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庄子对绝对自由的追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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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庄子对绝对自由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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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庄子对绝对自由的追求
略论庄子对绝对自由的追求
摘要
自由是人类内心深处最迫切的渴望。
追求自由也是庄子哲学中反复申述的一个哲学命题。
追求绝对自由是庄子自由观的主要内涵,历来有贬低庄子绝对自由的倾向,认为这种自由虚无缥缈,异想天开,没有多大价值,我认为庄子的这种自由逍遥无拘、汪洋恣肆,对我们反省人生、澄明心境,认识社会有启迪、引导作用。
庄子是个悲观主义者,“福轻乎羽,莫之知载;祸重于地,莫之知避。
”庄子生活的时代,“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下层人民生活艰难,饱受压迫。
庄子对当时社会现实极端不满,却又无可奈何,想逃避又不能做到,无地彷徨。
庄子看到身外之物对人的奴役,人已不堪重负,人类受自然规律与社会规范的制约,不可避免要面对生老病死、同类倾轧等令人痛苦不安的人生问题。
于是庄子提出解脱之道,最重要的莫过于追求绝对的人生自由,以达到无待的自由境地,以期“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
关键词:
绝对自由庄子人生
悲剧人生对自由的渴求(庄子的悲观主义人生哲学)
“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
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
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
人谓之不死,奚益!
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大哀乎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其我独芒,而人亦有不芒者乎”(《齐物论》)
庄子不仅悲观,甚至厌世。
人人都在疲于奔命,为名利勾心斗角,有的丧失自我,失却本真,有的身不由己。
后世有“常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的悲叹。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郤,忽然而已。
注然勃然,莫不出焉;油然漻然,莫之入焉。
已化而生,又化而死,生物哀之,人类悲之。
(《知北游》)
人生就是负累、痛苦,人自出生就有各种需求,人的欲求不曾停止,肉体受到摧残,精神也不能安宁。
人劳碌奔波、痛苦挣扎,身为形役,心为物累,这样的生活是意义贫乏的生活,这样的人生是可悲的人生。
人生短暂,亦属可悲。
人把生死当作一件大事,不能超脱,因此常怀忧虑,甚至恐惧,成了抹不去的阴影。
苦难到自由的解救之道
庄子的人生观首先立足于解决人的生存困境,企图帮助人类摆脱现时社会困境和最终生命困境。
这是从苦难中寻求解脱之道。
庄子鄙弃世俗道德,要摧毁已有的价值体系,不认可世俗社会对功名利禄的追求,而热切向往逍遥自适的境界,追求绝对自由。
为了消解人生苦痛,庄子有一套处世办法:
1、齐同是非,齐同死生
庄子取消了一切事物的区别,消弭了人类认识上的差异,推导出死生一如,是非平齐,万物通一的结论,这样人生遭际再困苦,内心都不会感到痛苦。
既然一切是非成败,宠辱尊卑都是相同的,那人的名利之欲显然是多余的,只会徒增人世纷争。
庄子进而主张去欲,使内心远离人间纷争而获得自由。
人贵珍奇难得之货,故常争夺,人受物欲煎熬,庄子认为“以道观之,物无贵贱。
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
贵贱美丑皆为人主观强加的,“以道观之”,则物与物并无差别。
人常常“自贵而相贱”,蜩与学鸠笑大鹏,皆因不懂得“道”。
山木不材,终其天年;雁不能鸣,招致杀身,人想要保身,必将处于“材与不材之间”。
然而庄子仍觉得“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仍不能“免乎累”。
无论材与不材,皆不能只受福而不受祸。
只有“乘道德而浮游”,“物物而不物于物”,对一切皆为主动而不为被动。
才能“免乎累”。
“吾生于天地之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
人意识到自身的渺小与局限性,故而“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实属常情,但是这样的常情并不能帮助人求得解脱,人需要齐同万物之思。
生老病死,不随人意,自然之道。
《大宗师》篇中说:
“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
死生亦大矣。
生死之惑,是哲学探讨的重大问题。
迄今为止,死亡是人不可逃脱、无法战胜的命运。
哲学乃是要人从对死亡的恐惧中解脱出来。
孔子没有直面死亡,“未知生,焉知死”,儒家注重现世的、在世的人生价值的实现。
注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诸实践。
至于死亡,与现实人生关系不大,他们是不愿意深究的。
但对庄子而言,他追求的是绝对自由,而死亡无疑是个体自由的最大限制,因此,他不能回避生与死的问题。
在庄子看来,死为生之天然的结果,人面对生死,首先要从认识上超越生死对立,明了“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即齐同生死的道理;进而要从实践上超越生死,做到“不知悦生,不知恶死”(《大宗师》);再进一步还要把死看作人的“归本归真”,看作人的彻底解放。
这样,就可以生时不乐,死时不忧,倏然而来,倏然而去,对生死问题能有一种彻底的达观态度。
人生的过程其实也就是“道”的自我展现过程。
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之所以执着于生命,而对死亡怀着深深的恐惧,就是因为人们未能体会出自己生命的本质,未能认识到生命其实就是道的体现。
庄子认为,以“道”观之,人的生命不过是构成“道”的无穷变化系列的一个环节。
任何事物的存在在本原上都是永恒的,无所谓生死、成毁,生只是造物的假借,从而将生死差别泯灭,存亡为一,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从“道”的角度去审视生命,将人的生死过程归依于“道”的生成运动,就能摆脱对死亡的恐惧,进而领悟生命的真实意义。
人就可以突破时间的限制而获得绝对自由。
人要得到绝对的精神自由,不仅要摆脱一切外界条件的束缚,而且要摆脱自己肉体的束缚,他认为人死了,摆脱了形体的束缚和牵绊,精神和道和在一起,像道一样无所不在地“逍遥”,永恒不灭。
庄子妻死,鼓盆而歌。
庄子将死,弟子想厚葬他,他说:
“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壁,星辰为珠矶,万物为赍送。
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加此!
”弟子“恐乌鸢之食夫子”.庄子则回答:
“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蟠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列御寇》)。
这里生动体现了庄子对生死大限进行超越的一种坦然、旷达的态度。
庄子通过“以道观之”,而将有限的生命“与道合一”。
在这里庄子看到的是“道”的永恒。
2、安时处顺,顺乎天命
天命不是人能改变的,庄子于是采取顺从自然,无所作为的态度。
“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
”(《人间世》)
“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
”(《养生主》)
“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
”《德充符》
做到“安时而处顺”,“无情”,才能哀乐不能入,才能好恶不“内伤其身”,也不妄为,给自然本性强加什么。
不要有喜怒哀乐的起起伏伏,才是德性修养的追求。
“父母岂欲吾贫哉天无私覆,地无私载,天地岂私贫我哉求其为之者而不得也。
然而至此极者,命也夫!
”(《大宗师》)人生在世,常常“事与我而相违”,人心虽有美好愿望,却不能事事如愿,况且有许多不知原因的必然性,庄子皆归之为天命。
尽管事物变化,命运无常,心灵始终保持平和,安逸自得,不失怡悦。
对于困在陆地上的鱼,相濡以沫、挣扎求生的情状,庄子也只发出“不如相忘于江湖”的感慨。
个体的自我挣扎、与命运抗争的做法,在庄子看来,是违背自然之道的。
庄子认为“其(事物)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
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一切事物从通体来看没有完成和毁坏。
庄子的解释虽然不合今人的目光,但结合当时的社会环境,是可以理解的。
庄子对命的解释是服务于其绝对自由的。
没有“命”的抚慰,人是难以从各种不如意中解脱的,遑论对绝对的自由的追求。
3、心如死灰,哀乐不入
世间诸多烦恼,皆因心动,感官的欲求,是人的一大负重。
庄子主张人应该“身若槁木之枝,而心若死灰”,不妄想,不妄为,处于麻木无知状态,“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忘掉肉体,放弃对机巧知识的追求。
在知识方面,取消一切分别,而至于“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
生活的动机失去了,生存的实践性也被取消了,人生在自我放逐中循入虚无。
庄子在追求他的自由的同时,人为地抑制以至消除一切合理或不合理的欲念,否定了人的主观意志,也牺牲了主体的实践。
麻木无知的不动心固然是消极的,但它是建立在对自身精神世界的自信与认真之上的。
庄子相信,经由此道,人可以断绝欲念对人的拖累和牵制,人才能身轻如燕,自在闲适。
庄子认为,哀乐之情与利害之欲一方面为人之本性固有,另一方面人又不能免却,即“人之生也,与忧俱生”,“人卒未有不兴名就利者”,“哀乐之来,吾不能御,其去,弗能止”。
于是,情欲是人的精神自由的沉重锁链,此乃来自自我的人生困境。
名利竞逐、趋乐避苦,看似符合人之本性,实际是自缚手脚,让人不能逍遥。
庄子虽然饱受贫困之苦,身居陋巷,常常食不果腹,受人讥嘲,但却拒楚威王宰相之聘,表示“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生不仕,以快吾志焉”。
庄子认为,“贵富显严名利六者,悖志也;容动色理气意六者,谬心也;恶欲喜怒哀乐六者,累德也;去就取与知能六者,塞道也。
此四六者不荡,胸中则正,正则静,静则明,明则虚,虚则无为而无不为也。
”(《庚桑楚》)庄子此说自然是与世俗社会格格不入的。
庄子主张超脱世俗道德与情感,“不从事于务,不就利,不违害,不喜求,不缘道”(《齐物论》)。
而对于如何才能摆脱情与欲的限制,庄子认为,只有通过对自然本性的真正理解,达到“喜怒哀乐不入胸次”,顺乎自然,内心深处不为情欲所动,不为外物所扰,即“哀乐不易施乎前,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人世间》),“外化而内不化”,才能达到内心的宁静平和。
所以,除了自己的妻子死后“鼓盆而歌”以外,《庄子》里还谈到如下一则故事:
老子死后,他的朋友秦失来吊唁,只是随众人哭了三声就出来了,并解释说,“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
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
古者谓是帝之悬解也”(《养生主》)。
可见,在庄子看来,人只要理解了自然的本性,进而顺应自然,就可以削弱感情,消解情欲,亦可超越情欲的限制。
4、做无所待之游
虽然鲲鹏“水击三千里,抟扶摇直上九万里”,仍需借助风;列子“御风而行”,半月而返,无风则不得行,故其逍遥非无所待。
推之世上之常人,必先有富贵而后快乐,或名誉或感官刺激,然而这都是极狭隘短暂和受限制的,都不是真正的自由。
即使纵情山水,放浪形骸,不拘于世俗礼义规范,仍不免受限于形体、环境。
庄子认为的绝对自由是“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变,以游无穷”,顺应和驾驭自然界复杂变化之规律,遨游四海,无须任何外在条件。
这种绝对自由是人所不能达到的。
在庄子看来,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任情适性,求得自我生命的自由发展,摆脱、超越外在的客体存在和内在的各种对人的束缚和羁绊,发挥自我,认识自我,做无所待之游,以达到精神上的最大自由。
绝对自由的困境
庄子认为,这一境界只有“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才能实现。
所谓“无名”就是要消除求取名声的欲望,寄心于万物之外,不“以天下为事”,“物物而不物于物”;所谓“无功”就是要消除人们求取功利的贪欲,即不“以物为事”,也即无为;而所谓“无己”,是在“无名”、“无功”的基础上,进一步忘掉自己形体的存在,从而把精神从“物累”当中彻底解放出来,达到“吾丧我”的境界。
庄子认为,只有这样,人才可从一切“俗累”之中摆脱,获得心灵上的完全“自由”。
果如是,“则胡可得而累邪”
承担庄子自由理想的是“无己”人格。
“无己”人格在实现过程中践行“无为”原则,同时尊重事物的自然本性。
在庄子那里,自由人格是一个从“无名”、“无功”到“无己”的实现过程,它是一个境界提升的过程,它表现为逐步摆脱人为、不断趋近本性,最终实现绝对完美的人格形象,达到绝对自由的境界的过程。
绝对自由以其自身追求高远和超越性令世人望而生畏,就连理解他也是困难的。
无所待之游更像是庄子个人的理想梦境,庄子本人向来认为“以天下为混浊,不可与庄语”(《天下》),这不是“大同”之梦。
庄子在自由这条路上走得太远,世人望尘莫及。
三、追求绝对自由的现实意义
追求精神上的绝对自由(逍遥游)是庄子自由观的灵魂,也是其人生哲学的最高境界。
庄子的绝对自由并非教人征服自然,而是要人去欲、安化、忘我、顺应自然而达至七情俱灭的“撄宁”境界。
庄子对逍遥游的追求大胆而热烈、执着而又飘逸,在物欲横流、人为物役的现实世界之外为人们寻找到了一个宁静的心灵港湾,为人们从现实社会的种种压迫与物欲的种种束缚中解放出来指明了方向;另外,庄子对世俗观念的大胆批判,不仅有助于人们开阔胸怀、拓宽视野,从而打破精神枷锁,从传统观念和世俗困扰中超脱出来,而且还为人们提供了一条消融苦闷,在逆境中求得心理平衡,从而形成逆境中的稳定心态的途径。
世俗世界与精神世界从来就相互矛盾。
庄子对精神世界的积极追求,对于我们反省自身,反观现实,体察社会弊病,戒除内心焦躁是极具指导意义的。
庄子对绝对自由的追求,是建立在对社会现实的深刻认识和对人的心灵空间的发掘之上的。
强调了人处于困境之中保持心灵的安宁,追求精神自由的意义和作用。
总之,庄子虽然距离我们时代久远,但其人生哲学的精神价值却并未消失,我们应该也可以从中吸取有用的成份,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人们树立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服务。
庄子的“无所待”之游并不是不受条件的制约,而是主观上通过齐物和齐、物论,泯灭了人生中积极面和消极面的区别,而使人对于不利的处境和自身的局限心安理得,心灵始终保持宁静,因而客观条件的限制在主观心理上丝毫不起作用;另一方面是把人引向去除欲望,顺应自然的道路,人的欲望减至为零,一切行为服从客观规律。
事实上,就是满足于客观条件的制约下生存,没有任何欲念要去打破客观条件的制约来改变现状,那自然不会遭遇因此而来的失败和挫折,以致在心理上造成不受客观条件限制的幻觉。
他对理想人格的界设、追求仅仅停留于人的主观精神领域,只求自我内心精神的逍遥自由,而对身外世界毫无作为,脱离社会,脱离实践,这样,他所界设的理想人格实质上只能是一种虚构.他对绝对自由的追求也实质上不过是一种避世主义的自我精神安慰。
这无疑是以“超越”为宗旨的庄子哲学所无法超越的时代局限。
认识到庄子绝对自由的局限,就能“入乎其中,出乎其外”,而不是照单全收,不顾实际。
庄子生活的时代,当权者出于私欲肆意杀戮,百姓成为了无辜的牺牲品,人们要在现实生活中实现生存和发展的自由,根本不可能。
庄子因此精心构筑了一座象牙塔以通向他所向往的绝对自由。
这座象征幻觉自由的象牙塔也就成为了历代文人在失意时寻求精神慰藉的灵魂歇息之所。
即便是现代社会,一样可以从中找到滋养心灵的阳光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