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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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

(四)贯彻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推行职(执)业资格制度。

  (五)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六)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牵头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八)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发展规划及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训、奖励、惩戒(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直接给以处分的除外)、辞聘解聘等配套政策法规;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管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考核、录(聘)用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聘用和考试等管理工作;负责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十一)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监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投诉举报案件。

  (十三)加强基层社保平台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及有关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本局职工假日管理、出勤考核和目标管理工作;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局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简报等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草拟、印发和管理;承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本局印章管理、公物管理、办公用品购置和车辆的管理;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意见;承办县委、县政府的综合性调研任务;承担信息规划、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帮乡扶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本局上下联系和日常行政事务;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在线咨询;组织协调处理群众性突发事件;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并提出解决建议;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人事科。

  负责人力社保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统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力社保系统项目资金及基金的计划执行和财务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干部培训计划;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人力社保系统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公务员管理科(挂云阳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职位聘任等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含参公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公务员的教育培训,负责指导和协调县行政学校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负责审定县级行政机关举办专门业务知识培训并指导开展培训工作;参与全县公务员统计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录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和选调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含参公单位)非领导职务设置、职数管理、确定和统计工作,拟定荣誉及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计划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指导、就业培训、协助就业、退役金发放、档案接转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安置工作,负责军转宣传和军转调研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事业单位管理科(挂云阳县职称改革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事人才计划的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负责职称改革、引智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有关培训考试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职称评审和职称考试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任免、奖惩、辞职辞退、解聘等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组织实施;负责专家管理及高级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综合管理人才人事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国(境)外人才、智力的引进和向国(境)外输出人才、智力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调解仲裁管理科(挂云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划;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综合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组织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协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法院和相关部门的关系;拟定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综合管理劳动合同、人事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规范劳动合同、人事聘用合同文本;拟定劳动合同、人事聘用合同及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事聘用合同证明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划;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单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人事聘用合同;负责经济性裁员备案工作,建立失业预警机制,落实在经济结构调整中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服务咨询工作;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受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并负责办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就业促进科。

  负责就业再就业工作,综合管理社会劳动力,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建立健全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承担企业招收职工的监管;制定就业前培训、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职业培训规划;指导企业组织职工的培训工作;审定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拟订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拟订高技能人才合理使用、表彰、奖励办法;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管理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竞赛;参与国家、市和县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负责农村劳务开发工作,拟定全县城乡统筹的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负责全县乡土人才的开发管理;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培训、颁证等工作;负责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监督和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及各类劳动报酬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审核县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工资总额及经营者工资标准,并对企业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探亲等各项福利政策;指导企业建立工资支付制度;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政策,研究最低工资管理办法;审批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社会保险科。

  宣传贯彻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县劳动能力鉴定、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统筹协调社会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指导和督促开展社会保险稽核等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公)伤亡性质认定工作;负责工(公)伤(因病)劳动能力和护理等级鉴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护理费审批;拟定劳动能力和护理等级鉴定程序办法和劳动鉴定机构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定点康复医疗机构资格审定办法和监督管理办法;监督执行工伤死亡供养亲属的待遇项目及标准、政策;指导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负责退休人员社区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和特殊工种管理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和城乡合作医疗慢性病的鉴定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监督审计科(挂劳动保障监察科牌子)。

  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审计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基金的监督审计工作;监督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检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基金年度决算并实施监督审计;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负责对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察;负责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的审计监察工作;负责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用人单位用工备案和用工年检工作;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处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参与处理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引起的罢工、怠工等突发事件;贯彻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工资福利科(挂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待遇及福利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工资统发和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和连续工龄的确定和认定;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综合管理和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部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请假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社保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明华同志:

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平同志:

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分管党建、精神文明、群团工作;分管就业再就业、人力资源劳务市场开发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小额信贷、重点产业用工等工作;负责市对县的考核工作;分管就业促进科、职业技能鉴定所、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就业再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产业用工联系会议办公室工作;联系就业局,江口镇、农坝镇、路阳镇、后叶乡、沙市镇、鱼泉镇、上坝乡社保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姚洪云同志:

分管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工龄认定和特殊工种认定、社保退休管理、非在编人员及企业人员工伤(亡)性质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分管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工作;联系社会保险局、医疗保险局,南溪镇、双土镇、大阳乡、桑坪镇、石门乡社保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秦岭同志:

分管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工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民主法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农民工工资等工作;分管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联系高阳镇、渠马镇、双龙镇、平安镇、养鹿镇社保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战峰同志:

分管公务员管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工作;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工作;分管财务人事科、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管理科、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考试中心工作;联系凤鸣镇、盘龙街道、外郎乡社保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聂代华同志:

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信访稳定、帮乡扶贫、工资福利、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亡)性质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基金监督、审计等工作,协助分管党建、精神文明、群团工作;分管机关迁建工作;负责县对乡镇、县对部门考核工作;分管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监督审计科、工资福利科工作;联系双江街道、青龙街道、人和街道、巴阳镇、黄石镇、水口镇社保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社保局局长于其敏同志:

主持社保局工作;联系云阳镇、云安镇、栖霞镇、红狮镇、龙洞乡、洞鹿乡社保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医保局局长唐普同志:

主持医保局工作;联系龙角镇、宝坪镇、蔈草镇、耀灵乡、清水土家族乡、泥溪镇社保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就业局局长胡长怙同志:

主持就业局工作,联系故陵镇、普安乡、新津乡、堰坪乡社保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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