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妇女儿童工作十三五规划草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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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镇妇女儿童工作十三五规划草案

2018-2020年某镇妇女儿童工作“十三五”规划草案

 

镇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8-2020年)“十三五”时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既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妇女是推动历史进步的不可替代的伟大力量,XXX2.5万妇女是实现“两个率先”、推进科学发展的当之无愧的“半边天”。

儿童发展是人类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尊重儿童生命权利的重要体现,是民族振兴的重要基础。

为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履行政府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基本职责,根据《XX区妇女发展规划(2018-2020年)》《XX区儿童发展规划(2018-2020)》文件精神,按照XXX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XXX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XXX镇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一、“十三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全力实施项目集聚、城乡统筹、社会建设、文明提升四大行动计划,努力实现“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发展目标,坚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继续把与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关系最为密切的就业、参政、教育、科技、文化、健康、社会保障、法律和环境作为全镇妇女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

着力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幸福指数,着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着力优化妇女发展环境,着力推进妇女主体作用发挥和自身的进步发展;进一步提高儿童整体素质,全面推进普惠全体儿童的卫生保健、教育科技、法律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保障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同步发展,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XXX妇女儿童发展总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公共政策,保障妇女儿童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全面保障儿童权利,促进儿童幸福健�党沙ぁ8九匆稻鸵岛蜕缁岜U系玫叫碌姆⒄梗桓九惴翰握檎玫叫碌奶嵘桓九竦媒逃幕试春吞岣咚刂试旧闲碌奶ń祝桓九碛泄参郎胖史窈徒】邓绞迪中碌奶岣撸桓九⒄购腿ㄒ嫖さ幕肪车玫叫碌母纳疲怀窍绾颓蚋九谑杖胨健⑸钪柿俊⒔逃幕⒁搅品瘛⑸缁岣@确矫娴牟罹嗝飨运跣。

九纳缁岜U纤较灾岣撸欢贤平九婵沙中⒄埂⒘叫云降群托撤⒄埂⒏九乱涤刖蒙缁嵬叫鞣⒄埂=⑹识绕栈荻母@逑担岣叨@剑唇ǘ押眯蜕缁峄肪场�二、“十三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妇女就业创业与劳动保护)主要目标:

1.全镇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保持在53%以上;妇女在现代服务业、现代制造业中就业比例不断提高,在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中的就业比例不断提高。

2.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提高女大学生就业率;新增妇女劳动力就业率达到90%以上。

3.保障女职工和进城务工妇女的劳动安全,降低女性职业病发病率。

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逐年提高,巩固率达98.5%以上。

4.全面消除妇女绝对贫困现象,逐步缓解相对贫困。

策略措施:

1.加大依法保障妇女经济权利的力度。

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劳动权利的政策,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

严格执行保障女性享有平等的劳动就业与收益分配权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促进妇女就业和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

2.消除就业中的隐性性别歧视。

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

加强对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促进妇女公平就业。

3.保障女职工及进城务工妇女的特殊劳动权益。

加强对女职工和进城务工妇女的劳动保护法律政策宣传教育。

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女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已建工会的企业严格签订女职工权益特殊保护专项合同。

企业和用人单位健全和落实对女性用工的劳动保护措施。

依法处理侵犯女职工和进城务工妇女劳动权益的案件。

4.加大妇女脱贫致富进程。

制订有利于扶持贫困妇女致富的政策措施,保障贫困妇女的资源供给。

采取项目、资金、政策倾斜等方式,强化扶贫措施,帮助、支持城乡贫困妇女提高收入水平。

(二)妇女与决策和管理主要目标1.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管理的程度。

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不低于20%;村(居)委会成员中有1名以上女性;女职工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镇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达到22%以上。

2.提高基层妇女民主参与的水平。

基层组织民主选举中,妇女参与率达90%以上;职工代表的女职工比例与女职工数相适应;村民代表的女代表的比例达到25%以上。

策略措施1.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管理的政策措施,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干部选拔、聘用、晋升,保障女性不受歧视,确保妇女平等进入权力机构和决策层面;鼓励、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竞争和民主管理,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成长的社会环境。

2.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作用。

重视畅通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政议政的渠道。

注重发挥妇联在培养选拔女干部、推动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把妇联组织作为培养选拔优秀妇女干部的重要基地和渠道。

3.扩大妇女民主参与渠道,增强妇女民主参与意识。

在基层民主选举中,引导和鼓励妇女积极参与竞争以及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使基层妇女参与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的比例逐步提高。

(三)妇女儿童与教育科技主要目标l.高水平普及15年基础教育。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适龄女童和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100%;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98.2%以上。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1%。

女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9.1%以上。

2.100%的行政村(居)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

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儿童家长年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100%。

3.提高妇女参与科技创新比例。

获得科技创新项目带头人中的女性数量及比例、科技成果评比获奖人员中的女性数量及比例不断提高。

4.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

女性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以上。

妇女获得各类技术等级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人数和比例逐年提高。

5.所有符合免费开放条件的科技场馆(设施)全部向儿童免费开放,提高儿童受益率。

策略措施l.推进不同群体儿童享有均等化公共教育服务。

坚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校际间办学条件、师资素质、教育质量上的差距,使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适合自身发展的良好教育。

2.保障特殊群体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落实对孤、残、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政策,实施孤、残、贫困儿童就学资助计划。

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入学。

消除制度障碍,为流浪儿童、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儿童和未成年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保障女童平等接受教育,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实施“春蕾计划”、“社会父母助春蕾”及“春蕾圆梦工程”,为女童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帮助。

3.在课程、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改革中,把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教师培训课程,重视性别平等教育;切实保障贫困、孤残、流动人口的女童受教育的权利,保证适龄女童基本完成l5年基础教育。

4.大力开展面向妇女的科普活动,不断提升妇女的科学素养。

开展农村妇女科技致富能力培训、城镇妇女岗前和创业技能培训。

开展科普宣传周、宣传日及各类主题科普宣传活动,普及科学精神和科学知识,提高妇女整体素质。

推动科普展厅建设,不断提高全区的科普能力。

5.为儿童提高技能创造良好职业教育环境。

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满足经济转型升级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6.大力开展面向妇女的科普活动,不断提升妇女的科学素养。

开展农村妇女科技致富能力培训、城镇妇女岗前和创业技能培训。

开展科普宣传周、宣传日及各类主题科普宣传活动,普及科学精神和科学知识,提高妇女整体素质。

推动科普展厅建设,不断提高全区的科普能力。

7.加大女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妇女科技领军人才。

依托科技成果评比、产学研基地和重点实验室、重大科研项目,聚集、培养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四)妇女儿童与文化主要目标1.开展社区的婚姻家庭教育和咨询,鼓励和引导妇女做和谐家庭建设的推动者。

推进家庭文化建设评比活动。

“和谐文明家庭”、“平安家庭”逐年增加。

2.镇文化站、镇文化活动中心、村(社区)综合文化室100%开设妇女活动场所;图书馆及农家书屋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女性读物。

3.加强对妇女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动各类妇女文化队伍、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

4.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设有儿童文化活动场所。

村(社区)文化室或农家书屋配有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器材和一定比例少儿读物。

策略措施1.保障妇女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权益。

健全各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为广大妇女提供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

社区及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妇女儿童之家,图书室设立妇女读书专栏(专柜)。

2.营造平等、和谐的家庭文化环境。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邻里团结、勤俭持家、扶贫济困等传统美德,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引导妇女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广泛参与科学家教实践,推广家庭教育成果。

3.开展儿童校园艺术教育和文化创建活动。

提高学校艺术课教学质量,把艺术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培养学生优秀的文化素养。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有益校园文化活动,营造有利于儿童快乐幸福生活的校园文化氛围。

4.鼓励和引导儿童阅读。

推广面向儿童的图书分级制,为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图书,为儿童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

组织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增强儿童科学文化素养。

5.扩大对各类优秀妇女典型的宣传,引导妇女争先创优、树文明新风、促和谐发展。

(五)妇女儿童与健康主要目标1.保障妇女享有卫生保健服务。

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达100%。

孕产妇死亡率稳定在5/10万以下,逐步缩小城乡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到98%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城市和农村均稳定在100%以上。

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2.确保妇女每两年享受一次妇女常见病检查,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城市和农村均达到88%以上。

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

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3.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提高婚检率,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3%以上。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达80%以上。

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消灭新生儿破伤风。

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在有效遏制高升势头的基础上逐渐回落。

策略措施1.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健全妇幼保健机构网络,坚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管理和日常监管,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持证执业率均达100%。

规范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筛查)、助产技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

加强农村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妇幼卫生服务。

2.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婚检工作。

开展免费婚检“一条龙”、“一站式”服务。

加强婚检知识宣传,规范婚检服务项目,建立卫生、民政、财政、人口计生委、妇联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为提高生命健康质量提供便捷服务。

3.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加强基层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

加强围产保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加强孕产妇危重症筛查和分级管理。

继续执行和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补助政策,建立城镇未从业妇女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制度。

将参保农村妇女和城镇未从业妇女住院分娩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分别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帮助其科学选择分娩方式,控制剖宫产率。

(六)妇女儿童与法律主要目标1.健全完善促进男女平等的政策体系。

保护妇女儿童的政策机制更为完善。

确保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

在执法和政策服务、公共资源配置中落实儿童优先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

2.预防和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

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

3.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严厉打击虐待、残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预防并减少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

4.保障妇女儿童的财产权益,特别是在婚姻家庭和住房、土地收益分配中的权益。

健全完善儿童的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5.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降低未成年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重。

降低女性犯罪和重新犯罪率。

重点控制涉黄、涉赌、涉毒、涉拐案件中女性犯罪的比例。

司法体系进一步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的特殊需要,保障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6.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救济。

对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女性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比例达到100%。

策略措施1.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政策体系。

针对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家庭中平等权利保护需求,及时制定完善相关的政策。

保障妇女有序参与政策制定。

拓展妇联组织和其他妇女组织参与立法的途径,在制定、修改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时,广泛听取妇女意见和建议;引导和鼓励妇女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发表意见和建议。

2.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工作的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反拐意识和妇女的防范意识。

坚决惩治强奸、猥亵、拐卖、抢劫、贩毒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

3.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促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政策制定。

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多部门合作机制以及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区妇女投诉中心、救助中心、受害妇女庇护场所,为遭受家庭暴力及处在危急困难状态的妇女提供切实有效的救助。

有效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制定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政策,加大对性骚扰行为的打击力度。

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建立儿童受暴力伤害尤其是留守流动儿童受性侵害问题的预防、报告、反应、紧急救助和治疗辅导工作机制,依法保护儿童的隐私权。

4.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妇女财产权益。

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中,体现性别平等。

在离婚案件审理中,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妇女在照顾家庭上投入的劳动、妇女离婚后的生存发展以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实现公平补偿。

成立完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

整合资源有效解决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探索多元化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制的形成,推进“一综多专”大调解机制的深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加强对儿童权利的社会保护。

实施治安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引导儿童远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警信息工作,定期发布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警信息。

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

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等手段,完善矫治制度,对有不良行为的儿童进行早期介入、有效干预和行为矫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6.依法为妇女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为经济困难或因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救助的妇女提供司法救助,实行诉讼费的缓交、减交或免交。

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大对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维权热线的扶持、资助,引导符合条件的妇女申请法律援助并为其提供便利。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为妇女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

(七)妇女儿童与社会福利保障主要目标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实现妇女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鼓励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妇女广泛参加各类社会保险。

妇女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增加,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妇女,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城镇妇女的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妇女的新农合参保率均达到98%以上。

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生育保障制度,生育保险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妇女生育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继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女性失业者的失业保险合法权益。

2.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进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

逐步完善救助制度,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保障孤儿及单亲贫困家庭儿童的生活、教育、医疗和公平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促进其健康幸福成长。

提高孤儿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

3.建立健全老年妇女社会服务体系,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妇女参保率,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妇女、贫困单亲母亲纳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救助体系。

4.健全保障残疾妇女的政策机制和服务体系,提高残疾妇女的就业援助、医疗康复和生活保障水平。

有劳动关系的女性劳动者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5.保障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和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及服刑人员子女的平等受教育、医疗、就业等权利。

发展面向留守流动儿童的公益服务设施。

策略措施:

1.加强针对妇女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在制定完善有关社会保障的政策中充分体现保障妇女特殊需求和合法权益,为妇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及社会救助提供一系列政策保障2.增加对儿童福利事业的投入。

完善儿童福利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提高面向儿童的福利保障供给能力和水平。

将为儿童福利办实事纳入政府民生工程。

建立健全儿童大病医疗慈善救助制度。

落实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慈善救助措施。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

建立孤儿基本福利制度。

全面落实孤儿的最低养育标准制度,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就业、住房等多方面的需求。

完善孤儿收养制度,规范家庭寄养,鼓励社会助养。

建立和完善家庭寄养和亲属监护养育的监督、支持和评估体系,提高家庭寄养孤儿和亲属监护养育孤儿的养育质量。

3.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健全和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大力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断提高城镇妇女养老保险覆盖率。

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发展公益性社区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社区的养老照护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老年妇女得到必要的关怀和照料。

4.为贫困妇女、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

对有特殊困难的贫困母亲给予法律的、行政的、物质的支持和精神抚慰。

为重度和贫困残疾妇女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

多渠道保障残疾妇女儿童的基本生活,为残疾妇女儿童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

对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按规定给予补贴。

增强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5.加强流浪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保护。

建立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体系,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保障制度。

探索流浪儿童的早期预防干预机制,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

采取多元投入,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医疗、教育、就业提供制度保障。

(八)妇女儿童与环境主要目标1.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实,形成两性平等、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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