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通用项目及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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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通用项目及要求

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应主要遵循以下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以及《陕西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8条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陕西省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通用项目及要求

检查内容

及项目

检查标准与要求

一、依法生产经营

1

安全生产许可

证、采矿许可

证、营业执照

企业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爆破物

品使用证等。

 

2

危险化学品安

全使用许可证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标准的企业应持

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3

 

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执行“三同时”管理规定,在项目立项、安全

设施设计、安全验收环节应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或备案。

2.查看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备案文件。

3.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应经安全监管部门

验收合格。

4

安伞牛产

标准化

按规定组织、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

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并按时达标。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l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设置

及安全管理

人员配备

非煤矿山企业应按规定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

人员。

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l人,每班必须确保有专(兼)职安全员

在岗。

大中型企业要配备安全总监和副总监。

三、职业病危害防治

 

1

 

 

职业卫生管

理机构设置

及职业卫生

管理人员配备

 

1.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或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

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

卫生医师和护士;不具备配备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条件的,应当与依

法取得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由其提供职业

卫生服务。

2

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

训,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

 

3

 

 

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涵盖: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每个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都应包括职责、机构、目标、内容、保障措施、

评价方法等要素。

4

职业病危害

项目申报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当及

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5

 

 

建设项目职业

卫生“三同时”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

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3.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

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竣工后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

投人生产或者使用;

4.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

评价。

6

工作场所职

业病危害因

素强(浓)度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

行业标准的要求。

 

7

 

职业病防护

设施、应急救

援设施的配

置、维护、保养

用人单位应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

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

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8

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过程中可

能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

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

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结果;

3.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

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

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9

 

 

职业健康监护

 

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

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2.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

限妥善保存;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

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四、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

责任制

企业应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2.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4.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5.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2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

产责任制。

至少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正式发布:

1安全目标管理;2·矿领导下井带班;3·安全例会;

4.安全检查;5.安全教育培训;6.生产技术管理;

7机电设备管理;8.劳动组织管理;9.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

10.重大危险源监控;1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12·安全技术措施审批;l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4·职业危害预防;l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

16.安全生产奖惩;l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18.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

3

岗位操作

安全规程

企业应制定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以文件形式下发,并在

相应岗位上公示。

五、安全教育培训

l

 

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管理

人员资质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

得安全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每年应进行一次再教

育培训。

2

特种作业

人员持证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主管部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证。

3

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有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操作证。

4

 

新职工教育

 

新职工人厂应进行一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5

四新教育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

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安全生产投入

1

 

安全生产费

用提取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费用年度提取制度。

安全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按

标准自行提取,计人生产成本,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建立安

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2

 

安全生产费

用提取标准

和使用范围

 

1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兀;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

山每吨(立方米)1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小型露天采石

场,每吨0.5元。

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主要范围:

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安全设备、劳

动保护用品安全标志及标识、安全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工伤保险、

应急设备设施、事故预防。

3

工伤保险、安全

生产责任险、意

外伤害保险

企业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按照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

任险,并可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

射性、运输、野外、矿山开采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七、日常安全管理

1

安全检查

应定期开展综合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

检查工作。

2

 

危险作业管理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台账记录完整、规范,票证填写规范、无空项,相关责任人签字完整。

3

相关方安

全管理

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

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4

 

 

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

 

1.企业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

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

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2.两

个以上生产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活动,可能危及对方

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应当采

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5

生产工艺设备

企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6

生产能力核对

企业应按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

7

 

生产技术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应设立技术总负责人。

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通风等专业1

技术人员。

没有条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矿山,必须聘请专业技术

人员或委托评价、咨询、技术服务等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8

 

 

安全专业管理

 

1地下矿山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通风、提升、爆破、顶板、空区、地

压、机电设备和探排水等专业管理;

2.露天矿山要加强高陡边坡、排土场监测监控;

3.尾矿库要加强坝体稳定性、筑坝和排洪设施监测管理;

4.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及尾矿库均应有‘可靠的通讯联络力‘式;

5.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要加强“二高”(高含硫、高产量、高压力)

气田井控、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控和防井喷工作。

八、领导带班

1

建立领导下

井带班制度

矿山企业应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

带班

制度备案

领导带班制度应按照规定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3

带班计划

及完成情况

企业应按照规定公告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

4

下井带班记录

企业领导应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交接班记录。

九、重大危险源

1

重大危险

源管理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

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

 

重大危险

源监控

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

3

 

重大危险

源评估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每两年开展一次安全评估,并编制安全评估报

 

告。

十、安全设备设施

 

1

 

安全设施维护、

保养、检测

企业应对安全监控、安全联锁、自动关断和防毒、防尘、排水、防火、防

爆等重要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转。

建立安全设施台账及安全设施维护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强制

检测类设备设施还应有合格的检测报告。

2

特种设备登记

特种设备应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

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

特种设备

维护保养

企业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4

特种设备

技术档案

企业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十一、隐患排查治理

 

1

 

事故隐患排

查及监控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

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

控和治理。

2

事故隐患报告

 

企业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并按规定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3

事故隐患治理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

故隐患治理。

4

隐患治理中采

取的防范措施

企业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设立警戒标志、加强检查、撤出作业

人员或暂停使用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

其他隐患问题

的整改治理

企业应对安全标准化评审、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中存在问题

或上级安全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治理。

十二、应急管理

1

 

应急救援组织

 

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

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

2

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按照规定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应将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

案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

管部门备案。

 

3

 

应急预案的

培训、演练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每年至

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

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2·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对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

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4

应急器材管理

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十、劳动防护用品

1

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

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特种劳动

防护用品

企业应使用国家规定的具有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产品。

3

劳动防护

用品使用

企业应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十四、安全标志

1

 

设备安全

警不标志

矿山企业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

不标志。

2

职业病危害

警示标志和

警不说明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产生严重

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

不说明。

十五、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1

 

事故报告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

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并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

 

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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