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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贵阳市委员会主席会议关于贵阳市

“关于贵阳市社区建设状况调查”的建议案

更新时间:

2005-10-13

【字号:

大中小】

 

   

政协贵阳市委员会主席会议“关于贵阳市

社区建设状况调查”的建议案

(2005年9月26日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53次主席会议)

中共贵阳市委:

   今年,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按照主席会议要求,承担了市政协对贵阳市社区建设的重点调研。

4—7月,在许朗主席、黄乃铸副主席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委员对我市云岩、南明、小河三个中心城区的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实地视察了云岩区万江、筑新、大营、和平社区;南明区阳明、尚武、东笙巷、送变电社区;小河区红林、黄河社区。

采取问卷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与市、区民政部门、三个中心城区居委会专职主任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访谈,学习考察了武汉、南昌社区工作经验,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系统把握贵阳市社区建设的现状,分析我市社区建设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贯彻落实市委(2005)13号文件精神,借鉴外地社区建设的经验和作法,提出加快贵阳市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形成调查报告。

经我会2005年9月26日第九届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同意将该调查报告作为主席会议建议案报送市委,供市委研究决策参考。

一、贵阳市社区建设基本情况

   1、贵阳市社区发展的历程

   贵阳市社区建设与全国同步,经历了起步、发展、深化的发展历程。

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中期,贵阳市的社区建设主要是以社区服务为主,当时的社区建设具有“福利性、群众性、服务性、区域性”四大特点。

中办发[2000]23号文件下发后,贵阳市把社区建设列入了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000年11月22日,贵阳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社区建设加强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市发[2000]34号),对开展社区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提出了“两年打基础,三年抓提高”的工作目标。

2002年市委又召开了全市社区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提出了“五个一”(即:

选准一条促进社区发展的路子,选配一个坚强的社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一支素质良好的党员队伍,构建一个良好的社区共建机制,形成一个洋溢先进的文化氛围。

)的工作思路。

2004年我市召开了“贵阳市社区党的建设暨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命名表彰大会”,对我市24个街道和91个社区进行示范命名表彰。

2005年3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市发[2005]13号)。

经过近五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市社区建设走出了一条从无到有、从探索到提高的路子,基本实现了市委的“两年打基础,三年抓提高”的目标。

   2、贵阳市社区建设的状况

   我市现有街道办事处37个、社区居委会426个,平均每个社区有居民2000户左右。

全市共建立37个街道党工委,297个社区党组织,其中,社区党委1个,党总支14个,党支部282个。

社区居委会在承担自身工作的同时,协助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环境卫生建设、文化教育、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社区服务等工作。

2003-2004年,作为市委市政府的十件实事之一,全市共投入资金2400多万元,用于解决我市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老年星光计划等。

我市社区服务中心已发展到78个,便民利民服务网点6956个,社区商业网点17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5个,老年星光之家70多个,现代老年公寓10多家,社区自愿者队伍110多支。

共解决就业人员两万余人。

2005年开发了贵阳市社区信息管理软件在全市投入使用,为形成市、区、街、社区一体的社区服务网络,建立了贵阳市社区服务呼叫系统,9月1日正式启动,免费为市民提供服务信息。

   3、成绩和经验

   

(1)党委政府重视。

社区建设是基层组织建设的新领域,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性工作。

只有党委、政府重视、加强领导,才能搞好社区建设的组织、协调、规划、政策引导、资金支持。

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晓东在社区调研中多次强调:

社区建设是城市管理的第一战线;是优化我们的环境,搞好我们的城市管理,搞好我们服务的第一窗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防线;是保障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第一桥梁。

市委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李涛为组长,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俞静和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陈石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贵阳市社区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明确各成员单位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职责。

各区、市、县也相应成立了社区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小组。

市人大、市政协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社区建设给予高度关注,市政协曾多次组织社区建设的专题调研,为全市社区建设建言献策。

南明区从2001年至2002年围绕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居委会整合、社区环境绿化、治安、党建、卫生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发展八个主题开展社区工作,全面有效地推进了社区建设。

   

(2)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

按照“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要求,在市、区两级社区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居民自治活动,在各社区建立健全了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委会公开办事、《社区居民公约》、《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等制度,规范了各项工作程序。

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治从扶着走到牵手走,再到放手走的过渡。

如云岩和平社区充分发挥居委会自治作用,在社区绿化、治安、帮困等方面让居民广泛参与,完善社区服务功能,被评为“全国先进社区示范点”。

   (3)科学整合社区居委会。

从2001年以来,贵阳市按照便于居民自治、便于资源共享,便于社区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域性、认同感、居住人口、资源优势等因素,在原居委会基础上,以居民小区为基础,以自然街、巷为界,将全市689个居委会整合为426个,使全市的基层组织布局、规模趋于合理,职能得到加强。

   (4)重视社区党建工作。

社区建设是加强新时期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战略任务。

党建工作向社区延伸,是党的建设在一个新领域开展工作的延伸,是社区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也是贵阳市在社区建设探索中的亮点。

   根据市、区的统一部署,我市在各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实现“一个社区一个支部”的目标,明确社区党支部在社区中的核心作用。

创新社区党建工作的机制、平台和工作方式,具体内容是:

第一,以创新社区党建工作机制为核心,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社区党员的监督管理,练好“内功”。

首先,在进一步抓好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建设的基础上,党工委提出了建立“领导班子成员社区联系制度”。

其次,结合社区委员述职评议活动和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党工委按照“选、派、聘、兼”的四字措施,把选好社区党支部书记作为社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二,以创新党建工作为途径,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新平台,强化“外功”。

如新华街道各社区居委会在成立了“社区党建议事会”后,围绕社区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等问题开展工作。

第三,以创新社区党建活动方式为有效手段,组建社区党员志愿服务队,如小河黄河社区,社区与黔江厂党委联合开展党员“一人一岗”活动,合理设置了“建设、扶贫帮困、培训就业、文化娱乐、经营服务、计生医疗、教育宣传、绿化卫生、治安防范、纠纷调解”10个岗位,先后有93名党员主动报名认岗。

通过“党心连民心”活动,树立加深了党员在社区工作中的形象,增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凝聚力。

   (5)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我市在社区建设中,注重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素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选举产生新的社区居委会委员。

不拘一格,吸纳了一批懂政策、有经验、热心社区工作的国家机关公务员、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参加社区居委会工作。

实践证明,这类人员竞争上岗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社区居委会的规范化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市社区整合完成后,已初步建立起一支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年龄较轻、工作能力较强、充满生机活力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在注重提高社区工作者素质的同时,市、区、街道党委和政府还不断改善社区工作者的生活待遇,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逐年有所提高,云岩、南明两区还对社区居委会干部办理医疗保险。

待遇的提高,吸引了一批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年富力强的人员参与竞争,加快了社区工作者专业化的步伐。

各社区都建立了社区老年协会、社区卫生、计生协会、文体协会、残疾人协会等社区中介组织和以楼(院)长、小组长、居民代表、社区志愿者为主体的工作者队伍。

   (6)拓展社区服务领域。

通过实施为民、安民、便民、乐民、育民、富民的“六民工程”,在社区环境建设、平安工程建设、服务网络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发展等方面,不断拓展和延伸社区服务领域。

近年来,我市各社区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社会困难群体的便民服务,面向社区群众的利民便民服务,完善区、街、居“两个中心,一个站”的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城市基层民政服务体系,建立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家政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站、家庭事务养老托幼等社区服务站点。

在社区卫生服务方面,目前我市已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5个,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辖区居民提供医疗、康复、预防、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等六大功能服务,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7)建立社区精神文明服务体系。

结合科技、文化、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对下岗职工、待业青年、流动人口和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

如中南辖区精神文明活动中心组织了四季不断的春之声、夏之魂、秋之韵、冬之灵文艺演出,丰富了社区居民精神文明生活。

由社区组织单位和居民自愿参与的读书学习活动、爱社区演讲比赛、家庭才艺和书法绘画展等活动,丰富了居民的业余文体生活,陶冶了情操,增强街道、社区亲和力。

   南明阳明社区构建以“爱心包围”为主线的和谐社区。

该社区在1987年起就把“爱”送到需要关怀的困难家庭子女身上,创建了“红花少年奖励”基金,十八年来不间断地激励了一批批的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南明尚武社区通过举行“改陋习、树新风”的签名仪式,发放倡议书700余份,倡导大家努力成为讲文明、讲卫生、讲公德的好市民。

为共建美好家园,筹集资金五十余万元,共拆除违章建筑2400平方米,清除卫生死角4处,清除建筑废料和各种垃圾1200车计3000吨。

硬化道路1000平方米,新建绿地1500平方米。

推行居民自愿认养绿地,使一个原来脏乱差的社区变成了一个优美、整洁、有序、舒适的社区。

在社区内坚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文明小区”、“文明单位”的评选活动,促进文明社区的创建。

   (8)建立治安联防服务体系。

以创建“平安贵阳”为载体,创建平安社区工作,建立“一区一警”成立治安联防服务队,广泛发动辖区居民开展平安小区建设。

比如,南明区2004年,投入经费2000余万元,加强全区治安防控体系。

在治安复杂区域建治安岗亭30个,增加警力119人,扩招巡防300名,社区治安联防735名。

建立“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以“五进社区”(即公安警务进社区、群防群治进社区、消防自治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宣传文体进社区)为载体,夯实社区管控基础,在社区帮教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成立了义务巡逻队,帮教工作队等共360支2160余人,低保巡逻队136支952人,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9)街道的职权得到了强化。

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区(市、县)政府把一些社会管理权利下放到了街道,明确了街道作为一级事权的机构,并从人力、财力方面为街道管理基层事物提供了保障。

街道办事处对政府职能部门派进街道的派出机构的工作拥有统筹协调权,其业务管理纳入街道办事处总体工作部署,实行双重领导;街道同时还对辖区内的社区建设规划拥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在新形势下,加强城市基层基础工作,仍然必须充分发挥街居作用。

搞好社区服务、社区管理,抓好社区建设,是城市街居的主要职能。

   (10)群众广泛参与。

社区建设,不仅仅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重要的是实现社区工作的目标,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我市在社区建设方面建立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机制,从社区纵向发展到横向联合,先后围绕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整合,社区环境绿化,治安、党建、卫生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发展、与驻区单位共驻共建、与相关部门结成“军警民共建单位”等工作,发动社区居民,志愿者队伍、低保人员、离退休人员、在职党员等广泛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使我市社区建设取得成效。

如云岩和平社区,由于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直选一次成功。

南明阳明社区,社区居委会与居民积极响应和参与,构建以“爱心包围”为主题的和谐社区。

由于有了群众的支持与参与,我市云岩、南明两城区2002年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和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区”,全市有24个街道和91个社区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全市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

二、贵阳市社区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尽完善

   社区基础设施包括两大类:

社区居委会办公设施建设和便民服务设施建设。

近年来,各级政府虽加大了对社区建设的投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加强,但投入力度仍然不足。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认识上的不统一,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一些地方在社区建设的起步阶段把精力集中放在“树典型”、“抓闪光点”上,面上的推广缺乏力度,导致了全市社区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一部分社区的基础设施仍比较落后。

如:

部分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还未得到真正解决,而一些解决办公用房的社区,也普遍存在着办公条件简陋,硬件设施跟不上,办公经费短缺等问题,一些社区的年均办公经费甚至仅为几百元,低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城市,如:

南昌市每个社区的年办公经费为5.2万元。

而社区内集教育、生活、娱乐、保障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网点等配套设施更显缺乏,远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

同时,由于协调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一些社区内的基础设施并未得到充分利用,存在着资源闲置和浪费现象,上述问题在老城区显得尤为突出。

   2、社区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与社区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社区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具体的工作,它要求社区工作者不但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而且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长期以来,由于待遇、保障等方面的问题,社区工作者队伍普遍存在着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系统培训等问题。

在对我市部分社区工作者的调查中发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年龄50岁以上占50%;文化程度在高中和高中以下占70%,且以女性和下岗者居多,工作方法较为单一;而在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中,一些部门为片面追求年轻化,又往往忽略了那些懂政策、有经验、热心社区工作的企事业离退休人员。

总体来说,年富力强、文化层次高、懂现代管理知识的较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缺乏,难以适应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

   3、社区管理的责、权、利不够明确

   长期以来,由于职责不清、界定不明、条块分割,社区承担了很多做不了也做不好的事务性工作,这种现象较为普遍。

如:

一些职能部门工作错位,一方面把自己不好做,做不好的工作推向社区,另一方面对社区居民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却迟迟不予解决,造成了“收费的不管理,管理的却受气”;一些职能部门和驻区单位对社区居委会工作不支持、不配合、不指导,使社区工作难以开展;一些职能部门强调“把工作向社区延伸”,但在实际过程中,却往往只是简单的把工作推给社区,牌子、制度、检查进了社区,而经费、人员、指导、服务不到社区,忽略了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不具备执法权这一性质。

造成了社区工作硬性指派任务多、考核检查会议多、群众意见多,而自己支配的工作时间少、走街串户了解民情少、开展活动为民服务少。

社区居委会工作涉及到党建、精神文明、综治、城管、计生、档案、街政、社保等8大类120多项工作任务,工作繁琐,疲于应付。

这些工作几乎占用了社区干部全部精力和工作时间,极大地加重了社区专职人员的工作负担。

   4、社区建设尚需制度化和法制化

   由于社区建设实行以民政部门为主的区、街、居三级管理体系,往往把居委会当成是政府的延伸,造成了社区居委会“准行政组织”的地位和运作机制,居委会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承受层、操作层、落实层,弱化了社区的自治性质,导致角色模糊,职能错位。

由于社区工作者的报酬由政府开支,因此,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社区的行政性控制不仅没有解决,反而越来越强。

在社区居委会承担的许多项工作中,它并没有执法权,但他们却又在扮演着执法者的角色,如:

城市管理、环保检查、安全检查等,因此造成了事实上的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现象,一旦行政诉讼,必然败诉。

   5、对社区工作的认识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对社区建设的认识不到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与社区工作密切相关的房管、建设、公安、卫生、规划等部门都是社区建设的协调单位,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协调等方面的原因,一些职能部门对社区建设的认识不到位,参与程度不够,作用发挥不够,没有真正形成一个由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分工明确,运转灵活的运行机制。

其二,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够。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加上社区工作滞后于居民的期望值,造成了一些居民对社区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参与社区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不够高。

其三,有的辖区单位共驻共建意识不够强,对社区工作不支持、不配合。

三、加快贵阳市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总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要求。

加强社区建设,推进体制创新,是提升我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协调社区不同利益群体关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对于建设生态经济市,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贵阳,具有重要作用。

   

(一)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建设和发展

   1、各级党委、政府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国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23号,《关于加强全省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02]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筑党发[2005]13号文件精神,坚持把构建和谐文明社区作为巩固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基础的重要工作来抓。

   2、制订社区发展规划和目标。

建议由市委、市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同,制定贵阳市“十一五”社区建设和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和内容,确定工作标准,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结合我市社区建设发展的实际,本着“创新、亲民、务实”的政府工作理念,在“十一五”期间,对我市426个社区居委会进行分类建设和整治,每年都确定硬性任务,并纳入工作目标考核。

加快社区建设的步伐。

   3、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我市社区建设。

根据我市社区建设的实际,建议党委、政府部门象抓“改茅工程”那样重视社区建设工作,“人往社区走、钱往社区投、劲往社区使、政策向社区倾斜”。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统筹城乡、健全体系”的要求,借鉴外地社区建设的先进经验和作法,把我市社区建设推向新的阶段。

   4、坚持有利于城市建设和管理原则,提升城市社区整体管理水平。

建议各级政府及民政部门“一手抓研究,一手抓推进”,深入研究社区管理,进一步夯实社区建设基础工作,在提升城市社区建设整体水平的基础上,开展创建星级、精品社区工作,不断推进城市社区向高层次发展。

同时在城区整合的基础上,推进乡镇与街道办事处、村与社区的整合,加快贵阳市城市化进程。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重要性认识

   1、强化宣传教育。

在推进我市社区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有效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的内涵。

培育全社会对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的共识,使宣传工作产生鼓舞人心、凝聚人心的力量,增强人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

   2、进一步深入对构建和谐社区重要性的认识。

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

使社区居民打破“单位人”的观念,树立“大社区”、“社会人”的观念,自觉参与融入社区建设。

营造健康科学、积极向上的社区风尚和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氛围,共驻共建和谐社区。

  (三)加强社区法制建设,推进社区管理制度化、法制化

   1、制定和完善社区建设的法律法规。

在继续推进社区建设和发展中,要着力解决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问题。

要制定和完善社区建设的引导性政策和法律法规,以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需要。

   2、创新社区管理体制。

为推进我市社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要坚持党政领导,各方参与的原则,把增强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合力作为健全和完善新的社区管理体制的着力点来抓。

城市基层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实现以管理为主向以服务为主的转变。

既要坚持政府职能部门的一些行政事务,向社区居委会延伸,又要保证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地位。

建议我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借鉴外地一些城市的做法,在社区居委会设立社区工作站。

社区工作站是社区行政事务的执行主体,属街道办事处向社区延伸的办事机构,社区工作站日常管理由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专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按照市、区统一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和社区居委会推荐相结合的用人机制,受聘人员性质为临时合同工作人员,与聘用的单位每年签定一次工作合同,根据工作能力和表现决定去留。

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根据交办工作量的大小、难易程度、人员多少和时间长短,由交办部门给予社区工作站相应的工作经费。

社区工作站主要履行社区居委会在实行群众性自治过程中剥离出来的本社区内各项行政性事务,以及与社区管理相关的其他社会职能。

确保社区自治管理职能,使社区自治有位,降低社区居委会管理成本,使城市管理工作与发挥社区居委会民主自治功能相结合。

   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扩大以社区自治为基础的社区基层民主,建立新的社区管理体制。

建议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社区“准入”制度,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职责以外的工作项目进社区均实行社区工作申请准入审批制度。

经审批,确实需要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任务,由社区工作站落实。

未按要求申报、审批的,街道、社区有权拒绝或不执行。

实行政府职权下放,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明确社区职责,减轻社区负担,建立“政府部门指导,街道办事处承接,社区工作落脚,社区居委会自治”的互动工作机制。

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实现责、权、利统一,人、财、物配套。

增强街道、社区的管理能力,促进职能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建议先进行试点,逐步在全市推行。

  (四)加强社区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

   1、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推进社区工作者专业化。

社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构建和谐社区,必须形成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合力,建设一支素质好、热爱社区工作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按照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需要,要把好社区工作者的入口关,鼓励大专毕业生、军转干部、下岗职工、待业青年自主择业到社区工作,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

同时,要大力鼓励具有一定政策水平、管理能力、群众工作经验,热心社区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参加社区工作。

   2、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待遇和社会地位。

要稳定队伍和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必须制定留住人的政策,提高生活待遇。

建议建立社区居委会成员补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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