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表_精品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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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zhouInstitution
附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表
(2006年修订试行)
2006年4月
一、制度说明
(一)为进一步统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报告口径,及时汇总、交流信息,为建立和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决策依据,在现行《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表(试行)》的基础上,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对试行报表进行了部分调整。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表》分为年报表和季报表两类,年报表包含七个子表,内容涉及年度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市、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情况、基金筹集、基金分配和使用以及县级管理机构运行情况等七方面内容;季报表包含两个子表,内容涉及季度内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情况和基金使用情况两方面内容。
本报表统计数据为所统计年度当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不包含下一年参加合作医疗和筹资的信息。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表》由省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根据县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上报数据编制填写。
表中每行为各县(市、区)数据,最后一行为全省合计数;报表需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并注明填报时间和联系电话。
各填报单位须对所填数据进行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上报。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表》中各子表均设“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各项指标计量单位有所不同,填写时请予以注意,计量单位为“万元”、“万人”和“万人次”者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其余为整数。
数据太小无法按报表规定的单位和小数位数填出的,应填“…”;数据暂缺不详的,应空格。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表》要以电子邮件和报表形式同时上报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和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研究中心。
其中,季报表一年报四次,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上报当年第一、二、三季度的数据;第四季度报表与年报表于次年1月20日之前上报。
二、报表目录及表式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卫农合医A-1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市、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年报表
年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
次年1月20日之前
电子邮件和报表报送
卫农合医A-2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年报表
年报
同上
同上
卫农合医A-3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情况年报表
年报
同上
同上
卫农合医A-4-1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配与支出情况年报表
年报
同上
同上
卫农合医A-4-2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情况年报表
年报
同上
同上
卫农合医A-4-3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及其他补偿情况年报表
年报
同上
同上
卫农合医A-5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级管理机构情况年报表
年报
同上
同上
卫农合医B-1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情况季报表
季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
每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前
电子邮件和报表报送
卫农合医B-2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季报表
季报
同上
同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市、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年报表
填报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
年
表号:
卫农合医A-1表
制表机关: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
序号
县名
乡(镇)数(个)
行政村数
(个)
农村总户数(户)
农业人口数(万人)
县生产总值
(万元)
县财政收入(万元)
县财政支出(万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五保户人口数
贫困人口数
(人)
(人)
特困人口数(人)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
----
----
----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市、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年报表》填写说明
一、目的
本表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市、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汇总表,用于了解全省各县(市、区)的社会经济情况。
二、指标解释
报表中各指标的具体含义说明如下:
1、乡镇数、行政村数、总户数:
指县统计局上一年(本报表统计年度的上一年,以下同)统计数据。
2、农业人口数:
指相应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的农业人口数,以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
3、农业人口中贫困人口数、特困人口数:
贫困人口指人均年收入低于国家低收入贫困标准(2003年为人均年收入低于882元)的农业人口,特困人口指低于国家绝对贫困标准(2003年为人均年收入低于637元)的农业人口,贫困标准按国家定期公布的数字为准,贫困、特困人口数以县民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4、农业人口中五保户人口数:
指农业人口中,由本县民政部门确定的五保户人口数。
5、县生产总值:
指按照国家统计局新出台的规定,“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中文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因此,“县生产总值”即原来的“县国内生产总值”。
以县统计局上一年数据为准。
6、县财政收入、支出:
指上一年县财政收入或支出,以统计局数据为准。
7、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指相应行政区域内的上一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统计局数据为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年报表
填报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
年
表号:
卫农合医A-2表
制表机关: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
序号
县名
开展合作医疗
的乡(镇)数
(个)
开展合作医疗
的行政村数
(个)
参加合作医疗
的户数
(户)
参加合作医疗人数(万人)
五保户人口数
贫困人口数
(人)
(人)
特困人口数(人)
甲
乙
1
2
3
4
5
6
7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年报表》填写说明
一、目的
本表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市、区)开展合作医疗情况年汇总表,用于了解各县(市、区)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情况。
二、指标解释
报表中各指标的具体含义说明如下:
1、开展合作医疗乡镇、行政村数、参加合作医疗的户数:
指该县(市、区)本年度实际开展合作医疗的乡镇、行政村数、户数。
2、参加合作医疗人数:
指根据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在本年度合作医疗筹资截止时,已缴纳参加合作医疗资金的人口数。
3、参加合作医疗的贫困户、特困户、五保户人口数:
指已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中,由民政部门确定为贫困户、特困户、五保户的家庭,实际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情况年报表
填报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
年
表号:
卫农合医A-3表
制表机关: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
计量单位:
万元
序号
县名
基金总额
本年度筹资总额
上年结转
合计
中央财政
地方财政
个人缴纳
其他
风险
基金
省级财政
市级财政
县级财政
乡镇财政
合计
个人自付
医疗救助
补助
其他资助补助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注:
1栏=2栏+13栏;2栏=3栏+4栏+5栏+6栏+7栏+8栏+12栏;8栏=9栏+10栏+11栏。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情况年报表》填写说明
一、目的
本表为全省各新型农村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