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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

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

(2012—2013年)

  为全面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108号)所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宜居城市建设提升我市城市发展质量,提高市民幸福感,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创建优势

  我市较早建立了完善的市场体制,在经济发展水平、生态环境、城市建设等方面为宜居城市创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宜业”提供有力支撑。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窗口和移民城市,具有自主创新、开放包容的特点,成为全国最适合创业的活力之都。

近些年,我市经济保持健康较快发展,产业结构持续升级优化,新兴产业不断衍生发育,带来了大量的创业机会和就业岗位,为市民乐业安居创造了较好条件。

  

(二)城市功能日趋完善。

  深圳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和发展空间,完善城市规划的实施机制,优化空间资源配置,全方位高水平推进城市规划建设。

水电油气等资源能源工程有序推进,城市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较完备的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完整的社会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为宜居城市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房地产市场发展渐趋成熟。

  我市是全国最早建立商品房市场的城市,特区成立以来,房地产市场发展渐趋成熟,住房供应结构逐渐合理。

建设用地供应从新增向存量转变,通过城市更新建设住房,落实差异化的住房金融税收政策,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房地产政策,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至2010年末,全市住房总建筑面积4.09亿平方米,约810万套。

人均居住面积达39平方米,居全国领先水平。

  (四)环境保护卓有成效。

  深圳是全国第一个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城市,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深圳生态环境总体保持良好,201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56天,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

公园总数653个,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6.4平方米,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

  (五)社会保障全国领先。

  目前,深圳已初步建立起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生态补偿也是全国先行者之一。

全市各类社会保险参保总量突破3500万人次。

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民医保,农民工的养老、工伤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均名列内地大中城市之首。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目前的510元/人/月,高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201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5%,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六)“公交都市”初步形成。

  深圳地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2011年6月,深圳地铁二期全面建成通车,地铁运行总里程达到178公里,居于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有效缓解了地面交通压力。

初步形成了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多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城市交通体系,绿道网低碳慢行系统逐步建成。

  二、面临的挑战

  深圳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相对滞后,原特区内外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宜居城市建设面临巨大挑战。

  

(一)住房问题较突出,居住条件待改善。

  近几年住房价格上涨较快,房价收入比偏高,增加了市民的居住成本和人才的创业成本。

保障性住房供应量距离市民实际需求量尚有差距。

城中村改造及老旧住宅区居住条件改善尚需加快。

  

(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均衡。

  原特区内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标准不一,原特区外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相对滞后。

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紧缺,外来人口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分布及利用不合理,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亟待完善。

  (三)居住环境治理任重道远。

  主要河流中下游均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水质劣于Ⅴ类标准。

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剧,灰霾天气数量逐年增多。

地铁、公交和慢行系统不够完善,道路拥堵现象经常发生。

部分区域居住、工业混杂现象严重,社区周边环境状况堪忧,基础设施配备不完善。

  (四)社会管理相对薄弱。

  深圳城市发展历史短,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比例严重倒挂,社会管理面临形势复杂,治安状况不容乐观,区域性治安问题突出。

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仍面临考验,食品安全问题值得重视。

  三、行动目标

  经过两年努力,力争我市在居民住房条件、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水平及基层基础设施、城市文明等方面成效明显改善,市民的安全感增强,生活品质和幸福感得到显著提升,初步建成宜居城市。

到2013年,实现如下目标:

  

(一)居民居住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努力实现多层次、多覆盖,住有所居。

  

(二)市民享受到绿色宜居的生态环境,河流水质恶化得到控制,灰霾天气有所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实现生态良性循环。

  (三)公共服务更加完善,市民出行更加便捷、舒适、低碳;教育和医疗卫生配置结构和布局实现均衡发展,教育能更好满足现实需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全市居民,人民群众的医疗条件和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社会治安步入良性循环,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增强,市民的安全感和社会治安满意率逐年提高。

  (五)社区环境和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原特区内外社区二元化差距显著缩小,宜居社区比例超过30%。

  (六)市民的家园意识和主人翁精神得到激发,城市文明水平与精神面貌持续提升。

  四、主要内容

  

(一)居住条件改善行动。

  1.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

突出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调整配置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实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保障社会公平发展的目标。

按照宜居的要求编制规划,强化城市规划对配置空间资源的基础性、先导性和统筹性作用。

把宜居作为新区开发和旧城更新改造的重要目标。

按照宜居的要求在各级规划编制中突出岭南文化特色,依法保护好历史名城、名镇、名村,复兴具有岭南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落实城市“紫线”管理。

  2.进一步满足居民住房需求。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监管与分析,适度新增土地供应,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加大城市更新实施力度,力争实现房价收入比逐步下降,不断提高居民的购房能力。

  3.推行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2012年新增安排筹集4万套,新开工不少于3.5万套,竣工1万套。

创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模式,采用BOT等模式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拓宽保障性住房供应渠道,解决人才及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

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公共租赁房、安居型商品房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完善公共住房政策,确保公平分配和动态管理。

  4.推进住宅产业化提升住房品质。

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逐步实现住宅建筑设计标准化、部品生产工厂化、现场施工装配化、物流配送专业化。

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采用力度,不断提高住宅的生产效率和功能品质,促进住宅工业化建设方式的转型升级,实现住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5.改善老旧住宅区建筑和配套设施。

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改造与提升城中村、老旧住宅区整体配套设施以及住房质量,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消除居住区内的消防和安全隐患。

2013年,对建筑质量较好、配套设施齐全的老旧住宅区进行增设电梯试点,推动停车位权属立法,积极开展老旧住宅区的设施改善工作。

  

(二)环境建设保护行动。

  1.加强森林建设实现绿量增长。

围绕“四带六廊”生态安全体系构建,提升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建设连通七个关键生态节点,加强生态湿地保护区建设,形成“五河两岸多库”的基本格局。

  2.加快建设绿道网。

积极规划建设驿站、停车场、自行车租赁点等配套设施,实现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全面贯通,实现与公园、广场、体育场馆、商业街、滨水休闲带等公共空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绿道网的旅游休闲服务功能、体育运动服务功能。

  3.推行城市立体绿化。

开展屋顶绿化、墙面垂直绿化、窗阳台绿化、高架桥柱绿化、天桥绿化、停车场绿化等城市立体绿化。

先行在政府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进行示范。

到2013年,力争实现全市屋顶绿化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

  4.规划建设滨水空间。

研究和规划城市滨水空间,并结合城市更新、新区建设、绿道网建设中亲水空间的维护与建设,选取滨水空间改造开发示范段项目进行试点。

  注 四带六廊:

是我市依托山体、水库、海岸带等自然区域构建的10条横贯全市,“东西贯通、陆海相连”的区域生态安全网络格局的简称。

“四带”分别是东西走向的北部边界生态承接带,中北部城镇生态隔离带,中南部山脉生态支撑带和南部滨海生态防护带;“六廊”分别是南北走向的宝安生态走廊、宝安-南山生态走廊、宝安-福田生态走廊、龙岗-罗湖生态走廊、龙岗-盐田生态走廊和龙岗生态走廊。

  五河两岸多库:

是我市生态湿地保护与建设的主要内容,即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城市湿地公园建设,建立“五河(深圳河、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两岸(东部海岸、西部海岸)多库(各水库)的基本格局。

  5.整治河流污染提升水环境。

严格实施和逐步完善分流制排水体制,纠正各市政道路、工业企业、住宅小区雨水、污水混接现象。

实施水环境提升工程,加快污水处理厂等一批重点工程的建设进度;以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等流域为整治重点,逐步关停清退流域内的重污染企业;推进污水深度处理和再生利用工程,实施河流生态恢复工作,全面改善我市河流水质。

  6.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全面推广使用国Ⅳ标准车用燃油,对新车上牌全面执行国Ⅳ标准,加快黄标车淘汰更新,加强机动车执法监管力度,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范围,出台鼓励绿色出行措施,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物快速增长。

到2013年,实现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360天。

  7.规范处理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

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垃圾管理网络,严控餐厨垃圾流向,对餐厨垃圾进行统一收集、清运和规范化处理,保障饮食安全。

到2013年,在全市建设完成5座餐厨垃圾处理收治中心。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5%。

  8.推广住宅全装修减少建筑垃圾。

宣传和倡导低碳建筑的先进理念,推广住宅全装修。

鼓励新建住宅的建设单位直接向使用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逐步提高全装修住宅在普通商品住宅建设中的比例。

到2013年,商品公寓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装修一次到位。

  (三)公共服务优化行动。

  1.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统一全市交通设施建设标准,重点建设宝安、龙岗、光明、坪山、龙华和大鹏的公交配套设施,完成“四站”配置工程,到2013年,公交500米站点覆盖率达到91%以上。

开展公共自行车租赁的政策研究和试点。

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

加快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使用。

开展研究立体步行慢行系统。

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公交接驳系统。

研究新政策解决停车难。

  2.发展优质均衡教育。

加大教育投入,优化学校布局,保障教育机会均等。

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扶植力度。

重点解决原特区内外学校布局不均衡的问题,通过新改扩建公办学校以及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满足学位供给,扩大高中优质学位,争取到2013年,学位紧张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3.增加医疗服务供给。

完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布局,重点增加宝安、龙岗、光明、坪山、龙华和大鹏的医院数量。

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提高医疗人员素质,逐年降低医疗投诉率。

到2013年,实现每千人床位数达2.9张。

  4.改造完善公共设施。

完善落实小型环卫设施建设规划,规范环卫设施建设和管养标准。

新增或改建30个街心休闲公园,为市民休闲提供更多的公共场所。

积极推行人行天桥安装顶棚工程,新建人行天桥顶棚覆盖率达100%。

将调频广播信号覆盖列为隧道工程、地下工程建设的配套项目工程,消除调频广播信号盲点,实现市内调频广播信号全覆盖。

  (四)公共安全提升行动。

  1.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以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为龙头,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和物业管理,增设视频监控探头,对社区进行视频围合管理。

到2013年,实现万人刑事案发率比2010年降低45%,社会治安步入良性循环。

  2.严格监管食品安全。

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业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加快建成我市食品安全实验室。

建立重点行业驻场检查制度,对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酒类等5大重点行业驻厂检查。

到2013年,实现食品生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

  3.增强应急避难能力。

积极通过市属各媒体及市政公交、地铁广告牌等多种手段宣传普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市民应急防灾技能,增强应急逃生自救能力。

大力推进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到2013年,建成150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五)宜居社区创建行动。

  1.实现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针对原特区外物业管理薄弱的现状,采取专业式、菜单式、守护岗式等多种模式引入物业管理,整合优化社区管理资源,解决社区尤其是城中村、旧村的物业管理问题。

到2013年,实现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2.完善社康中心建设。

加大社康中心建设财政投入,吸引优秀医疗人才服务社区。

积极探索完善发挥社康中心作用的体制和机制,积极推行双向转诊制度,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健全医院专家定期到社康中心服务制度,满足社区居民就近看病的需求。

到2013年,社康中心建设得到完善,各个社康中心配备1名全科医生。

  3.整治规范后街背巷。

针对城中村等老旧住宅区实施后街背巷改善工程,完善环卫设施及雨污水系统,加强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平整后街背巷的路面,整治建筑物立面,提升园林绿化景观,美化后街背巷容貌,优化公共空间。

  4.打造特色街区。

从社区入手,充分挖掘小巷街区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生态、旅游、商业、民居风貌等方面的特色。

发挥特色街区的示范作用,推动特色城区、特色街道的创建工作。

  5.新建改建文体广场和社区公园。

完善社区文化体育设施,新建改建文体广场或社区公园;工业园区、高档住宅和写字楼集中的社区,因地制宜地设置功能有别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6.规划建设养老设施。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规划建设符合老龄人生活要求、设施齐全、服务全面、绿色环保的养老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场所;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积极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开展养老服务示范基地试点。

  7.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组织开展流动文化系列活动,组织免费电影、京剧、粤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社区展演。

开展社区文化节,促进社区互相交流。

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提升居民文化素质,促进社区文化发展。

  8.完善社区文化设施。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在社区安装24小时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不断满足市民的文化需求,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和居民文化素养。

到2013年,实现在80个社区安装自助图书馆服务机。

  9.加强有害生物防治。

加大白蚁防治力度,加强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白蚁预防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时,对白蚁防治予以把关,将白蚁防治列入办理条件之一,城市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审批工作。

完善“四害”防治基础设施,推行专业消杀,规范“四害”消杀标准、程序;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同时,避免环境再度污染,提高消杀专业化水平,逐步推行“四害”消杀市场化。

  10.推广社区特色服务。

积极推广“星光老人之家”、“四点半学校”、“外来工法律援助站”、“就业指南”、“家庭医生服务”等社区特色服务,在法律援助、劳动保障、义务帮助弱势群体等方面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更全、形式多样的特色服务。

  (六)精神文明提升行动。

  1.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通过公益广告、宣传手册、公益活动、文明创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仁义礼智信”等传统文化核心价值,以及环境保护、垃圾分类、文明出行、和谐人际关系建设等内容,发扬市民主体作用,引导市民雅言端行、共建文明。

  2.增强市民主人翁意识。

通过建立相关网站、论坛,为市民创造交流和发表建议的平台,使广大市民共同为宜居城市建设献计献策,培养市民的主人翁意识,自发热爱家园、管理家园、维护美好和谐城市环境。

  3.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

宜居城市建设要全民共建共享,鼓励社会组织和市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宜居城市的良好氛围和人文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确定责任人及联络人。

  建立工作年报制度。

各责任单位每半年定期向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行动进展情况。

建立监督考核制度。

由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年度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环保实绩考核。

  

(二)保障资金,快速推进。

  责任单位负责申请项目建设资金;市发展改革委对宜居城市创建重点工程的立项要优先审批,并及时下达财政年度投资计划;市财政委按规定落实和监管资金。

2012年下半年,将创建重点工程列入下半年资金预算,2013年,将创建重点工程纳入年度资金预算。

各责任单位要统筹项目资金,不断探索创新资金投入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宜居城市创建,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项目实施。

  (三)加强交流,促进沟通。

  各责任单位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共建城市共享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手段,提高宜居城市创建水平。

各区之间要定期组织街道及社区间的交流活动,大力推广创建成效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项目,实现优势互补,深化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四)广泛宣传,公众参与。

  加大对宜居城市创建的宣传力度,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开辟专门时段或开设专栏进行公益宣传;在机场、车站、码头、高速路等主要出入口投放公益广告;充分利用创建宜居城市项目工程的施工围挡,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宜居城市创建的氛围,形成全民重视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

  附件:

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表(2012—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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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表(2012—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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