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技能系列比赛活动方案的通知_精品文档.doc
《关于公布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技能系列比赛活动方案的通知_精品文档.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公布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技能系列比赛活动方案的通知_精品文档.doc(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学院教务处
关于公布2012年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技能系列比赛活动
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提高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同时促进青年教师间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我校将举办青年教师教学基本技能系列赛事,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为贯彻第二届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青年教师教学基本技能,提升青年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作为会议中提出的“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的一部分,特在2012年举办青年教师教学基本技能系列赛事。
二、参赛范围
我校专兼职教师。
其中各教学单位35岁以下的专职青年教师必须参加所有项目。
35岁以上专职教师及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自愿参加。
三、参赛内容、组织评选方式及分值计算办法(具体事宜详见赛前通知)
事项
项目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参加人员
评审方式
比赛时间
比例
得分
比例
得分
比例
得分
优秀教案比赛
10%
30
20%
24
30%
18
所有符合条件的专兼职教师
教学部门自评,学校认定。
获奖作品全校公示
2012年春季学期
多媒体软件大赛
5%
30
10%
24
15%
18
所有符合条件的专兼职教师
教学部门自评,学校认定。
获奖作品全校公示
2012年春季学期
说课比赛
5%
40
10%
32
15%
24
所有符合条件的专兼职教师
教学部门自评,学校认定。
2012年春季学期
讲课比赛
按照3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教学奖”
参赛资格为:
前三项比赛均参加且占本部门成绩排名前10%者
校级评定
2012年秋季学期
注:
一、二、三等奖人数按参赛人数的比例四舍五入计算
分值计算办法:
教务处将为每位参赛教师建立分值档案。
每位教师分值按照参加前三项项目的获奖等级相应得分进行累加,前三项比赛均参加且占本部门成绩排名前10%者有资格参加校级讲课比赛(如最高成绩相同者超过10%比例,本部门按推荐比例自行决出)。
四、评选要求
各部门自评阶段,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参考评比指标体系,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本部门教师的参评教案进行认真评选,避免弄虚作假的现象产生。
为起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作用,各部门评选应考虑本部门评委与外聘专家评委相结合方式,并设计教师互评和专家评审的权重。
五、奖励办法
(一)对于“优秀教案比赛”、“多媒体软件大赛”、“说课比赛”单项奖,将按照人事处颁布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测评标准”中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等级予以认定。
(二)对于校级讲课比赛结果,授予校级“优秀教学奖”荣誉称号。
(三)对各项目获奖作品进行全校范围内进行展示及观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竞赛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任副组长,各教学部门主任为小组成员,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制订工作计划,开展具体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工作
各教学部门应深刻认识到,青年教师作为学校事业持续发展的后备力量,事关学校未来发展,各系一定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认真组织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工作任务逐级逐层安排落实到位,并结合各系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本系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
(三)加强过程检查,做好项目考核,形成长效机制
学校将对整个比赛过程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如发现评选环节存在任何虚假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撤销该部门该项比赛所有奖项。
各系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对本系的各个工作项目加强督导检查,定期进行考核总结,发现不足并改进完善。
学校将对好的做法、作品与教学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形成我校青年教师培养成长的长效机制。
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教务处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
公布 青年教师 教学 基本技能 比赛 方案 通知
教务处201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