违”指标考核等考核奖惩制度,并在日常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切实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以及安全氛围。

通过开展“我对岗位安全知多少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实,提升企业“一图、一牌、三清单”可操作性,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从业人员作业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2.突出尾矿库综合治理。

一是在全面调查梳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尾矿库用地、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审批把关,规范尾矿库立项、审批、建设、使用、综合利用、闭库及销库等工作。

二是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尾矿库隐患治理项目实施及配套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尾矿库涉及安全、环保等方面问题的治理工作力度,及时消除隐患;同时,严格尾矿库立项、用地、环保审批把关,严禁审批“头顶库”新建及加高扩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推行无尾矿山建设。

三是持续推动东岗山铁矿按照隐患治理、升级改造等方式开展中宅“尾矿库”治理,循序建设尾矿库在线监测预警平台。

3.突出地下矿山水害、大型采空区、集中提人运输系统的管控。

一是及时督促企业治理水害隐患;严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关,严防发生淹井、透水事故。

二是加大对大型采空区隐患治理项目实施及配套资金支持力度,切实督促企业认真开展治理,及时消除大型采空区引发大面积冒顶、片帮、地表塌陷、山体滑坡等重大事故隐患。

三是建

立、健全适合本矿山的采空区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采空区安全检查制度、顶板分级管理制度、采空区安全技术措施与隐患治理实施计划、采空区安全监测监控制度等。

四是加大对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及载人设备的隐患排查和检查力度,推动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严防提升运输生产安全事故。

4.突出下游情况复杂的排土场和露天矿山及露天矿山高陡边坡

整治。

对下游情况复杂的排土场、上游有水库和河流露天矿山及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并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未按设计、规程要求建设(开米)的排土场和露天矿山,加大涉及安全、环保、地质灾害等方面问题的治理力度。

5.突出停产停建、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长期停产停建矿山报告制度,强化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的监管。

二是严把复产复工安全条件关,严格履行复产复工验收程序和标准。

三是严厉打击未严格履行程序、出具与现状不符的《安全检测检验报告》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安全设施方案设计、违法擅自组织生产或建设等行为。

6.突出七类安全事故的事前防控。

督促、推动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按照规程及防范遏制非煤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确认等管理制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重点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引进撬毛台车等先进设备严防冒顶片帮事故;完善预警监测设施严防尾矿库溃坝事故;严格落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作业要求,井下生产作业时必须保持主扇运转通风,按规定配备三合一便携式气体仪和紧急避险设备设施严防中毒窒息事故;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和淘汰非阻燃电缆、风筒、主要巷道木支护等严防火灾事故;配备探放水队伍和设备,严防透水事故;严格落实日常运行检查管理和检测检验制度,严防坠罐跑车事故;严格控制外坡高度和边坡角度、推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严防边坡坍塌等事故,切实落实风险分级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突出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

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对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两批28项禁止使用设备及工艺目录进行排查并及时淘汰更新。

积极推广使用吸尘式凿岩设备工艺等。

(二)持续推动,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持续推动“五个一”活动开展。

持续推动各非煤矿山企业登录和使用x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及完善系统基础信息,开展隐患排查和闭环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对标梳理、深化安全教育培训、狠抓反“三违”行动等工作常态化,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科学化、常态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持续推动“我对岗位安全知多少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x应急管理厅关于在全省非煤矿山领域开展“我对岗位安全知多少活动”

的通知》(赣应急字〔x〕16号)明确,该项活动分四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至x年3月31日)县应急管理部门及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宣传,营造安全氛围;

(2)制定实施方案阶段(x年4月1日--x年4月30日)。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我对岗位安全知多少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建立健全岗位安全培训考核奖惩机制以及“反三违”考核奖惩制度。

(3)实施及考核推进阶段(x年5月1日--x年11月30日)。

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我对岗位安全知多少活动”,以及制定的岗位安全培训考核奖惩机制以及“反三违”考核奖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4)总结提高阶段(x年12月1日一x年12月31日)。

非煤矿山企业要对本企业开展“我对岗位安全知多少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x年12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部署开展活动的工作情况,先进典型经验、活动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报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要汇总上报市应急管理局。

3.持续推动“双千示范”工程引领。

按照x年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严格示范标准,持续指导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强化安标化和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同时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总结推广x年“双千示范”先进经验,引导非煤矿山企业积极向示范企业看齐,完善安标化和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4.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

一是推动企业积极采取多样化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形式,进一步提升企业和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全员关注安全的企业文化,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是推动企业开展班组安全建设,明确班组安全工作内容、目标和任务,加强班组安全管理。

班组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和“三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三)狠抓执法,规范矿产资源开发行为

1.严格执法标准。

严格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的工作要求,对发现的每一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按上限进行处罚,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等措施;对重大安全隐患、典型违法行为和“黑名单”生产企业要坚决采取曝光、通报、取缔、关停等一系列手段进行惩戒。

充分运用舆论工具,持续保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高压态势,使得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2.全力联合打击。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联合打击超层越界开采、一个山头多个开采主体、非法制造及运输使用民爆物品、破坏生态环境、非法使用林地、违规外包或转包采掘工程项目等问题等行为。

3.推动监管服务。

推动完善非煤矿山行业准入把关、监管服务、关闭退出等科学、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作用,推动安责险风控服务平台建设,补齐中小型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技术短板。

三、工作步骤

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x年3月至12月,分4个阶段推进。

(一)大动员阶段(x年3月)

各产区乡镇、有关部门结合本县非煤矿山实际和前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深化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内容、工作措施和要求,及时专题动员部署。

加强组织宣传,推动企业结合实际和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按照《x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x〔x〕40号),突出x年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情况。

(二)大排查阶段。

(x年4月至6月)

1.深化“五个一”活动。

采取交叉检查、专家会诊、聘请中介公司现场服务等各种方式,继续深化“五个一”活动。

在注册和使用x

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不断更新完善基础数据和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对照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和结合各自实际,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隐患,落实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责任,确保风险辨识到位、隐患排查深入、问题整改彻底;根据企业实际,定期梳理,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岗位规程等的培训教育,结合企业、岗位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突出七类安全事故的防范重点,结合企业实际,加强对“三违”行为的剖析、宣传、教育,细化对“三违”行为检查、处罚规定,落实责任,推动反“三违”行动等工作常态化。

2.分级、分类科学督导。

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宣传,突出x年以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重大风险独立系统和重点整治项目,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规范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矿山专业委员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结合金属非金属矿山风险分级评定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县级重点督导其余非煤矿山企业及其独立系统)。

3.强化技术服务。

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险承保机构事故预防指导服务作用,指导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文化建设、风险辨识评估、事故隐患排查、应急救援演练、

科技推广应用等工作;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向企业反馈,督促企业按程序报相关监管部门的同时,指导其及时整改、纠正,推动非煤矿山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事前预防机制建设。

(三)大整治阶段。

(x年7月至10月)

1.强化督查推动。

突出列入“双千示范”工程、x年以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存在重大风险和重点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的非煤矿山企业,重点检查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是否结合企业实际、“五个一”活动是否持续推进、“一图一牌三清单”等风险管控措施体系是否有效运行、示范工程是否建设到位。

2.严格执法监督。

采用联合督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

形式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四个一律”、“五

个一批”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工作机制,保持信息化、常态化高压执法态势;切实按照“十二个一律不得开采”工作要求,严把复工复产关口,坚决依法予以关闭整改无望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非煤矿山企业。

3.严格约谈问责。

对非煤矿山深化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非煤矿山企业,对“双千示范”工程推动缓慢、打非治违不力、大型采空区和尾矿库(头顶库)治理进展缓慢的地区,以及事故多发的企业、产区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政府、部门组织重点督查约谈,督促各产区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责任。

(四)大提升阶段。

(x年11月至12月)

各产区乡镇要扎实开展“回头看”,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措施。

同时,督促辖区各非煤矿山企业在认真总结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进行进一步梳理和评估,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县矿山专业委员会将对各产区乡镇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考评。

考评成果将作为乡镇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评分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部署。

各产区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强化宣传,全面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要结合前期专项整治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深化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强化协调推进。

矿山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本方案部署,推进各相关部门、企业开展深化专项整治行动。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等事件。

(四)进一步强化项目治理。

有关乡镇要结合辖区内非煤矿山实际情况,结合大型采空区、尾矿库(头顶库)等的治理需求及要求,安排专项资金,发挥撬动作用,推动大型采空区、尾矿库(头顶库)等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实施。

(五)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

各乡镇人民政府、矿山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掌握、调度辖区内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并及时报送整治工作有关信息;县矿山专业委员会将定期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全县通报,适时对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将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综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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