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污染治理政策周报2.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855927 上传时间:2023-01-11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41.8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土地污染治理政策周报2.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土地污染治理政策周报2.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土地污染治理政策周报2.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土地污染治理政策周报2.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土地污染治理政策周报2.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土地污染治理政策周报2.docx

《土地污染治理政策周报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地污染治理政策周报2.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土地污染治理政策周报2.docx

土地污染治理政策周报2

土地污染治理政策周报

(2014年2月22日—2014年3月3日)

搜集:

办公室

【目录】

我国将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2

湖南环保厅副厅长:

土壤污染数据或在两会后公布3

水、土治理两大“行动计划”蓄势待发7

“污染地块治理”技术标准出炉推动土壤修复产业提速9

民主党派提案关心农村土壤、垃圾污染治理11

污染场地系列环保标准发布13

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基础支撑13

湖南两会代表建言:

加快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16

国内土壤修复市场规模可达6856亿19

千亿盛宴受制资金政策治土启动规模化22

我国最大雄黄矿区污染严重村民普遍砷中毒患癌26

专家称我国大部分土壤存在重金属污染问题说法不实36

我国将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4-03-01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北京)

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了解到,环保部认为,代表在关于制定农村土地污染防治法议案中提出建立的一些制度和建议,可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时予以体现。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傅企平等30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农村土地污染防治法。

议案提出,农村环境问题的核心是农村土地污染问题,农村土地污染不仅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损害,还将影响社会稳定,建议制定农村土地污染防治法,建立农村土地资源调查、环境影响评价、农业清洁生产、土壤保护预警等制度,切实保护土壤生态环境。

农业部认为,现行法律法规中,对防治工业“三废”、城市废弃物污染土壤、防治农业投入品不合理使用等方面已有专门规定。

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环保部和农业部共同起草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时,土壤污染防治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

全国人大农委同意上述意见,建议国务院相关部门继续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对有关重要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时认真研究吸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

湖南环保厅副厅长:

土壤污染数据或在两会后公布

2014年03月03日来源:

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昨日透露——

土壤污染数据两会后可能公布

导读: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昨日透露,今年两会后,第一次土壤污染普查数据可能会对外公布。

此前报道显示,2006年至2010年,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进行全国土地污染情况调查,调查完成后,两部门形成了调查结果的报告,但报告未向社会公布。

全国土壤污染情况到底如何,普通公众或许也能做到心里“有数”了。

昨天中午,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今年两会后,第一次土壤污染普查数据可能会对外公布。

土壤污染同大气污染、水污染一样,与每名公民的健康生存息息相关。

镉大米等一系列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增加了公众对土壤重金属污染等问题的担忧。

此前报道显示,2006年至2010年,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进行全国土地污染情况调查,调查完成后,两部门形成了调查结果的报告,但报告未向社会公布。

2011年10月25日,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曾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正式报告中表示,中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不容乐观,中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占18亿亩耕地的8.3%。

据了解,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相关部门正进行一系列动作。

上个月,环保部副部长翟青曾表示,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今年将编制出台《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土壤环境保护工程第一批重点项目,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潘碧灵委员称,目前,湖南石门等6处已经被列入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的重点项目。

工业发达的地方都是污染重点区域,因为重金属污染通常与工业有关,其次,在农村也有污水灌溉、磷肥生产等。

环保部门将对重污染区,尤其涉及到农产品安全的地区进行详查,还要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比如有些地区确确实实污染比较严重,邻近市区的可以变成城市用地,在农村的如果不适合种粮食,可以种树;还有就是做一些土壤修复试点。

潘碧灵:

下河游泳的,不该环保局长一人

北青报: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今年将有何进展?

潘碧灵(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

土壤污染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刻不容缓,国家也要加大力度。

目前,环保部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十条,已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等待审批。

预计今年上半年,防治行动计划就会出台。

全国土壤污染比较严重

北青报:

全国土壤污染现状如何?

潘碧灵:

从全国来讲,应该还是比较严重的。

我之前专门提过这个问题,也得到了明确答复,国务院高度重视。

北青报:

治理情况如何?

潘碧灵:

土壤是与农产品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但治理是长期的过程。

土壤污染成因复杂,治理难度很大。

不过,治理工作也在推进。

首先要把家底摸清

北青报:

目前最需要做哪些工作?

潘碧灵:

首先要把家底底细摸清,看到底污染程度怎么样,环保部当时做过一次普查,对大区域污染可能有总体的掌握,但局地污染还需要一个定期详查,所以说基础工作要加强。

其次,土壤污染治理的技术研究要加强,目前技术要么不成熟,要么国外技术不适合国情,不适合大面积土壤修复。

比如国外有洗磷的办法,对于小地块可以,但很大的区域就不现实。

北青报:

治理步骤如何安排?

潘碧灵:

一要先详查,对重污染区尤其涉及到农产品安全地区的要详查;二要对未受污染地区及时保护;三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比如有些地区确确实实污染比较严重,邻近市区的可以变成城市用地,在农村的如果不适合种粮食,可以种树;四是做一些土壤修复试点。

此外,加强技术研发。

全国确定六个土壤污染治理试点

北青报:

哪些区域土壤污染问题比较严重?

潘碧灵:

其他地方我不太清楚,但湖南应该算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

其实,一般来讲,工业发达的地方都是污染重点区域,因为重金属污染通常与工业有关,当然在农村也有污水灌溉、磷肥生产等。

像之前检测出大米镉超标,不一定就是工业污染导致的,也有可能跟磷肥的使用有关,当然具体成因很复杂。

目前环保部在全国确定了6个土壤污染治理的试点项目。

北青报:

这6个试点都在哪儿?

潘碧灵:

湖南有一个,广西有一个,其余我记不清了。

湖南在石门雄黄矿区,光一个项目的土壤修复资金就要13亿元。

北青报:

此前环保部与国土部曾联合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但结果好像至今未公开?

潘碧灵:

据我了解,今年两会以后可能会公布第一次普查数字。

北青报:

您怎么看即将公布的数据,会超出公众预期吗?

潘碧灵:

不是不严重,但可能也没有大家想的那么严重。

书记市长都得下河游泳

北青报:

公众越来越关注自身的生活环境,环保部是不是压力很大?

您知道石家庄有市民起诉环保局长吗?

潘碧灵:

对,压力确实很大,关键很多不是环保部门的责任,但社会认为是。

比如水污染,我们只管治理工业污染的水,管不了农业污染的治理。

但不是还有网友说要让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吗?

我认为,至少不是他一个环保局长该下河,就像总书记说的,书记市长都得下河游泳。

北青报:

此前一直有传言称有不法企业向地下偷排污水,污染地下水源,您是否了解相关情况?

潘碧灵:

你说的情况有可能存在,如果有,应该只是个案。

不过,地下水污染是现实,国土资源部正搞全国普查,看到底污染到何种程度。

环保部门将加大监管。

 

水、土治理两大“行动计划”蓄势待发

2014-02-28来源:

中国证券网

继大气“十条之后”,另外两大环境治理方案将于今年陆续发布。

环保部副部长翟青1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在贯彻落实“大气十条”的同时,2014年环保部将抓紧编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

这两大行动计划与“大气十条”是空气、水、土壤污染治理领域的纲领性文件。

“大气十条”已于去年年中发布实施,在大气治污领域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业内预期,2014年,另外两大行动计划也将陆续发布实施,并开启水和土壤治理领域的巨大市场。

土壤修复市场空间巨大

中国是全球土壤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早在2006年,据不完全调查,中国受污染的耕地就约有1.5亿亩,占18亿亩耕地的8.3%。

然而与早已展开的空气和水污染治理相比,土壤治污却还在起步阶段。

“我们的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已经走了将近40年的历程,但是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几乎还没有动。

”环保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曾坦言。

为进一步加强土壤治污,翟青透露,环保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正在编制一个类似于“大气十条”一样的《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

这一行动将类似“大气十条”,成为土壤治理的纲领性文件。

“下一步的土壤治污行动计划也是沿着这个思路(工作安排)走的,工作安排刚刚发布完还没有实施,不可能再提出一套全新的思路来。

”庄国泰说。

据介绍,土壤治污“行动计划”与“工作安排”相比有三方面的差别,一是“长”,行动计划的时间跨度更长,将规划至2017年;二是“实”,即把行动计划的内容做实;三是“新”,更新行动计划提出的措施,把国家对土壤保护的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

具体而言,《行动计划》将从五个方面展开,包括耕地和饮用水源地的土壤保护,土壤污染源的源头控制。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熊跃辉曾表示,根据环保部、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的全国第四次环保产业调查结果来看,在我国环境服务业中,涉及土壤治理的生态修复企业仅仅占3.7%,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编制中

除了土壤外,《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前也正在编制中。

据翟青介绍,与大气污染防治相比较,“水环境问题基本上是稳定的,尤其是重点流域、七大水系水质是基本稳定的。

包括前些年污染比较重的‘三河三湖’,这些年都有比较大的变化。

但他同时表示,“水环境形势却依然非常严峻”。

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仍然是巨大的。

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大概在2400万吨左右,氨氮的排放量大体在245万吨左右。

有专家测算,这些总量必须要削减30%-50%,我们的水环境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现在的排放量远远超过了目前的环境容量”。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编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报请国务院审议。

在具体措施方面,一是要大幅度削减工业污染的排放;二是要管理好城市生活污染的排放;三是治理好农村河沟、河岔。

“这个计划和大气行动计划一样,我们力图在责任、任务、措施、体制机制上有所突破,更好地不断推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翟青说。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此前表示,据测算,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投资1.7万亿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投入2万亿元。

虽然大气污染防治的总投入额最终并未写进行动计划,但无论大气抑或水污染治理的市场空间却无疑是巨大的。

“污染地块治理”技术标准出炉推动土壤修复产业提速

2014-02-27来源:

东方早报(上海)

污染地块治理将提速。

近日,环保部发布《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污染场地术语》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下称五项标准),为污染场地治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将自7月1日起实施的五项标准均为首次推出的国家性技术导则,构成了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

污染场地又称污染地块,指因从事生产、经营、处理、贮存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处理处置潜在危险废物,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造成污染,经调查和风险评估可以确认其危害超过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场地(地块)。

污染场地环保标准初成

中国土壤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在五项标准编制中曾提过相关建议。

他称,五项标准主要在程序上指导修复企业开展业务,规范土壤修复市场,减少从业者的风险,对土壤修复产业将产生推动作用。

目前,污染场地修复可参考的标准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环境报采访时指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小、项目指标少,而《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的适用范围窄、暴露途径少、技术路线旧,对具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支撑作用不足。

据其介绍,五项标准充分借鉴国外相关法规标准,结合近年来国内污染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修复工作实践,提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场地环境管理技术原则、模型和路线图,规定了开展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场地环境监测、健康风险评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工作内容、技术要求,规范了相关术语定义,初步形成涵盖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主要环节的国家环保标准体系。

该负责人称,由于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具有上位法不健全、地域差异大、环境影响因素多、作用机理复杂等特点,其环保标准的作用定位及制定原理与大气、地表水环保标准有重大区别,是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难点领域。

历时多年编制

五项标准编制至今已历时5年多。

高胜达称,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者在相关标准上一直未形成共识;此外,由于国内污染土壤修复案例不多,标准制定可参考的样本量不足够大,出于慎重考虑,编制过程拉长。

上述环保部负责人称,环保部于2006年启动了场地环境管理配套标准制定工作。

该负责人称,当前实施五项标准面临三方面制约:

一是专业人才缺乏,拥有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治理知识以及经验的从业人员少;二是基础资料缺乏,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关键参数的取值本土化还不够充分,场地环境档案和历史资料少,已有的档案资料往往也不规范;三是国内自主研发的污染场地监测、评价、治理、修复技术装备缺乏,相关专业设备受国外制约。

需要指出的是,五项标准以技术性规定为主,未规定相关管理要求,也未涉及土壤修复的质量标准。

1995年实施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于2009年开始修订,但该标准目前仍处于修订状态。

一位业内人士亦指出,五项标准只是技术体系标准,目前急需土壤污染防治法把一系列技术导则和标准串联起来,形成体系。

目前,环保部正在编制《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法也在制定中。

民主党派提案关心农村土壤、垃圾污染治理

2014-02-27来源: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2月27日讯,大智慧通讯社梳理发现,目前已公布的各民主党派提案中,几乎都提出治理农村污染的建议,包括制订《国家美丽乡村环境建设行动计划》,修复重金属污染,治理农药、残膜等多项内容。

农工党的提案中,既包括农村治理计划建议又涉及具体的农药污染治理建议。

在其《实施国家美丽乡村环境建设工程的建议》的提案中,农工党建议仿效大气、水、土壤行动计划,制订《国家美丽乡村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利用10年时间基本解决我国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同时在《关于建立农药垃圾回收体系的建议》中,农工党还建议建立农药垃圾回收体系,政府要加大投入,建立专项资金,实行有偿回收。

并制定符合国情和农村实际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技术攻关,用成熟的农药外包装循环利用手段和先进的微生物降解技术,从源头上减少农药垃圾产生。

民进中央也提交了两份关于治理农村污染的提案,分别涉及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和农田残膜污染治理。

建议成立国家层面的土壤污染治理领导机构,协调各部门,对重金属污染情况进行全国普查。

各级地方财政每年应拿出政府财政收入的一部分,设立重金属污染土壤专项治理经费,用于补贴当地农民种植适宜的非食用作物,修复重金属污染。

同时,重金属污染土壤的修复治理,应该向民间资本开放等。

对于农田残膜污染治理,民进中央提案建议,制定新的农用地膜生产标准,针对使用地膜的农民和地膜生产、销售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法律。

而民革中央也提出了关于建立和完善三峡库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的生态补偿制度体系的提案,和关于尽快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立法的提案。

同时大智慧通讯社从民革中央处了解到,民革中央计划在政协会议上做生态粮仓、健康土地、食品安全的主题发言。

污染场地系列环保标准发布

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基础支撑

2014-02-25来源:

中国环境报

中国环境报记者郭薇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近日批准发布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4)和《污染场地术语》(HJ682-2014)等5项污染场地系列环保标准(以下简称五项标准),旨在为各地开展场地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治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为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污染场地又称污染地块,指因从事生产、经营、处理、贮存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处理处置潜在危险废物、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造成污染,经调查和风险评估可以确认其危害超过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场地(地块)。

长期以来,我国工业化快速发展,各地化工、农药、冶炼、电镀等工业企业和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设施数量大、分布广,不少企业设施生产时间长、产品种类多、生产工艺复杂、环境管理措施不到位,所在场地积累了多种污染物,包括各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等毒性强、危害重的污染物。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退二进三”、土地整理等政策的逐步实施,大批工业企业新建、停产、关闭或搬迁。

在农业、工业、居住等用地类型变更过程中,要有效预防新污染、整治老污染、控制环境风险,就必须科学、严谨地开展场地环境状况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鉴于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适用范围小、项目指标少,而《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25-1999)的适用范围窄、暴露途径少、技术路线旧,对具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支撑作用不足,环境保护部于2006年启动了场地环境管理配套标准制定工作。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由于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具有上位法不健全、地域差异大、环境影响因素多、作用机理复杂等特点,其环保标准的作用定位、制定原理与大气、地表水环保标准有重大区别,是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难点领域。

经过多年探索、反复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五项标准充分借鉴国外相关法规标准,结合近年来我国污染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修复工作实践,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场地环境管理技术原则、模型和路线图,规定了开展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场地环境监测、健康风险评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工作内容、技术要求,规范了相关术语定义,初步形成涵盖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主要环节的国家环保标准体系。

自五项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废止。

这位负责人同时告诉记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护或污染防治目标的确定,首先应执行其环境质量标准。

对于环境质量标准未规定的项目指标,可以根据五项标准确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控制值,作为具体场地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的目标参考值。

鉴于相关法律尚不健全,五项标准以技术性规定为主,未规定相关管理要求;其监督、实施应依据《环境保护法》确立的相关原则和《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明确后依法进行。

这位负责人强调,除法律保障外,当前实施五项标准还面临3方面制约:

一是专业人才缺乏,拥有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治理知识以及经验的从业人员少;二是基础资料缺乏,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关键参数的取值本土化还不够充分,场地环境档案和历史资料少,已有的档案资料往往也不规范;三是我国自主研发的污染场地监测、评价、治理、修复技术装备缺乏,相关专业设备受国外制约。

针对上述问题,环境保护部将积极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土壤、水环保行动计划,完善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同时加大环保科研项目支持力度,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相关管理措施、制度,为有序推进土壤、地下水环保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实施效果夯实基础。

湖南两会代表建言:

加快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

2014-02-26来源:

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

湖南是全国重要的工业中心,为中国的工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众多历史遗留问题和过去粗放式的发展方式,导致湘江成为中国重金属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

为此,湖南省委省政府启动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旨在恢复母亲河往昔生命活力,重建湖南绿色家园。

此次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涉及面广,沿江许多排污工厂都被有关部门勒令关停,但作为主要粮食大米的产地,湖南在治理湘江流域的过程中仍面临着多重困境和挑战。

2014年2月10日召开的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湖南省省长杜家毫在湖南省工作报告中指出,湖南将启动重金属污染严重耕地的修复利用和作物结构调整试点工作。

湖南省政协委员、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彭秀琍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表示,湖南省政府已成立专家领导小组,对全省重金属污染情况进行调研,绿色行动相关经费也已到位。

彭秀琍进一步指出,此次污染治理行动将涵盖三方面措施,包括调整污染土地农作物种类;科学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以及加强工业废渣治理。

彭还表示,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对全省重金属污染土地面积进行深入调查和了解。

他说:

“要解决湖南省环境污染问题,我们任重而道远,但我相信我们不会等太久。

湖南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张浩表示,将采取多项措施处理受污农场,包括关停或改种特殊作物。

张表示,由于全省农田土壤酸性偏重,种植作物过程中将用到生物有机肥料来降低土壤酸性。

他透露,目前全省已对此作出相关安排,但仍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即促进生物有机肥料补贴经费。

张进一步指出,受污染土地面积比例较小,不会对全省粮食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湖南省是全国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2012年有色金属产量超过276万公吨。

同时也是中国最大的大米产地。

2012年全省大米产量为2631万公吨,占到全国大米总量的12.9%。

然而,由于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酵,湖南省粮食生产安全去年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湖南省人大代表陈建教就此上交提案推动湖南全省重金属污染治理。

陈提议要建立污染防治预警系统,提醒市民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污染难题。

治理颇有成效

湘江流域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四成左右,两岸分布着全省65%的人口,经济贡献率占到了全省经济输出总量的80%。

全省大约有5千万居民的饮用水来源于湘江,同时,它也是湖南省农业灌溉的重要源头。

据湖南省政协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湘江流域两岸的重金属污染排放,占到了全省重金属污染排放的七成。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湖南成为首批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治的试点省份之一。

中央财政投入多达595亿元(约合98亿美元)。

同年9月,湖南省也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列入全省工作重中之重。

随后一系列防治方案先后出台。

湖南省长杜家毫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省现已新启动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228个,关停淘汰重金属污染企业127家。

到去年年底为止,全省关停排污企业已达1018家,湘江流域湖南段内42个监测数据显示九成以上的湘江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同比增长了4.7个百分点。

2013年,湖南省启动湘江流域工业废渣治理特别项目。

2013年年初,全省通过保护湘江母亲河法案,规定湘江主要源头20公里范围内禁止建厂。

挑战依然存在

湖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帅则表示,治理重金属污染,挑战与机遇依然并存。

刘指出,湖南省内环保部门将秉公担责,为全省的污染防治监控工作共同努力。

他说:

“以往各环保部门对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工作涉及不多,也因此,相关环保企业将会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

刘表示,“政府部门将同环境公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