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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某基建施工用电招标文件

****项目

基建施工用电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AHAZ-2017003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七年二月

目录

1.招标概况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文件编制要求:

技术标书、商务标书编制要求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无效标书条件

6.投标书的更改与撤回

7.差错修正

8.标书澄清和答疑

9.评标委员会

10.评标、定标原则及中标通知

11.合同签署

12.保密条款

13.其他

14.附件:

招标概况

1.1标的简介:

编号

标的描述

图纸和材料样板目录

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

2016AHAZ001

详见招标文件其它附件

详见附件

1.2招标人:

****有限公司

1.3项目地点:

新郑市****

1.4工期要求:

40工作日。

(实际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1.5付款方式简述:

具体参照项目合同文本执行。

1.6甲分包工程:

1.7甲供材料:

1.8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项目合同文本》,请仔细阅读,如有异议,请在截标前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中标后不得提出实质性修改意见(投标前明确事项除外)。

2.投标人须知

2.1投标采取书面、电子版两种方式,并以书面投标为准,书面投标文件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

电子版可采用光盘、U盘形式,并与书面投标资料一起封装。

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2.2.1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技术标、商务标)分别用牛皮信袋密封,密封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纸袋的封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招标项目名称及(商务、技术),同时注明“于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字样。

2.2.2投标文件可由专人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送至投标邀请注明的开标地点。

2.3投标单位按照本招标文件及附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截标时间之前送达投标地址;投标单位对所提供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

2.4投标单位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价格调整、延长工期等要求,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招标方另有文件约定的除外)

2.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说明、附件及招标答疑会议纪要等均为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及日后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2.6投标人应认真研究全部的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7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作为投标联系人参加,请投标单位在授权委托书中予以明确投标联系人,并在回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证件不符、不全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8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次招标的各项活动,无故缺席者按中途退标处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9投标单位同意招标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投标价的投标文件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0投标书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后7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书均对投标人有约束。

2.11投标单位出现书面文件与电子文件报价有差异,一律以书面报价为准。

2.12如出现对本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存在的疑问,请联络招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经办人:

姓名:

***电话:

***QQ邮箱:

***

通讯地址:

新郑市*******工程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任何疑问,采用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上招标代理联系人或招标经办人,招标代理人或招标经办人根据招标人内部沟通情况统一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回复,不接受电话咨询或由于电话咨询导致投标人理解上的偏差,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人统一回复的邮箱为以上注明邮箱。

2.13招标时间安排及要求

编号

节点

时间

备注

1

发标时间

2017年2月15日

2

投标人现场勘察及投标质疑截止时间

2017年2月14日18时之前

3

招标人提供投标答疑截止时间

2017年2月17日18时之前

4

截标时间

2017年2月18日12时

5

开标时间

2017年2月18日18时

注:

若规定截标时间前全部投标单位均已回标(包括书面放弃投标)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提前开标

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1技术标书编制要求

3.1.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技术标编制,且如投标文件中有任何对附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偏离,请在截标前提出答疑或按照附件《投标技术及商务偏离表》中格式填写清楚,否则认为投标人无异议。

3.1.2投标人生产和施工的质量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外,还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具体规定。

3.1.3招标文件中所有技术要求如果与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有所违背,应以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为准,投标时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否则一切责任归咎于投标人。

3.1.4所有投标方投标确认的技术要求和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不得私自变更,否则视为违约。

3.2商务标书编制要求

3.2.1投标单位商务标书必须提供《投标邀请回复函》,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3.2.2商务标书包含:

(1)投标函

(2)企业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及《投标邀请回复函》等详见“附件3”,(3)报价清单,且如投标文件中有任何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有偏离之处,请在截标前提出答疑或按照附件《投标技术及商务偏离表》中格式填写清楚,否则认为投标人已接受。

3.2.3为合理进行工序安排,提高工程管理效率,避免不合理工期带来的质量风险,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在投标报价清单中填写合理工期及超出合理工期外的额外费用和维修费用清单,此清单将作为招标人定标的重要参考因素。

3.2.4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内人工、材料和机械等易产生价格波动风险的因素,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工程结算时一律不再调整,中标人将不能因此提出改变合同价格及对所有合同内承诺内容的修改,否则招标方有权利取消中标资格。

3.2.5本工程所有建筑垃圾,投标人必须自行清理,装运至招标人人指定地现场堆放地点,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2.6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停电、停水、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报价中已考虑和记取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4.1投标单位在/时之前须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投标标保证金。

定标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交回全部招标文件后1个月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退还。

4.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采取以下方式:

●银行转账

公司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银行转账摘要注明

/

/

/

投标保证金

4.3在招投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所交“投标保证金”将采用以下方式返还:

●中标单位:

“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返还;

●未中标单位:

通过银行转账交纳此次“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我司将按投标单位提供的账号证明返款,返款时间为发出未中标通知后一个月内返还。

4.4如果投标方没有按照约定完整的退还招标单位发放的招标资料或未投标,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4.5如果发出中标通知后,中标单位没有按照约定签署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6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万元;其中1)质量履约保证金/万元;2)安全履约保证金/万元;3)工期履约保证金/万元。

以上款项扣除相应罚款,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办理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退还剩余的100%的保证金。

保证金均不计息。

5.无效标书条件

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废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对被认定无效标书的,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进行解释:

5.1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涂改未加盖公章确认的;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报价的;

5.2投标书未能按照规定包装密封;

5.3未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4“投标函”和“报价表”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加盖公司公章;

5.5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5.6投标有效期不足90日的;

投标者有下列行为者,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若由此引起招标单位损失的,招标单位有权向投标单位要求索赔。

5.7投标者弄虚作假,串通陪标、哄抬或压低标价、虚报企业资质,以回扣方式向招标单位招标人员行贿、操纵招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5.8投标单位在投标截至后,对招标文件及相应附件提出异议或增加附加条件者。

5.9对招标文本中主要条款无实质性响应。

6.投标书的更改与撤回

6.1在送交投标书截止日期之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撤回投标书,但必须以书面提出,并经授权委托投标人签字。

送交投标书在截止日期以后,投标书不得更改或撤回。

6.2更改的投标书应同样按照投标书送交要求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7.差错修正

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招标人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所有计算上的累加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7.1当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有差异时;

7.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

7.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

7.4投标人电子版投标书与打印的纸质版标书不一致的;

7.5当出现以上四种情况,投标单位进行差错澄清,由招标单位对澄清结果的合理性进行认定。

7.6当出现第7.1、7.2、7.3、7.4中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时,如果两者的总价差距超过10%(含),招标单位有权按废标处理。

7.7按以上原则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投标价。

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书不予评审。

7.8投标人电子版投标书与打印的纸质版标书不一致的,招标人以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8.标书澄清和答疑

8.1在评标阶段,招标单位认为需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形式投标人需要澄清和答疑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包括单价和分析资料,但不应提出更改投标报价及其它与投标有关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复。

8.2投标人的答复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8.3如投标人没有在要求的时间内给予答复,招标人将仍按投标书内容进行评标或将其视为无效标书。

9.评标委员会

9.1招标方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招标标的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其成员由技术、经贸、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和/或招标机构等代表组成。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9.2评标时,投标人应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的质疑问询。

10.评标、定标原则及中标通知

10.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原则:

依重要性排序A(高)→E(低)

A.在满足所有招标要求的前提下,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B.产品质量优良、材料寿命长、维护率低、技术先进者中标。

C.切实保证按时供货及有良好服务承诺者中标。

D.公司信誉好,与招标人有良好的合作经历并有再合作愿望者中标。

E.产品保修期超过最低要求者中标。

10.2在中标通知发出之前,招标人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有权拒绝标价最低或其它任何标价的投标书;并不承担对投标人造成任何损失的责任,招标人有权不予任何解释,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投标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0.3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后,中标人提出超出本标书规定条款的要求,或在本标书规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施工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该中标人列为不合格供应商。

10.4在发出中标通知之前,招标人将把预期中标人的所有澄清资料,交由中标人确认,然后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后的附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中标通知书以书面或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未中标通知书以邮件形式知会未中标单位。

11.合同签署

11.1在发出中标通知到合同正式签署前,所有投标确认的条款具有同等约束力,中标人需尽量协助招标人各项目现场,进行相应的工程配合工作,否则,招标方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而将合同授予其它投标方的权利。

11.3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12.保密条款

12.1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将招标文件之内容向他人泄露,一旦发现,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视其投标书为无效标书。

12.2定标后,投标方无论中标与否,都不得泄露本次招投标及评标的相关文件。

12.3若因投标方没有遵循保密要求而引起招标单位损失的,招标单位有权向投标单位要求索赔。

12.4招标方对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负保密责任,一旦发现,投标单位有权向招标单位索赔。

13.其他

13.1本标书所有的附件与本标书具有同等效力。

13.2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补遗漏书、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和招标文件附件均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3.3投标单位可在截止投标前就招标文件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招标单位修改。

13.4本招标书解释权在招标方。

14.附件(见其具体文件)

附件1:

《工程采购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附件2:

《投标文件格式及投标承诺函》

附件3:

《标准合同文本》

附件4:

示意图纸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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