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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经济的发展

第四章中国工业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一、传统中国的手工业

1、中国历史上的社会分工

社会分工指不同的社会劳动部门之间的分工,它是在农业发展到除供应农业人口之外,还能供应一部分非农业人口或半农业人口之后产生并发展起来的。

中国古代经历了农业与畜牧业、手工业和农业、商业和农业三次社会大分工。

最早产生的手工业是原始手工业。

它是在农业不断发展,增加了粮食产量,为一部分人脱离或部分脱离农业生产从事其他生产活动,奠定了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人类的定居活动使社会生活内容更加丰富。

为了满足衣、食、住和其他生产活动需要,人们要求制造种类更多、数量更大的、质量更高的生产和生活用品。

在这种需求下,手工业开始兴起。

原始手工业主要是制石业和制骨业、制陶业、冶铜业。

夏商西周时期,随着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手工业和农业的分工进一步扩大,越来越多的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

商朝出现了许多手工业专业化的氏族。

如施氏(旗工)、樊氏(篱笆工)、陶氏(陶工)、索氏(绳工)、尾氏(酒器)等。

周朝时,因人口之增加,专业人员已经不再限制几个氏族,于是打破了氏族界线,形成了大的职业集团。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士农工商四大职业分类。

春秋战国时期,人们主张严格社会分工,反对兼业或副业,要求人们“不败业”、“不迁业”。

两汉以后,主张专业化生产是统治者的基本原则和主张。

“工作贸易者为工,屠沽兴贩者为商,工商皆家专其业。

”也就是说,古代中国统治者强调专业生产原则。

他们还采取了若干措施以达到此目的。

一是划定专业区域。

“百工居肆,已成其事。

”二是设立专门管理百工的政府机构,成立官营生产单位。

三是设立“市籍”制度。

春秋战国到两汉,各种职业从业人员都尽可能的专业化。

东汉末年到南北朝,一方面由于连年内战使货币金属的开采中断,货币发行无法正常进行。

社会上没有足够流通的货币,市场交易无法正常进行,因此,人们开始用实物作为流通手段,代替金属货币。

此后,战乱加深,市场机能退化更为严重。

另一方面连绵战乱使各地出现了很多“坞壁”的自卫团体。

“坞壁”内人数很多,耕地很狭小,农耕以外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可以从事其他生产活动。

因此,“坞壁”是一种典型的自然经济形态。

隋朝开始,国内局势稳定,市场交换的商品生产恢复,生产专业化也得到恢复。

一直到明中叶,又发生一次大的转变。

这次转变可以说是全国性的,十分普遍,持续最久,影响最深远。

这种变化是人地比例恶化的结果。

明朝中期以后,由于人口增加,每户平均耕地已经下降到十几亩,在江南地区甚至降到每户只有几亩。

于是,家家户户都有很多的剩余劳动力要安排用场。

这些剩余劳力的机会成本是零。

只要技术上可能,用剩余劳动力生产任何东西,比用现金购买要合算。

于是全国各地,出现了家家户户选择几种最合适的副业生产,充分利用家中的剩余劳动力。

可以说,到明清时期,生产专业化的趋势被扭转了。

各地快速出现了非农业生产的乡村化和家庭化现象。

每户平均投放副业生产的劳动力比例逐步增加。

这是农民们在面临巨大的人口压力时不得不实施的适应办法。

也就是说,在没有过剩人口时,社会分工和专业化是最佳制度,但在人口大量过剩时,多种多样的生产方式才是最符合需要的。

2、古代手工业生产方式

(1)官营手工业

中国古代手工业生产有两种主要方式:

官营手工业和民营手工业。

官营手工业起源,大多数认为是由殷商的专业氏族发展而来的。

统治者为了充分利用这些专业的氏族,授予氏族首领以官职,命令他们管理这些专业生产,于是这些氏族的专业生产便变成了官营的专业生产单位。

春秋战国时期,手工业生产主要是以官营作坊为主,史称:

“工商食官”。

据《周礼·考工记》当时官营手工业种类分三十种。

“凡攻木之者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设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殖之工二。

”手工业技术工人大多数是自由民,此外还有刑徒及奴隶。

官营工匠3月-8月半年在官营作坊劳动,其他半年在私营作坊工作。

秦汉时期,官营手工业加强了制度化。

西汉初年,中央级工官大体分两个系统。

为民间大众生产的官营手工业划归财政部门,由大司农管理,其收入列为国家财政收入。

负责皇室及宫廷生产各种必需品,归少府管理。

中央以下,地方郡县设置了地方性的官办作坊。

汉武帝时还推行了盐铁专卖制度(禁榷制度)。

实行这样的制度,主要目的有四,第一,专卖制度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第二,民间工商业发达产生了许多比王侯还富有的素封之家,凭借财力,对政府行政形成威胁。

而盐铁专卖,可以抑制他们势力扩展。

第三,私人工商业发达,民间财富分配,更加不均,禁榷可以平均财富。

第四,民营冶铁作坊设备不良,技术水平不够高,产品质量不够好。

汉代官营手工业劳动力主要有自由工匠、服役的兵卒和服刑的罪犯和官奴婢。

其中,工匠多数是自由劳工,且为技术工人。

起初,汉代卒徒比重大,但是,后来发展趋势是手工业技术要求越来越高,自由工匠的比重不断上升。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乱,工匠逃走,官营手工业呈现衰落之势。

唐朝时期,官营手工业达鼎盛时期。

唐朝官营手工业归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等机构管理。

其中,少府监主要管理宫廷使用的器物,如服装、玉器、仪仗等,少府下设中尚书、左尚署右尚署、织染署、掌冶署等专业部门,还管理各地的冶监和铸钱监。

将作监管理土木工匠及房屋等营建事宜,其下设立左校(木工)、右校(土工)、中校(周车工)、甄官(石工、雕刻工)、百工等五署。

军器监掌管甲弩,下设两署。

这些署下设立许多专业性的作坊。

官营手工业中的劳动者除少量是官奴婢及刑徒,主要是靠征役的工匠和雇佣工匠,按其身份和技术分为短番匠、长上匠、巧儿和雇匠等。

短番匠和长上匠都是征役的工匠,和雇匠则从民间雇来的工匠,多半是按日计酬。

各种番匠和雇匠都是自由民,但一旦受政府雇佣,也要接受政府的管制,不得别入诸色。

在地方政府上也别有户籍编制。

宋代是中国手工业史上发展一个重要转折点。

从广度和深度上来讲,官营手工业到两宋达到高峰。

此后,不但没有新的突破与发展,反而日趋衰落。

两宋时期,民营手工业的发展已经超过官营手工业的发展,官营手工业失去领导地位,其后,官营手工业除元朝外,长期处于下降的趋势。

宋代工业政策较为开放,官营手工业规模和组织仍然很庞大。

官营手工业隶属于少府、将作和军监器,此外还有一些小的独立官营手工业单位和地方单位。

其中,少府监下设各种大规模的生产单位,如其附属的文思院下设42作,其中造作所又设81作。

除京师官营手工业外,地方政府还经营手工业,其中西京、定、真、青、益及江宁府设立纺织工业的场院。

浙江明州官府设立了造船场,专门修造海船。

其他各地还设立官窑,出产青色瓷器。

宋代官营手工业的劳动力来源与前不同,它是以雇募制度为主,强制性的征役比重很少。

宋代中的军匠和工匠多是应募来的,只是具有军人身份,不同于招募来的普通工匠。

宋代官营手工业的工匠待遇比较好,他们多乐于前往。

元朝官营手工业除了兵器及原料工业——冶铁外,其他部门均处于衰落之势。

其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元代是一个文化相对落后的游牧民族,无法治理一个经济文化发达的社会,处处管理不善,无法发挥生产潜力。

第二,元朝匠户大多数是冒称的工匠,实际上多不懂技术,生产力低下,加上元朝工匠待遇恶劣,士气低落。

第三,元初手工业几乎全面国营,没有竞争,没有比较,效率低下。

蒙古人攻陷中国之时,到处杀戮,唯一可免的是匠户。

在这种“唯匠可免”的政策下,元政府网罗了大量的工匠,然后,把他们集中于城市里,就地设官管理,称“匠户”。

匠户大体可以分为三种,即官人匠(官匠),在官局或官院工作;军匠,隶属军籍,战时是士兵,平时造军器;民匠可以自由造作买卖,但也要受官府差遣。

元朝匠户颇多,其中多名不副实。

一则由于元朝惟匠得免政策,很多非工匠之人,冒充工匠以求免死。

这些冒充工匠被编入匠户,受到严格管理,无法摆脱匠户身份。

他们不懂技艺,生产力低下,加上心有不甘,士气低落,严重影响了生产效率。

而且元朝政府对官人匠管制十分严格,平日匠不离局,没有行动自由,其家人和儿女没有婚姻自由。

而且这种身份是世袭的,不得更改。

官人匠报酬也很少,故官匠逃亡或怠工常有发生。

元朝占领中国时,网罗大批工匠,同时在短时间成立许多官营手工业院局来收容安排这些工匠,形成国营手工业垄断局面。

元初至元年间,政府成立官营局院70多处,其下属单位313个,各单位平均规模极为庞大,常多达数千人。

而主持官营匠局的多是军事将领,自然毫无效率而言。

明朝建立后,匠户保留下来。

但是,明朝政府认识到没有必要保留庞大而五效率的官营手工业系统。

于是,对官营手工业进行裁撤。

将部分工匠保留外(住坐匠),其他工匠放归为民,定期轮番赴两京为官营手工业操作,称“轮班匠”(班匠)。

这些轮班匠服役期限,因工种不同期限有别,短者一年一轮班,长者五年轮班一次,每次轮班服役3个月。

在轮班匠下,匠户可以有大部分时间为自己或民营企业中生产,轮班匠制度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导致了一些匠户逃亡,另一方面无法吸引更多的人参加工匠,使得这些技术队伍无法扩充。

明政府在成化二十一年采用双轨制,工匠可以选择按期轮班服役,也可以出银待服役。

这种双轨制是过渡性的。

到嘉靖四十一年,便改为一律实行以银代役。

至此,匠籍设立成为一种户口登记中的职业分类,工匠基本上已经有充分的工作自由。

因此,匠籍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到清顺治二年,便全部废除。

明朝官营手工业已经大为縮減,许多必要产品,政府可以靠“和买”方式向民间生产者采购。

在留存官营手工业作坊中,工匠多以正常的雇佣方式招募而来的。

明朝手工业中最大的官营工业是兵器和军服制作,其次是造船和瓷器。

其中,瓷器制作中,官窑在景德镇、仪真、宁国府等地设立,烧制陶器以供应尚膳监。

纺织业中工部设立织染所,内府设立内织染局。

地方政府在苏州、杭州,江宁等处设立织染局。

明代的矿业是官营与私营并存。

大体上说,民营的重要性超过官营。

清朝官营手工业进一步衰落。

政府从明朝接收而继续经营的手工业主要包括苏州、杭州、江宁三处织染局;景德镇的御窑;负责铸钱的宝泉局和宝源局,福建造船厂及几处军器火药制造工业。

清代矿业完全放弃了官营,开放给民营。

清代官营手工业工场劳动力全部采取雇佣方式,来自劳工市场。

但是,政府对工匠也没有什么人身自由的限制。

对于官营手工业的评价:

以往学者对官营手工业的功过评价,往往过分强调这种制度的缺点及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具体观点有:

一是官营手工业夺取了商品市场,使民营手工业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二是官营手工业管理不良,人员腐化,工匠受到奴役,不能发挥生产积极性等等。

这些情形不可否认是存在的。

但是官营手工业也有其巨大的贡献。

首先,历史上中国官营手工业曾经十分发达,在整个手工业生产中所占的比重很大。

也就是在这个时期,中国的手工业生产技术进步迅速,远远超过了当时世界各国。

这是因为民营手工业企业具有高度的灵活性能够发挥企业精神,生产者为了追求利润,一定会注意经营效率,防止腐化。

可是另一方面非农部门,对规模经济的要求高,只有在大规模经营下,才能细加分工,提高生产效率,也只有在大规模的生产方式下才能不断改进生产技术与创新设备。

民营企业在这方面受到严重限制,资金筹集不容易,积累耗费时间,规模扩充慢,技术改进不够快。

而中国早期的官营手工业在技术上领导和促进民营手工业方面起到巨大作用。

当然,民营手工业本身具有潜力,只是在初期发展速度缓慢而已。

最理想的配合是在经济发展初期,官营手工业以其本身之特长,领导并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一旦民营企业成熟壮大以后,官营手工业就应该退出或逐步縮小,以免与民营企业在资源和市场上继续竞争。

中国官营手工业的发展几乎符合这种理想,在宋朝以前,官营手工业发挥自己特长,引领生产发展。

从宋朝开始,逐步让位于民营企业。

其次,中国早期的官营手工业作坊,作为促进社会分工的政策措施。

就总体而论,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结果大大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

就官营手工业本身而言,这些生产单位的规模极大,可以进行内部的分工。

统治者又以政治权力组织技术力量,这些技术人员进一步的发明更新的更有效率的生产工具和设备。

另一方面又有系统的不断的培训技术工人。

这种后果通过各种方式,逐渐的扩大到民间。

所以在中国早期历史上,官营手工业是经济发展的先导,加快俩整个社会的发展过程。

(2)民营手工业

中国上古时期手工业专业化生产发生很早,殷商时期,个别氏族进行专业生产。

到周代,专业氏族被网罗在政府下,转化为官营手工业。

但是私营手工业还是存在,不过人数不多。

战国时期,民营手工业已经有了相当大的发展,如煮盐和冶铁两大部门有很多是私人自由经营。

民营手工业生产有两大主要方式:

一是大规模的私人作坊;二是民间农村副业,就是农民家庭利用农闲时节,以家庭劳动力生产非农业品。

前者是官营手工业工匠每年三月到八月为官营手工业工作,其余六个月便可以为民营作坊工作。

后者主要限于丝麻纺织等。

不过,当时农村副业范围相当有限,基本上并没有破坏社会分工大原则。

秦汉时期,中国手工业发展大体是沿袭战国之发展趋势,官营与民营并存。

西汉时期,民间大企业家大都是依靠盐铁起家的,如当时蜀卓氏、邯郸郭纵、临邛程郑、南阳孔氏、鲁曹邴氏等。

这些人致富后,又从事商贩,身兼工商两界。

汉朝私营手工业工场主要是利用童奴和雇工。

汉代民间纺织业主要是以民间副业为主,仅限于绩麻、织麻布及缫丝等。

但是,汉代丝纺织业有了很大进步,非家庭副业可以胜任,出现城市的民营纺织业作坊。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乱频繁,官营手工业和私营手工业同时衰落。

不过,私营手工业衰落更甚。

唯有民间纺织业例外,并成为一枝独秀的局面。

唐代时期,民营手工业有了长足的发展。

战国到两汉时期,实行市制。

(大市,日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

)而且手工业者居住在固定的作坊地方“肆”,必须把产品拿到指定的市场去买。

这种制度规定对他们的生产当然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唐朝时,手工业者可以合法在自己家中从事生产并就地贩卖其产品。

唐朝时期,废除了北魏政府的禁止私家蓄养有技巧工匠的规定,城市中的手工业生产单位,不仅仅是家庭工业,已经有雇佣劳工从事生产的手工工场,大规模的生产单位出现。

唐代劳工市场相当制度化,出现了“佣作坊”。

各种各类的劳工集中在佣作坊中等候雇主招募。

在农村不安定时期,大批农民流入都市,佣作坊更加活跃。

而且,劳动者有决定受雇与不受雇的自由,雇佣者工资水平不低。

许多工匠还可以参加官营和私营手工业的生产。

官方在雇佣民间工匠时需要参照民间劳工市场的工资水平。

即“和市和雇,并须先依时价给钱。

民营手工业到两宋时期发展到巅峰时期。

以前是官营手工业在技术和规模上领先民营手工业,到两宋时期,官营手工业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民营手工业规模已经扩大,技术已经提高,在加上其他条件,便开始凌驾于官营手工业之上。

北宋冶金业开放民营,实行二八抽分之制,民营矿业蓬勃发展。

如徐州利国监共36冶,每冶100多人,利国监一处共四千左右的冶铁工人。

江西信州铅(yan)山当地“坑户”常常募集十余万人。

昼夜采集,得铜铅数十万斤,钱百余万贯。

煤炭、煮盐等规模不小。

唐朝末年开始,原来的坊市制度破坏,居民区的坊墙被撤除。

工商者不必集中于市场内买卖,可以自由选择店址,而且营业时间不受限制。

在自由选择店址的制度下,各种行业散处全城各地,而同一行业的工商业者又倾向于聚集在同一街上,因而形成各种专业化的街道和坊巷。

都市中的手工业以丝织业范围最大,水平最高。

宋代以前,我国丝织业主要以华北平原和四川成都平原为中心,南方以生产麻布为主,北宋后,丝织业向南迁移。

南宋时,两浙替代华北成为丝织业中心。

丝织业重心南移后,最初形成了城乡分工。

乡村养蚕缫丝,供应城市中的专业手工业者。

城镇中的专业纺织业工人称为“机户”,有的世代相传,有的组织手工业工场,称为“机坊”。

除丝织业外,民间如造纸、印刷、制糖、陶瓷等在宋代都有快速发展。

宋代雇佣劳动力市场很普遍,不但农村大量使用雇工,民营手工业也招募家庭以外的劳动力,而且官营手工业也向劳动力市场“和雇”工匠。

此外还有各种独立手工工匠每天到市场等候雇佣。

在这些劳动力市场中,已经产生了某些组织和佣工介绍。

这些雇工比较自由。

总之,宋代开始,我国城市手工业及民营矿冶及煮盐业到两宋时期都发展到高峰。

此时,官营手工业退居次要地位。

但是,宋代以后,不幸的是民营手工业发展却遭受了本身及外界经济条件的阻力而迟缓下来,有些部门甚至全部停滞不前。

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这种情形呢?

在中国早期历史上,商业和手工业发展不平衡,商业遥遥领先。

两宋以后,尽管手工业生产已经停滞,但是商业还在继续发展。

如棉布生产为例,鸦片战争前,我国棉布生产为6亿匹,其中52·8%在市场上出售,计31500万匹。

此数超过同期英国棉纺织业在全世界销售量。

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国棉布不但有国内市场,还运销海外。

就市场来说,明清时期,中国棉布市场是世界最大的,然而中国却没有一家纺织棉布的手工工场。

所有棉布都是45%的农户以农村副业方式生产出来的。

由此证明庞大的市场并不能保证大规模生产。

很显然,决定生产单位规模大小的因素不是市场需求,而是在生产本身。

从生产方面来看,制约因素不是资金。

中国历朝有钱的大商人不少。

但是,这些大商人不愿意投资兴办手工业纺织工场,直接从事棉布生产。

相反,有些小生产者起家,略有资金便转向商业。

中国私营手工业的生产规模是否受行会限制呢?

也不是,中国行会制度发生很晚,而且对工人和业主没有太大的约束力。

大多数的生产者根本不参加任何行会,全然独立经营。

中国民营手工业在两宋以后,受两项独特的阻力。

一是来自民营手工业的内部家庭技术保密制度。

这种保密制度起源很早,在殷商时期的氏族专业就是后世的保密制度。

在中国家族保密制度下,企业规模受到极大限制。

为了技术保密,业主不愿多雇工人,宁可小规模经营,博取垄断技术的利益。

中国历史能大规模经营的都是那些技术无可保密的生产部门。

而那些靠秘方生产的手工业,不论市场发展多大,都无法扩大经营。

更有甚者由于秘方掌握在少数几个人手中,往往因为家族之凋零而失传。

同时,为了使技术不传到别人家,中国形成传媳不传女的传统。

其实,传统中国手工业,扩大生产规模不是难事,先从小本经营起家,逐渐积累资金,扩大规模,完全可能。

但因为受技术保密制度的自我制约,业主们都是在发展到略有规模时,便不顾市场需求和产品商誉,都不再扩大生产规模。

手工业工场发展另一种阻力是家庭生产,尤其是农村副业的影响和竞争。

工场生产与家庭生产最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以雇佣劳工为主,工资有其下限的;家庭生产是利用家庭劳动力进行生产劳动成本没有下限。

在社会尚没有劳动力剩余时,这两种方式虽有竞争,但无重大冲突。

但是,一旦社会出现劳动力过剩时,工场生产就会受到家庭工业的排斥。

因为对于劳动力而言,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是其下限,如果超过这个下限。

雇工就不划算。

他们退而从事家庭生产,而且,大量的劳动力剩余也只有在家庭中生产中解决。

而且,家庭不需要支付工资,生产成本也低,这样,家庭生产的产品,可以以更低价格出售。

这样,工厂生产恐怕就无利可图,势必难以继续存在。

当然,家庭工业对工场排斥具有条件限制。

有许多行业家庭生产无法胜任,只好留给工场生产。

在家庭生产可以胜任生产中,家庭会挑选最适合的工作来做,这些最适合的家庭生产的部门,工厂生产就无法立足了。

一些勉强家庭能生产的部门,手工工场也受到家庭冲击。

但是,在这里应该说明的是那些没有受到家庭工业(农村副业)冲击的手工业部门,无论金额、工人人数、组织形态和技术水平,都已经接近工业革命的西方新兴工业的水平。

二、近代中国工矿企业

1、手工业发展趋势

中国手工工业具有悠久的历史,到鸦片战争前夕,中国没有大规模的机器工业,但传统的手工业相当的发达,民间存在着许多手工业作坊和工场,鸦片战争后,西方国家的入侵把中国卷入世界市场体系,中国传统手工业不能感受到这种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

到甲午战争前夕,西方国家对华商品输出,大量的机器制造工业品输入我国,与中国传统的手工业发生冲突。

由于各种不同商品间的竞争和替代,传统手工业产品遭受着不同程度的竞争。

甲午中日战争后,由于允许外国人在中国通商口岸投资设厂,而且给予进口洋货的同样的特权和优惠,外国商品在中国迅速扩张,其质量、成本、技术乃至管理和推销手段等各种优势非常突出,很快盛销一时,对中国幼稚的机器工业和传统手工业形成巨大的压力。

除此之外,民族机器工业逐步壮大对中国传统手工业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国内外激烈的商品竞争和先进科学技术的刺激下传统手工业出现了更为深刻的变化。

(1)向机器工业转变的手工业。

国内外生产技术的进步和近代机器工厂的实践,在生产工具、经营管理等方面为手工业发展提供示范作用。

一部分传统手工业作坊直接引进新式机器,成为近代机器工业。

民办的机器工业很多是从原有手工业作坊基础上引进新式机器而建立的。

如规模小的船舶和机器修造厂、机器榨油厂、轧花、棉纺织厂、火柴厂、面粉厂、造纸厂等基本上时手工业生产和机器生产并存。

某些部门虽然以手工业生产为主,但个别工序开始使用动力机器。

如缫丝、陶瓷等。

有些部门新的原料、辅助材料和新工艺的使用机器。

如纺织业的机纱、人造丝做原料,造纸业中用化工原料处理纸浆,铸铁业中改泥模浇铸为翻砂冷模铸造。

(2)趋向没落的手工业。

一些手工业行业无力抗拒洋货的竞争,生产急剧萎缩,终于销声匿迹。

鸦片战争后,外国商品如棉纱、棉布、鸦片、煤油、金属制品、食用糖等大量涌入,逐步破坏了传统的家庭手工业和城市手工业,使中国固有的纺织、榨油、冶铁、制糖、蜡烛、染料等手工业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3)延续于传统轨道的手工业行业

一些既不于西方机器制造工业产品争斗市场,又未与国际市场发生联系的传统手工业,大多仍沿着传统轨道运行。

如手工棉纺织业,传统棉织机是投梭机或抛梭机。

清末出现拉梭机,不久出现铁轮织布机。

缫丝业和丝织业中出现足踏丝车、手摇丝车等。

机器丝厂出现后,出现改良足踏丝车。

(4)我国手工业发展特点:

机器工业出现后,在社会结构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但手工业生产的重要性却丝毫没有减少,相反,工场手工业、包买主制手工业、小商品生产城镇手工业以及相当家庭内副业的农民家庭手工业,即使比重有下降的趋势,在社会经济中仍占据统治地位。

比较1920年和1933年手工业产值和工业产值,见下表:

年份工业产值手工业产值比重机器工业产值比重

1920550345·6462058·683·96%8828716·04%

1933653961·3435343·766·57%218617·633·43%

20世纪20年代后,中国机器工业不断发展,使用蒸汽、电力和内燃机动力的企业有所增加。

但是,机器工业和手工业的企业的和劳动力的数量的结构关系,并无显著变化。

据统计当时从事机器工业的劳动者大约350万人,与此同时,从事手工业的人数则有1750万人,是前者的5倍。

这种机器工业与传统的手工业生产并存的状态,主要源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首先,区域间不平衡。

一方面通商口岸、沿海沿江城市与边远内地的差异。

与南部和东南部沿海地区相比,边远内地的经济发展简直落后一个时代。

其次,行业间不平衡。

一些行业已经开始向机器生产过渡,另一些行业滞留在后;一些行业中已经出现近代工厂,另一些行业则仍沿着传统生产方式。

在同一地区,缫丝机械化程度及对小手工业劳动的取代率,往往比丝织业高。

再次,更值得重视是正在同一地区、同一行业内部,机器工业与传统手工业共荣的行业内部的不平衡。

这在通商口岸和沿海沿江城市表现十分明显,如天津面粉工厂,1920年有面粉工厂4家,日产面粉12020包。

同时1916年旧式的磨坊400多家,石磨总数多达2000部。

甚至在同一企业内部,也是机器工业与手工操作并举,在一些工序上使用机器,另一些工序上使用人工。

传统手工业与机器工业同时并存,一方面反映这个时期机制产品取代手工产品、机器工业排挤手工工业的不同结果,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国手工业不同的发展方向:

一部分沿着上行的路线发展,由传统手工业进化为机器工业,一部分则沿着平行的轨道运行,继承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特点。

两者之间关系,即是互相对立,时时发生此消彼长的演变,同时又互相依存,在某种程度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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