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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判断题

临时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题库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指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生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A)

2.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是负责本单位防火灭火的工作网络。

(A)

3.公安部61号令要求,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A)

4.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包括管理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完善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职责、组织火灾扑救和配合火灾调查的职责。

(A)

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并建立巡查记录。

(A)

6.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职责包括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

(A)

7.一般员工有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的职责。

(A)

8.单位的消防安全主要制度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隐患整改。

(A)

9.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包括确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频次和考核办法。

10.社会单位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A)

11.火灾隐患是指潜在的有直接引起火灾事故的可能,或者火灾发生时能增加对人员、财产的危害,或是影响人员疏散及灭火救援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12.单位排查火灾隐患的方面包括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A)

13.重大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A)

14.液化气储罐未设置固定冷却设施可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A)

15.单位确定重大火灾隐患的步骤为:

确定场所类别、确定场所是否存在“综合判定”的要素及数量、符合“直接判定”和“综合判定”则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A)

16.消防宣传与教育培训的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A)

17.单位对在岗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教育培训。

(A)

18.幼儿园可采用游戏、儿歌等方式,对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

19.公共娱乐场所应在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A)

20.编制应急预案的意义包括有利于掌握科学施救的主动性、增强演练的针对性、促进单位内部互相熟悉。

(A)

21.应急组织机构主要包括火场指挥部、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火灾现场警戒组、机动组等。

(A)

22.火情预想应当区分白天和黑夜、营业期间和非营业期间。

(A)

23.编制应急预案的注意事项包括灭火疏散阵地设置要注意安全,应能进能退、攻防兼备。

(A)

24.应急预案演练的目的包括检验预案、准备完善、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科普宣教等五部分。

(A)

25.应急预案演练实施包括三个步骤:

演练启动、演练执行、演练结束与终止。

(A)

26.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包括临建设施多、防火标准低,动火作业多。

(A)

27.金属火花飞溅引燃可燃物是电焊引发火灾的原因之一。

(A)

28.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A)

29.人员宿舍严禁设置在在建工程内。

(A)

30.在建工地配电室与员工宿舍防火间距不小于4m。

(A)

31.施工现场内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

3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

(A)

33.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小于6m。

(A)

34.施工现场内临时用房的防火设置应根据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性情况进行确定。

(A)

35.施工现场特殊用房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A)

36.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应保证疏散人员安全,侧面如为临空面时,必须沿临空面设置不小于1.2m的防护栏。

(A)

37.高层建筑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防护网。

(A)

38.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原则包括:

同步设置原则、合理设置原则、其他设置原则。

(A)

39.气体灭火系统一般由灭火剂贮存瓶组、液体单向阀、集流管、选择阀、压力讯号器、管网和喷嘴以及阀驱动装置等组成。

(A)

40.排烟方式分为机械排烟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

(A)

41.排烟的目的是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控制建筑内的有烟区域保持一定能见度。

(A)

42.防烟方式分为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

(A)

43.防烟的目的是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

(A)

44.发生火灾时,湿式系统由闭式喷头探测火灾,水流指示器报告起火区域,报警阀组或稳压泵的压力开关输出启动供水泵的信号,完成系统的启动。

45.当气体灭火系统设置自动启动方式时,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报警信号后才能启动。

(A)

46.住宅顶部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其它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A)

4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作用面积内开放的喷头,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选定的强度持续喷水。

(A)

48.对于临时高压给水系统,触发启泵按钮稳(增)压泵应停止运行。

(A)

49.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用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A)

50.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

高层民用或工业建筑,高架库房,甲、乙类厂房不应超过30米,单、多层民用建筑或高层裙房不应超过50米。

51.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适用场所的环境温度范围为4-70℃。

(A)

52.设置在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规范的规定值加大。

(A)

53.采用闭式喷头的湿式自动喷水灭水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不宜超过800个。

(A)

54.确定闭式喷头的动作温度,一般要求喷头的公称动作温度比环境最高温度高30℃。

(A)

55.气体灭火系统采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根据人员安全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应有不大于30s的可控延迟喷射。

(A)

56.半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是泡沫从储罐底部注入,并通过软管浮升到液体燃烧表面进行灭火的泡沫灭火系统。

(A)

57.灭火器A类火灾配置场所为中危险级时,每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2A。

(A)

58.C类火灾配置场所灭火器的配置基准应按B类火灾配置场所的规定执行。

(A)

59.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均相同的相邻场所,可将一个楼层或一个防火分区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A)

60.报警区域是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戒的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探测区域是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A)

61.对容量较大(或较集中)的消防设施(如消防电梯、消防水泵等)应自配电室采用放射式供电。

(A)

62.排除、输送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通到室外的安全处,不应暗设。

(A)

6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灭火剂储存方式分为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和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A)

64.一个卤代烷1211和卤代烷1301组合分配系统的防护区数超过8个时,或一个二城化碳组合分配系统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为5个及以上或者48小时内不能恢复时,灭火剂应设备用量,灭火剂的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A)

6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定,管网上不应采用四通管件进行分流。

6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定,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A)

67.室内消火栓栓口距地面高度为1.lm。

(A)

68.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用水量应按室内、室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

(A)

69.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A)

7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给水管道可布置成枝状。

(A)

71.C类火灾配置场所灭火器的配置基准应按B类火灾配置场所的规定执行。

(A)

72.可燃物露天堆垛,甲、乙、丙类液体贮罐的灭火器配置数量可相应减少70%。

(A)

73.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救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A)

74.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由消防水泵、泡沫液罐、比例混合器、混合液管线、泡沫产生器或泡沫喷头及给水系统组成。

(A)

75.液上喷射泡沫灭火即泡沫通过罐上部喷洒到燃烧的液面进行灭火。

76.固定式抗溶性泡沫液上喷射灭火系统由泡沫液罐、比例混合器、泡沫缓冲装置、管道、固定的泡沫产生器及给水系统组成(A)

77.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是从储罐底喷射泡沫、经过液体层上升到燃烧的液面进行灭火的一套设备。

(A)

78.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灭火后必须对整个系统进行冲洗检查,使全系统恢复到准工作状态(A)

79.卤代烷灭火机理主要是化学作用,二氧化碳则主要是物理作用。

80.气体灭火系统都适用于扑救带设备与电气线路的火灾。

(A)

81.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A)

82.《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定,输送气体灭火剂的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输送启动气体的管道宜采用铜管。

(A)

83.为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在卤代烷灭火系统储存容器上应设压力表和泄压装置。

(A)

84.在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综合功能检查时,必要情况下,可按防护区总数(不足10个按10个计)的10%进行一次喷射试验。

(A)

85.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功能检查时,应每个季度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

(A)

86.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的灭火器配里场所的危险等级均划分为三级。

87.半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是泡沫从储罐底部注入,并通过软管浮升到液体燃烧表面进行灭火的泡沫灭火系统。

(A)

88.报警区域内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1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A)

8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规定,配置的灭火器的型号、数量与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A)

90.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

(A)

91.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

(A)

92.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均相同的相邻场所,可将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A)

93.灭火器配置设计的计算单元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和楼层。

(A)

94.高层建筑室外消火栓应沿建筑均匀布置,距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

(A)

95.灭火器的灭火级别由表示灭火效能的数字和灭火种类的字母组成。

96.消防水箱的补水可由生活、生产或消防水泵供给(A)

97.供应消防用水的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里成环状管网,以保证消防用水的安全。

(A)

9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采用常高压给水系统并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的水量和水压的建筑物,或设置干式消防竖管的建筑物,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A)

99.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100.公共建筑中营业面积大于500㎡的餐馆场所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

(A)

10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灾报警后30s内启动。

消防水泵与动力机械应直接连接。

(A)

10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公共建筑中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其它建筑中地上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

(A)

10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A)

104.吊顶下布置的喷头,应采用下垂型喷头或吊顶型喷头。

(A)

105.《自动唆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定,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采用闭式系统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为12m。

(A)

10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定,局部应用系统适用于室内从大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民用建筑中,局部设置且保护区域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的湿式系统。

(A)

10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定,局部应用系统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喷水强度不应低于6L/min.㎡,持续喷水时间不应低于0.5h。

108.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应检查其运行功能,即当系统气压下降到设计最低压力时,通过压力变化信号启动稳(增)压泵应运行正常,启泵与停泵应符合设定值,压力表显示应正常。

(A)

109.检查消防泵房应检查其耐火等级、设置位置、安全出口、应急照明和地面排水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A)

110.消防水泵和水泵控制柜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志。

(A)

111.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标志牌应正确。

(A)

112.消防水泵控制柜按钮应能启停每台消防水泵,并有向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反馈水泵状态的信号。

(A)

113.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消火栓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不应有积水或积聚的垃圾、沙土。

(A)

114.水泵接合器采用墙壁式时,其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

(A)

115.室外消火栓不应被埋压、圈占;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应有防冻措施。

(A)

116.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A)

117.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与管网之间的供水干管上应安装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干式报答阀组、雨淋报警阀组应安装检测时水流不进入系统管网的信号控制阀门。

(A)

118.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进行充水或喷射试验时,可关闭水流不进人系统管网的信号控制阀门,开启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放水阀进行联动功能测试。

(A)

119.低、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应进行喷泡沫试验,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泡沫混合液的发泡倍数及达到最不利点防护区或储罐的时间和湿式联用系统自喷水至喷泡沫的转换时间。

(A)

120.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应以手动或自动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实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应小于30s,实测泡沫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泡沫供给速率及自接到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

(A)

121.低倍数泡沫和泡沫混合液的管道应采用钢管。

(A)

122.输送IG541混合气体、七氟丙烷的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无缝钢管内外应进行防腐处理;管道安装在腐蚀性较大的环境里,宜采用不锈钢管;输送启动气体的管道,宜采用铜管。

(A)

123.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公共广播扩音机处于关闭和播放状态下,能在消防控制室自动和手动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切换到火灾应急广播。

(A)

124.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指示器,其指针应在绿色区域范围内。

(A)

125.现场检查带防火玻璃的防火门,其防火玻璃的尺寸若大于型式检验报告所描述的尺寸,则该产品的一致性即可判为不合格。

(A)

126.防火门表面加装贴面材料或其他装修时,不得减少门框和门的规格尺寸不得降低防火门的耐火性能,所用贴面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A)

127.现场检查防火门,若防火门的外形尺寸大于送检样品描述中的外形尺寸,则可现场判定防火门不合格。

(A)

128.现场产品性能检测是针对消防产品的一些关键性能,在检查现场采用相应检测方法进行的产品检测。

(A)

129.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仅对判定为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出具《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报告》。

(A)

130.阻燃电线套管属于相关消防产品。

(A)

131.违反《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未经依照产品质钻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的行为,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行使行政处罚权。

(A)

132.消防产品监督管理问题上,公安消防机构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之一。

(A)

13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s。

(A)

134.燃烧是一种发热发光的化学反应。

(A)

135.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它氧化剂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称可燃物。

136.能帮助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

(A)

137.在一定温度下,易燃、可燃液体表面上产生的蒸气,当与空气混合后,一遇火源就会发生一闪即灭的燃烧,这种现象叫做闪燃。

(A)

138.可燃物质开始持续燃烧所需要的最低温度叫燃点。

(A)

139.能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的闪点随含水量的增加而升高。

(A)

140.物质本身自燃和受热自燃,两种现象本质是一样的,只是热的来源不同,两者可以统称为自燃。

(A)

141.扑救粉尘火灾时,不能用带有冲击力的灭火剂灭火。

(A)

142.液体对流是液体受高热后,受热部分因体积增大,比重减小而上升;温度较低,比重较大的部分则下降,通过这种运动进行热传递。

(A)

143.凡遇火,受热、撞击或与氧化性物质接触能着火的物质统称为燃烧物

质。

(A)

144.自热物质是指与空气接触不需外部热源便容易自行发热而燃烧的物质。

(A)

145.遇水燃烧物质的类别多,遇水生成的可燃气体不同,其危险性也有所不同。

(A)

146.遇水燃烧物质着火时,通常不能用水及泡沫灭火剂扑救。

(A)

147.有的遇水燃烧物质遇水作用的生成物(如磷化物)除易燃性外,还有毒性。

(A)

148.重质油品具有“热波特性”和一定的含水率,燃烧时易出现沸溢、喷溅现象。

(A)

149.燃烧油罐的邻近罐,在热辐射的作用下易发生物理性爆炸,扩大火势。

150.遇水燃烧物质及轻金属火灾,宜用干粉、干沙土、水泥粉及特殊灭火剂覆盖灭火。

(A)

151.可燃气体的燃烧形成可分为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A)

152.阴燃是指某些固体可燃物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或可燃物含水分较多等条件下发生的只冒烟、无火焰的燃烧现象。

(A)

153.木炭、焦碳以及铁、铜的燃烧均属表面燃烧。

(A)

154.可燃物质与空气氧化剂共存,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火源接触即发生燃烧,将火源移去后,仍能继续燃烧,直至可燃物燃尽为止,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叫做着火。

(A)

155.物质在燃烧时生成的气体、蒸气和固体物质称为燃烧产物。

(A)

156.燃烧产物对灭火工作在一定条件下有阻燃作用。

(A)

157.液体的闪点就是可能引起火灾的最低温度。

(A)

158.引起受热自燃的原因是接触灼热物体、直接用火加热、摩擦生热、化学反应、绝热压缩、热辐射作用。

(A)

159.可燃气体和液体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遇着火源能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叫做爆炸浓度下限;遇火源能发生爆炸的最高浓度叫爆炸浓度上限。

160.热通过流动介质将热量由空间中的一处传到另一处的现象叫做对流。

161.以电磁波形式传递热量的现象叫做热辐射。

(A)

162.危险品系指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

(A)

163.危险化学品的特征是:

(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

(2)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3)需要特别防护的。

(A)

164.易燃液体燃烧的难易程度,即火灾危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它们分子结构和分子量的大小。

(A)

165.自燃物质的危险特性是遇空气自燃性、遇湿易燃危险性、积热自燃性。

166.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

(A)

167.遇水燃烧物质的危险性主要有遇水或遇酸燃烧性、自燃性、爆炸性。

168.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氧化剂,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

(A)

169.可燃物质在空气中,连续均匀地加热到一定的温度,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能够发生自动燃烧的现象叫做受热自燃(A)

170.易燃液体大都本身或其蒸气具有毒害性,有的还有刺激性和腐蚀性。

171.燃烧的充分条件:

一定的可燃物浓度、一定的氧气含量、一定的着火能量。

(A)

172.有焰燃烧和阴燃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

(A)

173.在燃烧反应过程中,如果生成的燃烧产物不能再燃烧,则称为完全燃烧,其燃烧产物为完全燃烧产物。

(A)

174.明火和灼热体发出的辐射热能引起周围可燃物质着火外,太阳的辐射能也能引起易燃物质发生自燃。

(A)

175.区域火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应力求系统化、理论化、科学化。

(A)

176.评估指标必须与评价目的和目标密切相关。

(A)

177.构建区域火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要有科学的依据和方法,要充分收集资料并运用科学的研究手段。

(A)

178.火灾风险源是指能够对目标对象的评估结果产生影响的所有来源。

(A)

179.通过资料分析和现场勘察,查找评估对象的火灾风险来源,确定其存在的部位、方式以及发生作用的途径和变化规律。

(A)

180.区域火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结构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181.目前国内外常用评估指标权重的方法主要有专家打分法、集值统计迭代法、层次分析法、模糊集值统计法等。

(A)

182.进行区域火灾风险评估时,应注意收集相关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如消防站、市政消防水源等。

(A)

183.指标体系中火灾危险源评估单元分为客观因素和人为因素两类。

(A)

184.人为因素导致火灾的原因主要包括电气火灾、用火不慎、放火致灾、吸烟不慎等。

(A)

185.重点保护单位密度是指每平方千米拥有的重点保护单位个数。

(A)

186.消防力量评估单元分为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灭火救援能力两类。

187.亿元GDP是指年度内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与GDP的比值,反映了火灾防控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

(A)

188.消防远程监测覆盖率是指市辖区内能够将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传送到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测系统的消防控制室数量占消防控制室总数的比例。

(A)

189.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完好率。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完好率是指运行完好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占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总数的比例,反映了城市及时发现和扑救建筑火灾的基础性保障水平。

(A)

190.消防管理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完善情况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A)

191.消防宣传教育包括社会消防宣传力度、公众自防自救意识和消防培训普及程度等方面。

(A)

192.保障协作包括多警种联动能力、临时避难区域设置和医疗机构分布及水平等。

(A)

193.建筑火灾风险评估的目的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消除或减少建筑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建筑发生火灾或在意外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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