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考核条例已出台.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927522 上传时间:2023-01-12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教师工作考核条例已出台.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教师工作考核条例已出台.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教师工作考核条例已出台.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教师工作考核条例已出台.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教师工作考核条例已出台.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教师工作考核条例已出台.docx

《教师工作考核条例已出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师工作考核条例已出台.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教师工作考核条例已出台.docx

教师工作考核条例已出台

教师工作考核条例(修订)

教师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宝贵的人力资源,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

通过常规化的科学管理,促进教师加强师德修养,钻研业务,遵循教育规律,探索教育艺术,立足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争做“中国好老师”;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绩效考核管理,引导教师敬业爱岗,团结协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通过建立合理的奖励激励分配制度,增强教师从事本职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培养严谨的工作态度,自发主动提高教学水平,做一名合格的全能型教师。

一、考核范围

学校全体一线教师(含临时聘用教师)。

二、考核内容

(一)常规管理(20分)

包括:

1、计划总结(5分)

2、教案检查(5分) 

3、听课观摩(5分)

4、教学纪律(5分)

(二)教学成绩(100分)

包括:

1、工作量(20分)

2、教学科研(20分)

3、统考成绩(20分)

4、学生评教(10分)

5、德育工作(10分)

6、特殊奖励(20分)

三、考核办法

(一)常规管理:

(20分)

依据学校《教学常规基本要求》进行考核。

1、计划总结(5分)

考核:

教学计划、考试成绩、学情分析、听课记录、期末总结等。

(1)按时上交,质量好,记5分。

(2)过后补交,质量一般,记2分。

(3)不交记零分。

若一学期需要多次收交,教务处根据统计结果酌情给分。

2、教案检查(5分)

(1)符合教学常规要求,获得优秀教案者记5分。

(2)基本符合教学常规要求,获得良好教案记3分。

(3)教案撰写质量一般记1分。

若一学期有多次检查,取其平均分为本项目的实际得分。

3、听课观摩(5分)

依据《学校教学计划》对高、中、初级教师听课节数的要求记分。

(1)听课节数达到要求者,记5分。

  

(2)达到要求80%及以上者记4分。

(3)达到要求60%及以上者记3分。

 

(4)达不到60%者记0分。

  听课是指学校教务处公布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以上交的听课记录和每次课前教务员统计为准。

4、教学纪律:

(5分)

依据教务处统计和行政值周检查结果为准。

(1)上课和自习课辅导满勤记5分。

(2)上课迟到一次或辅导缺位一次均扣0.5分。

(3)旷课一次为零分。

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一学期出操率达95%及以上者记5分,达90%及以上者记3分,90%以下记1分。

由教务处主管领导参照以上标准酌情给分。

因公差、病假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者除外。

  

(二)教学成绩(100分)

1、工作量(20分)

周学科课时标准:

按备课+上课计算。

语文、数学、外语为15节。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为16节。

体育、音乐、美术、综合、信息、心理为17节。

(1)开设校本课程或辅导学生社团活动一节(次)按2课时计。

(2)因学校工作需要,教师兼职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担任干事的记5课时,兼职行政职员的记4课时。

(3)因学校工作需要,教师兼职学校功能室(计算机教室、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实验室等)管理和维护工作记3课时。

(3)中层以上干部上课加5课时。

  

(4)年级长、教研组长加3课时。

(5)备课组长和“以老带新”的教师加2课时。

周工作量超过三个课时及以上者记20分,达到满工作量者记16分,达到一半工作量及以上者记12分,达不到一半工作量者记8分。

由于学校正处于建设发展时期,工作岗位随时会有变动,人员兼职较多,对难以界定的工作量由校务会研究决定。

2、教学科研(20分)

同一活动参加多级比赛只计最高奖项,不重复计算,(北师大合作办学平台组织的活动按省级奖励)。

该项每人最多得20分。

(1)科研课题:

(以结题鉴定单位级别为准)

主持课题:

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4分。

参与研究课题者记分减半。

(2)论文(含教学设计)获奖:

(指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活动),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4分,校级2分。

(3)论文发表:

(指在CN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应附发表文章原件和稿酬通知单)国家核心期刊记10分,CN期刊记6分,校内期刊记2分。

(4)公开课(优质课、示范课)比赛获奖:

(只统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比赛活动)

国家级:

10分

省级:

一等奖9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7分

市级:

一等奖8分 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

区级:

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校级基本功大赛:

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奖3分

承担公开课:

校级3分,区级5分,市级7分,省级或以上9分

本次记满10分为止。

3、成绩(20分,此项奖励满20分为止)

全区统考:

(1)期末全区统考,所教学科平均分进入区前三名的任课教师均记10分,进入前四名记8分,前五记6分,前六记5分。

(2)所教学科平均分在区组织摸底考试的基础上,每提高一个名次,该学科教师均记2分,记满10分为止。

奖励:

所教学生总分成绩进入区100名,相关统考科目教师加5分/人次。

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20分)

国家级:

一等奖20分 二等奖15分 三等奖10分

省级:

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0分 三等奖5分

市级: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7分三等奖4分

区级:

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备注:

若是参加团体赛,则取团体名次计算;若同一个奖项有多名学生获奖,则取最高名次计算。

4、学生评教(10分)

每学期教务处不定时组织学生依据《教学常规基本要求》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按年级排序积分前三分之一者(优秀)记10分;中三分之一者(良好)记6分;后三分之一者记2分。

5、德育工作(10分)

担任班主任(首席导师)工作记5分,担任导师工作记3分。

在期末班级管理量化考评中,被评为校级“优秀班集体”的班主任加记5分。

被评为班级“优秀合作小组”的导师记3分。

担任两个小组的导师取平均数的1.2倍。

6、特殊奖励(20分)

该项奖励每学期每位教师最高得分不超过20分。

(1)在年终教研组工作考评中,评为先进教研组的组长记10分(副组长记8分),本组内的所有教师均记5分。

(2)中、高考单科上线率居全校第一名的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记10分。

(3)担任毕业班班主任工作,中、高考班上线率为全校前三名的班主任记10分。

(4)中、高考考试成绩创历史记录,奖年级主任10分,年级副主任8分。

(5)经教研组批准、教务处备案,在校内举办公开学术讲座一次记5分。

(6)在学校开展的“项目制管理”中,承担的项目获得好评,项目组负责人记6分。

四、考核要求

1、每学期期末,根据教务处通知,教师开展自我评价,如实填写考核登记表,依据《考核条例》自评打分,并向教务处提交相关证书资料的复印件。

2、教务处组织专人集中时间进行审核确认。

最后以教务处审核确认的分数为准,并进行张榜公示。

3、为了引起教师对考核工作的高度重视,重在按照《条例》,指导日常教学工作。

凡自我认定打分与学校审核得分相差在五分以内的,在总分中奖励该教师2分。

五、结果运用

1、计入教师业务档案。

考核提交的原始资料、证书复印件交学校教务处存档,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学校正式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工资统一由区财政拨付)依据考核结果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学期积分在前20%者发平均数的1.2倍,积分在后20%者发平均数的0.8倍。

其余人员按平均数发放。

(寒、暑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再参与统一分配)。

3、评选校级“优秀教师”。

每年教师节学校按全体教师的25%—30%表彰校级优秀教师。

依据学年考核成绩推荐校级“优秀教师”。

以上学年(两学期)考核总分排队,按优秀指标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候选人,由全体教工投票差额选举。

个别教研组由于学科特点,在量化考评与教师投票时没有评上校级优秀教师,学校将给以照顾。

15人及以上的教研组,按本组教师考核积分前2名确定为校级优秀教师,5人至14人的教研组按本组教师考核积分第1名确定为校级优秀教师。

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为学校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可直接提名为学校“优秀教师”。

4、推荐区级“优秀教师”候选人。

按上一学年或自然年度(两学期)考核总分排队,按分配指标的5倍确定候选人,由全体教工投票差额选举。

5、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

按学年量化积分与教师互评结果结合确定考核优秀、合格、不合格等级。

其做法是:

①依据一学年考核总分,排出名次;②根据平时表现,全体教师打分排出名次;③两组名次相加,从低分到高分按分配的指标划定考核等级。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1、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者;

2、工作日中午饮酒者;

3、本年度有旷工现象者;

4、学期请事假累计超过10天、病假超过20天者。

5、从事有偿家教者。

6、驱赶或歧视后进生造成学生流失者;

7、有乱收费,乱订教辅、乱罚款行为者。

七、方案中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

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

2018年1月7日

 

附:

教师工作考核量化表

教师工作考核量化表

学科:

姓名:

时间: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得分因素

自评

审核

20分

计划总结(5分)

教案检查(5分)

听课观摩(5分)

教学纪律(5分)

 

100分

工作量(20分)

教学科研(20分)

统考成绩(20分)

学生评教(10分)

德育工作(10分)

特殊奖励(20分)

合计

审核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视频讲堂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