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二道河子水库管理处体制改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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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二道河子水库管理处体制改革

 

赤峰市松山二道河子水库管理处体制改革

管理运行经费和维修养护费测算报告

 

赤峰市松山区二道河子水库管理处

二00六年十一月

 

第五编赤峰市松山区二道河子水库管理处体制改革

管理运行经费和维修养护测算报告

赤峰市松山区二道河子水库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是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1984年以前为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1990年以前为实行差额预算管理,1990年以后实行自收自支的管理办法。

经过多年运行,工程老化失修,水价严重背离成本,致使亏损严重。

第一节财务收支现状

管理处2003年—2005年的农业供水收入和支出状况如下:

2003年收入为58.70万元,2004年收入为106.70万元,2005年收

入为95.46万元,三年合计收入为260.86万元,三年平均收入为86.95万元。

2003年实际总支出为159.50万元,2004年实际支出为172.4万元,2005年实际总支出为191.30万元。

三年合计总支数为523.20万元,三年平均支出数为174.40万元。

2003年—2005年管理处收入、支出状况表单位:

万元

时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合计

三年平均

收入

58.70

106.70

95.46

260.86

86.95

支出

159.50

172.40

191.30

523.20

174.40

亏损

100.80

65.70

95.84

262.34

87.45

水电站盈亏情况表

年度

收入(万元)

支出(万元)

盈亏情况(万元)

2004

28.6

38.3

-9.7

2005

32.4

42.9

-10.5

由于水电站收不抵支,运行两年连续亏损,故不列入本次测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单位经费来源单一,收不抵支。

管理处唯一的资金来源是水

费收入,现仅以水费收入来勉强维持管理运行和工程维修养护的支出。

从上表得知,2003年—2005年三年间,管理处平均支出为174.40万元,年平均收入为86.95万元。

收入与支出年均相差87.45万元,经费不足,三年收入与支出累计相差262.34万元。

原因是水价一直达不到成本,故管理处经费存在着收不抵支,现已累计亏损达312.60万元。

(二)、防洪工程没有经费来源。

水库管理处主要任务是防洪调洪,但由于没有拔付防洪专项经费,给经济困窘的管理处增加了额外的负担。

(三)、由于管理处经费存在着收不抵支,造成每年不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工资也不能按政策调整。

现管理处正式职工工资与赤峰地区人均工资相差348.50元/月,全年工资缺口20.1万元。

截止2005年底共拖欠职工工资60.22万元(三年),住房公积金9.36万元,取暖费补贴33.13万元。

(四)、二道河子水库工程建于1970年,由于工程老化、年久失修,部分工程由于缺乏资金不能及时维修,已经不能正常发挥防洪、供水效益。

第二节资产现状

二道河子水库建于1970年,经过30多年的运行,2005年底管理处现有固定资产总值为5603.9万元,其中水库防洪、泄洪公益性固定资产为3568万元。

经营性固定资产为2035.9万元

其中,管理处的固定资产主要承担防洪的任务,兼有灌溉任务,因此,管理处的固定资产,分摊系数为农业灌溉固定资产占36.33%,泄洪防洪固定资产占63.67%。

根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二道河子水库兴利库容2080万立方米,防洪库容3646万立方米,根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中规定:

“同时具有防洪、发电、供水等功能的准公益性水库工程,参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暂行)》〔94财农字第397号文〕,采用库容比例法划分:

公益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分摊比例=防洪库容/(兴利库容+防洪库容)。

防洪分摊系数=3646/(2080+3646)×100%=63.67%

兴利分摊系数=2080/(2080+3646)×100%=36.33%

按分摊系数计算:

水库防洪固定资产为5603.9万元×63.67%=3568万元。

水库兴利固定资产为5603.9万元×36.33%=2035.9万元

第三节收入测算

二道河子水库管理处主要以防洪为主,兼顾为松山区西部乡镇灌区及英金河灌区供水,其收入主要以供水收入为主。

故管理处的收入测算为供水收入测算。

一、三年平均供水量

供水量采用2003年—2005年三年平均供水量为1773.8万立方米。

年平均供水量见下表:

年份

供水量(万立方米)

2003

1960

2004

1778.3

2005

1583.3

平均供水量

1773.8

二、供水水价

根据《关于调整我区农业灌溉用水价格的通知》(赤松计发[2003]230号)批复,赤峰市松山区二道河子水库管理处水利工程执行供水价格为0.08元/立方米,为英金河灌区供水价格为0.045元/立方米,水费收取以各灌区渠口为收费计量点。

2005年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库管理处组织人员进行水费成本测算,测算成本水价为0.15元/立方米,因此,现执行水价是现在实际测算成本水价的40%,现执行水价还没达到供水成本。

三、管理处收入测算

如表所示,水库管理处近三年平均供水量为1773.80万立方米,按照现行水价0.06元/立方米和80%的水费收取率计算,每年水费收入应为85.14万元。

按照2005年测算的成本水价0.15元/立方米和水费收取率80%计算,每年水费收入应为212.86万元。

管理处收入测算表

水价标准

供水收入(万元)

现行水价

85.14

2005年测算成本水价

212.86

第四节运行管理经费支出测算

支出是指为维持水库管理处正常运转及其管理的水处工程安全运行所需的经常性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和维修养护支出。

一、支出测算:

支出测算是在两定测算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财务制度进行测算,确定管理处事业部分的支出标准为管理处科学定性和测算财政补贴额度提供基础数据。

为了便于水管单位公益性支出部分纳入国家财政预算,测算中各项费

用严格执行国家预算政策和有关规定,其中,基本支出按《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02]355号)规定体系设置和测算;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以下简称《定额标准》)规定体系设置和测算。

二、定岗定员标准

根据定岗定员测算结果,水库管理处事业部分岗位定员39人(其中,管理岗位定员14人,运行、观测岗位定员20人,辅助类岗位定员5人)。

维修养护定员9人,详见《二道河子水库管理处定岗定员测算报告》。

三、基本支出测算

基本支出是指按人或物确定的能够维持管理处正常运转所必需的经常性费用。

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一)、人员经费测算

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支出、职工福利和离退休费等项支出

包括人员工资(基本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项内容)。

人员经费年工资标准,依据2005年度正式职工年平均工资加上与赤峰市事业单位人均工资相差的部分,相差的工资部分是由于单位经费严重不足而未能执行赤峰市事业单位的几次调资政策,此次体改测算人均工资标准为2005年度处正式职工年平均工资加上与赤峰市事业单位人均工资相差的部分之和。

测算公式:

定员职工工资总额=年度工资标准×定员人数

现社会保障缴费由五项保险费组成,均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费=定员职工工资总额×养老保险费用标准

医疗保险费=定员职工工资总额×医疗保险费用标准

失业保险费=定员职工工资总额×失业保险费用标准

生育保险费=定员职工工资总额×生育保险费用标准

工伤保险费=定员职工工资总额×工伤保险费用标准

住房公积金=定员职工工资总额×住房公积金费用标准

离退休人员费用:

参照管理处现有退休人员近3年平均支出水平取值。

其他人员经费:

按照管理处3年平均支出水平取值。

测算取值标准:

定员人数:

水库管理处根据“两定标准”事业部分管理岗位定员为39人,维修养护岗位定员9人,故人员工资测算采用39人。

工资总额:

根据赤峰市松山区二道河子水库管理处2005年人员经费显示:

2005年全处48名正式职工工资总额61.80万元,在职职工人均年工资12875.00元。

由于单位经费不足,近几年赤峰市的几次调资本单位均未执行,其原因为单位经费不足而未能执行赤峰市事业单位的几次调资政策,到目前测算本单位正式职工的人均工资与赤峰市的人均工资每月相差348.5元。

本次测算定员职工年人均工资为17056.36元。

计算过程如下:

(2005年正式职工年工资额+正式工与赤峰市人均工资相差的年工资额)/39人=(39×12875.00+348.5×12×39)/39=17056.36元。

工资总额测算:

39人×17056.36元/10000=66.52万元

管理处正式职工人均工资与赤峰市人均月资相差部分测算表

未涨级次数

分配方式

人数

名称

金额(元)

共计(元)

人均(元)

第一次

人均

39

地方岗位补贴

50

1950

50

第二次

人均

39

地方岗位补贴和地方生活及交通误餐补贴

100

3900

100

第三次

职务

39

在职人员地方职务岗位责任补贴标准

198.5

7741.5

198.5

总计

13591.5

348.5

说明:

以上测算以2005年12月底人数计算

社会保障缴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应积极推行劳动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管理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有关政策。

养老保险:

参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养老保险费为人员工资总额的20%,参保人数39人,养老保险支出:

66.52×20%=13.30万元。

失业保险:

参照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国力院令第258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2号),失业保险费为人员工资总额的确2%,参保人数39人,失业保险支出:

66.52×2%=1.33万元。

医疗保险:

参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1998]44号),医疗保险费为人员工资总额的6%,参保人数39人。

医疗保险支出:

66.52×6%=3.99万元。

生育保险费:

为人员工资总额的0.7%,参保人数39人,生育保险支出:

66.52×0.7%=0.47万元。

工伤保险:

=66.52×1.7%=1.13万元

住房公积金:

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

对于2000年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内政发[1998]82号)。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人员工资总额的6%,缴存人数为39人。

住房公积金支出:

66.52×6%=3.99万元。

取暖补贴费:

人员39人计补贴4.28万元。

离退休费:

根据管理处2003—2005年人员经费支出情况表。

离退人员支出三年平均值为3.5万元。

其他人员经费:

根据管理处2003—2005年人员经费支出情况,临时工和遗属生活补助支出三年平均值为4.1万元。

因此人员经费为102.61万元。

人员经费=人员工资+离退休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取暖补贴费+其他人员经费

=66.52+4.1+13.30+1.33+3.99+0.47+1.13+3.99+4.28+3.5

=102.61万元。

测算结果见下表:

赤峰市松山区二道河子水库管理处人员经费测算表

 

人员工资

在职职工(人)

人均工资(元)

66.52(万元)

39

17056.36

社会保障缴费

养老保险

人员工资总额的20%

13.30万元

失业保险

人员工资总额的2%

1.33万元

医疗保险

人员工资总额的6%

3.99万元

生育保险

人员工资总额的0.8%

0.47万元

工伤保险

人员工资总额的1.7%

1.13万元

住房公积金

人员工资总额的6%

3.99万元

取暖补贴费

人员数

39

4.28万元

离退休费

3.5万元

其他人员经费

4.1万元

人员经费小计

102.61万元

注:

管理处管养分离后管理工作人员定员39人,维修养护人员9人。

维修养护人员经费在维修养护定额费用中列支,由于以前年度经费不足,人员工资没能按国家规定标准足额发放,致使人均月工资低于赤峰市社会职工平均工资384.50元,此次测算将没能按国家规定标准足额发放的部分给予补齐,所以管养分离后人员虽有所减少,但是人员经费及日工资常公用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测算却有所增加。

(二)、日常公用经费:

主要是指公务费、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以及开展正常业务所需的消耗性费用支出和购置低值易耗品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福利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培训费、招待费和其他费用。

日常公用经费是根据大量调研资料,结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本行业及相关行业的社会平均水平,以及管理处三年实际支出测算、确定的。

测算公式:

日常公用经费=定员职工人员工资总额×日常公用经费费率

测算取值标准:

根据水利部《水管单位年运行费用测算》课题开展的全国性调查分析,目前水管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与在职人员经费关系约为1:

1,但水管单位实际发生的日常公用经费只反映量入为出的现状,不能体现其实际需求量。

同时,参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的取费标准,建设单位的取费标准为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1.5—1.7倍。

水利部《水管单位年运行费用测算》课题研究组建议日常公用经费费率取值范围1.2—1.5。

2003年—2005年,管理处的日常公用经费分别为95.50万元、98.20万元和107.60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的1.49和1.32倍及1.29倍。

三年平均日常公用经费100.43万元,三年平均人员基本工资73.97万元,平均日常公用经费费率为1.36倍,造成费率低的原因是单位经费不足,为了能勉强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管理处的各项开支都压缩到最小。

故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比例偏低,三年平均为1.36倍。

(三)、基本支出测算结果

基本支出是指人员经费与日常公用费之和。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日常公用费

=102.61+(102.61×1.25)

=230.87万元

2003—2005年发生人员经费与日常公用费比值表

年份

工资总额(万元)

日常公用费(万元)

比值

2003

64

95.50

1.49

2004

74.20

98.20

1.32

2005

83.70

107.60

1.29

合计

221.90

301.30

4.1

平均

73.97

100.43

1.36

二道河子水库管理处由于水费收入不到成本,又没有其它经费来源,故日常公用经费不得不进行压缩,压缩后其与人员工资比值仅为1.36,可以说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因水库管理处距离松山区人民政府、区水利局等单位约95公里,通讯极其落后,需经常用车辆往返办公,所以日常办公经费较大,造成日常公用经费与人员工资比值过大。

经参考区内相关单位的比值及上级有关规定,确定公用经费费率本次测算取值为1.25(注:

因为按实际发生的2003—2005年管理处公用经费没有代表性其值不可取)。

四、固定资产折旧费

采用直线法计算,按照财政部(94)财农字第397号《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分类折旧年限计算,残值和清理费用相抵,即:

年折旧费=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年限。

(一)、供水固定资产折旧

我处固定资产情况,兴利固定资产为2035.9万元,管理处综合折旧率

为3%。

供水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总值×综合折旧率

=2035.9×3%

=61.07万元

(二)、泄洪防洪固定资产折旧

泄洪防洪资产折旧=泄洪防洪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

=3568×3%

=107.04万元

(三)、固定资产折旧总计

固定资产折旧费=供水固定资产折旧+泄洪防洪固定资产折旧

=61.07+107.04

=168.11万元

五、工程维修养护费用测算

工程维修养护费用指水管单位为维持水利工程运行所必需的费用。

赤峰市松山区二道河子水库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用包括:

用于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费用及泄水防洪工程维修养护费用。

工程维修养护费测算主要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并参照当地人工及材料实际价格进行测算。

维修养护定额59.31万元.(其中养护人员经费13.30万元。

根据现行水价测算结果管理处年收入85.14万元,未提折旧费情况下亏损191.74万元,提折旧亏损为359.85万元。

根据测算水价测算结果管理处年收入212.86万元,未提折旧费情况下亏损64.02万元,提折旧为232.13万元。

二道河子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计算基准如下表:

二道河子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计算基准表

工程级别

大(Ⅰ)型

大(Ⅱ)

中型

小型

坝高(m)

100

70

50

30

坝长(m)

600

600

600

600

闸门扇数(扇)

10

7

4

2

启闭机台数(台)

10

7

4

2

二道河子水库坝高44.5米,坝长370米,闸门3扇,启闭机4台,属于中型水库,坝体为均质土坝。

依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见《二道河子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汇总表》

 

二道河子水库管理处总支出测算表

人员工资

在职人员(人)

人均工资(元)

66.52(万元)

39

17056.36

社会保障缴费

养老保险

人员工资总额的20%

13.30(万元)

失业保险

人员工资总额的2%

1.33(万元)

医疗保险

人员工资总额的6%

3.99(万元)

生育保险

人员工资总额的0.7%

0.47(万元)

公伤保险

人员工资总额的1.7%

1.13(万元)

住房补贴费(公补)

人员工资总额的6%

3.99(万元)

取暖补贴费

人数

39

4.28(万元)

离退休费

3.5(万元)

其他人员经费

4.1(万元)

人员经费小计

102.61(万元)

基本支出

人员经费小计

102.61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

128.26万元)

总支出

合计

230.87万元)

基本支出

230.87(万元)

固定资产折旧总计

168.11(万元)

工程维修养护总计

46.01(万元)

总支出

444.99(万元)

第五节测算结果分析及财政补贴额度测算

一、经费收支分析

赤峰市松山区二道河子水库管理处于1973年建立,主要承担为松山区泄洪防洪及供水。

经过30多年的运行,现工程老化,每年水利工程建筑物维修养护费用支出很大,而管理处唯一的资金来源是水费收入,现仅以水费收入来维持,管理处经费存在着收不抵支。

现已累计亏损达312.60万元,工资水平也与赤峰市平均每人每月相差348.50元,因此通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测算管理处支出标准,为管理处科学定性和测算财政补贴额度提供基础数据。

通过测算,管理处总支出为444.99万元,按现执行水价0.06元/m3,净水量按三年平均值计算,收入为85.14万元,收、支差额为-359.85万元。

不提折旧收、支差额为-191.74万元

按现测算水价0.15元/m3,净水量按三年平均值计算,收入为212.86万元,收、支差额为-232.13万元不提折旧收、支差额为-64.02万元

二道河子水库管理处收入、支出差额测算表

水价(元/m3)

平均净水方(亿m3)

收入(万元)

支出(万元)

收支差额

(万元)

0.06

1773.8

85.14

444.99

-359.85

0.15

1773.8

212.86

444.99

-232.13

按2005年测算的成本水价0.15元/m3的情况下,采用三年平均净水量1773.8万m3,供水收入为212.86万元,收支差额为-232.13万元,主要是防洪固定资产折旧和维修养护费。

二、财政补贴额度分析

管理处财政补贴额度以三年平均供水量、平均利用率、现执行水价、2005年测算成本水价为计算条件,计算管理处事业部分收入支出,核算其亏损情况,测算出财政补贴额度。

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04]270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在职干部编制内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中列支;工程更新改造费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

通过测算,按现测算水价0.15元/m3,净水量按三年平均值计算,管理处总收入为212.86万元,财政补贴额度提折旧为232.13万元,不提折旧为64.02万元。

工程维修养护考虑到松山区财政实际情况,并结合管理处的实际,建议财政有能力的情况下可给予适当补贴。

二道河子水库管理处财政应补贴额度测算表

水价

(元/m3)

平均净水方(亿m3)

收入

(万元)

总支出

(万元)

固定资产折旧(万元)

维修养护费(万元)

财政补贴

额度(万元)

提折旧

不提折旧

按现行水价0.06

1778.3

85.14

444.99

168.11

46.01

359.85

191.74

按测算水价0.15

1778.3

212.86

444.99

168.11

46.01

232.13

64.02

因2004年执行水价0.06元/m3是免税的成本水价,况且0.15元/m3的成本水价距现执行水价0.06元/m3还有差距。

目前国家正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工业反哺农业,极力减轻农民负担,水费的调整是非常困难和不合时宜的,更别说水费进入成本。

所以随着水价的逐步靠近成本水价,财政实行动态核算,并适时调整补贴额度,时实调整。

第六节维修养护测算

 

二道河子水库工程调整维修养护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

金额(万元)

1

自动控制系统维修养护费

固定资产原值231.5万元×5%

11.58

2

门式启闭机系统维修养护费

固定资产原值31.8×1.2%

0.38

3

检修闸门维修养护费

2

7099元/扇·年

1.42

4

通风机系统维修养护费

2

5739元/台·年

1.15

5

自备发电机组系统维修养护费

KW

200

20元/KW·年

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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