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750kV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通用技术规范范本概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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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750kV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通用技术规范范本概要

 

XXX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330kVXXX第一升压站

一体化电源系统

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XXX电力设计院

2013年8月

 

220kV~750kV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

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

1.本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通用技术规范条款及专用技术规范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技术规范“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1)改动通用技术规范条款及专用技术规范固化的参数。

2)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

3)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技术规范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技术规范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技术规范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投标人逐项响应专用技术规范中“1标准技术参数”、“2项目需求部分”和“3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专用技术规范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目次

220kV~750kV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技术规范(范本)使用说明547

1 总则549

1.1 引言549

1.2 供方职责549

2 技术规范要求549

2.1 使用环境条件549

2.2 额定输出参数549

2.3 引用标准550

2.2 系统构成551

2.3 系统功能552

2.4 性能指标555

2.5 其他要求562

3 试验563

4 包装和运输563

5 铭牌和标志563

6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工厂(现场)验收564

6.1 技术服务564

6.2 设计联络会564

6.3 工厂检验和监造564

6.4 工厂(现场)验收565

附录A(规范性附录)智能一体化电源主接线图565

附录B(规范性附录)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监控配置图566

附录C(规范性附录)站用ATS原理接线图567

附录D(规范性附录)逆变电源参考配置容量及数量567

附录E(规范性附录)逆变电源参考原理接线图568

 

1 总则

1.1 引言

1.1.1 本通用技术规范(范本)提出了对35kV~110kV等级智能变电站的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 本通用技术规范(范本)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1.3 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AAA级资信等级证书,宜具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1.1.4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试验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在国家或电力工业检验检测机构通过DL/T860一致性测试。

1.1.5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的形式对本技术规范(范本)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范本)的要求;如有与本通用技术规范(范本)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如果没有不一致的地方,必须在“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写明为“无差异”。

1.1.6 本技术规范(范本)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1.7 本技术规范(范本)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通用技术规范(范本)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2 供方职责

供方的工作范围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2.1 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1.2.2 提供设备安装、使用的说明书。

1.2.3 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

1.2.4 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1.2.5 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

1.2.6 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

1.2.7 如标准、规范与本技术规范(范本)的条文有明显的冲突,则供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和解决办法告知需方,并经需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

1.2.8 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供方有责任接受需方的选择。

1.2.9 现场服务。

2 技术规范要求

2.1 使用环境条件

2.1.1 设备储存环境温度:

-25℃~+70℃。

2.1.2 设备工作环境温度:

-5℃~+45℃。

2.1.3 大气压力:

86kPa~106kPa。

2.1.4 相对湿度:

5%~95%。

2.1.5 抗振能力:

地面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0.15g,同时作用。

2.2 额定输出参数

2.2.1 交流额定电压:

AC380V,AC220V。

2.2.2 直流额定电压:

DC220V或DC110V。

2.2.3 通信电源额定电压:

DC48V。

2.2.4 逆变电源额定电压:

AC220V。

2.2.5 蓄电池单体额定电压:

2V。

2.3 引用标准

表1中所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通用技术规范(范本)中引用而构成本通用技术规范(范本)的基本条文。

在本通用技术规范(范本)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通用技术规范(范本)的各方应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表1 通用技术规范(范本)引用标准

标准(文件)号

标准(文件)名称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998

低压电器基本试验方法

GB1497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GB/T24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GB/T2900.11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T3859.1

半导体整流器基本要求的规定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4942.2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7260

不间断电源设备

GB/T7261

继电器及继电器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8349

金属封闭母线

GB/T14048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控制设备

GB/T14715

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

GB/T17478

低压直流电源设备的性能特性

GB/T17626.2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2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GB/T19638.2

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T50063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设计规范

GB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459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548

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

DL/T62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63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DL/T724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规程

DL/T781

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

DL/T857

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用整流逆变设备技术条件

表1(续)

标准(文件)号

标准(文件)名称

DL/T944

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DL/T1074

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

DL/T1146

DL/T860实施技术

DL/T504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5120

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

DL/T5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7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5153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

DL/T5155

220kV~500kV变电所所用电设计技术规程

DL/T5218

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Q/GDW383

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

Q/GDW394

330kV~750kV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

YD/T1376

通信用直流-直流模块电源

YD/T5078

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

YD/T5089

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JB/T8456

低压直流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IYSA2C-439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控制设备

ZBK36001

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

JB/T9661

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

JB794

电机、电器和变压器用绝缘测量耐热分级

IYSA2C-470

交流接触器

生产输电[2003]29号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电力生产技术监督工作意见

生产输电[2003]95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生[2004]641号

国家电网公司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

国调[2005]222号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2.2 系统构成

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应能够为全站交、直流设备提供安全、可靠的工作电源,包括:

380V/220V交流电源、DC220V或DC110V直流电源和DC48V通信用直流电源。

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主要由ATS、充电单元、逆变电源、通信电源、蓄电池组及各类监控管理模块组成。

通信电源不单独设置蓄电池及充电装置,使用DC/DC电源模块直接接于直流母线。

逆变电源直流输入侧直接接入直流母线对重要负荷(如计算机监控、事故照明设备等)供电。

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采用分层分布架构,各功能测控模块采用一体化设计、一体化配置,各功能测控模块运行工况和信息数据应采用DL/T860标准建模并接入信息一体化平台。

实行智能一体化电源各子单元分散测控和集中管理,实现对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运行状态信息的实时监测。

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监控软件应集成到信息一体化平台中,不独立设置智能一体化电源监控工作站。

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主接线可参考附录A、附图A.1和附图A.2。

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监控配置可参考附录B、附图B.1。

2.3 系统功能

2.3.1 ATS

应配置交流进线监控模块,能监测进线回路和交流母线的电压、电流、断路器运行状态等信息,实现备用电源自动投切功能。

备用电源自动投切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1)保证主电源进线断路器断开后,交流母线无电压,且备用电源正常的情况下,才投入备用电源;

2)自动投入模块应延时动作,并只动作一次;

3)当交流母线故障时,自动投入模块不应动作;

4)手动断开主电源时,不启功自动投入模块;

5)主电源恢复供电后,切换回路应由人工复归;

6)自动投入模块动作后,应发告警信号。

应提供断路器就地电气控制按钮、信号灯等二次元件,并应设置就地/远方控制转换开关。

交流监控模块能接收电流互感器的信号,且具有测量母线电压的功能,相关信息量的转换应在交流监控模块内部完成。

交流监控模块应能综合分析和处理各种信息数据,对整个ATS实施控制和管理,并具有液晶汉显人机对话界面和与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信息交互功能。

交流监控模块故障不能影响本系统其他监控管理模块运行。

应配置交流馈线监测模块,能监测馈线回路单相电流及馈线断路器位置和报警接点信息。

并具有与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信息交互功能。

2.3.2 充电单元

充电单元应具备按蓄电池的充电特性进行均充、浮充电自动转换和控制功能,防止蓄电池欠充电或过充电影响蓄电池寿命。

恒流充电时,充电电流的调整范围为20%In~130%In(In为额定电流,A,下同)。

恒压运行时,充电电流的调整范围为0~100%In。

充电单元电压调整范围为90%~125%直流标称电压。

充电单元应具有根据蓄电池温度对充电电压进行自动补偿的功能,补偿系数为-3~-5mV/℃/节,基准补偿温度为25℃。

充电单元应集成功率因数校正功能,提高充电效率和电网电能质量。

1)充电模块。

每个充电模块内部应具有独立监控功能,能不依赖充电监控模块独立工作。

正常工作时,充电模块应与充电监控模块通信,接受充电监控模块的指令。

当充电监控模块故障或退出工作时,充电模块应能自主均流,可靠运行。

多个充电模块并列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均流性能。

充电模块应具有短路保护功能,短路故障排除后应自动恢复输出。

充电模块应具有带电插拔功能,且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充电模块应具有软启动、软停止功能,防止电压波动冲击。

充电模块应具有输出过电压、输出欠电压、过流、输出端短路、过温等保护功能,还应具有输入交流电源过电压、输入交流电源欠电压、输入交流电源缺相报警等报警功能。

当充电模块主要功率器件温度超过75℃±5℃时,能自行关机并报警。

充电模块冷却方式为自冷或智能风冷,优先使用自冷方式。

在正常运行时,采用自冷式充电模块的充电设备噪声应不大于50dB,智能风冷式充电模块的噪声平均值应不大于55dB。

2)充电监控模块。

充电监控模块是对充电单元进行测量和控制的核心部分,应能综合分析充电单元各种数据和信息,对整个充电单元实施控制和管理。

每套充电装置必须配置一套充电监控模块。

充电监控模块应能适应充电单元各种运行方式,并具有液晶汉显人机对话界面和与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信息交互功能。

充电监控模块应能显示充电单元两路交流输入电压、各充电模块输出电压电流、母线电压、母线电流、蓄电池电压、蓄电池电流、蓄电池组温度及各种当前故障和历史故障等信息。

充电监控模块应具有故障告警功能,告警信息包括:

交流输入电源过压、欠压、缺相;直流母线过压、欠压;蓄电池组过、欠压;蓄电池单体过压、欠压;充电模块故障和充电监控模块自身故障等。

3)直流馈线监测模块。

直流馈线监测模块应具有的主要功能:

在线监测直流系统对地绝缘状况(包括直流母线和各馈线支路绝缘状况),当直流系统出现绝缘降低或接地故障时,能自动检测出故障支路,能监测母线正对地、母线负对地电压,能检测出每个支路的正极对地电阻和负极对地电阻。

直流母线及支路正极、负极对地绝缘电阻报警值可由直流馈线监测模块设置,报警值宜设置为7k(DC110电压等级)、25k(DC220V电压等级),母线对地电压检测误差≤±2%,支路电阻检测误差≤±10%。

直流馈线监测模块不应对直流电源系统注入交流信号。

直流馈线监测模块应能监测馈线断路器位置和报警接点信息。

直流馈线监测模块应具有与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信息交互功能。

2.3.3 逆变电源

逆变电源应具有防止过负荷及外部短路的保护功能。

逆变电源交流电源输入回路中应有涌流抑制措施和隔离措施。

逆变电源的所有元件的功率均应满足长期额定输出的要求。

逆变电源旁路电源需经隔离变压器进行隔离。

应配置逆变电源监控模块,并具有液晶汉显人机对话界面和与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信息交互功能。

逆变电源监控模块运行和故障信息至少包括:

1)运行信息:

a.输入电压、输入电流;

b.输出电压、输出电流、输出频率;

c.旁路交流电压;

d.逆变电源运行状态指示;

e.旁路开关位置指示;

f.负载百分比。

2)故障信息:

a.输入电压过、欠报警;

b.输出电压过、欠报警;

c.旁路交流电压过、欠报警;

d.逆变器故障报警;

f.逆变电源装置过载或出口短路关机报警。

2.3.4 通信电源

应配置通信电源监控模块,并具有液晶汉显人机对话界面和与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信息交互功能。

通信电源监控模块应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

通信电源监控模块应能完成对系统的参数设置、工作状态监测及信息查询等功能。

通信电源监控模块故障不影响通信模块的正常工作。

具有历史告警信息存储功能,并保证掉电后不会丢失。

应配置通信电源馈线监测模块,能监测馈线回路电流及馈线断路器位置和报警接点信息,并具有与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信息交互功能。

2.3.5 蓄电池组

每组蓄电池应配置一套蓄电池监测模块。

蓄电池监测模块应具备的主要功能:

监测蓄电池单体电压;监测蓄电池组电压;对蓄电池充、放电进行动态监测。

并应具有对蓄电池组温度进行实时测量功能。

并具有与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信息交互功能。

2.3.6 监控功能

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的监控功能应集成在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实现。

主界面应显示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的主接线图,实时反映智能一体化电源各功能单元的运行工况和信息。

智能一体化电源各功能单元均有独立的子界面,子界面能以模拟图等方式显示。

系统应具有事件记录功能,应至少包含以下事件信息:

1)ATS:

a.交流输入电源故障记录,包括发生时间、持续时间,故障类型,如过电压、欠电压、缺相、三相不平衡和失压等;

b.ATS进线及重要馈线回路信息;

c.进线断路器、分段断路器的位置信息;

d.备自投动作记录,投切原因,如遥控投切、手动投切、交流故障投切等;

e.交流监控模块故障信息。

2)充电单元:

a.充电单元交流进线断路器动作信息;

b.交流输入电源故障信息;

c.充电单元输出断路器位置、脱扣(或熔断器熔断)信息;

d.蓄电池组进线断路器位置、脱扣(或熔断器熔断)信息;

e.母线联络断路器位置信息;

f.直流母线电压异常信息;

g.充电单元浮充电压信息;

h.充电模块故障记录;

i.各充电模块输出电流信息;

j.馈线断路器脱扣信息;

k.馈线断路器位置信息;

l.直流母线绝缘状况信息;

m.馈线支路绝缘故障信息;

n.充电监控模块故障记录。

3)逆变电源:

a.逆变电源屏内交流输入断路器位置、脱扣信息;

b.交流输入电压故障信息;

c.直流输入电压故障信息;

d.逆变电源输出断路器位置、脱扣信息;

e.直流输入断路器位置、脱扣信息;

f.母线电压异常记录;

g.馈线断路器位置、脱扣信息;

h.逆变电源运行模式信息,如旁路输出、交流输入逆变输出、直流输入逆变输出;

i.逆变电源故障记录,包含故障类型;

j.逆变电源监控模块故障记录。

4)通信电源:

a.母线电压异常记录;

b.通信模块故障记录;

c.各通信模块输出电压、电流信息;

d.馈线断路器位置、脱扣信息。

5)蓄电池组:

a.蓄电池组电压信息;

b.蓄电池单体电压信息;

c.蓄电池监测模块运行状况信息;

d.蓄电池监测模块故障记录;

e.蓄电池组温度信息。

2.4 性能指标

2.4.1 ATS

1)屏柜本体:

a.额定电压:

380V。

b.最高工作电压:

440V。

c.额定频率:

50Hz。

d.相数:

三相五线(A、B、C、N、PE)。

e.垂直母线额定材质:

铜。

f.短时热稳定电流(有效值):

≥50kA。

g.短时动稳定电流(峰值):

≥105kA。

h.短时热稳定电流持续时间:

1s。

i.1min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2.5kV。

j.型式:

低压固定分隔式或抽出式金属成套ATS交流配电屏,要求加装ATS监控模块及在部分进出线回路加装进出线监控模块。

k.交流配电柜体的结构应允许电力电缆从底部进入柜体,并考虑电缆的走向及固定的位置及零序TA和零序电流继电器的安装空间。

l.屏架外形尺寸由专用技术规范明确。

m.ATS接线原理图参考附录C的附图C.1,附图C.2。

2)框架式空气断路器:

a.型式:

抽出式,可互换。

b.额定电压:

380V。

c.额定电流:

专用技术规范明确。

d.额定频率:

50Hz。

e.额定开断电流:

≥50kA。

f.额定关合电流(峰值):

≥105kA。

g.额定短时动稳定电流(峰值):

≥105kA。

h.额定短时热稳定电流(有效值):

≥50kA。

i.额定短时热稳定电流持续时间:

1s。

j.1min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3.5kV。

k.操动机构形式:

电动。

l.断路器操作电源:

DC110/220V。

m.断路器控制电源:

DC110/220V。

n.断路器的机械寿命不小于10000次。

o.框架式空气断路器具有瞬时、短延时、长延时和接地保护等功能,可以在现场方便地进行定值整定或功能调整。

3)塑壳式断路器:

a.型式:

若采用固定分隔式开关柜则为插拔式,若采用抽出式开关柜则为固定式,可互换。

b.额定电压:

380V或220V。

c.额定工作电流:

10A~400A。

d.额定频率:

50Hz。

e.额定开断电流:

≥35kA。

f.绝缘水平:

1min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2.5kV。

g.带分励脱扣器、辅助接点、报警接点。

h.断路器应为模块化结构设计、安装方便,并可在不拆卸塑壳断路器外壳的情况下加装各种附件(如分励脱扣器、辅助接点、报警接点)而无需改变断路器结构和开关柜结构,同时面板、附件为标准化设计。

当采用固定抽出式安装时,其二次回路亦应具有插接式整体连接装置。

4)ATS模块(双电源自动切换模块):

——额定电压:

380V。

——额定电流:

由专用技术规范明确。

——额定频率:

50Hz。

——额定短时热稳定耐受电流(有效值):

≥26kA。

——额定短时热稳定耐受电流持续时间:

2s。

——操动机构形式:

电动。

——操作电源:

DC110/220V。

——控制电源:

DC110/220V。

——机械寿命不小于10000次。

a.采用自动切换断路器作为本工程重要负载的电源进线开关,有关参数详见专用技术规范。

正常时两路进线电源接到ATS模块,再经过ATS模块连接到负载母线,ATS模块可按一定的条件(可选择延时切换,且时间可调)自动切换两路进线电源,以快速,可靠,安全地供给负载。

b.要求ATS模块具有三个位置:

正常侧电源合、备用侧电源合、双分(中间位置)。

要求ATS模块有两种操作模式:

——CCT模式,即“断前合”的闭过渡切换,指的是先合上备用侧电源,再断开原供电侧电源,操作时可不间断地对负载供电。

——OTT模式,即“合前断”的开过渡切换,指的是先断开原供电侧电源,再合上备用侧电源,操作时会瞬间中断对负载供电。

c.要求ATS模块面板至少应具有如下设备:

——正常电源接受指示灯和紧急电源接受指示灯;

——切换开关连接到正常侧指示灯和切换开关连接到紧急侧指示灯;

——切换控制开关;

——引擎控制开关;

——同期失败指示灯;

——切换开关闭锁指示灯和按钮;

——报警复位按钮。

d.要求ATS模块全部采用OTT模式切换。

正常时两侧电源都应送上,正常侧开关闭合。

5)联锁。

应提供如下辅助开关和机械联锁:

安装一只位置开关,当断路器从“接通”位置抽出时应动作。

该位置开关在断路器回复到“接通”位置之前,它应保持在动作的位置上。

位置开关是用来使断路器从“接通”位置抽出时将断路器从“远方”变换到“就地”控制的。

功能单元与小室的门必须设置机械联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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