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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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总结
为了持续有效地提高公司环境管理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保证公司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公司日前下发了《二○一一年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计划》分安全目标、ES体系、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技术措施、环境保护7个方面,并分别确定了目标值、计划工作内容、责任部门、配合部门、进度和资金预算。
主要内容有———
1、安全目标。
确定目标值为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控制轻伤事故频率小于或等于1%。
签定2011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通过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教育、管理、技术、考核、整改等多项工作的开展,有效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
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标准化复评工作。
2、ES体系。
即保持并改进公司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组织对危险源进行识别与评价,对不可承受危险源落实控制措施。
组织对环境因素进行辨识与评价,对重要环境因素落实控制措施。
监视和测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对不符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
组织开展内部审核活动,纠正不符合,为管理评审提供输入信息。
组织开展管理评审,持续改进体系。
3、职业健康。
防止产生职业病和发生职业中毒事故。
贯彻“三同时”,对新改扩和“四新”等项目保证在设计时充分考虑有关职业健康要求,配备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保证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有关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资金预算和决算要分项独立,同时建立档案。
对有害作业点进行检测。
对接触有害作业人员安排进行体检。
按时按标准发放保健费,并为职工提供新鲜卫生的防暑降温饮品。
对防尘防毒设施及时维护保养,保证有效使用。
4、安全教育。
教育普及面达到90%。
进行全员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对新入厂职工100%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
对特殊工种及时安排复训或取证培训。
对转岗、脱岗复工及工伤复工人员100%进行岗前教育。
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员100%进行安全教育。
加强轮换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
对接触职业危害进行职业健康教育。
5、安全检查。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制止“三违”现象,对违章者进行教育及考核。
认真组织周检查、节假日前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定期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特种设备提出整改要求。
各车间按照公司检查制度做好两级检查。
6、技术措施。
对不符合要求的作业所场进行环保或安全技术改造,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7、环境保护。
工业污水排放、锅炉废气排放、厂界噪声排放达到有关标准。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做好废气、废水、厂界噪声的的监测;妥善处理各种废酸、废碱、废油,防止泄漏。
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定期维护。
各单位可回收工业废物统一交物资管理处处置。
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做好设备设施润滑,降低噪声排放量。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办法
天能公司发〔2007〕18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夯实管理基础,充分发挥管理体系运行的作用,促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按照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管理体系的运行监督检查、内部审核的管理及考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检查与内部审核由企管部归口管理,落实本办法的奖惩事宜。
第四条各单位严格按照体系文件规定和本办法要求组织实施。
第三章内部审核
第五条管理体系年度审核方案由企管部负责制定,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需要时由管理者代表决定增加审核次数。
第六条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由管理者代表领导,企管部根据年度审核方案结合上次审核结果和体系运行实际,制定具体的内部审核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审核人员,确保审核满足计划要求,达到深化体系运行的目的。
第七条内部审核报告由审核组长编制,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分发至有关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对内部审核发现的问题,由企管部依据职责范围,落实到相关单位或部门,责任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企管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跟踪验证整改效果。
第九条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资料的保存执行《内部审核程序》有关规定。
第四章运行控制
第十条各单位每年应针对体系运行的需要,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第十一条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所辖范围内管理体系运行主要责任人,应指定/设置体系管理员,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相关信息有效沟通。
第十二条各单位的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严格按照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控制,确保体系运行的实效性。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管理体系文件的宣贯、学习、培训,做到每个岗位人员能够理解文件内容,熟悉本岗位相关要求,掌握操作方法和应急救援知识,了解管理方针的含义和目标的内容。
第十四条在管理体系运行中关注各类文件的适应性、充分性,收集相关信息,为完善体系文件提供依据;妥善保存管理体系运行的各种记录,作为管理体系符合性、有效性和持续改进的证据。
第十五条各单位树立遵守法规意识及严格执行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意识,在运行过程中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带领本单位全体员工不断提高管理体系业绩,持续满足管理体系运行要求。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各单位根据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自检自查活动,不断提高本单位的体系运行质量。
第十七条企管部每月组织一次管理体系运行质量及运行绩效滚动式综合检查。
第十八条各单位对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并进行跟踪检查整改情况,保持相应的记录。
第六章不符合项的判定
第十九条内部审核、滚动审核或专项检查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判为主要不符合项: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2.造成系统性或区域性严重失控;
3.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4.重复出现同类事故、事件或不符合项。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核、滚动审核或专项检查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判为次要不符合项:
1.文件要求遵守不严格,或偶尔不遵守;
2.偶尔的人为失误;
3.系统不会造成严重影响;
4.粗心或笔误;
5.理解不当而发生的情况;
6.不按时传递有关的信息或资料;
7.不按时参加有关的会议、学习等活动;
8.记录与实际不符等。
第七章内部审核员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我公司内部审核员的聘任由企管部提出,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最高管理者批准。
第二十三条内部审核员应具备的条件:
1.经培训取得质量/环境/计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证书;
2.能够正确执行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有关规定:
3.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管理能力;
4.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5.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
6.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价能力。
第二十四条内部审核员应履行的职责:
1.指导和帮助相关单位的体系运行管理工作;
2.按照内部审核计划安排,按时参加内审工作;
3.遵守审核有关的要求;
4.有效策划并完成所承担的审核任务;
5.尊重客观事实,态度公平、公正;
6.如实填写审核记录;
7.按要求报告审核结果;
8.验证相关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9.配合和支持审核组长的工作;
10.妥善保存与审核有关的文件。
第二十五条审核员所在单位应支持内审员的工作,保证审核员按时参加审核。
第二十六条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聘任期为三年,对认真履行内部审核员职责,工作成绩显著者可以续聘;对丧失公正性或以权谋私者随时解聘。
第二十七条为确保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质量,给予内部审核津贴每人100元/日,审核组长200元/日;对陪同外部审核的人员实施一次性奖励,每人次200元。
第八章考核
第二十八条内审/检查每发现一个不符合,视情节对责任单位罚款50-100元;对发现的不符合不纠正或纠正效果达不到规定要求,每项/次罚款100元。
第二十九条外审发现的次要不符合项,每个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每出现一个主要不符合,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100-200元。
第三十条对外部审核发现的主要不符合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并对其单位主要领导罚款100元;对次要不符合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单位主要领导罚款50元。
第三十一条导致停止使用体系证书或吊销认证资格,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并追究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企管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审核证据和日常检查结果,对各单位体系运行情况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标准见附件),每半年一次进行奖惩兑现。
第三十三条实行百分制考核,对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按照单位大小及体系运行的职责范围给予1000--5000奖励;综合得分在70--90分以上的(含70分),不奖不罚。
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下者,给予500—2000罚款。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下发之日起执行。
为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积极帮助企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事故风险,及时掌握并有效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明确和规避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推动企业形成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中国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将定于近期举办相关内容的安全专项培训班,请有关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学习。
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