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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小区监理实施细则1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

总监理工程师:

***

日期:

 

**************监理公司

 

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报审表

单位工程名称

**********

致总监理工程师:

按公司布置和规范要求,已完成********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的编制工作,请予审查。

******项目监理部

专业工程师:

年月日

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的流程

三、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一)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二)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三)模板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四)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五)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六)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控实施细则

(八)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九)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十)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四、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一)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管理

(二)检查、审批安全设施

(三)控制不安全的行为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设计单位:

******************

勘查单位:

***********************

施工单位:

*****************

工程造价:

/万

地理位置: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砖混结构

基础类型:

条形基础

建筑层数:

五层

建筑等级:

三级

耐火年限:

二级

建筑耐久年限:

50年

抗震设防烈度:

7度类别:

丙类地震加速度0.15g

设计地震分组第一组(Тg=0.35g)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二级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50年冻土深度:

0.400m

荷载:

基本风压按50年一遇取值0.4KN/m2雪压按50年一遇取值0.4KN/m2

砼强度等级:

基础为C30,其它均为C25

2、监理工作的流程如下:

 

3、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一)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场地平整

2、工测量放线

2.1、做好施工测量前的准备工作,阅读与校核图纸,校测仪器及测量工具。

2.2、验线的精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3、必须独立验线,验线工作尽量与放线工作不相关。

3、报验与验线

3.1、承包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测量方案》,只有当监理部审批认可后,方能按该方案施工。

3.2、基础验线时的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长度L、宽度B的尺寸(m)允许偏差(mm)

L(B)≤30±5

30 < L(B)≤60±10

60< L(B)≤90±15

4、基槽开挖与回填

4.1、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成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

4.2、在组织土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编制施工方案,并报项目监理部。

定位放线后,方可施工。

4.3、应根据“土方开挖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

4.4、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成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

回填土料应符合规范要求。

4.5、当挖方或填方施工完毕,承包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应按要求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报验表”保送监理签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6、应分层、分段回填,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碾迹重叠0.5—1.0米,上下层接缝应错开不小于1米。

4.7、当挖方或填方施工完毕,承包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应按要求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报送监理签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钢筋工程的质量要求

1.1、钢筋加工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1.2、钢筋安装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2、钢筋工程原材的质量控制

2.1、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2.2、钢筋进入现场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勒令承包单位将其清退出场。

2.3、钢筋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应勒令承包单位将其清退出场

2.4、监理工程师对单位工程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次数不得少于实验总次数得30% 。

3、钢筋工程质量控制

3.1、监理工程师在巡检过程中,应要求焊工持证上岗,并进行抽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钢筋焊接。

3.2、监理工程师必须充分熟悉图纸,对有关配筋变化涉及到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工程洽商记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的结构施工图上。

3.3、对钢筋焊接进行外观检验,不合格的要求返工。

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钢筋焊接接头的试验报告单,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责令承包单位进行返工处理。

3.4、在钢筋绑扎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以“监理通知”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改正。

3.5、在承包单位质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3.6、悬挑结构负弯矩钢筋应保证安放位置正确,采取措施防止踩压错位。

3.7、钢筋保护层的垫块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8、予留孔洞的位置应正确,孔洞周围边筋加固符合设计要求。

3.9、浇筑混凝土前,监理工程师应二次验筋,如有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单位,修整合格后浇筑混凝土。

(三)模板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模板工程的质量要求

1.1、模板安装工程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1.2、模板拆除工程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2、模板工程质量控制模板

2.1、审核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

2.2、对进场模板规格、质量进行检查。

2.3、墙、柱支模前应先在基底弹线,以矫正钢筋位置,并为合模后检查位置提供准确的依据。

2.4、为防止胀模、跑模、错位,造成结构断面尺寸超差、位置偏离;漏浆造成蜂窝、麻面,模板支撑应符合模板设计要求及施工方案规定。

2.5、对模板拼缝、节点位置、模板支搭及加固情况,应认真检查,防止漏浆及缩颈现象。

2.6、予留孔洞的位置、标高、尺寸应复核;予埋件固定方法应可靠,防止位移。

2.7、模板在下列情况下要开洞:

一次支模过高,浇捣困难;有大的予留洞口,洞口下难以浇筑;有暗梁或梁穿过;钢筋密集,下部不易浇筑。

2.8、合模前钢筋隐检已合格,模内已清理干净,应剔凿部位已剔凿合格;合模后核验模板位置、尺寸及钢筋位置,垫块位置与数量,符合要求才能浇筑混凝土。

2.9、混凝土浇筑前模板应浇水润湿,但并不能存水。

模板槽与墙顶接壤处应用M10纯水泥砂浆嵌缝。

2.10、混凝土整体结构的拆模控制:

(1)整体式结构承重模板,应控制与结构同条件养护试件达到规范规定的强度时方可拆除;

(2)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其棱角不因拆模而损伤;

(3)在模板的拆除过程中,如发现混凝土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暂停拆除,经过处理后方可继续;

(四)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 混凝土工程的质量要求

1.1、水泥进场检验,应对其品种、级别、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1.2、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1.3、混凝土所用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1.4、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

1.5、首次使用的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开始生产时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1.6、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出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1.7、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1.8、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9、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

水泥、掺合料±2% ;粗、细骨料±3% ;水、外加剂±2%  。

1.10、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1.11、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确定。

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方案执行。

1.12、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小时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浇水养护的时间,普通混凝土不得少于7天。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混凝土强度达到1.2兆帕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和支架。

2 混凝土工程的质量控制

2.1、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特别注意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顺序、施工缝的设置。

2.2、对混凝土生产设备及施工机具进行检查。

原材料必须过磅,计量装置应校核准确。

2.3、按照原材料的质量要求及标准对原材料分批进行检查,并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水泥复试报验单。

2.4、审查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配合比应送取现场的水泥、砂、石试验,应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室计算试配合格的正式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2.5、监理工程师在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水电暖通专业及混凝土浇筑准备验收认可后,承包单位方可开机搅拌,浇筑混凝土。

2.6、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混凝土的拌制过程,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抽查内容有原材料计量及加水量控制应准确。

2.7、加料顺序及搅拌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随机取样制作试块。

2.8、混凝土的浇筑顺序和方法,事先应周密考虑。

2.9、对配筋密集和予埋件较多的部位,应认真操作,振捣密实,并避免碰动钢筋及予埋件。

2.10、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作为检查混凝土拆模强度的标准。

2.11、对拆模后的混凝土结构,检查其偏差是否超过规范要求。

2.12、当发现混凝土结构存在蜂窝、麻面、漏筋甚至孔洞时,承包单位不得自行修整,要作好详细记录,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然后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区别对待,进行修整。

对于影响结构性能的缺陷,必须会同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五)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

1.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边角整齐、色泽均匀。

1.2、每一生产厂家的砖进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多孔砖3.5—1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一组。

1.3、红砖需经试验室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4、在砌砖前一天,应将砖浇水润湿。

以免在砌筑时因干砖吸收砂浆中大量的水分,使砂浆流动性降低,砌筑困难,并影响砂浆的粘结力和强度。

但也要注意不能将红砖浇的过湿而使砖不能吸收砂浆中多余的水分,影响砂浆的密实性、强度和粘结力。

而且还会产生堕灰和砖块滑动现象,是墙面不洁净、灰缝不平整、墙面不平直。

施工中可将砖砍断,看其断面四周的吸水深度达到10—20毫米即认为合格。

1.5、红砖不得在脚手架上浇水,如砌筑时砖块干燥,操作有困难时,可用喷壶适当补充浇水。

1.6、做好配制砂浆的材料准备和砂浆的拌制。

1.7、做好塔吊、搅拌机的调试工作,准备好砌筑工具(皮数杆、托线板、靠尺、垂球)等。

1.8、墙的组砌形式,采用一顺一丁砌法。

为了使墙的转角处各皮间竖缝相互错开,必须在外角处砌七分头砖。

七分头的顺面方向依次砌顺砖,丁面依次砌丁砖。

砖墙的丁字接头处,应分皮相互砌通,内角相交处竖缝应错开1/4砖长。

并在横墙端头处加砌七分头砖。

砖墙的十字接头处,应分皮相互砌通。

交角处的竖缝相互错开1/4砖长。

1.9、全部砖墙应平行砌起,砖层必须水平,砖层正确位置用皮数杆控制,等楼房砌完后,必须校对一次水平,轴线和标高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其偏差值应在楼板顶面调整。

1.10、砖墙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缝一般为10毫米,但不小于8毫米,也不大于12毫米,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 。

竖向灰缝宜用挤浆或加浆方法,使其砂浆饱满。

1.11、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毫米,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米,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1.12、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本工程抗震设防为6度,当临时间断处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

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毫米墙厚放置1¢6拉结钢筋(120毫米厚墙放置2¢6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毫米,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1000毫米;末端应有900 弯钩。

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茬处表面处理干净,浇水湿润。

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1.13、砖砌体每天砌筑高度不得超过1.8米,雨天不能超过1.2米。

工作段的分段位置设在伸缩逢。

1.14、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予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宽度超过300毫米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1.15、砖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规定的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规定要求。

或偏差值在偏差允许范围内。

2 、砖砌体工程常见的质量通病

2.1砂浆强度不稳定,通常是砂浆强度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 有时砂浆强度波动大,均匀性差,其主要原因有:

材料计量不准确,砂浆搅拌不均;加料顺序颠倒;使塑化材料未散开,水泥分布不均匀。

2.2、砂浆的使用时间超过规定等。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若施工期间最高温度超过30℃时,必须分别在拌成后2小时和3小时内使用完毕。

3 、砌筑工程的安全技术

4.1、砌筑操作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4.2、砌筑高度超过地坪1.2米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

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超过荷栽标准值,堆砖高度不得超过三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人员不得超过两人,按规定搭设安全网。

4.3、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上垫高操作。

4.4、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已砌好的山墙,应用临时联系杆放置在各跨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用其他有效的加固措施。

4.5、雨天或每天下班时,应做好防雨准备,以防雨水冲走砂浆致使砌体倒塌。

(六)、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基土(层)工程

(1)检查基土工程清理情况,底层回填土前场地模板头、塑料瓶、树根等杂物应清理干净,楼面应用水清洗干净,并清除水渍。

(2)回填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与规范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控制最优含水量。

(3)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每层虚铺厚度:

用机械时一般不应大于300MM,用人工夯实不应大于200MM,每层压实土的干容重及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小于0.9,并按规定取样送检。

(4)回填标高应做控制。

2.垫层

砼垫层:

厚度不应小于60mm,砼强度等级不小于C10,浇筑时应分区段,其宽度一般为3—4米,浇筑前基层应湿润,根据设计要求预留孔洞。

3.找平层

(1)铺设找平层时,应将下一层表面清理干净,采用水泥砂浆、砼做找平层时,其下层应予湿润,铺设时先刷以水灰比为0.4—0.5的水泥浆一遍,并随刷随铺。

(2)在预制砼板上铺设找平层前,须做好板缝间的填嵌和板端间的防裂构造装置,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施工,板缝间应用不低于C20级细石砼填嵌,在常湿下养护3天。

(3)所有碎石或卵石粒径不大于找平层厚度2/3,砼标号一般不低于C15且应满足设计要求,水泥砂浆配合比不宜小于1:

3。

5.面层

水泥砂浆面层:

a.检查原料:

砂:

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应大于3%,水泥宜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号不低于425号,水泥砂浆配合比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b.检查施工过程:

水泥砂浆必须拌合均匀,颜色一致,应随铺随拍实,抹平工作应在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在终凝前完成;

c.检查防裂措施:

在管道等产生局部过薄处,应采取防裂措施,可用细铁丝网铺于该处后再施工;

d.面层与基层的结合必须牢固无空鼓。

(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控实施细则

7.1抹灰

抹灰工作装饰开始前监理人员应对基层、基层清理工作进行验收:

砖砌体应清楚表面浮尘,抹灰前应撒水湿润。

混凝土表面凿毛,湿润后涂刷1:

1水泥砂浆(加胶粘剂),加气混凝土润湿后刷界面剂,抹不大于M5水泥混合沙浆。

大面积抹灰应设标筋,抹灰分层宜为5-7mm,超过35mm应采取加强措施;底灰强度不得低于面灰强度,拌和沙浆初凝前用完,硬化后不得使用。

基层和面层施工完毕,监理人员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基层和面层必须牢固,无脱层、空鼓,水泥应复验,沙为重沙,不得含杂物;抹灰厚度需符合设计要求,阳角用1:

2水泥沙浆做护角,侧宽不小于50mm;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分隔条、直线度、墙裙勒角直线度应小于等于3mm。

对工程项目中砖砌体和粉刷的材料使用必须要提前做好了解工作,对疑点和有疑问之处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和业主联系,尽可能地在该分部分项工程开始之前落实。

抽检外墙用的黏土多孔砖和内墙用的轻质材料的质量及砌筑砂浆的质量。

对墙体砌筑要求的灰缝厚度、砂浆饱满度、墙面平整度和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拉接筋,墙体留槎要符合规范要求,按设计要求设置圈梁、构造柱。

对水、电在墙壁体上开槽,必须用圆锯切割,严禁打凿,严禁在墙壁体上切割水平槽,并尽可能避免在外墙上开槽。

粉刷层应分层进行,其每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底层粉刷时应对基层作好表面处理,使其结构牢固,各层粉刷后,应检查有否空鼓,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两种不同基层材料的结合处,应加一层钢丝网后再进行粉刷,以防开裂。

粉刷完工后检查粉刷层的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度、空鼓状况等。

7.1.1一般抹灰工程

7.1.1.1过程控制

1.检查准备

一般抹灰工程正式开始前,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的准备检查,内容包括:

(1)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对混凝土及砖墙表面的缺陷应按规范规定修整。

对脚手眼等墙体留洞,应用砖镶砌密实。

透亮砖缝或镶砖不密处,应用砌筑砂浆嵌实。

(2)木结构与砖石结构、混凝土结构等不同墙体交接处基体表面,应先铺钉金属网,并绷紧牢固后方可施工抹灰。

金属民各类基层搭接宽度不应100㎜小于。

(3)抹灰工程采用的砂浆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4)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等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可参考表5.1-1及表5.1-2选择。

常用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及应用范围   表5.1-1

材料

配合比

应用范围

石灰:

1:

2~1:

5

用于砖石墙表面(檐口、勒脚、女儿墙以及潮湿房间墙除外)

石灰:

黏土:

1:

1:

4~1:

1:

8

干燥环境的内墙表面

石灰:

石膏:

1:

0.4:

2~1:

1:

3

用于用于不潮湿房间的木质表面

石灰:

石膏:

1:

0.6:

2~1:

1.5:

3

用于不潮湿房间的顶棚

石灰:

石膏:

1:

2:

2~1:

2:

0

用于不潮湿房间的线角及其他修饰工程

石灰:

水泥:

1:

0.3:

3~1:

1:

6

用于做油漆等墙面或湿度较大的房间和车间

水泥:

1:

2~1:

3

用于潮湿较大的砖墙基层、混凝土基层、如墙裙、勒脚等

抹灰砂浆流动性及骨料最大粒径表        表5.1-2

抹灰名称

沉入度(㎝)

人工抹面

砂的最大粒径(㎜)

抹灰名称

沉入度(㎝)

人工抹面

砂的最大粒径(㎜)

底层

10~12

2.6

面层

7~8

1.2

垫层

7~9

2.6

(5)水泥砂浆及掺有水泥或石膏拌制的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用完。

(6)砂浆中掺用外加剂时,其掺入量应由试验确定。

(7)砂浆应随拌随用,不得存放过久。

配制轻砂浆时的搅拌时间要比重砂浆长一些,否则会影响工作效率。

(8)门窗框嵌缝前,检查门窗框位置是否正确,安装是否牢固。

门窗嵌缝用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2.护角线操作质量控制

(1)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求。

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

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50㎜小于。

(2)护角线分明暗两种,用1:

2水泥砂浆抹底层,用1:

2水泥砂浆抹底层。

(3)一般常用暗护角线。

凡室内墙面、柱面的阳角和门窗洞口的垂直阳角,都廉洁奉公帮高度不低于2M的水泥砂浆护角线。

(4)明护角线的厚度比纸筋灰面厚3~5㎜,宽度两侧各宽50~80㎜。

整个工程的明护角线的高度、宽度以及外形应一致,表面及其边角要方正光洁。

(5)暗护角线要分层抹成斜面,用捋角器捋光压实,使其呈八字形小圆角。

要先做准首件样板,使整个工程的护角线模式一致。

完成后的护角在注意保护,防止损坏。

3.抹灰操作质量控制 

(1)一般抹灰工程施工顺序通常应先室外后室内,先上面后下面,先顶棚后地面。

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也可分段进行。

(2)抹灰前,砖石、混凝土等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砌块的空壳层要凿掉,光滑的混凝土表面要进行斩毛处理,并洒水湿润。

(3)抹灰前,应纵横拉通线,用与抹灰层相同砂浆设置标志或标筋。

(4)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先铺钉加强网,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100㎜小于。

(5)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35㎜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6)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后在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7)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8)当混凝土(包括预制和现浇)顶棚基体表面需要抹灰时,必须按设计要求对基体表面进行技术处理。

(9)水泥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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