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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关于青白江区创建成都市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工作情况报告

区食安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建设,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安全,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食安办《关于青白江区创建成都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府办发〔2010〕74号)要求,区教育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食安办和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思想,积极配合、主动争取卫生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帮助,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的督查指导,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高学校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改善食品环境。

竭力确保全区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中小学27所,幼儿园55所(含2所公办园),在校学生和幼儿共计57161人。

学校现有食堂76个,经过卫生部门严格审查,均颁发有卫生许可证,均达到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其中A级6个、B级31个、C级39个;食堂从业人员416人,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健康证持证率100%。

按照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区教育局严格督查食品安全,并督促学校按照区卫生部门的卫生安全标准,保证食堂饭菜的质量和安全卫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开展工作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卫生局和区食安办的具体指导下,本着对全区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工作,做到加大宣传,周密部署,明确职责,严格督查,积极整改,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在制度建设,设施完善,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全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不断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提高。

(一)明确重点,强化责任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食堂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是具体责任人。

年初,区教育局与各中小学、幼儿园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学校与食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一是加强领导,增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10年9月全区学校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区教育局10月23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10月26日,召开全区校(园)长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食品安全;11月1日,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全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11月2日,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卫生安全分管领导、食堂负责人、卫生安全管理员、食堂厨师长参加了全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各学校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落实责任,迅速行动,自查自纠,积极整改,确保安全。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目标。

区教育局为了更加全面、深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根据全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专项整治要求,制定并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青教发〔2010〕191号),要求学校进一步落实好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的工作责任,工作制度,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追究。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专项整治精神要求,区教育局进一步完善了《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青教发〔2010〕198),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学校,要求学校要把各项卫生安全制度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并且制定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青教发〔2010〕196号),从硬件、软件上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和要求,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提高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明显的效果。

三是强化督查,深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和措施。

为全面掌握了解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现状,对症下药,更有效的开展好下一步工作。

区教育局结合《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督查方案》(青教发〔2010〕194号),通过学校自查、“三联系”科室督查、教育局督查组督查的形式,于11月3-5日,对全区26所中小学、55所幼儿园进行为期3天的专项检查;按照年初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11月23—25日,区教育局组织卫生安全专项检查验收组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厕所、学生公寓、饮用水、卫生室、校园环境六个方面的硬件标准和管理标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促进了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并且区教育局把此次检查成绩将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通过检查验收,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改善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环境,提高了管理工作水平。

四是树立典范,促进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品提高。

按照区食安办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工作部署,要在全区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为顺利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区教育局首先在大弯中学、北大附中、大弯至佳、祥福中学4个学校食堂进行试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取得一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再以点带面,全面推广,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范、科学,有操作性,办法可行,工作有成效。

(二)加强教育,强化防范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事关师生健康安全,学校、社会稳定的大局,需要全体师生的积极参与。

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区教育局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专栏、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全区中小学都开设了健康教育课程,做到教材、教师、课时、课案“四落实”,每期开展1—2次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讲座,邀请卫生部门专业人员,讲解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预防病从口入。

(三)严格检查,强化整改

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区教育局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管理和狠抓落实。

一是严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关。

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店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凡学校食堂、小卖店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区级卫生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而且每年春秋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2011年2月,对全区学校食堂从业全体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

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

区教育局在春秋季开学前邀请卫生部门专业人员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加强对食品加工、食品储藏、传染病防控等知识的学习;每月利用全区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对学校食品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同时加强食堂采购人员、食堂负责人的法制道德教育,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三是加强食品采购管理。

要求各学校建立食物采购(进货)台帐,严格按照33类食品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做到定点采购,索证索票;严格执行食品原材料信息公示制度,对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当天予以公示;每餐食品都有留样和试尝,保证留样48小时。

四是把好食品采购验收监督关。

严格把关购物质量,杜绝劣质食品原材料、假冒伪劣产品进食堂,严禁“三无”食品进学校小卖店。

五是加强学校饮用水的水质检测。

与防疫部门配合,每期对学校自备水的水质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水,不能用作师生的饮用水;加强师生供水安全管理,供水水源、器具加盖上锁,定期清洗消毒;每期开学前会同区疾控中心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餐用具进行卫生安全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严禁开业,直到合格为止。

六是加强食堂卫生安全常规管理工作。

严格要求食堂每天做好餐用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晨检等工作,在春秋季开学初均实行“一人一校一周”蹲点督查指导,确保食堂环境卫生整洁,制度执行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七是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

各学校严格按照餐厨垃圾处理公示制度,对食堂餐厨垃圾的处理信息情况进行公示。

并且对餐厨垃圾产生处理信息按餐厨垃圾管理规定要求到区城管局进行了申报备案。

八是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的检查。

按照区食安委《关于开展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区教育局对全区学校食堂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要求各校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做好食堂食堂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使用及监管,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

三、存在的问题

我区学校食品安全的总体形势是平稳的。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食品安全的形势仍然是严竣的。

(一)大部分学校食堂属承包食堂,食堂承包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需进一步提高。

(二)部分学校负责人对承包后食堂的管理责任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受场地限制,特别是民办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校园周边环境需要进一步加强。

部分学校校门口流动摊点、无证饮食摊点对学生食品安全构成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

针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现状,区教育局将按照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制度执行和责任追究,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上水平。

一是不断完善食堂卫生设施,使之与其服务功能相适应;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管理制度,尤其是要强化食品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加强对学校领导、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使其明确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食品知识。

(三)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食堂管理,积极开展食堂等级达标及创建示范性食堂工作,以此提高食堂卫生管理水平,形成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严格规范承包经营食堂的管理。

区教育局将制定严格的准入要求,规范学校食堂的承包经营活动,并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食堂规范管理。

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食堂卫生准入标准,对存在严重问题整改不落实的,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执法督查,直至取消办园资格。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并以创食品安全示范区为契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健全网络,完善制度,扎扎实实地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工作,为保障全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师生平安,社会稳定。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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