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考核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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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2013年9月

1一般规定

在规定时间内(自发文之日起两年内),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按照《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升级改造。

符合绿色生产达标考核条件的企业,填写《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表》(附件1)向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申请考核。

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会同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并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考核小组,根据《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评分细则》(附件2)对企业绿色生产达标情况进行考核。

2绿色生产达标考核

2.1现有预拌混凝土企业达标考核

对于现有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升级改造的,评分≥85分并且对应《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评分细则》强制性条款的考核项目得分率在90%以上的企业,认定为绿色生产达标。

2.2新建预拌混凝土企业达标考核

对于新建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评分≥93分并且对应《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评分细则》强制性条款的考核项目得分率在100%的企业,认定为绿色生产达标。

2.3奖惩办法

1)在第一年即实现绿色生产考核达标的企业,在第二年度的诚信体系予以加分,并颁发“绿色生产达标优秀企业”荣誉证书。

2)在规定期限内未通过绿色生产考核的企业,停用《广州市预拌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等监管系统帐户,不得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

建设工程项目不得使用未通过绿色生产考核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3)绿色生产考核达标与资质管理挂钩。

资质证书到期后,未通过绿色生产考核的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以换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停用《广州市预拌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等监管系统帐户。

3年度考核

3.1一般说明

通过绿色生产达标考核的企业,从达标第二年起需每年接受年度考核,考核内容见《广州市绿色生产达标企业年度考核表》(附件3)。

3.2考核方法

由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考核小组,跟据《广州市绿色生产达标企业年度考核表》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考核。

1)得分小于60分的企业需停产3个月进行整改,重新申请年度考核,直至考核达标后方能恢复生产;

2)得分在60~80分的企业需限期整改不合格项目;

3)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企业,诚信排名可以加分。

95分以上加10分,90-95分加5分。

4)在两次年度考核的期间,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对于诚信体系排名前50%的企业将按照《广州市绿色生产达标企业年度考核表》的部分内容进行抽查,对排名后50%的企业按照《广州市绿色生产达标企业年度考核表》的全部项目进行抽查,对于排名后20%的企业将按照《广州市绿色生产达标企业年度考核表》的全部项目加大检查频率。

5)混凝土企业的资质管理与绿色生产达标挂钩。

年度考核与诚信体系排名挂钩。

 

附件1:

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表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注册地

 

生产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质证书编号

注:

独立资质/增项资质

 

 

 

 

 

 

 

类别

序号

考核项目

(加粗字为强制性条款项目)

分值

自评得分

评审得分

 

 

规定条件

1

建设前环境影响评价

2

 

 

2

环保设施验收

2

 

 

 

3

有组织和无组织粉尘、噪音排放监测

2

 

 

 

4

绿色生产管理制度

2

 

 

 

选址

5

厂址符合规划及土地使用性质*

3

 

 

 

6

避开环境敏感区,远离居民集中区*

3

 

 

 

设备设施

7

生产、运输、泵送、试验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能耗、低排放等技术先进并满足国家及本地区环保标准

2

8

搅拌楼主体二层及以上封闭,原材料上料、配料、搅拌等设施、设备均应进行封闭,采用防尘的采光设备。

10

 

 

 

 

9

骨料堆场封闭并配备相应的降尘或除尘设施

10

 

 

 

 

10

不同品种、规格的骨料应分别储存,中间设置隔墙,应有清晰的标识,标明产地、品种和规格。

砂石堆场储存能力与产能匹配

2

 

 

 

 

11

砂石输送皮带廊上部封闭

1

 

 

 

12

砂石输送皮带廊下部有收料装置

1

13

搅拌主机卸料口应采用防止混凝土喷溅的设施,保持地面清洁

1

 

 

 

14

搅拌主机、粉料筒仓、砂石配料仓使用集尘设施除尘

6

 

 

 

15

粉料筒仓应标识清楚,不同品种与规格的材料不得混装。

粉料筒仓的储存能力应具备1天以上产能要求的储量

2

 

 

 

 

16

粉料筒仓有料位控制系统

1

17

配备混凝土废料回收设备

4

 

 

 

18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排污管网,雨水接入废水处理系统

1

19

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和循环利用

7

 

 

 

20

配备车辆的清洗设备

2

 

 

 

21

试验室功能分区,试验设备配置齐全

2

22

试验室、养护室、留样室面积

6

23

厂区道路及作业区地面硬化,未硬化的要绿化

2

 

生产管理

24

原材料抽检

2

25

产品质量抽查

3

26

采用信息化生产系统

6

 

 

 

27

搅拌车安装GPS车载终端,接入监控平台

5

28

选择已在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登记的原材料供应商

2

排放监测控制

29

厂区污染物排放点平面图、管网图

6

 

 

 

30

噪声、粉尘、污水、废弃物排放控程序

2

 

 

 

 

合计得分

100

  

考核人员签名 

 

考核小组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注:

带*考核项目对新建混凝土企业为强制性条款

 

 

 

 

 

 

 

 

 

 

附件2:

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项目

(加粗字为强制性条款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检查方法

规定条件(8分)

1

搅拌站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

有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给2分;没有不给分

查阅报告

2

搅拌站环保设施建设验收合格

2

有环保部门批准的环保设施建设验收报告,给2分;没有不给分

查阅报告

3

委托环保检测机构对本区搅拌站进行有组织和无组织粉尘排放、噪音监测,一年两次

2

每次粉尘、噪音检测指标均符合管理规程要求的,判定为合格;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即判定为不合格。

两次监测合格,给2分;一次合格,给1分。

查阅检测报告

4

建立完善的绿色生产管理制度

2

没有建立绿色生产管理制度不给分,有制度根据完善程度酌情给1—2分

查阅企业有关制度文件

选址(6分)

5

厂址符合规划及土地使用性质*

3

建立在工业用地上并且有用地批准手续,给3分;有土地租赁合同(须是非农业林业用地)给2分;建在农业、林业用地上不给分

查阅有关证明和审批文件、合同

6

避开环境敏感区,远离居民集中区*

3

远离环境敏感区、居民集中区500米以上的给3分;在居民集中区附近,且有相应粉尘收集、降噪措施,环保达标的企业可酌情给1-2分;不符合要求的不给分

现场考察

 

设备设施(60分)

7

生产、运输、泵送、试验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能耗、低排放等技术先进并满足国家及本地区环保标准

2

符合给2分,基本符合给1分;不符合的不给分。

查阅设备说明书

8

搅拌楼主体二层及以上封闭,原材料上料、配料、搅拌等设施、设备均应进行封闭,采用防尘的采光设备。

10

搅拌楼主体二层以上与粉料筒仓整体全部封闭、封闭空间有二次收尘且全部采用防尘的采光设备且给10分;整体全封闭但未采用防尘的采光设备给8分;搅拌机二层以上封闭,粉料筒仓外露的给6分;未全部封闭不给分。

现场考察

 

9

骨料堆场封闭并配备相应的降尘或除尘设施

10

全部封闭并配备喷雾降尘或其他有效收尘设施的给10分;全部封闭但未有任何降尘或收尘设施的给8分;部分封闭(三面墙一面硬顶的,给6分;未满足要求的不给分。

现场考察

 

10

不同品种、规格的骨料应分别储存,中间设置隔墙,应有清晰的标识,标明产地、品种和规格。

砂石堆场储存能力与产能匹配

2

(1)骨料分仓堆放,石仓数≥3个,砂仓数≥2个;

(2)储存能力满足5天及以上的产能需求。

符合要求

(1)给1分,符合要求

(2)给1分。

现场考察

11

砂石输送皮带廊上部封闭

1

封闭了给1分,未封闭不给分

现场考察

 

12

砂石输送皮带廊下部有收料装置

1

有收料装置给1分,没有不给分

现场考察

 

13

搅拌主机卸料口应采用防止混凝土喷溅的设施,保持地面清洁

1

有防止混凝土喷溅设施且保持地面清洁的给1分;没有不给分

现场考察

14

搅拌主机(楼式含砂石配料仓)、粉料筒仓使用集尘设施除尘

6

(1)搅拌主机采用布袋收尘和强制脉冲反吹收尘器,收尘面积≥30㎡;待料斗处加脉冲反吹收尘器;且粉尘浓度达标并有月度收尘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的给3分。

(2)粉料筒仓使用强制脉冲反吹收尘器,单个筒仓的收尘面积≥36㎡,且粉尘浓度达标并有月度收尘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的给3分。

(3)搅拌主机与粉料筒仓采用其它收尘设施,粉尘浓度达标且有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的酌情给3到5分;没有收尘设施的不给分

现场考察并查阅运行记录

 

15

粉料筒仓应使用压力安全装置,压力安全阀有报警装置,压力安全阀不得冒灰。

粉料筒仓的储存能力应具备1天以上产能要求的储量。

2

有压力安全阀,且安全阀有报警装置的给1分;分料仓储能达到要求的给1分;不符合要求不给分

现场考察

 

16

粉料筒仓有料位控制系统

1

全部粉料筒仓均有料位控制系统给1分,部分筒仓没有料位控制系统不给分

现场考察

 

17

配备混凝土废料回收设备

4

配备砂石分离机回收未硬化混凝土废料及小型破碎机回收已硬化混凝土(包括实验室试块)且运行正常的给4分;配备砂石分离机且运行正常的给3分;有砂石分离机但设备未正常运作的给1分,没有该设施设备的不给分

现场考察并查阅运行记录

 

18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排污管网,雨水收集利用或集中管理排放

1

有雨水收集系统且实现雨污分流的给1分,没有不给分

现场考察

19

废水沉淀处理和循环利用

7

⑴厂区设置三级以上的沉淀池给2分,设置三级沉淀池给1分,沉淀池低于三级不给分;

⑵沉淀池面积≥60m2,符合要求1分,不符合要求不给分;

⑵搅拌楼、骨料堆场、混凝土回收设备、车辆清洗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连接。

有给1分,没有不给分;

(3)有专用搅拌池、废水搅拌与输送设备,专用搅拌池数量不少于2个且总容积≥70m3的给2分,不符合要求不给分;

(4)技术资料及运行记录,有给1分,没有不给分

现场考察及查阅相关记录

20

配备车辆的清洗设备

2

符合要求给2分,不符合要;求不给分

现场考察

 

21

试验室功能分区,试验设备配置齐全。

养护室不得使用简易临时建筑设施。

2

符合要求给2分,不符合要求不给分

 现场考察

22

试验室、养护室、留样室面积

6

试验室总面积应不少于200m2,标准养护室面积应不少于30m2,原材料留样室面积应不少于15m2。

三项要求,每项2分。

逐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给分。

现场考察

23

厂区道路及作业区采用不起尘的硬化地面,未硬化的要绿化

2

符合要求给2分,不符合要求不给分

现场考察

 

 

 

 

生产

管理(18分)

 

 

24

委托检测机构对原材料进行抽检,一年二次

2

凡是每次抽检的原材料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

一次不合格给1分,两次不合格不给分。

查阅抽检报告

25

产品质量抽查

3

合格给3分,不合格不给分。

结合检测报告与现场抽查

26

采用信息化生产系统

6

1企业生产数据自动采集与上传系统;⑵企业质量检测数据自动采集与上传系统;(3)试验室及生产关键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按要求接入监管系统。

符合要求⑴给3分,符合要求⑵给2分,符合要求(3)给1分

现场考察

 

27

混凝土搅拌车安装GPS车载终端、站内中央控制系统

5

1混凝土搅拌车安装GPS车载终端;⑵按要求接入监管系统;⑶站内中央控制系统

符合要求⑴给2分,符合要求⑵给2分符合要求⑶给1分

现场考察

28

选择已在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登记的原材料供应商

2

⑴企业不应选择处在3个月通报期内的原材料供应商;

(2)不得选择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1年内2次通报违规的原材料供应商。

符合要求给2分,不符合要求不给分

查阅企业供方档案

 

排放监测控制(8

分)

29

有厂区污染物排放点平面图、管网图

6

1厂区污染物排放平面图;⑵有厂区排水管网布置图,且现场管网布置与图一致;

符合要求⑴给3分,符合要求⑵给3分

查阅平面图并与现场情况核对

 

30

有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排放控制程序

 

2

控制程序完整(包括资源配备、控制目标、控制措施、检查记录、整改措施、应急预案)给2分,内容缺项酌情给1分,没有制定不给分

查阅企业有关制度文件

注:

带*考核项目对新建混凝土企业为强制性条款

 

附件3:

广州市绿色生产达标企业年度考核表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注册地

生产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质证书编号

注:

独立资质/增项资质

 

 

 

 

 

考核内容

类别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说明

得分

 

 

 

环保情况及保障制度

(25分)

1

有组织和无组织粉尘排放日常管理及监测

4

 现场考察结合查阅收尘设施日常使用及维护记录,自检记录及第三方检测报告。

日常使用维护报告齐全且检测报告合格,给4分;没有收尘设施日常使用维护记录或发现收尘设施损坏无更换,检测报告不合格的,酌情扣1-3分。

 

2

噪声排放日常管理及监测

4

 现场考察结合查阅隔音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记录,自检记录及第三方检测报告。

记录齐全且检测报告合格的,给4分;发现隔音设施破损无更换或检测报告不合格的,酌情扣1-3分。

 

 

3

废料废水处理实现“零排放”

13

 现场考察结合查阅相关记录(废水、废料利用技术资料)。

(1)未硬化的混凝土废料实现砂石分离,废水沉淀处理,循环利用的给10分;沉淀处理,固体废浆用于制砖等其他综合利用方式未直接排放的的8分;废水沉淀循环利用,沉淀泥渣未能循环利用直接排放的给5分;无序排放的不给分。

(2)硬化混凝土废料及试验室试块等固体废料进行破碎,循环利用的给3分;未循环利用直接排放的不给分 

 

4

绿色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

 查阅企业有关制度文件。

没有建立绿色生产管理制度不给分,有制度根据完善程度酌情给1—4分。

 

 

 

人员管理

(15分)

5

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4

 核查人员名册、身份证明材料及上岗证,技术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等。

满足要求,4分。

少一人,扣1分。

少于4人的不得分。

 

 

6

试验室人员需持证上岗。

拥有2条生产线及以下的企业试验室人员应不少于6人,3条生产线及以上的企业试验室人员应不少于8人。

4

  核查人员名册、身份证明材料及上岗证、社保证明等。

满足要求,4分。

少一人,扣1分。

少于4人的不得分。

 

 

 

7

技术人员应参加由建设管理部门、混凝土协会或相关再教育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每年不少于18个学时。

4

核查档案文件和培训记录,核对培训证书。

满足要求,4分。

少一个学时,扣0.25分。

8

应制定年度人员培训和考核计划,并按计划对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建立技术人员培训档案。

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3

核查档案文件和培训记录。

培训工作每年不少于3次的得3分,3次以下,每次得1分。

 

试验室与技术管理

(12分)

9

试验设备齐全维护良好,有维护记录及法定计量部门有效合格证书

3

 现场考察。

发现无效或缺少1项扣1分 

 

 

10

试验室温湿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并有记录

2

 

 现场考察。

不符合要求扣2分。

 

 

11

试验室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岗位人员和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

各级岗位责任制、质量管理、原材料进货验收、仪器设备管理检定(标准.测试)及维修保养、试验室管理(包括原始记录)、混凝土出厂、事故分析报告。

3

 

 

 查阅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缺少一项扣1分。

 

12

宜与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建立产学研试验平台,积极开展混凝土新技术的研发工作,积极采用各种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新技术。

1

查阅相关证明资料或新技术证书。

有与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合作的,或有研发混凝土新技术,或使用固体废渣、再生骨料等各种废渣综合利用新技术条件之一的可得1分。

13

应以高耐久性混凝土的设计理念进行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优选和配合比设计。

增添凝土耐久性方面的试验仪器设备,根据工程对混凝土的技术要求,通过碳化以及抗氯离子渗透等试验对配合比进行耐久性评价。

2

查阅相关实验记录,查看相关仪器设备。

有基本规定之外耐久性设备的给1分;对配合比进行耐久性试验评价的给1分。

14

建立混凝土配合比资料库与配合比调整实施细则。

1

查阅相关记录或文件

 

原材料管理

(26分)

15

应建立原材料进场台帐,生产台帐,正确记录生产、原材料进场及使用去向台账

3

抽查台帐和记录,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生产线电脑记录与台账不相符,扣3分。

16

选择已在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登记的原材料供应商

3

抽查原材料进场台帐,不符合要求扣3分。

17

应有生产单位按批提供的原材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质量证明文件

3

 查看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缺1批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扣1分。

 

 

18

应按规定对各种原材料进行检验,并有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和台账,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4

不检验或检验弄虚作假、使用不合格材料,扣4分;检验方法或频次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扣2分

19

应按规定对原材料进行留样,其中水泥、粉煤灰、磨细矿渣粉需留样3个月,外加剂需留样1个月以上

3

 

 每缺1个批次扣1分

 

 

20

原材料抽检(每年两次)

10

 查看抽检报告。

凡是每次抽检的原材料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

一次不合格给5分,两次不合格0分。

 

 

出厂混凝土质量

(22分)

21

混凝土出厂按规定检验,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并有记录

4

 检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扣2分;无记录或检验不合格仍出厂,扣4分。

 

 

22

混凝土强度记录和评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并有真实有效记录。

应对一个统计周期内相同等级和龄期的预拌混凝土强度进行统计分析,提出配合比调整意见报告。

4

 不符合标准要求,每项扣2分;无记录、记录弄虚作假扣4分

 

 

 

23

混凝土坍落度合格率及混凝土强度合格率

4

现场随机抽查出厂混凝土和易性及到养护到28d的混凝土试块强度。

每项内容合格率达90%以上的得2分,合格率80以上得1分,合格率80以下的不得分。

24

诚信评价体系得分

10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诚信评价体系排名前30%的企业,10分;排名60%-30%的企业,6分;排名后40%的企业,3分。

 

 

合计审核得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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