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单位安全管理制度A版作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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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单位安全管理制度A版作废

A

初版

实施

REV

版次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MODI.

修改

STATUS

状态

编写AUTH.

审核CHKDBY

批准APP’DBY

文件号DOCUMENTNO.

GPEC/SLP/MSD/S3/005

商洛工程项目部

安全体系

协作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版权所有COPYRIGHTGPEC/SLP2016Page1of7

发文范围:

(共份)归档夹类:

安全体系夹号:

3

发文

份数

发文

份数

发文

份数

项目经理

综合管理部

电仪工区

项目副经理

计财部

综合工区

项目总工程师

物资部

焊接工区

施工管理部

计划信息室

金检工区

质量部

锅炉工区

调试工区

安全部

汽管工区

文件中心归档备案

注:

“E”表示后台服务器上查阅。

本版文件于年月日开始实施。

 

批准人:

协作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协作单位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确保安全体系有效运行,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努力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创建一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范围

适用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司有限公司商洛工程项目部协作单位的控制的管理。

3.定义

4.规范性引用文件

4.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4.2《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国务院令397号

4.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4.4《分包单位安全管理》QB/GPEC20603004-2016

4.5《安健环处罚及考核管理规定》QB/GPEC20603002-2016

5.职责

5.1项目经理:

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严格按合同执行。

5.2施工部:

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单位分包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对协作单位的资质审核,督促本部门协作单位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3计财部:

分包合同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汇同安全部门审查其安全资质,按规定预留安全保证金。

5.4安全部:

参加对协作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落实对协作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全面监督分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实施对分包项目的违章处罚。

5.5分包项目负责人:

应依照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安全部门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6.程序

6.1总则

6.1.1项目部对协作单位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领导的责任。

必须将协作单位的安全施工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对协作单位应在政治上一视同仁,生活上主动关心,安全上严格要求。

6.1.2协作单位行政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承接的施工项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的安全规程、规定,做好自身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管理工作,按规定要求落实好施工中的各项安全措施:

配备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加强施工工机具的检查、保管和维护工作,组织开好班组每天的站班会及每周一次的班组例会,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

6.1.3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全部适用于协作单位,各协作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监督。

6.2资质审查

6.2.1工程项目分包招标时,应明确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要求,并由合同汇同安全部、施工部进行资质审查。

6.2.2安全施工资质审查内容:

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施工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单位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6.2.3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保证安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安全施工管理制度以及施工作业人员最近一年的健康证明。

6.2.4协作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提供安全资格审查表(附录1)。

6.3人员管理

6.3.1协作单位人员进场前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综合管理部对员工体检表、身份证进行检查、核实,体检不合格和患有职业禁忌症者、未满18周岁以及老弱病残者严禁招用,一线工作人员不得超过50岁。

6.3.2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凡有书面记录证据证明在公司其他工地已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协作单位施工人员,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进场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其余人员必须经不少于72小时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才能办理入场手续。

6.3.3综合管理部建立协作单位特殊工种管理台帐,审查特殊工种持证有效情况。

6.3.4协作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按要求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30人以下可设兼职安全管理人员,30人及以上设不少于一个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协作单位人员超过200或有设置二级机构的,应设安全检查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名或施工总人数的3%)。

6.3.5综合管理部、安全部定期对协作单位施工人员进行清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坚决要求清退,发现未办进场手续而进场的,对协作单位进行处罚。

6.4安全管理

6.4.1协作单位对分包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全面负责,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方安全施工的责任;协作单位的行政正职、现场主要施工组织者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安全施工保证书。

6.4.2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项目部的管理程序进行审批,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交底要有记录,负责管理协作单位的项目工程师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场监督。

6.4.3协作单位必须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活动,并按要求做好活动记录。

6.4.4对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协作单位必须按规定要求报审施工方案和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6.4.5协作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类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向项目部有关部门报告,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6.4.6协作单位必须定期(每周、每月)向安全部报告周、月的安全施工情况。

6.4.7协作单位严禁将已承包的施工项目部分或全部再行转包。

6.4.8认真组织协作单位参加各安全施工活动,应有专人对协作单位的安全学习、安全站班会、安全巡视、安全例会等进行监督检查。

6.4.9协作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认真做好本施工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项目部应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指导、监督协作单位的安全巡视。

6.4.10协作单位必须按要求派专人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巡视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组织整改。

6.4.11协作单位的机具进场时要通过物资、安全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部监督其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检查合格并登记(附录2表格)后方能进场施工;施工机械、工机具、索具管理按相关管理工作制度执行。

6.5奖惩

6.5.1分包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控制各类事故,杜绝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努力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创建一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6.5.2按公司《分包单位安全管理》(QB/GPEC20603004-2016)的规定,预扣协作单位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协作单位安全施工保证金预留标准参见下表:

序号

合同额

预留比例(金额)

1

小于100万元

10%

2

大于等于100万元,小于500万元

25万元

3

大于等于500万元,小于1000万元

5%

4

大于等于1000万元,小于1亿元

2%

5

大于等于1亿元,小于2亿元

300万元

6

大于等于2亿元

500万元

6.5.3协作单位及合作单位人员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电力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按《安健环处罚及考核管理规定》(QB/GPEC20603002-2016)执行。

6.5.4协作单位管理除执行《安全考核制度》外,还实行以下处罚:

施工队伍的行政第一责任人和施工负责人在进场施工时,未同项目部签订安全施工保证书的,给予施工队伍5000元处罚。

凡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施工队伍,在无方案、无措施、无交底而进行施工的,给予施工队伍1000元处罚。

凡在施工现场施工作业有违章的,按《安全考核制度》相应条例给予处罚外,重复违章加倍重罚,一个人违章达到3次的,令其立即退场。

各协作单位一个月内违章达到4次以上(不含4次)的,每次对违章者加倍处罚,并给予合作单位1000-2000元处罚。

凡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力,施工现场脏乱,并经通知仍不整改的,视情节给予施工单位1000~5000元处罚。

对严重违章作业、野蛮作业、管理混乱、事故不断发生,以及对项目部安全部的整改指令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力、不服从项目部管理的合作施工队伍,立即终止其施工合同,限期退场并严禁重新录用。

以上条款与《安全考核制度》重复的,按本标准执行。

6.6考核

6.6.1项目部每月、每季对协作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奖励依据。

6.6.2工程项目施工结束,项目部应向合作单位出具参与该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的安全性评价意见,合作单位可将此评价意见作为参与下次投标时的安全施工资质的材料之一。

7.记录

8.附录

附录1合作单位安全施工资格审查表

附录2合作单位施工机械登记表

附录3合作单位工程结束考核表

附录4合作单安全管理台账

附录1:

合作单位安全施工资格审查表

承包的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

装备

概况

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企业名称

施工机械重工器具及运输车辆配备:

法人代表

现场负责人

承签

包单

位章

主管领导

现场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企业公章

年月日

施工人员数量: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

人;初级:

安监人员数量:

人;持证情况:

营业执照编号:

资格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特种作业种;证件个;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主管领导意见

 

年月日

安全

部门

意见

 

(章)年月日

附录2:

合作单位施工机械登记表

序号

机械名称

机械编号

型号规格

制造厂家

出厂日期

合格证编号

验收有效期限

检查机构

调入时间

工作场所

所属单位

备注

附录3:

合作单位工程结束考核表

考核内容

分值

扣分标准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实际扣分

事故考核

40分

发生人身轻伤事故

20分

查事故台帐

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40分

查事故台帐

机械、设备事故损失≤1000元

10分

查事故台帐

1000元<机械、设备事故损失≤5000元

20分

查事故台帐

5000元<机械、设备事故损失≤10000元

30分

查事故台帐

10000元<机械、设备事故损失

40分

查事故台帐

环境污染事故≤1000元

10分

查事故台帐

1000元<环境污染事故≤5000元

20分

查事故台帐

5000元<环境污染事故≤10000元

30分

查事故台帐

10000元<环境污染事故

40分

查事故台帐

火灾爆炸事故≤1000元

10分

查事故台帐

1000元<火灾爆炸事故≤5000元

20分

查事故台帐

5000元<火灾爆炸事故≤10000元

30分

查事故台帐

10000元<火灾爆炸污染事故

40分

查事故台帐

安全文明施工

60分

不参加三级安全教育

2分/人

现场抽查

不按时组织站班会

2分/次

查整改、罚款台帐

不组织每周安全学习

2分/次

查整改、罚款台帐

3%≤违章率<5%

5分

查整改、罚款台帐

5%≤违章率

10分

查整改、罚款台帐

不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分/次

查整改、罚款台帐

劳保用品不合格

1分/件

查整改、罚款台帐

安全设施不齐全

1分/次

查整改、罚款台帐

攻击安全管理人员

10分/人次

查罚款台帐

文明施工整改、罚款

0.5分/次

查整改、罚款台帐

不参加安全员业务会议

0.5分/次

查罚款台帐

特种作业无证上岗

1分/次

现场抽查

不按照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监察机构

5分

查人员台帐

合计

100分

考核综合评价:

 

最后得分:

考核人:

附录4:

合作单位安全管理台帐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合作单位名称

人员数量

合作工程名

称(专业)

合作合同

起止时间

现场负责人

安全专(兼)职

*评审

情况

安全生产

许可证

*履行合同中安全条款的情况

编制:

审核:

批准:

说明:

1、*评审情况可填写“公司合格供方”、“项目部内部评审合格(或不合格)”。

2、*履行合同中安全条款的情况可为:

满意、一般、不满意、极差。

3、“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证件编号。

4、本表每个季度填写一次,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公司安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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