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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与租赁期末.docx

信托与租赁期末

我国信托业现状及发展问题研究

摘要

信托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对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信托业因其灵活的运作方式和制度优势,在现代我国金融体系中占据着独特而重要的地位。

我国自从1979年正式引进信托,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信托业经历了六次不同程度的清理整顿,可谓是路途坎坷,其间绝大部分时间是处于“发展一混乱一整顿”的怪圈中。

经历了多次整顿之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也朝着更加规范、专业的方向发展。

随着“一法两规”的出台,信托行业逐渐开始形成以补充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体系、提供信贷融资服务为主的商业模式。

截至2014年底,中国信托资产规模13.98万亿元,从规模看,信托业已经崛起为我国第二大金融行业。

除了规模的持续扩大,信托产品也不断丰富,业务复杂程度升级。

信托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的最大变化在于大资管时代的来临。

面对来自各方的挑战,信托业仍然有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当前信托业的主流业务模式仍然存在一定的压力挑战。

随着金融市场的开放和监管政策的放开,不同类型的金融子行业和金融机构之间业务往来日益增多。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历程及现状,总结影响我国信托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分析我国信托业面临的挑战,分析其发展方向并给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信托业;发展历程;现状分析;挑战

 

目录

摘要…………………………………………………………………………………1

目录…………………………………………………………………………………2

一、信托的起源……………………………………………………………………………………………………………………………3

二、我国信托业发展历程……………………………………………………………………………………………………………3

(一)恢复起步期(1979)……………………………………………………………………………………………………………3

(二)发展和创新期(1980—2000)………………………………………………………………………………………5

(三)固本培元期(2001—2006)……………………………………………………………………………………………5

(四)高速发展(2007—至今)…………………………………………………………………………………………………5

三、我国信托业发展现状……………………………………………………………………………………………………………6

(一)资产规模高速增长……………………………………………………………………………………………………………6

(二)抗风险能力増强………………………………………………………………………………………………………………7

四、我国信托业发展面临的挑战………………………………………………………………………………………………7

(一)主流业务模式面临挑战…………………………………………………………………………………………………7

(二)外部竞争激烈…………………………………………………………………………………………………………………8

五、信托公司的发展建议…………………………………………………………………………………………………………9

(一)专业私人财富管理信托公司…………………………………………………………………………………………10

(二)专业旳金融信托服务机构……………………………………………………………………………………………10

(三)以投资管理为主旳专业信托公司…………………………………………………………………………………11

(四)金融控股集团…………………………………………………………………………………………………………………11

结语………………………………………………………………………………………………………………………………………12

参考文献…………………………………………………………………………………………………………………………………13

一、信托的起源

信托起源于古代对遗嘱的执行和对私有财产的管理,而现代世界各国信托法均直接或间接地源于英国的信托法。

英国信托法制则起源于中世纪英国衡平法对“用益设计(USE)”的干预与确认。

大约从13世纪起,英国流行着一种称为“Use”即“用益设计”的做法,英国信托制由此衍生而来。

利用用益设计可以规避此条例,将土地委托与受托人,由受托人替教会管理土地,并将管理土地产生收益转移给教会。

在用益设计出现的基础上,信托法制不仅在世界近代史上随着英美的殖民扩张而在英美法系国家广为传播,而且,在世界近代史上还为大陆法系国家广为借鉴和移植。

二、我国信托业发展历程

中国现代信托业诞生于1979年10月,在当时只有银行一种金融机构的中国,信托业的诞生本身就是中国金融体制的一大创新,作为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托业为探索中国经济体制、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由于当时中国刚开始改革开放,对于信托业的作用、认识及功能都不全面,整个行业发展处于无序的状态,这些都决定了中国现代信托未来道路的曲折,全行业先后清理整顿六次,从最多的1000多家信托公司到现在的65家信托公司。

现在新一轮的金融改革已经开始,信托业正在寻求新的发展与创新的方向,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作为与银行不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业市场领域,运用股权、债权以及多种形式灵活的运行方式服务于实体经济。

信托业正在逐步形成一套适合本国的发展模式。

其发展的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恢复起步期(1979)

随着经济体制进入全面改革的时期,我国的经济形式、经济结构,流通渠道,财政制度、国民收入的分配比例等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而导致资金的供求关系和运作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经济体制改革迫切需要一种新的信用体制的出现,以推动经济体制的发展。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中央政府设立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这标志着中国现代信托业的恢复。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各个省纷纷组建各自的信托投资公司,并迅速成为除银行之外的重要金融机构,它的主要职责是充当政府筹措资金的平台,为各级政府筹措计划外的资金。

1980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银行要试办各种信托业务,融通资金,推动联合”。

同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下发了《关于积极幵办信托业务的通知》,指示各分行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办信托业务。

截止到1982年底,信托机构的发展如雨后春笋般迅速膨胀,全国各类信托机构发展到620多家,信托业出现了自恢复以来旳第一次蓬勃发展期。

随着信托机构的增加,一系列的问题也随之暴露。

为了使信托业更好更快的发展,监管机构先后对其进行了6次整顿,如表3-1。

通过整顿,出台了一系列的信托法规,为信托业今后的蓬勃发展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表3.1:

信托业历次整顿时间表

第一次整顿

1982年国务院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或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专业银行办理信托业务。

(第一次整顿)

第二次整顿

1985年针对信贷增长过快,中国人民银行清理了一些违规的信托业务。

(第二次整顿)

第三次整顿

1988年针对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信托公司违规放款,固定资产投资失控。

(第三次整顿)

第四次整顿

1993年国家将信托业从银行中分离幵来,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第四次整顿)

第五次整顿

1999年2月,监管层为了使信托公司回归本业进行了第五次行业整顿。

(第五次整顿)

第六次整顿

2001年3月,信托投资公司改称信托公司,并换发新金融许可证。

(第六次整顿)

(二)发展和创新期(1980—2000)

在1983年的金融工作会议上,监管层首次划定信托的业务范围,指出信托公司可以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并可以进行银行系统一时无法开展的金融业务,信托公司被监管层定义为银行业的主要补充,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求金融业进行更大的改革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

进入1993年之后,国务院感觉到金融秩序的混乱,开始整顿金融秩序,进宏观调控。

中国经济平稳着陆。

在这样的背景下,监管层把信托与银行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思路进行了拆分。

此次清理整顿在信托的发展中具有重大的意义,银行和信托公司从制度上进行了分离,业内称之为:

“银信分离”。

此后,又经过了“政信分离”,全国信托公司注册数量由620家下降至244家。

从此以后,中国的信托业首次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展现在世人面前。

(三)固本培元期(2001—2006)

2001年10月1日中国的第一部信托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正式颁布实施,确立了中国的现代信托制度,突破了中国传统的财产权制度,确定了指引中国信托发展的基本法律原则,随后的一年里又颁布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旧两规”)。

“一法两规”的颁布与实施是中国信托史上的里程碑,从此中国信托业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规范化道路,初步奠定了未来十年的高速发展的法律基础。

由于“旧两规”并没对信托业进行明确的定位,业务方向依然不明确。

所以,在2001—2006年这一时期,监管层只是要求信托公司开始按照“旧两规”的要求对自身的资产结构、业务类型进行规范,培养信托业务。

同时监管层也对各家信托公司进行另一次摸底,继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一切都为2007年后的信托业的蓬勃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高速发展(2007—至今)

从“旧两规”颁布以后,经过几年的发展,出现一批信托违规,监管层认为“旧两规”仍然有不完善的地方,于是在2007年元月颁布了“新两规”。

2010年8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要求所有的信托公司在2011年底前必须达标,它实施标志着中国信托业初级阶段的法律建设已经完成,意味着中国现代的信托业正式迈入“一法三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中国信托业发展突飞猛进。

信托公司进入快速发展的通道源自2007年"新两规”的颁布实施,“新两规”对信托业进行了明确的定位,鼓励信托公司成为真正的第三方财富托管机构,鼓励信托公司遵循市场的规律进行业务创新,自此,中国信托业快速发展,信托业迅速崛起。

三、我国信托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根本原因是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居民财富快速积累、投资理财需求增加,“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业真正具备了肥沃的生存土壤。

直接原因则是我国银监会在2007年成功进行的制度改革,及之后“一手抓风险防范与化解,一手抓科学发展”的市场化监管思路。

(一)资产规模高速增长

在金融领域,“规模大小决定行业地位”的特征较为明显。

2002年底,整个信托业仅有20多家信托公司完成清理整顿,获准重新开业,全行业管理的信托资产余额仅710亿元。

到2006年底,全行业信托资产为3606亿元。

2007年“新两规”颁布后,信托业的发展驶入快车道。

当年底,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逼近1万亿元大关,约为0.95万亿元;2008年底达到1.22万亿元;2009年底突破2万亿元大关,达2.02万亿元;2010年再增1万亿元,年底达到3.04万亿元。

截至2014年底,中国信托业信托资产规模13.98万亿元。

信托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张,在一种程度上完善了我国金融子行业的结构。

信托业的崛起,改变了银行业一家独大的局面,促进了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提高了金融体系运行效率。

(二)抗风险能力増强

自2007年“新两规”施行以来,信托行业不仅从未发生类似于庆泰信托、德隆系信托(金新信托、伊斯兰信托)、金信信托、泛亚信托这样的行业重大风险事件,而且包括上述事件在内的各家信托公司之遗留风险也都得到了化解。

2010年我国银监会颁布实施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整体风险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

随着该办法的颁布实施,信托公司资本实力将普遍增强。

信托资产规模持续攀升,业务种类不断丰富的同时,也发生了一系列的信托个案风险事件,引起了对信托业多米诺骨牌效应和隐藏风险的思考。

作为金融体系中的市场参与者,信托公司本质就是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的企业。

事实上,伴随着信托公司风险防线的日益增厚和风险处置手段的逐步增强,信托行业爆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并不大。

四、我国信托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主流业务模式面临挑战

1、房地产信托

由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持续以及行业内部分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个案的发生,信托公司对发行房地产信托普遍釆取了相对谨慎的态度。

目前,行业房地产信托业务的整体发行规模有所放缓。

根据信托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占比已于2011年底出现拐点,并呈现出持续下降的趋势。

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托公司需要在现有房地产信托业务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自身风险管理能力,丰富资金运用手段,深度挖掘信托制度优势。

与此同时,在传统房地产贷款融资模式之外,信托公司可以探寻更多新型房地产信托业务模式,从而更加深入地为房地产行业服务。

2、基础设施类信托

基础设施类项目具有资金需求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低等特点,由于其产出的长期性,为消除城建投资中的“代际不公平”问题,需要进行举债建设。

但是,由于偿债机制尚不完善,各地政府下辖的城建集团负债急剧攀升。

从2010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开始,以银行信贷为主的传统融资方式日益受到严格监管。

这迫使投资需求依然旺盛的地方政府不得不开始寻觅其他替代性融资工具,其中的替代性融资工具之一就包括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

展望未来,我国基础设施类建设的需求依旧旺盛,信托公司可以在传统业务模式外,更加充分地利用信托平台整合各类资源与各种金融工具的优势,寻求更加丰富的投融资手段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外部竞争激烈

在理财业务上,信托公司一直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以及期货公司之间存在着竞争。

1、来自商业银行的竞争

自2004年中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推出以来,中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迅猛发展,规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

截至2012年底,商业银行公私理财产品余额达7.1万亿元,比2011年底的4.59万亿元增长约54.7%,为同期金融机构单位及个人存款余额的10.55%。

银行理财产品已经成为个人投资者资产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银行零售业务的主要业务品种。

银行理财依托银行的平台,在网点渠道和基础资产方面具有难以撼动的优势地位。

第一,银行密集的网点渠道是其他机构短期内无法达到的先天优势目前,银行在全国拥有近20万个网点,可以轻松地从现有客户中幵发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资源。

第二,银行业大量的基础资产是其独一无二的核心优势。

截至2012年底,银行业总资产规模超过130万亿元,具有各类丰富的基础资产,这为今后各大机构合作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了创新的源泉。

2、来自券商资管的竞争

随着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的召幵及其资管业务一系列新政的推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呈现出快速_起的趋势。

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为主的“通道”类银证合作业务成为券商资产管理规模增长的最强动力。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新规的推出,为券商资管业务创新发展提供了较大空间。

随着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的召开及资管新政的推出,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取得了井喷式的发展,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从2011年底的2818亿元迅速增至2013年3月底的2.83万亿元,较2011年底增长了9倍,2012年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6.76亿元,较2011年增长了26.64%。

3、来自公募基金的竞争

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明确了“公开募集”与“非公开募集”的界限,将私募基金作为具有金融属性的金融产品纳入规制范围。

为合伙制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及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公募业务,商业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留足了法律空间。

此次《基金法》的修订,为投资管理能力较强的证券私募机构从事公募业务提供了机会,在一定程度上或将对信托公司“阳光私募”业务形成较强的冲击。

4、来自保险公司的竞争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同样有几大独特的优势。

首先,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充分利用保险行业独一无二的风险分散能力。

从长期来看,保险产品仍将回归风险分散的“保险”实质,这也是保险产品的排他性竞争力。

其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拥有行业基础雄厚的资金来源优势。

截至2012年底,保险行业资产管理规模仍然达到了7.35万亿元,与信托业同期的7.47万亿元非常接近。

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保险公司牢牢掌控了养老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大型机构客户,具备基础雄厚的资金来源优势。

另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述可以借助保险公司形成的强大营销网络,推动自身产品发行。

五、信托公司的发展建议

从中国经济金融发展趋势分析,我们有理由相信信托业在中国的发展空间依旧是广阔的,尽管要经历转型期可能会带有的痛苦,以及承受来自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

但就个别公司实现转型发展的路径而言,则不应有统一的模式,也不存在唯一的选项,应根据各公司自身的资源禀赋和发展理念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

归纳起来大致可有以下几种转型策略选择:

(一)专业私人财富管理信托公司

主要向高净值客户提供私人信托服务和全面的财富管理服务。

信托公司通过向髙净值客户提供信托理财产品,已经储备了相当数量的客户资源,部分信托公司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投资客户数量已超过万名。

随着客户的信任度和粘性的增加,通过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加强对各类投资产品的研究,组建更加专业化的金融、投资、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团队,,一些信托公司未来可以发展成为专门的私人财富管理机构。

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潜在的主要竞争对手是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部门。

就目前的制度规定来看,只有信托可以单一信托方式接受客户委托,提供综合的财富管理服务。

银行的私人银行部门只能向客户推荐投资理财产品,尚不可以直接接受客户委托全面为客户构建投资组合和进行资产配置。

但未来若允许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部门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在其账户名下为其配置资产,银行将能便利的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而且能提供融资、支付结算等信托公司不具备的其他服务。

所以,信托公司必须抓住先发优势,在财富管理业务上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否则将难以与银行竞争,何况还可能面临来自券商和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竞争。

(二)专业旳金融信托服务机构

以受托人身份,为各类金融投资产品的运作提供资产托管为主的信托服务。

作为低风险的金融服务,这类业务在发达的金融体系中规模巨大。

信托公司作为国内法律规定的提供信托服务的机构,开展这类业务有一定制度优势。

虽然法律规定信托公司是专业的受托人,但由于信托公司受限于信誉、信息系统和专业服务能力的不足,事实上国内的商业银行承接了不少金融资产的受托服务业务,但其托管资产的属性并不清晰。

若信托公司能在信誉、系统和服务能力方面得到切实的提升,未来国内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和各类基金大规模发展将提供可观的业务机会。

(三)以投资管理为主旳专业信托公司

自己发起设立投资性信托产品,并自主进行投资管理,并接受其他资金的管理委托提供各类市场的投资管理服务,如金融市场、房地产、非上市公司股权、艺术品等另类投资管理等。

信托公司是目前唯一能跨金融市场、产业市场、不动产市场和另类投资市场开展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积累了较多市场的投资经验,特别是近年来强调信托的主动管理能力,一些公司以此为基础通过进一步细化专业分工和提升专业领域的投资运作能力,有条件发展成为专业的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机构。

在这一业务方向上,信托公司的竞争对手既包括券商、基金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包括各类非金融机构的投资管理公司。

目前信托公司虽然业务涉及市场领域极为广泛,在某些市场领域也具备了一定的资产配置能力,积累了一些投资经验,但自主进行投资管理的能力普遍不强,那些具有市场化运作机制和专业投资管理人才储备的公司可以向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发展。

(四)金融控股集团

在综合性信托公司基础上,投资或收购商业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整合各类金融资源,形成以信托公司为控股主体的金融产业集团,提供更为全面的金融服务。

每个信托公司都需要选择自己的转型之路,结果应该是多样的。

无论选择怎样的发展方向和转型策略,信托公司都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加以改善,才能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1、提高专业投资(资产)管理能力。

建设专业管理团队,在一些主要的投资领域形成自己的投资管理能力,即有能力识别各种投资风险、衡量风险并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增强开发和服务高净值客户的能力。

建设为高净值客户提供资产配置和全面财富管理的运营体系,推进现有业务模式从产品导向向客户需求导向为核心的模式转变。

3、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建设能够支持业务转型和长期发展的信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改进客户服务、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公司战略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4、加强研究与创新和人才的培养。

信托公司转型与发展要依赖对市场和政策的研究,要靠持续的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最终要靠高素质的专业团队来实施。

结语

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信托业也将面临着不同的经济环境,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作为信托业的载体一信托公司,面临着来自信托公司的行业竞争,也面临着来自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外部竞争。

因此,信托公司必须尽快确定各自今后的发展战略和定位,对自身业务的发展方向进行规划和调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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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制与发展.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6).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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