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手册物资设备篇.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921804 上传时间:2023-01-12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5.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标准手册物资设备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标准手册物资设备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标准手册物资设备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标准手册物资设备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标准手册物资设备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标准手册物资设备篇.docx

《标准手册物资设备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标准手册物资设备篇.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标准手册物资设备篇.docx

标准手册物资设备篇

新疆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手册

物资设备篇

 

学习材料

 

4、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4.1物资管理制度

4.1.1总体要求

标段项目经理部的物资设备部门(以下简称物资设备部)应配备专人负责物资的计划、采购、供应、验收、发放、保管、使用、储存和核算等工作,严格按照物资进场验收流程把好物资进场关,建立并认真填写物资使用情况登记表和使用台帐,确保物资使用的可追溯性,保证每件物资都能查到工程使用部位、进场验收人、进场检测试验人、现场施工人等信息,确保物资使用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都得到落实。

4.1.2物资计划管理

4.1.2.1物资设备部应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工程物资使用计划表》,工程物资使用计划表分年度和月度表,报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审批,属于甲供、甲控物资应提前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工程师、项目执行办申报、审批。

《工程物资使用计划表》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分品种、规格、项目,按分部工程划分填报,并由制表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

4.1.2.2物资设备部依据《工程物资使用计划表》,参照库存情况,填报《物资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作为本项目自购工程用料的采购计划。

4.1.3自购物资的料源调查要求

4.1.3.1开工前,物资设备部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特点,积极开展本工程的材料市场行情调查,收集分析供方资料,考核供方产品质量,组织相关部门评定并发布合格供方名册;

4.1.3.2物质设备部在名册内比质比价及公开、公平择优招标的原则,遵循先厂家、后公司、再商场;先专业市场后零售商的物资采购方法。

物资采购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操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达到效益最大化,严禁暗箱操作。

对量大且有条件招投标的物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保证采购物资价廉物美;

4.1.3.3为保证进场材料的质量满足规范要求和工程使用要求(包括砂石料及取土场等),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或招标前,项目经理部内部确定的供应商短名单须按合同约定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申请监理工程师现场考察和试验检测,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能正式确定供应商采购,或招标确定供应商。

4.1.4物资供应的管理

4.1.4.1工程主要材料的供应,要早计划、早安排,甲供、甲控材料应在使用前按合同规定程序提前上报监理、项目执行办,自购材料及时通知供应商,提前到货,确保工程施工连续;

4.1.4.2物资设备部每日应认真填写自购材料的《材料到位使用情况登记表》,不超购、不错购,保质保量按计划规定采购,随时掌握工程材料到位情况。

对于直接进入项目部的物资须有专门人员清点物资数量,安排存放地点,收取质保书,并签写收料单,做好物资进场记录;

4.1.4.3对于直接进入工地的物资必须由各工点指定的材料员清点数量,签写收料单,记录每日材料到位情况;送货人须凭此收料单到项目部交付质保书,并由专人签字登记,该收料单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4.1.5原材料进场试验管理

4.1.5.1项目部使用的原材料,无论是自行采购还是甲供、甲控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收料员应及时填写《检验/试验通知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地、品种、规格、型号、进货数量、进货日期、使用部位及堆放场地,并附产品质量证明单或产品合格证原件,当无原件时可使用加盖经销商红章的复印件,通知项目部试验室按规定取样试验;

4.1.5.2工地试验室接到《检验/试验通知单》,首先与产品质量证明单或产品合格证内容进行核对,核实无误后,应立即安排取样试验,并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旁站监督,确保样品的公正性;

4.1.5.3取样人员应根据公路工程相关规范、标准及规程载明的取样方法、取样数量和频率进行取样。

严禁制作不规范的试样和假试样,对样品的有效性负责;

4.1.5.4同品种材料现场取样数量较多时,应做样品标识,标识内容包含规格、型号、批号、取样地点或使用部位等信息,以免样品之间混淆;

4.1.5.5现场制作好的有效样品应及时运送至试验室保管,防止损坏或丢失。

对于有特殊温度、湿度要求的样品,应将样品及时存放于满足环境要求的样品间;

4.1.5.6如果一次样品检验不合格的,应进行双倍取样试验。

双倍取样试验仍不合格的,应报废处理;

4.1.5.7经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抽检的原材料,应出具检验合格或不合格报告,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清退出施工现场。

4.1.6材料使用登记管理

4.1.6.1仓库物资的发放,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储新”的原则,物资领取应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出准确用量限额领取。

现场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物资使用情况登记表》,详细记录领取数量、领取批号、使用部位等相关信息,保证物资使用的可追溯性;

4.1.6.2在领取材料时,技术人员应核对材料标识,检查材料在储存期间有无因保管不善导致材料无法使用的情况,若发现不符或怀疑材料变化时,应查明原因,在没有确切的检测合格报告前,不得使用;

4.1.6.3在物质管理过程中,项目部物质管理人员应及时掌握材料质量动态,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或项目总工报告,确保材料使用环节安全可靠;

4.1.6.4施工结束后,技术人员应在《物资使用情况登记表》上记录实际物资消耗量、退库量,保证使用数量与进场数量的一致性。

4.1.7物资管理检查与考核办法

4.1.7.1项目经理应每月对物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检查内容为当月物资采购数量、采购渠道、价格、质量、储运保管、验收、使用、统计、消耗、可追溯性等;

4.1.7.2建立严格的物资管理考核制度,对物资人员要进行每月一次的考核,落实岗位责任制,对不称职的人员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4.2设备管理

4.2.1总体要求

4.2.1.1项目部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按照投标承诺,配齐现场设备,满足施工质量控制和进度要求,强化对作业队设备的操作、检修和保养的监督检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和效益最大化;

4.2.1.2所有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坚持“两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各类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三好”(管理好、使用好、养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及时、准确地填报各种记录,坚守岗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2.1.3物资设备部负责设备的统一管理(包括自有、租赁、协作队伍自带的机械设备),按配备方案及时合理选配,按要求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负责向有关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建立设备管理台帐。

4.2.2设备管理机构设置

4.2.2.1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任副组长,安质、工程、物质设备、计财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项目设备管理机构;

4.2.2.2物资设备部是设备供应与管理的专业部门,是设备供应和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设备采购、供应与管理是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和责任。

4.2.3设备使用管理

4.2.3.1设备管理人员和设备使用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设备的安全工作作为自己的本职工作;

4.2.3.2设备停放场要有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

冬季要搞好设备的防冻和防滑工作。

各类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4.2.3.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设备基本原理与构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保养检修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及交接班制度,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严禁违章操作、带病作业和超负荷标准运行。

各种设备必须选用责任心强、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使用操作;

4.2.3.4起重运输设备、锅炉、供变电设施等特种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取得国家资格认证的机构和部门从事特种设备检测、安装、检修,使用前必须经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检测标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使用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检修。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证书上岗。

4.2.5设备管理检查与考核

4.2.5.1项目设备物资部每半月组织一次机械设备安全大检查,特殊重要设备应有专人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4.2.5.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度详细的设备检查与考核办法,建立奖优罚劣办法;

4.2.5.3制定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一线操作人员的技术及安全交底工作,采

用定期检查和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管理。

9、大宗材料管理制度

9.1.大宗材料管理原则

材料也称物资(包括制成品),确保所进材料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是建设、施工单位物资供应的重要任务。

大宗材料以“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精细管理”为原则,并确保供应过程中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9.2大宗材料范围

9.2.1本制度所指大宗材料,是指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公路永久性工程实体上的、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大宗主要材料。

主要包括:

钢筋、钢绞线、型钢、水泥、砼外加剂、沥青、砂、石料、粉煤灰、锚具、土工织物、伸缩缝、支座和交通工程材料等。

9.2.2有些物资不是用在公路永久性工程实体上,如临时供电用料、临时便桥用料、周转性材料、手持电动工具、消防器材、劳动防护用品、机械维修用配件和材料等,出于安全和使用质量的考虑,也应参照此管理、采购供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产品。

9.3大宗材料管理体制和职责

9.3.1大宗材料的管理体制

9.3.1.1甲供材料是指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材料。

9.3.1.2甲控材料是指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组织采购或招标采购供应的材料。

9.3.1.3施工单位自购材料是指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或招标采购供应的材料。

物资采购分类在物资供应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9.3.2大宗材料管理职责

9.3.2.1建设单位职责

(1)制定管段内物资管理有关制度

(2)建立物资采购供应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负责对施工单位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3)建立甲供材料采购供应机构,负责甲供材料的招标采购和对生产商、供应商的管理。

包括:

a汇总、审核甲供材料的需求计划和产品的技术标准

b编制招标文件

c会审、评价、选择合格生产供应商及录用后的考核和管理

d签订合同、组织供应

e甲供材料的价款结算。

(4)审定甲控材料合格生产供应商。

负责监管施工单位物资的招标采购。

9.3.2.2施工单位职责

施工单位是材料采购供应的责任主体,对材料质量负全部责任。

确保材料供应及时到位,尽量规避市场风险,并承担对各分包单位采购供应材料的质量管理风险。

(1)成立物资管理机构,建立物资质量管理体系,根据中标合同有关规定制定物资管理办法

(2)按时编报甲供材料的需求计划和甲控、自购材料的招标计划

(3)对管段内的甲控材料和自购材料组织采购和招标采购(参照甲供材料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采购)

(4)做好材料进场后的验收、验证和保管工作。

9.3.2.3监理单位的职责

监理单位是材料质量的直接监督人,对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从进场、保管到使用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

(1)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物资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负责进场物资质量的监督检查,按合同规定做好物资验收验证工作

(3)监督施工过程中物资的使用。

9.4物资采购与进货

9.4.1物资资源市场调查

采购方应成立物资市场调查小组,了解管段内及附近一定范围内的资源状况。

内容包括:

9.4.1.1施工涉及到物资种类的质量、数量、单价、运距、运价、生产厂家的数量等,可开发资源的数量、产量、销售量和销售的方向、道路状况及本地区正在施工和即将开工的工程项目规模,当地社会治安状况及资源控制者等详细情况。

9.4.1.2施工单位应根据了解的情况研究策划采购供应和开发方案。

合理安排采购资金,结合工程规模和施工进度安排确定仓储数量。

9.4.1.3建立市场价格信息台帐,(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出厂价、运距、运价、供方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

9.4.2选择评价合格供应商和合格生产厂

选择好供应、生产商是落实物资管理“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的第一步。

公路施工用物资采购方对供货方的录用评价,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并复印留底:

9.4.2.1资质:

包括生产厂的资质证书和有效性、生产厂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及有效性、税证、生产厂的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质量状况(样品的检验结果)、产品所符合的产品标准(国家标准先于行业标准)、质量体系的认证书、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及生产厂的委托销售书等。

9.4.2.2资源:

生产厂的生产规模、工艺设备、产品质量、保供能力、质量体系的运行状况、运输情况、取样试验情况、价格状况和环保意识等。

9.4.2.3资历;前数年的生产经营状况、类似工程的供货和使用情况、有无供应国家重点工程或大型工程物资的经历。

9.4.2.4资信:

售后服务、商业信誉。

9.4.2.5资金:

供应商的资金状况,垫资能力大小等。

9.4.2.6物资采购方应详细填写《供方调查评价表》,经评定的合格者,纳入《合格供方名录》。

施工单位的《供方调查评价表》和《合格供方名录》应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或备案。

9.4.2.7物资采购方对合格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对供货的质量、价格、信誉、服务等实行定期考评并填写考评表,考评表将作为对物资供方继续使用与否的依据。

通过考评,对那些供货质量不稳定、价格、信誉和服务不好的供应商,应列入黑名单并不再使用。

黑名单应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或备案。

9.4.2.8根据中标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可在自治区交通厅公布的合格材料供应商名录中选取,施工单位在组织采购或招标采购中应此名单范围内选择。

凡采购未进行市场准入登记的企业材料,要按规定提前到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9.4.2.9凡交通厅公布有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在新疆备案的物资),施工单位必须在此名录中选择供应商。

(1)公路施工用钢筋、水泥的现行产品标准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厂多为大型企业,一般会对所提供的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产品质量负责,但工程的重要部位用料也需要先做试验来确认。

(2)砂、石材料虽有产品标准或规范指标,但生产厂点多、分散,而且多无资质,选择这类厂家必须事前取样试验,符合施工规范质量要求才能录用。

进货过程还需要不断地做试验。

(3)道路石油沥青也有产品标准,但规范与产品标准不一至,对这类材料也必须先试验后采购。

9.4.3招标采购

9.4.3.1施工单位不得将按规定必须招标采购的物资化整为零或采用其他方式规避招标采购。

9.4.3.2施工单位在组织招标采购过程中可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纪检部门派员参加。

评标定标原则除报价合理外应按10.4.2条内容执行。

9.4.3.3采购方对供应方的投标报价应做适当的成本分析。

(如:

制造成本、出厂单价、装卸费、运输费、过路费、税费等),以此来确定合理的采购单价。

9.4.3.4招标采购的一般程序

(1)成立招标机构、完成市场调查和前期价格分析。

(2)确定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和产品标准、供货时间等。

(3)编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邀请函、招标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技术标准;

(4)投标书主要包括投标报价表、法人授权书、制造厂授权函格式和承诺书等。

(5)投标资格预审,招标方在建设单位推荐厂家的范围内或通过市场调查选择投标人。

(6)向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送招标邀请函,注明开标时间及地点,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7)开标;也可不采用开标形式,但邀请函必须注明。

(8)成立评标组织机构评标(一般包括:

商务评标;材质技术评标和价格评标内容),应依据投标文件评审原则,客观公正地审定中标人。

(9)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

(10)根据评标结果连同双方达成的协议签订供货合同。

(有无预付款和预付款担保;有无履约担保或质量保证金担保应在合同中注明;受市场影响引起材料价格的波动,也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示)。

9.4.3.5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招标采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9.4.4材料进场和质量验证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材料进场。

对于进场材料实行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抽检和建设单位必要时抽检的三级质量验证。

9.4.4.1进场材料验收的一般要求

进场材料的验收包括数量验收、质量验收及资料验收。

验收内容如下:

检查随车发料凭证、运料单(发票)中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与技术要求和进料计划相符;检验物资的外观、标牌、包装、材质单、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装箱单等与实际是否相符;按照规定检斤、检尺、点件,是否与票据相符。

验收应详细填写验收记录(如过秤单、收方检尺单等)和《进料记录》。

如发现不合格物资,应取得有关方签字认可,另外堆放,做出标识,以防混用。

并及时通知供应商,立即清退,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

钢材、水泥、沥青、钢绞线、橡胶支座、锚具、地材等工程主要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检验报告应与工程竣工资料一起存档备查,作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的证据。

9.4.4.2进场材料的验收

所有根据供货合同运到施工现场的材料,施工单位

 

现场收料人员应按规定组织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监理单位应现场监督。

甲供材料由于建设单位是供方,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现场按有关规定进行联合验收。

或建设单位授权供应商代表自己交接验收,验收凭证由现场各参加方共同签字。

9.4.4.3进场材料的质量验证

(1)施工单位现场收料人员对验收合格的材料填写材料验收记录及“材料试验检验委托单”,及时由工地实验室按试验规定对其质量进行试验验证。

凭当初合格试验报告采购的地材(砂、石料、粉煤灰等),批量进料时,每批都应安排检验:

连续进料的地材要按试验规程规定的频率检验。

检验结果出来后,其试验室的“试验检验报告单”,应与“材料试验检验委托单”共同存放备查。

施工单位自检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运出工地现场,查明原因,与供应商交涉,并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材料应及时报监理单位进行复检。

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监理规范批次抽检不低于20%,复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工地使用。

监理单位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运出工地现场,并查明原因,上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检验结果有异议而且不能达成一致时,可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双方认可的独立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做出最终裁定,检测合格的由业主支付检测费,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支付检测费。

(3)建设单位可根据进场材料和工程实际情况,认为必要时进行抽查。

(4)对于检测为不合格材料的供应商,应查明原因,确系产品质量问题,应取消其该工程供应商的资格,报项目执行机构,按新疆交通厅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处理。

说明:

由于钢筋的现行产品国家标准允许其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偏差为±4%-±7%,远大于交通部定额内的“场内运输和操作损耗”,为了避免因钢筋偏粗造成使用时亏吨,所以采购直条钢筋时,一般以重量定合同,而要求以理论重量交货。

9.5材料的保管与使用

9.5.1现场材料的保管

9.5.1.1材料验收合格后,应根据材料的性能和用途合理选择存放场所,规范码放,统一标识,并考虑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湿及运输、装卸、加工等因素,避免二次倒运。

维护材料的使用价值,确保储存安全。

9.5.1.2温湿度对其性能影响较大的物资必须入库存放,棚内或露天存放的材料,必须上苫下垫,堆码整齐,保持场容整洁。

9.5.1.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库存放,远离人群,有防护措施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看管。

9.5.1.4油库应严防太阳暴晒并做砼地面以防漏油污染,油库油罐和运油罐车都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油库及周围严禁烟火,消防设施齐全,警示标志明显,并有专人看管。

9.5.1.5爆炸物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并按照施工所在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

9.5.1.6仓库应采用正规房屋,制度上墙,库容整洁,地面做硬化处理保证不反潮,库内货架结构稳固。

物资要分类、分规格有序码放,有货卡标识,要做到帐、卡、物相符。

9.5.1.7必要时,工程实体用料要与其他用料分开存放,并标明用途。

9.5.1.8施工现场存放的各类地材必须设立标识牌。

9.5.1.9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现场材料保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因保管不善,造成变质、变形和可能影响使用的应重新复检,复检合格方可使用。

9.5.2材料使用及可追溯

9.5.2.1进场材料验收验证后,应及时填写《原材料管理台帐》(附表1),做好验收记录和检验状态标识。

9.5.2.2材料的使用按照限额发料的原则,现场材料员应与领料人核对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并确认使用工程部位,点交无误后,办理签认手续。

9.5.2.3为保证正确、及时、连续反映和监督施工现场物资动态,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台账。

物资人员应认真填写进料记录、发料记录、点收单、领料单以及其他的原始凭证,妥善保管,装订成册,进行账务处理,并及时填写可追溯性物资管理台帐。

9.5.2.4钢材使用的可追溯应以“质量证明书”的“编号”为主线,连续反映在“材料试验检验委托单”、试验室的“试验检验报告单”和“发料单”上,形成逻辑对口关系,以方便追溯。

9.5.2.5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材料的使用进行现场监督,对于已消耗材料的可追溯状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

附表1

原材料管理台帐

进货

日期

材料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场)家

供货单位

质量证明书编号

报验委托单编号

试验报告单编号

检验

状态

使用

部位

发料单编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