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学整理.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922662 上传时间:2023-01-12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6.4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管理学整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行政管理学整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行政管理学整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行政管理学整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行政管理学整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行政管理学整理.docx

《行政管理学整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管理学整理.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行政管理学整理.docx

行政管理学整理

品位管理:

以公务员的职务或者等级高低为依据的人员分类方法

职位管理:

以职位为中心的分类管理

政府转移是指政府进行非市场性再分配,将钱款单方面转移给受领者的支出活动,她不直接体现为政府对社会资源和要素的需求和消耗

购买支出是指政府遵循有偿原则,在市场上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

政府职能:

行政管理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依法对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所发挥的基本职责、功能和作用

政府能力是指政府为了完成法定的目标和任务,所拥有的维持本组织的稳定和发展,有效治理社会的能量和力量的综合

行政组织:

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体系

行政环境:

行政管理主体并直接或者间接地作用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客观因素

行政正当原则的内容

行政正当原则具体包括:

避免偏私原则、行政参与原则及行政公开原则

避免偏私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过程中应在参与者各方面保持和不偏不倚的地位,不得受各种利益或偏私的影响。

其实质是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保持中立性,使当事人受到同等的对待。

行政参与原则,是指受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有权参与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对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的形成发挥有效作用。

行政公开原则:

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应当依法将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和结果想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以使其知悉。

影响政府绩效的因素

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是指行为主体在价值选择和决策过程中的倾向性。

政府价值取向在政府管理中居于首要地位,因为它是政府决策的内在依据,也是行政执行的基本评价标准。

政府绩效管理的基本取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经济的增长与公平;二是政治民主与自由;三是社会的稳定与进步

管理体制

政府管理体制是一定社会基本制度表现形式的总和,是权力关系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其核心内容是政治权力的配置。

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是指组织内各构成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它是为了完成组织目标而设计的。

政府组织结构的确立涉及它的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的确定、机构的设置、管理职能的划分、管理职责和权限的认定及组织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

人员素质

人员素质是驱动员工产生高校的关键因素,随着人力资源管理在政府部门中的发展和运用,政府人力资源管理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管理的功能逐渐放大,其地位和作用也显得越来越突出

技术手段

政府绩效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必须与公众进行双向的信息交流与沟通,这使得绩效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信息收集、加工和管理的过程。

西方行政改革的理论前提

西方行政改革的理论前提就是经济学理论中的经济人假设前提

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

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方式:

立法控制、行政控制、财政控制

立法控制:

第一。

中央政府通过规范地方政府权限行使的各种法律要求,要求地方政府遵循。

一旦地方政府的行为违犯了国家制定的法律,中央政府以法律为依据,采取必要的手段,迫使地方政府纠正错误;第二,中央政府监督地方的立法。

当地方政府立法不当,超越权限或者违背有关规定,或者与宪法、法律相抵触时,中央政府有权要求地方政府进行修改,暂停实施或予以废除。

行政控制:

第一,中央政府设立主管地方政府事务的专门机构,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控制;第二,通过制定各种行政性的条例、规章来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实施行政监督,不到必要时不采取直接干预;第三,通过干预地方人事来影响地方政府,以加强中央的行政控制。

财政控制:

第一,划定税收范围;第二。

补助,第三,控制地方财务行为;第四,通过对地方预算的审查、批准以及对地方财政开支合法性的审查。

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建设

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的建设应该在三个层面进行:

一个是评估基础层面,一个是评估操作层面,还有一个是评估反馈层面。

评估基础层面的制度建设,主要是明确政府各部门处室的职责范围、工作方法,政府各部门处室之间工作的衔接方式,以及各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责任方式等。

评估操作层面的制度建设主要是明确有关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方式、评估时间、评估频度、评估结果的运用等问题。

评估反馈层面的制度建设主要是有关评估结果的奖惩处理。

未来行政改革趋势

行政决策与行政执行权利分离

管理重心下移

减少管理层级

市场化和社会化管理

企业化管理

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手段

行政监督与管理

内部监督:

行政监察、审计监督、上级机关监督

内部监督的形式:

公务员准司法化惩戒、公务员的财产申报、行政对话、调查审计合一、双规

外部监督:

法制监督、政党监督、社会监督

外部监督的形式;行使立法权、行使违宪审查权、审理和判决行政诉讼案件、执政党意志的表达、全民公决、社会舆论

政府职能的社会化、市场化

政府职能的社会化,是指政府改变传统的大包大揽的做法,将原来由政府包揽管辖的许多事务,通过社会转移或委托代理等方式,改由企业、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社会中介组织来办理,以节约政府财政开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政府职能社会化的原因:

政府职能的公共属性决定了政府能够实行社会化;随着社会公共事务日益纷繁复杂,政府无力统包独揽;政府职能社会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政府职能社会化的方式:

委托、替代、撤资

政府职能社会化的意义:

有利于政府机构精简;有利于减轻政府压力,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构建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政府及公务员管理能力的提高;有利于推进民主化进程。

政府职能的市场化是指通过政府与企业、市场之间的合作,利用竞争机制、价格机制、供求机制与约束机制,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从而实现政府以较少的资源与较低的成本提供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公共服务的目的。

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政府的角色是公共服务的“购买者”而非“生产者”;明确区分“内部供应者”与“外部供应者”;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引入竞争机制。

政府职能市场化的方式:

政府业务合同出租、建立政府部门与私营企业的伙伴关系、使用者付费和补贴制度等。

我国行政管理的主体

中央:

国务院

地方:

省级行政部门、市级行政部门、县级行政部门

第一本公认的行政学教科书

1926年怀特的《行政学导论》

政治——行政二分法(P2)

霍桑实验

霍桑实验的四个阶段:

照明实验、福利实验、访谈实验、群体实验

一、社会人理论

  以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为代表的传统管理理论认为,人是为了经济利益而工作的,因此金钱是刺激工人积极性的唯一动力,因此传统管理理论也被称为“经济人”理论。

而霍桑实验表明,经济因素只是第二位的东西,社会交往、他人认可、归属某一社会群体等社会心理因素才是决定人工作积极性的第一位的因素,因此梅奥的管理理论也被称为“人际关系”理论或“社会人”理论。

2、士气理论

  以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为代表的传统管理理论认为,工作效率取决于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和好的工作条件,所以管理者应该关注动作分析、工具设计、改善条件、制度管理等。

而霍桑实验表明,士气,也就是工人的满意感等心理需要的满足才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工作方法、工作条件之类物理因素只是第二位的东西。

3、非正式群体理论

  以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为代表的传统管理理论认为,必须建立严格完善的管理体系,尽可能避免工人在工作场合中的非工作性接触,因为其不仅不产生经济效益,而且降低工作效率。

而霍桑实验表明,在官方规定的正式工作群体之中还存在着自发产生的非正式群体,非正式群体有着自己的规范和维持规范的方法,对成员的影响远较正式群体为大,因此管理者不能只关注正式群体而无视或轻视非正式群体及其作用。

4、人际关系型领导者理论

  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为代表的传统管理理论认为,管理者就是规范的制定者和监督执行者。

而霍桑实验提出,必须有新型的人际关系型领导者,他们能理解工人各种逻辑的和非逻辑的行为,善于倾听意见和进行交流,并借此来理解工人的感情,培养一种在正式群体的经济需要和非正式群体的社会需要之间维持平衡的能力,使工人愿意为达到组织目标而协作和贡献力量。

总之,霍桑实验表明,人不是经济人,而是社会人,不是孤立的、只知挣钱的个人,而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群体成员,个人的物质利益在调动工作积极性上只具有次要的意义,群体间良好的人际关系才是调动工作积极性的决定性因素。

因此,梅奥的理论也被称为“人际关系理论”或“社会人理论”

行政管理构成要素

韦伯官僚制特征

韦伯的官僚制中“官”是指领导者、官员,“僚”是指工作人员、幕僚,而官僚制则指特定的具备分工合理、层级节制、照章办事、非人格化管理、专业化等特征的行政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是大规模机构管理的最有效模式,这种管理模式适用于企业和政府等社会中所有庞大复杂的组织。

编制管理内容

编制管理主要有职能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

职能管理是确定各行政组织机构的职能范围并协调不同部门间的职责分工的工作。

机构管理是对机构设置与调整的管理,具体包括对机构的数量、性质、级别、名称、规模等方面内容的管理

人员管理是对行政组织内德人员数额、结构、领导职数、公务员数额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的管理。

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形式

政府间横向关系形式:

交流与合作、竞争与摩擦和支援三种形式

行政机关领导制度

基本行政领导制度的类型:

一长制和委员会制、集权制度和分权制度、

我国现行行政领导制度:

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制相结合的制度、行政首长负责制。

日常行政领导工作制度:

处理行政领导者与群众间关系的制度安排、上下级行政领导间联系的制度、行政领导集体内部关系协调的制度

公务员行政处分的种类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决策的分类

分类:

个人决策和集体决策、中央决策、地方决策和基层决策、确定性决策、风险决策和不确定性决策

行政执行的环节

行政指挥、行政控制、行政沟通和行政协调

 

部门行政法学

交通行政职责的内容

拟定公路、水路交通的发展战略

拟定公路、水路交通的发展规划

对国家重点物资和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铁路等行业的平等竞争

组织公路及规费的征稽

制定交通行业的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交通行业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

各省级交通行政部门的职责、

拟定本区域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计划

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本区域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负责本区域交通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负责本区域公路、水路、铁路客货运输的行业管理,对全省重点物资运输及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负责本区域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和水路、铁路与周边国家及地区的运输衔接与合作事宜,协调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

负责汽车维修市场学校的培训工作,负责本区域内水上交通安全,船舶检验

指导交通业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的行政机构

税务行政复议的行政机构是指税务行政机关内设的负责有关税务机关复议工作的法制机构

特征:

1、非独立性,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不能独立于税务机关;

2、地位从属性,复议机构只是复议机关的办事机构,只能设立在有复议管辖权的税务机关内。

3、专业性,其职能是解决税务争议

4、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权力

机构职责:

审查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条件;

向争议双方有关单位和人员调取证据

拟定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处理和转递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

对违法的税务行政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办理因不服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之项

土地管理体制及管理机构、

管理体制:

统管分管统分结合的

管理机构:

中央土地行政管理机构:

国土资源部、9个国家土地监察局

地方土地行政管理机构:

省市县三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派出机构:

国家土地督察局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派出的市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派出的乡国土资源管理所

我国海关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海关行政诉讼的管辖

对海关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包括对海关作出的罚款、警告、没收货物、追缴等值价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从事有关业务、取消报关资格等。

对海关作出的收缴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海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扣留走私嫌疑人。

对海关作出的强制措施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扣留货物、运输工具、账册、单证等。

对海关收取担保的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海关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税款强制措施等。

对纳税争议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归类、审价、确定原产地、适用税率、汇率、减免税、追补税等。

对涉及行政许可的事项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申请设立保税仓海关不予批准等。

对海关检查和查验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海关检查运输工具和有关场所,查验货物、物品等。

对海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责令退运、不予放行货物、责令改正、责令拆毁等。

对海关作出的稽查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海关作出的企业分类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海关未依法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海关办理报关、货物放行等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海关违法收取滞纳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海关没有依法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海关没有按照规定公开信息的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民政行政的范围

城乡基层政权建设

优待、抚恤和烈士的褒扬

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的接收好安置

农村救灾

社会救济

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福利

社区服务

社会福利生产

农村基层社会保障探索

行政区划

边界争议调整

民间组织管理

婚姻登记(基层婚姻登记既可以在镇政府也可以在民政部门)

殡葬管理

地名管理

印支难民安置

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家庭寄养和收养管理

指导残疾人联合会和老年人委员会的工作

村委会和居委会的建设

指导老龄问题委员会建设

教育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必须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依法执教原则是指全部的教育活动都应当符合教育法律的有关规定,所有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从事各类教育活动时都应当遵守或不违背教育法律的规定和精神。

依法执教应该包含教育立法、教育普法、教育执法、教育司法、教育守法、教育法律监督、教育法律救济等方面

合法性原则:

教育性之职权必须经法律授权;教育行政执法必须符合法律程序;教育行政执法必须具有法律依据。

合理性原则:

教育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的目的;教育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平等使用法律规范;符合道德规范社会公德;符合教育发展的规律;违反合理原则也应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文书学的概念、特征、

法律文书学是指以法律文书的标准范式、基本原则、制作规律、基本特征以及实际操作为研究对象,运用法律思维方式和文字手段对具体案件进行解释和表达,从而形成的一门综合性的法律应用学科。

法律文书学的特征:

法律性、专业性、实用性、综合性

法律文书的概念、特征

法律文书是指法律行为主体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为实现某种权利义务或者履行某种职责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各种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特征:

制作的合法性、论证的合理性、实施的强制性、形式的规范化

制作的合法性:

一,法律文书制作的主体合法;法律文书的制作要符合程序法的规定;法律文书的制作要符合实体法的规定;法律文书制作时法律解释的合法性。

论证的合理性:

法律文书的实质合理性;文书形式上的合理性

实施的强制性:

法律文书必须是法律规定的主体依法定程序来制作的;法律文书一经制作或者认可必须依法执行,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法律文书一经制作非以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

形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应符合一定的标准;法律文书具有一定的规格;法律文书应具有形式的合理性。

法律文书的作用、分类、

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是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法律文书是履行职责、规范权利义务的凭证;法律文书是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法律文书是法制宣传的重要载体;法律文书是考核法律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尺度;法律文书是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有效工具。

写作的繁简、难易程度:

表格类、填空类、叙议类

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文书、刑事诉讼文书、行政诉讼文书

分类:

性质和用途:

非诉讼文书: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

制作和使用的主体划分:

公安机关法律文书、检察机关法律文书、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监狱法律文书、律师法律文书、公证文书等

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1、4节):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的分类:

立案、管辖、回避文书;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文书;强制措施文书;侦查取证文书;执行文书;通用文书。

起诉意见书:

是公安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在移送案件的同时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起诉意见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起诉意见书的制作:

(一)首部

1、标题:

文书制作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

2、文书编号:

3、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及违法犯罪经历、因本案被采取的强制措施;

4、案件办理情况;

(二)正文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2、提出起诉意见书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三)尾部

1、受文机关;

2、公安机关负责人的签名、盖章;

3、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的印章;

4、注明年月;

5、附项

检察机关法律文书(概述、起诉书)

侦查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在依法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法行使检察权,为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件。

检察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的分类:

立案法律文书;侦查法律文书;公诉法律文书;执行法律文书;刑事申诉法律文书;刑事赔偿法律文书;其他法律文书。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据国家赋予的公诉权,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或者自行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审查后,决定将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交付审判,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一、起诉书首部的制作

(一)标题和文书编号

1、标题

2、文书编号

(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1、被告人的身份情况;

2、被告人的违法犯罪经历及因本案而被采取强制措施。

(三)案由、案件来源和告知权利及相关程序事项。

二、起诉书正文的制作

(一)案件事实:

犯罪事实、定案证据;

(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三、起诉书尾部的制作

(一)受文机关及文书的签署;

(二)附项。

刑事文书(概述、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刑事法律文书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制作的各种法律文书的总称。

地一审刑事判决书,是各级法院对于起诉的刑事案件,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程序审理终结后,并根据已经查证属实的事实,依法就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应否受到刑事处罚和判处什么刑事等实体问题作出处理决定时而写作的文书。

地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结构和内容

1、首部

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

案号;

公诉机关;

被害人;

被告人;

辩护人;3

案件的由来,审判组织和审判经过。

2、正文:

事实、理由和判决主文。

3、尾部

交代上诉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署名;

作出判决的日期;

书记员署名;

加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戳记;

加盖人民法院院印。

一审民事判决书制作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制作首部的制作

(一)标题:

制作机关名称和文书种类

(二)文书编号

(三)诉讼参加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四)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

第一审民事判决正文的制作

(一)事实部分: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人民法院认定的定案证据。

(二)理由部分:

总结和评判当事人争议的焦点;综述合议庭裁判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三)判决结果。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尾部的制作

(一)诉讼费用的负担

(二)合议庭的签署

(三)判决决定的日期

民事起诉状的十大要求

有适格的原告

有明确、具体的被告

案由、案件来源清

诉辩双方清

认定事实要清楚

证据的证明指向要清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