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通用项目及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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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通用项目及要求
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应主要遵循以下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以及《陕西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8条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陕西省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通用项目及要求
序
号
检查内容
及项目
检查标准与要求
一、依法生产经营
1
安全生产许可
证、采矿许可
证、营业执照
企业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爆破物
品使用证等。
2
危险化学品安
全使用许可证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标准的企业应持
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3
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执行“三同时”管理规定,在项目立项、安全
设施设计、安全验收环节应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或备案。
2.查看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备案文件。
3.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应经安全监管部门
验收合格。
4
安伞牛产
标准化
按规定组织、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
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并按时达标。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l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设置
及安全管理
人员配备
非煤矿山企业应按规定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
人员。
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l人,每班必须确保有专(兼)职安全员
在岗。
大中型企业要配备安全总监和副总监。
三、职业病危害防治
1
职业卫生管
理机构设置
及职业卫生
管理人员配备
1.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或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
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
卫生医师和护士;不具备配备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条件的,应当与依
法取得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由其提供职业
卫生服务。
2
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
训,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
3
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涵盖: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每个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都应包括职责、机构、目标、内容、保障措施、
评价方法等要素。
4
职业病危害
项目申报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当及
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5
建设项目职业
卫生“三同时”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
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3.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
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竣工后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
投人生产或者使用;
4.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
评价。
6
工作场所职
业病危害因
素强(浓)度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
行业标准的要求。
7
职业病防护
设施、应急救
援设施的配
置、维护、保养
用人单位应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
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
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8
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过程中可
能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
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
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结果;
3.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
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
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9
职业健康监护
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
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2.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
限妥善保存;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
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四、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
责任制
企业应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2.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4.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5.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2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
产责任制。
至少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正式发布:
1安全目标管理;2·矿领导下井带班;3·安全例会;
4.安全检查;5.安全教育培训;6.生产技术管理;
7机电设备管理;8.劳动组织管理;9.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
10.重大危险源监控;1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12·安全技术措施审批;l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4·职业危害预防;l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
16.安全生产奖惩;l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18.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
3
岗位操作
安全规程
企业应制定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以文件形式下发,并在
相应岗位上公示。
五、安全教育培训
l
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管理
人员资质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
得安全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每年应进行一次再教
育培训。
2
特种作业
人员持证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主管部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证。
3
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有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操作证。
4
新职工教育
新职工人厂应进行一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5
四新教育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
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安全生产投入
1
安全生产费
用提取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费用年度提取制度。
安全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按
标准自行提取,计人生产成本,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建立安
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2
安全生产费
用提取标准
和使用范围
1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兀;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
山每吨(立方米)1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小型露天采石
场,每吨0.5元。
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主要范围:
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安全设备、劳
动保护用品安全标志及标识、安全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工伤保险、
应急设备设施、事故预防。
3
工伤保险、安全
生产责任险、意
外伤害保险
企业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按照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
任险,并可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
射性、运输、野外、矿山开采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七、日常安全管理
1
安全检查
应定期开展综合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
检查工作。
2
危险作业管理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台账记录完整、规范,票证填写规范、无空项,相关责任人签字完整。
3
相关方安
全管理
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
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4
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
1.企业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
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
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2.两
个以上生产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活动,可能危及对方
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应当采
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5
生产工艺设备
企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6
生产能力核对
企业应按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
7
生产技术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应设立技术总负责人。
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通风等专业1
技术人员。
没有条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矿山,必须聘请专业技术
人员或委托评价、咨询、技术服务等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8
安全专业管理
1地下矿山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通风、提升、爆破、顶板、空区、地
压、机电设备和探排水等专业管理;
2.露天矿山要加强高陡边坡、排土场监测监控;
3.尾矿库要加强坝体稳定性、筑坝和排洪设施监测管理;
4.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及尾矿库均应有‘可靠的通讯联络力‘式;
5.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要加强“二高”(高含硫、高产量、高压力)
气田井控、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控和防井喷工作。
八、领导带班
1
建立领导下
井带班制度
矿山企业应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
带班
制度备案
领导带班制度应按照规定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3
带班计划
及完成情况
企业应按照规定公告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
4
下井带班记录
企业领导应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交接班记录。
九、重大危险源
1
重大危险
源管理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
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
重大危险
源监控
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
3
重大危险
源评估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每两年开展一次安全评估,并编制安全评估报
告。
十、安全设备设施
1
安全设施维护、
保养、检测
企业应对安全监控、安全联锁、自动关断和防毒、防尘、排水、防火、防
爆等重要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转。
建立安全设施台账及安全设施维护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强制
检测类设备设施还应有合格的检测报告。
2
特种设备登记
特种设备应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
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
特种设备
维护保养
企业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4
特种设备
技术档案
企业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十一、隐患排查治理
1
事故隐患排
查及监控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
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
控和治理。
2
事故隐患报告
企业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并按规定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3
事故隐患治理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
故隐患治理。
4
隐患治理中采
取的防范措施
企业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设立警戒标志、加强检查、撤出作业
人员或暂停使用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
其他隐患问题
的整改治理
企业应对安全标准化评审、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中存在问题
或上级安全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治理。
十二、应急管理
1
应急救援组织
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
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
2
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按照规定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应将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
案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
管部门备案。
3
应急预案的
培训、演练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每年至
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
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2·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对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
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4
应急器材管理
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十、劳动防护用品
1
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
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特种劳动
防护用品
企业应使用国家规定的具有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产品。
3
劳动防护
用品使用
企业应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十四、安全标志
1
设备安全
警不标志
矿山企业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
不标志。
2
职业病危害
警示标志和
警不说明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产生严重
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
不说明。
十五、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1
事故报告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
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并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
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