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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

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作为阳光碧海北区三期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单位,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分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分项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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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规模:

本工程由2幢高层(31/32层)住宅组成,地下1~2层;总建筑面积约85000m2,结构形式为现浇钢筋砼框肢剪力墙结构。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

1.1、按甲方提供的由北京森磊源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建设单位修改通知等有关技术文件)中建筑物施工所需的悬挑式外墙综合脚手架、单(双)排架等各种脚手架、顶架、悬挑架及脚手架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和各种相关费用等。

1.2、按甲方发出(或业主发出并经甲方确认后转发)工程任务指令单中要求乙方完成的各种脚手架工种相应施工任务及其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和各种相关费用等。

2、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2.1、按样板工地的标准做法,悬挑式外墙综合脚手架(包括外脚手架与主体刚性拉结、悬挑架、卸荷、预埋、水平挡板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外墙双(单)排外架、甲方指定区域搭设的满堂架、悬挑架等的各种预埋、搭设和拆除;安全网安拆、防护;配合销售所需的临时营销通道、安全通道出入口、加工场等防护棚搭拆;现场四口五临边防护及外爬梯、楼梯、安全挡板、安全通道、塔吊上(卸)料平台的安拆、人货梯车道平台及塔吊附墙平台等所有安全设施的搭设、防护。

2.2、旧钢管和新钢管的油漆;负责每层满铺钢网片、每三层封闭一道钢网片、水平兜网、悬挑层的硬封闭(铺合板甲方负责);各楼层指示牌、楼层标示带的安装、配合甲方搭拆宣传标语。

2.3、配合甲方、业主及监督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无条件维修直至符合安全要求为准),如遇台风等特殊情况应提前进行检查加固。

2.4、甲方指定范围(为满足施工荷载等原因的)结构梁板的支撑加固等。

2.5、提供配合木工班组模板安装支撑加固所需的钢管。

2.6、除合同条款载明外,本工程各种脚手架均采用钢管架,主材包括但不限于钢管、扣件、安全网、悬挑工字梁、圆钢、塔吊卸料平台、竹板、楼层标示带、钢网片脚踏板、卸荷钢丝绳及绳卡、各种预埋件、油漆等。

2.7、甲方提供塔吊、人货梯垂直运输、塔吊顶氙灯照明(按甲方统一安排使用)、电梯井门洞防护钢网片外的其他一切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均由乙方承包负责。

三、承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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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项工程由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包施工机具及劳务用品、包材料检测、包场内外运输、包满足实际施工使用期、包进度、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各种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误工费和机械停滞费、各种赶工费和假期(夜间)施工增加费、包可能发生的人工费(和物价)上涨等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各种风险因素及本合同载明(或未载明但相关的)乙方应该承担的各种责任(工作、费用)的方式进行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四、合同价款

1.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不含税):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含地下室建筑面积)人民币:

45.00元/㎡(大写:

肆拾伍元)。

2、第1项固定综合单价按实搭面积分摊成各分项固定综合单价(不含税):

外架按实搭面积每平方米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价(单位:

人民币)

备注

1

搭拆人工费

20.00

2

钢管摊消

19.00

3

钢笆网

1.00

4

拉结

2.00

5

卸载

2.00

6

挂网

3.00

7

挑架

4.00

8

首三层内二次搭设

2.10

9

挡板

0.90

10

满堂架

0.65

11

楼梯围护

0.21

12

四口五临边

0.20

13

通道砂浆棚铁工棚

0.26

14

卸料平台

1.69

15

圆钢

1.00

固定综合单价在本合同期内为固定价格,不因政策、物价、市场变化等任何外界因素变化而调整。

3、合同暂定总价(不含税)人民币:

¥4000000.00(大写:

肆佰万元整)。

4.1、上述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建筑意外保险费、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合同约定的与本分项工程施工项目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为一次性包干单价,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调整和变化。

4.2除拉结点等预埋件在拆除时由甲方负责切除外,以上包括无列出的固定单价项目等均包括在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内、不另计算费用。

五、工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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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量计算规则:

1.1按照北京森磊源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含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通知、甲方修改通知等)内容和承包范围,依据2010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计量单位按平方米。

1.2外墙双排脚手架实搭面积按施工图纸建筑物投影外墙边线凹凸(不包括:

凹凸线、飘窗、雨蓬、空调板等)总长度加4.2米乘以外地坪至外墙的顶板面或檐口的高度以面积计算、有女儿墙的,高度需计至女儿墙顶面,天面以上实际高度按现场工长落实的高度进行结算)。

计算按以上规则,实际搭设按现场需要,必须确保安全。

2、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按实结算。

六、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

1、进度款计量周期为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计量节点为结构板完全浇捣完成后该层以下建筑面积(塔楼按整层计算);

2、按塔楼等地上建筑建筑面积计算的脚手架进度款每月按70%支付,每栋外墙综合架拆除完成后支付至80%,本合同承包范围工作全部完成并工人退场后支付至90%,工程结算后按结算款三个月内免息付清。

3、按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的脚手架进度款在全部建筑物封顶后支付80%,本合同承包范围工作全部完成并工人退场后支付至90%,工程结算后按结算款三个月内免息付清。

4、每月10日前乙方必须将上个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度上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经甲方项目部审核后按付款流程支付,同时扣除应扣的款项如罚款等(如果有)。

5、进度款支付及结算原则上按合同的建筑面积固定综合单价执行。

另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实际施工状况调整为按实搭面积(合同第四款第2条)的各分项综合单价按实支付进度款及结算,乙方不得有异议。

七、工期、进度的要求及责任

1、合同工期

本分项工程使用合同工期为按甲方项目部通知开始搭设至工程竣工并由项目部通知拆除完成为止所需的总工期。

2、进度

2.1、标准层计划每4.5至5天内完成一层主体结构形象进度,非标准层施工进度计划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做出的调整)及时调整施工人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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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甲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其他工种作业时间,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其他工种交叉(或提前)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本该施工段下一工序(工种)的作业。

3、工期、进度的要求及责任

3.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计划要求进行施工,应提前备料,保证脚手架搭设按期(按结构施工需要)和提前完成施工任务,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工期(进度)施工的,每逾期限一天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

3.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积极组织足够力量完成所承担施工任务,原则上乙方作业人员人数由乙方自定和自行调配,但当甲方认为乙方人员不足要求增加人员时乙方应无条件增加作业人员,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抽调其他施工队伍协助完成或调配、调整施工任务,因此造成增加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3.3、在正常情况下,若因乙方材料供应不上影响甲方工期的,甲方有权自行购买钢管进行搭设。

乙方已提供的脚手架材料全部归甲方使用,乙方无权拆除。

其已提供的脚手架材料租赁费按合同分项单价的50%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3.4、因遇大雨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非甲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每天超过8小时的,经甲方签字认可,操作工期按实顺延(但在不影响总工期的前提下,甲方可在总工期内对顺延工期予以合理调整)。

3.5、乙方拖延工期(进度)合计超过五日,则第六日开始,每延误一天罚款伍仟元(5000.00元),经甲方催促仍无法按时完成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已完成工程量50%结算,其已提供的脚手架乙方须由甲方使用完成后拆除。

3.6、因乙方原因,导致被安检等部门处罚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进度)不得顺延。

3.7、合同履行期间不论涉及任何争议,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之前,乙方仍要按甲方要求继续施工。

包括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等非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施工且甲方认为必须停工,则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清理现场并停工,否则造成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3.8、乙方未按甲方书面通知日期进场开工且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9、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进度),并不得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费用要求。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与遇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方签证认可后调整。

八、技术、质量标准的要求及责任

1、本工程要做样板工地,乙方应严格按照龙光地产的《脚手架工程标准做法》和甲方提供的《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及相关要求、以及现行的有关规范进行施工设计和施工。

如乙方施工做法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甲方视问题严重程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

2、乙方有责任按甲方要求编制(或协助配合甲方编制)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送甲方及有关部门审查。

严格执行班组自检制度,作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自检记录,并应对上道工序进行互检。

3、剪刀撑的搭设要严格标准和规整,颜色为红白相间,而且要鲜艳(可采用贴纸等方法),如未达到甲方要求的效果,乙方应整改到符合要求,且甲方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每次处罚人民币1000-2000元/次。

3、乙方搭设完毕并经自检确认合格后,应通知甲方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罚款伍佰元(500.00元),若第二次验收仍然不合格,每次罚款壹仟元(1000.00元);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返工,直至符合要求验收合格为止。

4、外脚手架搭设完毕后,乙方应经常检查维护,更换损坏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材料,并承担所有费用。

5、乙方必须确保脚手架的稳定性,并严格按现行规程施工,否则不论是在搭拆过程或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脚手架的质量规定除按龙光地产的《脚手架工程标准做法》、甲方提供的《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及要求、和现行的有关规范要求完成外,尚须符合以下标准:

6.1、材料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进行100%外观检查,所有脚手架材料经检验合格后进行合格品标识妥善保管,必须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专业检测单位检测报告。

6.2、安全防护设备及测量作业设备齐全。

6.3、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交底记录。

6.4、所有脚手架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5、按照脚手架搭设专项方案图纸跟建筑物施工图核对,计算立杆的步距及横距,并绘制立杆放线定位图及悬挑卸载层悬挑钢梁排版图。

6.6、按照立杆放线定位图放线。

6.7、接地线采用40mmХ4mm镀锌扁钢用两道螺栓卡箍与立杆主体结构连成一体,防雷接点≥四处(建筑物四个大角设置防雷点),并满足防雷专项方案要求,保证防雷接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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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下皮20cm处的立柱上,横向扫地杆则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柱上,通道出入口位置,有存在绊倒的危险时可不用安装扫地杆。

6.9、立杆两个相邻立柱接头避免出现在同步同跨内,并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0mm。

6.10、纵向水平杆相邻接头水平距离不小于500mm,各接头距立柱的距离不大于500mm,接头交错布置,不在同步,同跨内。

6.11、剪刀撑斜杆的接长采用扣件进行搭接。

长度不少于1米,不小于3个扣件。

6.12、对头铺设的脚手板接头下面必须设置两根小横杆,板端距小横杆100~150mm。

6.13、搭接的脚手板必须搭在小横杆上,搭接长度不小于200mm。

拐弯处的脚手板必须交叉搭铺,,接缝的搭接长度a≥100mm,L≥200mm,每张脚手板必须四点绑扎。

6.14、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6.15、主节点处各扣件中心点距离要求:

a≤150mm。

(1、立杆2、纵向水平杆3、横向水平杆4、剪力撑)。

6.16、连墙件采用刚性连接,按两步三跨设置,但要满足连墙杆覆盖面积≤27m2,在结构砼侧面预埋Φ20钢筋,钢筋预埋长度及焊接宽度必须满足专项方案荷载要求,连墙杆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300mm。

6.17、钢丝绳卸载预埋件原材料要求:

采用直径≥Φ20圆钢,推荐使用预埋螺母装配式预埋件,预埋长度必须满足专项方案荷载要求。

6.18、钢丝绳卸载预埋件安装要求:

预埋位置结构梁外侧,砼未够28天龄期严禁连接卸载钢丝绳。

6.19、悬挑卸载预埋件原材料要求:

采用直径≥Φ20圆钢,严禁使用螺纹钢,预埋长度必须满足专项方案荷载要求。

6.20、脚手架预埋连墙件要求:

采用直径≥Φ20圆钢预埋件,并跟脚手架满焊连接,预埋件严禁使用螺纹钢,预埋长度及焊接长度必须满足专项方案荷载要求;推荐使用、预埋钢板螺母的连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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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电梯洞口防护栏要求:

护栏高度≥1.6米,竖向钢筋间距≤100mm,顶部标准楼层及警示语,底部安装180mm高踢脚板,踢脚板采用≥9mm厚胶合板制作。

6.22、楼梯护栏设置要求:

采用可拆卸钢管护栏,高度≥1.2米;临边超过3米落差的楼梯必须挂网及底部安装180mm高踢脚板,踢脚板采用≥9mm厚胶合板制作。

6.23、临边护栏设置要求:

采用可拆卸钢管护栏,高度1.2米,安装完毕后再挂安全网防护,底部安装180mm高踢脚板,踢脚板采用≥9mm厚胶合板制作。

6.24、脚手架兜底网设置要求:

每3层楼设置一层兜底网,底部安装180mm高踢脚板,踢脚板采用≥9mm厚胶合板制作。

6.25、脚手架硬封闭设置要求:

材料采用10mm厚胶合板,每6层楼设置一层硬封闭防护脚手板,底部安装180mm高踢脚板,踢脚板采用≥9mm厚胶合板制作。

6.26、基坑护栏设置要求:

采用可拆卸钢管护栏,高度1.2米,再挂安全网防护,底部安装180mm高踢脚板,踢脚板采用≥9mm厚胶合板制作。

6.27、无法用胶合板封闭护栏设置要求:

采用可拆卸钢管护栏,高度≥1.2米;临边超过,底部安装180mm高踢脚板,踢脚板采用≥9mm厚胶合板制作。

6.28、安全通道设置要求:

材料采用10mm厚胶合板,设置双层胶合板硬封闭防护,人行通道层高度≥2米。

6.29、踢脚板设置要求:

材料采用≥9mm厚胶合板,高度180mm,每层必须设置一层踢脚板;踢脚板设置在立杆及安全网之间。

6.30、施工楼梯搭设要求:

踏步板宽300mm,楼梯宽度≥1000mm,休息平台宽度≥1000mm,踢脚板高180mm,坡度宜采用1∶3,栏杆高度1.2米。

6.31、整体预制式卸料平台标识要求:

每次安装完毕后必须经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每次验收的书面记录,限重标志采用“傻瓜式”限重标识牌。

堆放高度不能超过卸料护栏高度;如堆放钢管时,伸出卸料平台外尺寸不得超过钢管总长度的1/4;整体预制式卸料平台搭设要求:

栏杆抗侧压强度满足堆放钢管要求。

安全系数不小于2,并报甲方批准。

6.32、塔吊上下班通行通道搭设要求:

采用扣件式钢管护栏,高度1.2米,安装完毕后再挂安全网防护,底部安装180mm高踢脚板,踢脚板采用≥9mm厚胶合板制作

6.33、人货梯通道搭设要求:

底部采用10mm厚胶合板密铺。

6.34、悬挑平挡板及斜挡板的设置要求:

材料采用10mm厚胶合板或竹挡板,设置双层硬封闭;禁止使用通透材料封闭,并报甲方批准。

6.35、悬挑平台板底部排水沟设置:

有外墙展示需要的建筑物必须要安装镀锌铁皮排水沟天沟,并报甲方批准。

6.36、作业层脚手架搭设要求:

脚手架高出作业面高度≥1.8米。

6.37、每层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自验再报甲方及监理验收,并做好每次验收的书面记录。

6.38、安全警戒要求:

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施工过程中必须有安全员全程负责警戒,不得中途离场,禁止非脚手架作业人员进入安全警戒区域,如安全员或警戒员中途离场,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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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警戒区域采用安全铁马隔离并有专人负责警戒,不得中途离场,如安全员或警戒员中途离场,不得施工。

6.40、拆除脚手架的原则是先搭后拆,后搭先拆;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脚手架拆除施工方案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甲方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脚手架前必须先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6.41、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6.42、当脚手架采取分段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两端有封闭防护,按照专项方案要求增加连墙杆,总包单位必须提供专项方案,经监理及甲方确认方可实施。

6.43、当脚手架采取分立面拆除时(如人货电梯位置保留不拆),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两端有封闭防护,按照专项方案要求增加连墙杆,并报甲方批准。

九、安全文明及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地方及行业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同时须符合龙光地产的相关标准及甲方提供的专项方案及要求。

2、本分项工程双方约定为无重大伤亡事故工程,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否则所造成一切伤亡事故的损失及由此引发一切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决定。

3、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建安工人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全部费用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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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必须对进场作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和现场文明教育和安全交底;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及施工现场“十不准”等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工人上班无戴安全帽和无穿工作鞋等违章作业行为造成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有关劳动安全生产、卫生条例,确保安全生产。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工机具,按甲方要求设置标牌,做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坚持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及时清理不需用的材料、垃圾,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垃圾。

遵守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如未做到工完场清,甲方有权派人进行清理,并按其支出工费双倍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7、乙方在施工时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实施后方可施工,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8、乙方人员因病、非因工、非上班时间或未能提供劳动合同和工资表的人员发生的伤亡事故,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含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所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

除保险公司理赔款外,其它费用(含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赔偿费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涉及死亡赔偿款额的,必须分清事故责任,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十、材料的供应使用和管理

1、乙方负责上述承包范围内容中所有材料的供应和回收及保管。

乙方对自己的机械、用具、材料等均负有妥善保管、养护和使用的责任,如因管理不善而遗失、损坏及造成的后果,均自行负责。

2、严禁动用甲方或其他分包商(班组)的各种机械工具和材料等,若确实需要甲方或其其他分包商(班组)提供,须取得书面同意并按有偿原则处理。

3、甲方若有借用材料、乙方应负责配备好各种规格的钢管(及相应配件等)材料供甲方使用,否则如出现乱锯钢管的责任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4、负责本分项工程乙方所使用(提供)材料(如钢管、扣件等)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按国家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至合格并承担相关费用,按甲方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检验报告书及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做好本项目的工程资料。

十一、工人管理、工资支付

1、工人管理

1.1、乙方工人进场时,必须办理签订劳动合同,如无办理签订劳动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2、严禁雇佣童工和50岁以上或不适合本工种作业的人员,否则造成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罚款伍佰元(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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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乙方负责办理和提供进场人员的有关手续和个人档案资料,并承担其费用。

主要有:

进场人员详细名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婚育证明、建筑专业技能岗位证、特殊工种作业证、平安卡、暂住证(或其它类似证件)及花名册。

办理手续过程中需要甲方协助的,甲方予以配合。

1.4、乙方施工人员应提证上岗,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的监督,进场人员应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指挥和管理,乙方工人有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和管理并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勒令其退场,并且由乙方无条件补充缺员。

1.5、乙方必须加强对工人的管理。

不论任何原因如发生工人聚众闹事造成不良影响的,导致甲方的声誉受损或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的,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10000元/次罚款,且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1.6、为加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用水管理,甲方在每间宿舍安装独立计量电度表及每间厨房独立安装计量水表,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必须要求工人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如因乙方原因引发火灾事故,所造成一切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及由此引发一切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甲方的处罚决定。

1.7、乙方应教育工人礼貌待人,严禁工人在工地赌博、吵架、斗欧,如发生打架每人每次罚款伍佰元(500.00元),三人以上参加打群架的每人每次罚款贰仟元(2000.00元)以上,罚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8、禁止工人在施工场内大便,违者罚款贰佰元(200.00)元,举报者奖励壹佰元(100.00元)。

1.9、乙方必须教育工人爱护公物,不得有破坏工地财物、建筑成果及盗窃事件的发生,如有违犯者,按其价值十倍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工人工资支付

2.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同时甲方收取该部分款项30%的违约金。

在甲方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对乙方员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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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乙方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的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事件的,每发生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本条情形与本节第2.1条所述甲方直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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