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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的探析

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的探析

石小霞

[摘要]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高效完成政府职能,建立廉洁效能政府,首在建立合理化、现代化的人事制度。

我国自1993年全面推行公务员制度以来,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己经初步转变为公务员制度,有关公务员管理的制度建设也己经初步完善。

但是,由于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建立在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基础上的,所以不可避免的还带有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痕迹。

面对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公务员制度明显暴露出一些弊端,在公务员激励方面尤为突出。

因此,对公务员激励机制进行研究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公务员激励机制

[Abstract]Toattractthetalentintothecivilservice,andefficientcompletionofthefunctionsofthegovernment,establishtheintegrityingovernment,firstintheestablishmentofrational,modernpersonnelsystem.Ourcountryfrom1993sincetheenforcementofcivilservantsystem,thetraditionalcadrepersonnelsystemhasbeeninitiallyintothecivilservicesystem,themanagementofthecivilservantsystemhasbeenpreliminarilyperfect.However,duetoChina'scivilservicesystemisbuiltinthetraditionalcadrepersonnelsystem,itisalsoinfluencedbythetraditionalcadrepersonnelsystem.Faceacountrytothedeepeningofreformandopeningupandthedevelopmentofthemarketeconomy,Chinesecivilservicesystemhasexposedsomeshortcomings,especiallyinthecivilserviceincentive.Therefore,thecivilserviceincentivemechanismresearchisofgreattheoreticalandpracticalsignificance.

[Keywords]CivilservantIncentivemechanism

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产生和推行于20世纪90年代初,1993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进入了有章可循的阶段,随后又陆续颁布了十余部相关法规。

2005年4月27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激励保障的各个环节作了明确规定。

通过这些年实践的检验,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大大地激发了公务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了政府管理能力。

但是,在不断的总结和探索中,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在运行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如何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提高政府管理能力的问题急需解决。

因此,研究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公务员激励机制的内涵

公务员激励机制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公务员考核制度、薪酬制度、晋升制度、奖惩制度等。

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必须了解其内涵。

从一般意义上讲,公务员激励机制由“公务员”与“激励机制”两部分组成,先就从这两个角度对公务员激励机制的内涵进行分析。

(一)公务员的定义与范围

公务员是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2005年4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重新界定了公务员的范围,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性质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和部分社会团体机关。

但是各机关的公勤人员不列入公务员范围。

(二)公务员激励机制的内涵

激励一词在中文中有两层含义,即激发与鼓励。

所谓激励,就是组织通过运用恰当的方法和策略,以激发员工的工作动机,产生有利于组织目标达成的行为活动。

激励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通过系统地设计适当的奖酬制度和工作环境,来满足组织成员的各种需要。

其目的在于激发人的内在动机,充分发挥人的各种能力,从而实现组织目标。

公务员激励机制为政府通过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引导国家公务员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以实现行政目标的过程。

公务员的激励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考核激励:

双因素理论和成就动机理论提到,成就对人有着重要的激励作用。

被成就激励的人要求对其工作有明确和不断的反馈,看到自己工作的绩效,并得到应得的嘉奖、晋升和赞誉。

而绩效的确定是通过考核来实现的。

因此,考核激励就成了公务员激励的重要手段。

二、薪酬激励:

激励理论尤其是内容激励理论认为物质需要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所以物质激励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

对公务员来说,物质激励表现为薪酬激励。

薪酬不仅是公务员生存和发展的前提,还代表了公务员身份、地位、在单位的绩效和个人的发展前景等。

三、晋升激励:

激励理论提出,当人的基本物质需要被满足后,就会追求更高的级别。

因为任何稍具规模的组织均不免呈金字塔式的阶梯状,更高的级别代表更多的报酬、更高的地位和声望,在政府机关也是如此。

公务员晋升分为职务晋升和级别晋升,适当给优秀公务员提高职务、级别,会使公务员感到信任、尊重和更大的成就感,从而可以激发公务员的进取精神。

四、奖惩激励:

在组织中,形成一个良好的激励氛围,不仅要奖励优秀者,而且要对落后者、犯错者做出恰当的惩罚。

否则,激励效果就会减半。

五、教育激励:

接受教育、了解信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也是人的高层次需要之一。

由此从当前我国公务员的运行机制上看,对我国公务员起激励作用的主要是绩效考核、晋升、薪酬、奖惩四个方面。

二、西方国家公务员激励机制的启示

(一)西方国家公务员的配套法规完备

西方各国的公务员法规体系是相对较为完备的,同时也在与时俱进地不断充实整合。

西方国家把公务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奖励、责任惩罚等对公务员激励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以法律形式明确下来,使公务员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英国是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法产生最早的国家.1853年,由麦考莱等人组成的委员会提出了《麦考莱报告》,提出改革公务员人事制度,明确主张实行考试任用制度。

1855年和1870年,内阁对“公开考试、择优录取”和“严格考核、论功行赏”等原则做了具体规定,标志西方第一个公务员法正式产生。

1946年,法国制定第一部公务员总法—《公务员总章程》。

可以说,公务员法的产生明确了激励机制各项环节的内容,并且用法的形式肯定了激励在公务员管理中的作用,保障了在公务员管理中激励机制的实施。

随着时代的发展,西方各国政府都意识到了公务员法也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务员队伍新的需要的变化而更新内容。

因此以总法为依据,先后通过了一系列单行法规,填补总法在某一领域的不足。

其中包括大量与激励机制相关的法规。

如美国1912年的“劳埃德一拉福莱”法案(第一次正式规定任免公务员应遵循的程序)、1950年的《考绩法》以及1978年通过的《公务员制度改革法》都涉及了激励机制的内容,完善了与激励机制相关的配套法规的建设。

(二)功绩主义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功绩主义原则是指通过对公务员的严格考核,按照公务员的成绩大小对其进行奖惩。

功绩主义原则是西方国家在近代推进政治民主化和行政民主化的必然产物,是政府职能多样化和政府高效运转的必然要求。

可以说功绩主义原则是现代西方国家公务员激励遵循的首要原则。

英国1870年以后,开始实行“功绩制文官晋升”由文官本人每年做出个人总结报告,再经部门负责人择优向文官委员会提出晋升申请。

原来文官晋升一级,大约需要4-6年,现在为了选贤任能,只要工作成绩突出,不看学历和资历都能被晋升为高等执行官职,有时还能越级提交.

(三)实行严格的分类制度

在考核方面,由于公务员职务分类不同,承担的责任、压力、任务的难度等方面也不尽相同。

因此,很多国家都对公务员分类进行考核。

如法国对不同职务类别的公务员考核方法就有所不同。

A类公务员考核的项目较多,重点是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方法、指挥监督能力等;D类公务员的考核项目较少,重点是服务精神、守时值勤、积极性等。

根据公务员的职务、职位的区别,各国也建立了相应的薪酬体系。

英国对不同类别的文官分别实行年薪制和周薪制。

(四)公务员激励的程序完备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中,对公务员考核、晋升、奖惩的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而且,在确保广泛参与、加强监督、保护申诉权利等方面作了充分的考虑,以保证公务员激励的公正、公平。

法国公务员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工作由本部门行政首长主持,按照公务员的隶属关系,直接由上级担任主考。

为了对主考人进行监督,法国公务员制度规定,要让公务员参与考核,主考人打分要经行政对等委员会平衡,评语要经上一级领导复核签字,允许公务员申诉。

西方国家对公务员奖惩的程序和时限也有严格的规定,而且权利救济制度完备。

由于惩戒关系到公务员的政治地位、物质利益和前途,各国为了保证惩戒的公正,防止惩戒行为流于专断,在惩戒程序上严格要求,如果惩戒机构违背了这些程序,惩戒将被视为无效。

公务员如果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或违法惩戒,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诉或控告,有权机构必须做出反应。

(五)行政首长作用的发挥

在西方国家的公务员激励机制中,各部门的行政首长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公务员考核与晋升中尤为如此。

德国在公务员考核中就非常尊重部门首长的意见,考核由主管领导直接实施。

这一方面是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另一方面是由于主管领导对被考核者情况比较了解,他们直接实施考核可以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英国政府规定,部长的责任不受任何提升机构的限制和侵犯,其人事管理权拥有绝对性。

部门首长在公务员奖惩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西方各国大多赋予行政首长一定的惩戒权.

三、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的现状

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理论与实践的不断丰富与发展,作为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公务员激励机制也得到逐步完善。

但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激励约束理念不清晰,激励约束的手段和形式过于单一,导致了激励约束机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当前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绩效考核制度的问题

所谓公务员考核制度,就是“国家行政有关机关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法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国家公务员的政治觉悟、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的考察、审核和评价。

当前,我国国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考核工作主观性强,导致激励虚悬;考核指标体系笼统、模糊;考核程序不规范,违背了公务员考核的客观公正与民主公开的原则;公务员考核中忽视平时考核。

(二)薪酬制度的问题

薪酬制度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以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在一定时间内为国家和人民服务所获得劳动报酬的制度。

根据人力资源管理思想,薪酬制度不仅能够提供满足公务员物质生活需要的必要条件,而且还具有提高公务员工作积极性的激励功能。

因此,薪酬制度也是公务员激励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问题主要有:

第一,公务员制度内正常的工资收入水平总体偏低,难以起到激励作用。

第二,不同级别公务员工资收入差距越来越小,平均主义严重。

第三,不同部门、地区公务员之间收入差距越来越大,造成社会心理失衡。

第四,公务员制度外收入管理混乱。

(三)晋升制度的问题

公务员的晋升,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政府工作的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德才情况,提高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

当前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晋升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论资排辈、重才轻德现象严重。

第二,晋升制度中对公务员的考察机制有待完善。

在我国的公务员晋升制度中,对考察的内容、程序、范围、方式都作了规定,但实践中,对公务员考察机制还有很多不足。

第三,影响公务员晋升因素不合理,主观因素多。

第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机制不健全。

(四)奖惩制度的问题

公务员奖惩制度也是公务员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务员的奖励是指机关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与一定的精神或者物质利益,以示鼓励的制度。

公务员的惩戒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法失职的公务员进行惩处或制裁。

作为一种监控手段或机制,惩戒是通过强制性的处罚来约束公务员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防范违法、续职等行为发生的一种管理方法.。

至今,我国已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公务员奖惩制度。

但是,在现实中,我国公务员奖惩制度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第一,我国对公务员奖惩认识不够深刻,以致出现“优者不奖”、“劣者不罚”现象。

第二,奖惩程序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从而引发了很多问题。

首先,表现在“轮流坐庄”现象严重。

另一方面,公务员荣誉称号繁多,且没有明显区别。

例如,有“优秀公务员”、“杰出公务员”、“模范公务员”、“人民满意公务员”等称号。

它们之间无论是在法规中,还是在实际操作中都没有明显区别。

最后,惩罚程序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存在部分人利用惩戒制度压制批评意见,甚至进行打击报复的现象。

第三,公务员奖励制度有待完善。

对公务员奖励的资金来源缺乏明确的规定,使得公务员奖励所需经费缺乏稳定的渠道。

有些奖励条件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很难付诸实施。

第四,我国惩戒制度存在着奖惩不严,存在重精神惩罚,轻物质惩罚的倾向。

四、完善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的建议

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首是促进公务员自身全面发展的需要,公务员激励机制可以使公务员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可以满足其各种需求,为其创造条件,使每个公务员充分实现自身价值,并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是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的需要;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需要。

我国要建立公务员激励机制的目标是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实现公务员的绩效最优。

通过之前对西方国家激励机制的研究并结合我国公务员激励工作的实际问题,从四个方面对如何改进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提出了以下粗浅的建议:

(一)完善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建议

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准确提供激励依据,建立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是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的核心。

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要作到以下几点:

1、绩效考核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原则。

首先,绩效考核应体现我国行政首长负责制。

我国宪法和政府组织法规定,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拥有行政管理的指挥命令权,考核权是领导权的组成部分。

所以,公务员考核理应在行政首长的主持或直接参与下进行,并对考核结果有最后决定权。

其次,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考核手段、关键项目、具体流程等方面都应该有被考核者(公务员)的广泛参与。

广泛、有效的参与是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公开、公平以及富有激励性的前提条件。

2、建立公务员分类考核制度。

一方面,要对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的公务员分别进行考核。

为了有效考核不同类别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应该不同类别的职位分析或工作说明出发,制定出不同的考核体系,分类考核。

另一方面,要制定有效的考核指标,考核项目应该力求广泛。

3、探索绩效考核的多种方法。

从实践中看,我国已经总结出很多公务员绩效考核方法。

如谈话法、目标考评法、成果评价法、民意测验法、个别访谈法、因素比较法、代表比较法、项目评分法等考核方法。

这些考核方法各有优势,应该结合使用。

4、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不仅是先后顺序,而且是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精心慎重地进行合理安排。

必须制定规范的考核程序,并严格执行。

5、建立公务员绩效考核反馈制度。

公务员绩效考核结果反馈制度,是指通过一定方式,把考核结果通知本人,而不是同时公布所有的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反馈制度,作为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重要意义,可以促使考核机关公平、合理的进行考核,它对监督考核机关有着监督作用。

6、加大绩效考核结果的兑现力度。

必须加大公务员考核结果的兑现力度,使公务员切实感受到考核的激励作用。

对于在考核中评为优秀的公务员,应该及时奖励,为其做出更大的成绩创造良好条件。

对于考核合格的公务员,应该对其做出的成绩进行肯定,同时明确指出其存在的缺点与不足,为其弥补不足指明方向。

对于考核不合格公务员,在指明其不足的同时,要予以处理,该降职的降职,该辞退的辞退。

从而使公务员考核制度真正发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激励作用。

(二)完善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建议

我们制定完善的薪酬制度,逐步提高公务员薪酬水平。

制定完善的薪酬体系,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快公务员工资制度立法步伐。

为了确保制度的合法性、连续性与稳定性,国家公务员的薪酬结构、薪酬标准及其变更应该由国家立法作原则性规定。

我国应该尽快制定《公务员工资法》,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公务员工资福利的原则、制度以及与经济发展、财政、物价机制、企业分配的宏观关系,避免工资福利政策的随意性,有效地克服工资管理中的人为因素,确保公务员工资即使足额发放,并随着经济发展而协调增长,切实保障公务员的各项合法权益。

2、建立公务员工资调查制度。

当前我国公务员薪酬水平总体情况是“一刀切”,没有充分考虑地区之间的经济水平差距,社会物价水平的变动性,部门之间、岗位之间责任、难度的差异性。

所以,要制定调查制度,就要设立机构,规定调查程序、调查范围、调查规模、审查部门、决策部门、调查周期、具体报告时间等一系列规范程序,使工资水平调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公务员工资水平具有科学的调整依据。

3、合理缩小地区、部门差距。

首先,要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行缩小地区之间的工资差距。

其次,调整公务员工资结构,缩小部门间工资差距。

最后,应该把公务员所有收入都纳入到法制管理的轨道,防止部门收入差距继续扩大。

4、探索公务员福利多种形式。

第一,充分考虑医疗改革、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等社会改革对公务员个人支出的影响,在福利中有所补偿,制定医疗补助金、住房补贴、退休基金等政策,改善公务员工作、生活质量。

第二,针对社会价值取向多元化的趋势,建立福利基金。

第三,继续实行公务员养老金制度,这是机关稳定队伍,吸引人才的“最后优势项目”。

(三)完善我国公务员晋升制度的建议

公务员的激励中,晋升是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国家公务员一般都把在政府中工作视为终身职业,希望在此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价值,所以晋升是激励国家公务员的最有力的因素,是国家公务员在政府中发展的重要途径。

以下就完善我国公务员晋升制度提出几点设想:

1、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双阶梯晋升制度:

增加公务员的级别;职级设置应该向基层倾斜。

2、按照公务员职位类别设计晋升序列.《公务员法》规定,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3、建立完善的晋升制度。

首先,公务员晋升应该坚持公开原则,公务员所在的行政部门,要将晋升的时间、条件、职位、方式、程序全部公开,让每个公务员都了解,获得晋升机会。

其次,在晋升中适当引入考试的办法,而非完全依赖考核。

最后,应设立一个独立进行晋升的机构。

因此,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也可以成立一个由组织、人事部门参加的各级政府委员会,对拟晋升人员进行考核,主持晋升考试,从而使晋升有一个公正、公平的制度保证。

4、加强对公务员晋升的监督。

建立和实行公务员晋升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实行公务员晋升工作监督责任制;是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加强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监督作用。

5、完善公务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

第一,合理界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适用范围及适用情形。

第二,规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程序,以达到公正选拔优秀人才的目的。

第三,提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考试的科学化。

第四,提高公开选拔的组织方式的科学性,以解决公开选拔成本太大的问题。

(四)完善我国公务员奖惩制度的建议

奖励与惩罚是激励公务员的重要手段,完善公务员奖惩制度,对于激励公务员积极行为,惩罚消极行为,有着重要意义。

实施奖惩制度,一是要遵循奖与惩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要遵循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三是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不能为了惩罚而惩罚,惩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纠正错误。

四是要坚持奖惩得当原则。

五是要坚持奖惩及时原则。

以下为几点建议:

1、制定完善的公务员奖惩制度。

首先,我国应该建立一整套逻辑严密的公务员奖惩制度。

包括奖惩条件、奖惩程序、申诉制度等。

其次,要完善公务员奖惩配套机构设施(这个机构可以由组织部成立专门部门管理)。

我国应该建立完善的公务员奖惩机构设施,保证贯彻实施公务员奖惩制度。

2、严格执行公务员奖惩程序。

公务员奖惩,不仅关系到公务员个人的荣辱与前途,同时也对其他人有着普遍的教育意义。

因此,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认真执行公务员奖惩制度。

3、完善对公务员的负激励。

有效运用负激励是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的重要内容。

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一向以正激励为主,力求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

但事实证明,仅使用表扬、肯定、晋升、奖励等正激励手段是不够的,公务员管理中强化负激励的激励机制的设定己势在必行。

因此,应当加快完善公务员负激励措施,加大对违纪公务员的监督和惩罚力度,有效发挥负激励的激励、鞭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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