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库铁路新疆S4标项目部二工区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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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库铁路新疆S4标项目部二工区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S4标项目部二工区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S4标项目部二工区关于混凝土拌和站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S4标项目部二工区自建的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的管理。

第二章拌合站基本概况

2.1设置原则

(1)混凝土采用集中加工、集中生产、集中供应,前期需要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达到铁路总公司相关规范规定的耐久性要求。

(2)充分考虑混凝土需求量与生产能力的配套。

(3)根据供应范围按实际需用量的1.5倍配备混凝土输送车。

桥梁施工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汽车输送泵。

(4)拌合站的所有场地已完成混凝土硬化处理,粗细骨料存放分为合格区和待检区,用隔墙隔开,隔墙高度2.5m,场内设置集水池、废水沉淀池、污水过滤池和洗车区,供电、供水的管线布置规范。

(5)混凝土拌合站按照工管办函【2013】283号《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事前试验、事中监控、事后把关”动态监管,确保混凝土生产质量,拌合站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采集、存储、传输、统计分析生产数据,达到监控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及质量追溯的目标。

系统应能实现材料进场与混凝土出站信息管理、重点场所及关键生产过程监控、自动生成统计数据报表、误差报警提示等功能。

信息系统功能、系统配置、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生产管理等应满足工管办函【2013】283号有关要求和规定。

2.2混凝土拌合站设置

为保证砼运输时间和质量,经过现场实际考察,结合工期情况,本工区共设混凝土集中拌合站4处,其具体设置情况见下表:

2.2-1混凝土拌合站分布表

序号

拌合站编号及规格

位置

供应范围

1

14#砼拌合站(HZS120型)

DK686+200

DK675+000~DK710+000桥涵砼

2

15#砼拌合站(HZS120+HZS60型)

DK741+100

DK710+000~DK758+300桥涵砼,DK675+000-DK758+300预制件砼

3

16#沥青砼拌合站(40T/h)

DK741+100

DK675+000-DK801+550涵洞隔离层

4

17#砼拌合站(HZS90型)

DK793+000

DK758+300-DK801+550段桥涵砼

DK758+300-DK801+550段预制件砼

第3章拌合站采用标准、规范

3.1拌合站采用标准、规范

规范名称

标准规范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175-2007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1596—2005

《建设用砂》

GB/T14684-2011

《建设用碎石、卵石》

GB/T14685-2011

《混凝土外加剂》

GB8076-2008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4-2010

《混凝土拌合用水》

JGJ63—2006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0—2002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

工管办函2013-283号

《混凝土搅拌站(楼)》

GB/T10171-2005

《标准化建设管理手册》

3.2拌合站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第4章拌合站工作程序、质量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4.1工作程序

4.2混凝土生产供应质量管理制度

4.2.1拌和站应具备的条件

4.2.1.1本工区混凝土工程采取集中拌和、统一供应的方式进行施工。

混凝土集中拌和站投产前,由工区技术质量部、工区试验室制订完备的质量管理制度、生产工艺标准及流程、环境保护方案及各种预案。

主要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搅拌、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配置符合要求。

混凝土拌和质量必须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要求。

4.2.1.2人员配备

每个拌和站应设有站长、技术主管各1人,试验员1人,及相关人员,每条拌和生产线配备搅拌司机2人。

4.2.1.3管理制度

拌和站应制定明确的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包括拌和机操作规程、日常管理制度、进料检验制度、原材料检验制度、混凝土生产通知制度、混凝土检测制度和混凝土出场管理制度等。

4.2.1.4机械设备

拌和站选用的拌和设备为强制式搅拌机,并配有相应的自动计量设备、混凝土运输设备、材料清洗和过筛设备;拌和站的生产能力满足现场混凝土浇筑量的要求。

拌和站计量设备有合格证,计量系统定期检定,并有检定证书原件。

拌和站应有备用电源。

4.2.1.5原材料储存场地

砂子、碎石实行分区存放,不同品种、规格的材料按“待检区”、“已检区”分别设置,不同“区”之间用三七砖墙隔离。

“待检区”、“已检区”砂子、碎石采用牢固的棚架遮挡防护,达到遮阳、防雨、防尘等目的。

料场和行车道路进行地基处理和表面硬化,并满足重载车辆的通行要求。

4.2.1.6产品标识

各种原材料按ISO9000标准要求进行产品标识,做到标识内容齐全、醒目和规范。

拌和站建立健全完整的设备、材料、混凝土生产台帐以及相关的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4.2.2原材料质量控制

4.2.2.1源头控制

设备物资部门根据料源供货情况,不定期到各料源头进行了解材料的生产能力、质量状况,保证有充足合格的材料供应。

必要时派人进驻源头,杜绝不合格材料装车。

4.2.2.2进场控制

试验室负责对混凝土的所有原材料按照规范要求,对材料实施进场取样检验。

4.2.2.3材料员对原材料的控制责任

材料员负责材料统计工作并按生产计划制定材料需求计划。

根据台帐中材料消耗情况,报工区物资设备部,由物资设备部统一安排材料供应。

拌和站材料员负责材料进场初验,明显不合格的责令退回;

经目测合格后可先卸货并标识,索取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达到一个检验批时30分钟内通知拌和站试验员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进场材料通知单》一式两份,双方各留一份。

根据试验员反馈的试验结果,材料员对材料进行重新标识或处置。

材料员负责材料的覆盖,以免雨淋和灰尘等污染。

材料员对原材料质量控制环节是否到位的责任追究由拌和站站长负责检查并实施,工区技术质量部负责监督检查。

当发现擅自接收明显不合格材料、标识不及时、覆盖工作不到位。

将视情况给以50-100元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更换岗位。

4.2.2.4试验员质量责任

试验员负责原材料的取样、送检(检验)、报验、检验结果反馈等工作。

试验员接到材料员的原材料进场通知后,及时完成取样或送检工作,检验结果出来后,及时通知拌和站材料员。

拌和站试验员按照试验室的授权范围完成砂石料等的日常检验;需送中心试验室检验的,应填写《试验委托报送单》一式两份,双方各留一份。

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材料报验。

试验室负责驻拌和站试验员送检原材料的检验,及时安排检测并将结果反馈回拌和站试验员。

对试验员不按要求取样送检或先使用后送检或工作马虎造成误用不合格材料的情节由拌和站站长对其施100-200元罚款,工区技术质量部负责监督检查情节严重者将调离岗位。

4.2.2.5拌和站站长质量责任

拌和站站长是拌和站质量第一责任人,全面主持拌和站工作,全力支持监督材料员、试验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工作,对进场材料质量负行政管理责任。

因其工作不到位,致使他人不能完成工作时,由站长接受相应处罚。

对监督不力,管理不善的责任追究,由工区技术质量部实施,根据工作失误情节每发现一次处以300-500元罚款,累计3次调离岗位。

4.2.3混凝土生产

4.2.3.1拌和计划责任

混凝土应在有计划的状态下组织生产。

工区工程管理部或各施工队技术员应提前一天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拌和站调度报混凝土需求计划,内容包括混凝土类别、数量,要求等。

拌和站调度汇总后报拌和站站长。

各施工工点技术员还应在浇筑混凝土前二小时通知拌和站调度。

拌和站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证混凝土供应。

拌和站站长负责组织制定生产计划并由调度负责落实。

拌和站调度接到通知后,根据工点技术员预约的使用混凝土时间安排生产。

调度员应负责混凝土当日、月及年度统计。

由于计划、调度不周造成供应不及时(超时)或浪费由站长、调度员承担相应责任。

由工区技术质量部对其处以500~1000元罚款。

4.2.3.2混凝土搅拌工艺

4.2.3.2.1搅拌混凝土前应严格测定粗细骨料的含水率,准确测定因天气变化而引起粗细骨料含水量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

一般情况下每班抽测2次,雨天应随时抽测。

4.2.3.2.2搅拌混凝土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

搅拌机经大修中修或迁移至新的地点后,应对计量器具重新进行检定。

每一工班正式称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校核。

4.2.3.2.3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施工配合比准确称量混凝土原材料,其最大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按重量计):

胶凝材料(水泥、矿物掺合料等)±1%;外加剂±0.5%;粗、细骨料±2%;拌合用水±1%。

4.2.3.2.4混凝土强度增长的效果及生产效率等因素,规定合格的搅拌时间。

为提高负荷外加剂的效率并减少坍落度损失,规定投料顺序为:

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后,宜先向搅拌机投入细骨料、水泥、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搅拌均匀后加入水将其搅拌均匀后,再向搅拌机投入粗骨料,并搅拌均匀为止。

上叙每一个阶段不超过30S,搅拌总时间不得少于2min,也不得超过3min。

4.2.3.2.5自全部材料装入搅拌机开始搅拌起,至开始卸料时止,延续搅拌混凝土的最短时间应经试验确定。

4.2.3.2.6混凝土最短搅拌时间(min)

搅拌机容器(L)

混凝土坍落度(mm)

<30

30~70

>70

≤500

1.5

1.0

1.0

>500

2.5

1.5

1.5

注:

1搅拌掺用外加剂或矿物掺和料的混凝土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2当使用搅拌车运输混凝土时,可适当缩短搅拌时间,但不应少于2min。

3搅拌机装料数量不应大于搅拌机核定容量的110%。

4混凝土搅拌时间不宜过长,每一工作班至少应抽查2次。

4.2.3.2.7搅拌机拌和的第一盘混凝土粗骨料数量宜用到标准数量的2/3。

在下盘材料装入前,搅拌机内的拌和料应全部卸清。

搅拌设备停用时间不宜超过30min,最长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否则,应将搅拌筒彻底清洗后才能重新拌和混凝土。

混凝土应充分搅拌,应使混凝土的各种组成材料混合均匀,颜色一致。

搅拌时间应随搅拌机的类型及混凝土拌合料和易性的不同而异。

在生产中,应根据混凝土拌合料要求的均匀性。

炎热季节,为了保证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超过30℃。

拌和站用水采用加冰拌合。

对料场进行遮阳防晒保护,粗骨料在使用前不受烈日晒。

降低骨料温度。

冬季搅拌时,必须对水进行加热,加热温度不得超过80℃。

投料顺序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投料顺序如下:

先投入粗细骨料,搅拌均匀后加入拌合用水,搅拌30s后加入水泥、矿粉、粉煤灰、外加剂。

上叙每一阶段不超过30S,搅拌总时间不得少于2min,也不得超过3min。

4.2.3.3拌和质量

拌和站试验员负责混凝土拌制前及拌制中砂石含水率的测定并验证各种掺入料的合格报告,根据测试结果、环境条件、工作性能要求等及时和技术负责人一起修改施工配合比中水和骨料的用量,使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和水胶比符合选定配合比设计的要求。

有见证要求时,需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交拌和站站长或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收到施工配合比后,及时交搅拌司机,并组织生产.

不按上述规定操作,致使混凝土水胶比超限,每发现一次由拌和站站长对试验员处以200元罚款。

拌制混凝土时,拌和站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员下达的施工配料单以及拌和时间、技术交底进行数据输入、控制,对电脑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对拌和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向试验员、站长反映,通过合法程序进行纠正,不得擅自改变参数和程序。

拌和机司机应密切注意所生产混凝土的配料误差情况,确保各种材料计量误差,不超过水泥、矿物掺合料、外加剂和拌和用水1%,粗细骨料2%的规定。

拌和司机不按技术交底参数操作或拌和中发现异常情况不解决、不汇报,由站长对其处以50~200元罚款。

在每次开拌之始,试验员和拌和站司机应注意监视和检测前1~3盘混凝土的和易性。

如有异常,应立即分析情况并处置,直至拌和物的和易性符合要求,方可持续生产。

当因施工需要更换施工配合比后,亦应注意开拌时的监视与检测工作。

试验员负责拌和站混凝土的和易性检测并作好记录,和易性包括坍落度、坍落流动度、含气量和温度。

发现失控将由站长对试验员处以200元以内罚款。

4.2.3.4混凝土出厂质量

混凝土每罐生产完成后,由试验员进行拌和物的性能检测,将检测结果填写到《混凝土签认单》中。

无检测结果和试验员签字的《混凝土签认单》的混凝土不得出厂。

混凝土出厂时,由拌和站司机打印《混凝土签认单》一式三份(拌和站、出厂和现场各一份),签认单上必须有混凝土的使用部位和混凝土的有关质量信息。

4.2.3.5混凝土运输质量

混凝土的运输能力应与搅拌、浇筑能力相适应,并应以最少的运转次数,最短的时间将混凝土从拌和站运至浇筑地点,以保证拌和物于浇筑时仍具有施工所需要的和易性要求,并保持良好的工作性。

混凝土罐车运输过程中宜以2—4r/min的转速搅动;当罐车到达浇灌现场时,应高速旋转20—30s后再将混凝土拌和物喂入泵车受料斗或混凝土料斗中.

混凝土运输车司机应根据拌和站调度的统一安排,负责将混凝土在规定时间内安全运至使用地点;负责混凝土接收单的送出与取回,按照规定办理签认手续交回归档保存;当因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拒绝接受时,司机应要求工地调度及时和拌和站调度取得联系,按照拌和站调度指令进行处理。

严禁擅自加水,严禁混凝土被拒收后又“转圈回来”的现象。

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工区技术质量部对司机处以500元罚款。

4.3拌合站站长岗位职责

1、安排搅拌人员日常工作,确保搅拌站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2、根据工程需要负责搅拌站与施工现场的施工协调,确保混凝土供应的数量及质量。

3、随时掌握施工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如有难度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4、负责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5、负责组织拌合站全体人员参加技术交底,学习施工工艺,掌握生产要点和操作技能。

6、接到工区相关部门的混凝土计划时,负责组织设备、材料、生产部门的协调、保证混凝土生产的正常进行。

4.4拌合站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

2、负责本站的过程监视量测的组织落实工作,并参加有关监视检查活动。

3、负责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有关检验、试验工作。

4、负责拌合站的成本核算,控制施工成本。

5、参与有关本拌合站有关的试验和工程质量事故以及不合格品、半成品的监测及分析处理工作。

4.5设备工班(维修、电工)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机械设备管理方面的文件、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2、指导人员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保养设备。

3、负责组织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4、负责现场机械设备的配件采购计划及采购工作。

5、参与机械事故调查,组织修复,提出防范措施,并写出书面材料及时上报。

6、按照管理体系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落实相关的目标和指标。

4.6试验员岗位职责

1、了解仪器、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调整和使用方法,并会对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2、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及试验规程进行各项检测工作,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可行并对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3、熟悉掌握所使用的测试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仪器或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

 

4、做好混凝土坍落度、含气量、泌水率等搅拌物性能的监测。

 

5、按规定及时抽样进货原材料的检验工作,

6、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4.7拌合站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作业前做好例行保养,检查润滑油、各限位机构及装置。

2、作业时思想集中,不做与工作关系无关的事,注意电器仪表、机械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排除或向机修人员汇报;观察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如有异常及时向试验员汇报。

3、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进行操作。

4、每周按照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

5、按要求做好生产记录,下班进行交接,相互签认。

4.8、材料员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地磅的工作原理,质量性能,技术要求。

2、负责进场原材料的外观验收和过磅工作,对外观不合格的材料严禁进场。

3、按现场物资管理程序做好材料质量、数量的验收。

4、认真负责做到到材料随时进行验收过磅。

过磅时材料员和原材供应人员必须同时在场签字确认。

5、负责现场材料的发放及清点工作。

6、按内业管理要求,做好进场材料的登记,做好原始资料的管理。

4.9、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每天混凝土发料单分类整理,混凝土日生产量统计。

2、编制有关混凝土生产情况的统计报表,每周向有关领导提供混凝土生产情况,定期汇报混凝土每月生产总量。

3、负责每月生产的统计核算工作及时正确。

4、负责对外租车辆的统计工作。

5、认真做好生产的统计账目管理,生产量情况要准确。

6、对各类资料要分类整理存档、标识。

4.10、安全员岗位职责

1、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2、对拌合站存在危险的地方,及时告诉员工,做好防护措施(悬挂警示标志)。

3、认真检查拌合站存在的隐患,及时排除,保证安全生产。

4.11、质检员岗位职责

1、负责按照施工技术和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及时进行现场混凝土检查跟踪,认真填写质量工作日志。

2、严格按照规定对原材料选用、储存、管理、配合比的选定、搅拌、运输等按要求进行检查。

3、对砂、石、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等原材料进行控制,防止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

4、检查搅拌系统称量是否按实验室的混凝土配料单执行。

5、检查实验室值班人员是否按规定制作试件或按规定检测混凝土性能。

6、开机前督促操作司机、实验员校验各种计量检测仪器。

7、检查配合比通知单中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是否符合现场要求、是否与生产通知单、发料单一致。

8、定期检查拌合站计量系统的准确性。

9、进行搅拌时间的抽检,防止不合格混凝土出机。

4.12、装载机司机岗位职责

1、自觉遵守搅拌站的规章制度。

2、不准私自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站长请假。

3、上班前对设备各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向站长报告。

4、认真上料,不能混装,也不能到处撒料。

4.13、混凝土罐车司机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及公司安全行车管理制度,混凝土搅拌规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和安全行车,完成生产定额指标。

2、加强质量观念,在装入混凝土之前要排除罐车内积水,在运输过程中自己不得也不容许任何人往混凝土中加水及其他物质,保证混凝土按规定运送至现场。

3、服从分配听从指挥,爱护保养车辆,实行出车前自检运行中按交通规则驾驶车辆,中途出现故障及时报告,以便领导组织抢修。

4、收车后保持车辆整洁,罐内外必须清洗干净,不洒、拉、滴漏,按指定地点排列停放。

第5章拌合站设备操作规程

5.1搅拌机操作规程

5.1.1运行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熟悉相关机械的性能、用途以及维护保养方法。

5.1.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

5.1.3操作人员严禁酒后操作,必须注意力集中,时刻注意各部位机械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及时通知专业检修人员检查、处理;机械设备有故障时,及时切断电源。

维修时相关设备的控制开关挂明显标识牌,运行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5.1.4启动外部动力设备时,应先发出提醒信号(电铃),在确保动力设备部位无人检修的情况下,方可供电开机。

5.1.5运行人员在皮带运转过程中应勤于巡视,若发现跑偏、打滑、跳动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5.1.6保持各作业区环境卫生,操作室内干净整洁。

5.1.7各种压力器械要按规定定期送检,并符合国家标准,安全阀、压力表等必须准确、灵敏、可靠,并有检验标识。

5.1.8停机后,必须对各部位进行检查,拉下电源闸刀,各机械应停放可靠、锁牢制动;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并认真填写《台班运转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2装载机操作规程

5.2.1作业前的准备

5.2.1.1发动机部分,按柴油机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和准备;

5.2.1.2机械在发动前,先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各操纵杆置于停车位置,铲斗操纵杆置于浮动位置,然后再启动发动机;

5.2.1.3作业前,装载机应先无负荷运转3-5分钟,检查各部是否完好,确认一切正常后,再开始装载作业。

5.2.2作业与行驶的要求

5.2.2.1除驾驶室外,机上其他地方严禁载人;

5.2.2.2装料时铲斗的装料不宜过大,以免增加装料阻力;

5.2.2.3装料时应低速进行,不得采用加大油门,高速将铲斗插入料堆的方式进行装料;

5.2.2.4装料时,驱动轮如有打滑现象,应微升铲斗,再装料。

如某些料场打滑情况严重时,应使用防滑链;

5.2.2.5在土质坚硬的情况下,不宜强行装料,应先用其他机械松动后,再用装载机装料;

5.2.2.6向车上卸料时必须将铲斗提升到不会触及车厢挡板的高度,严防铲斗碰撞车厢;

5.2.2.7向车内卸料时,不准将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5.2.2.8装载机不能在坡度较大的场地上作业;

5.2.2.9在装载作业中,应注意液力变矩器油温情况,当油温超过规定数值时,应停机降温后再继续作业;

5.2.2.10装载机一般应采用中速行驶,在平坦的路面上行驶时,可以短时间采用高速档,上坡及不平坦的路面上应采用低速档;

5.2.2.11下坡时,应采用制动减速,不可踩离合器踏板,以防切断动力发生溜车事故;

5.2.2.12行驶中,在不妨碍性能的前提下,铲斗应尽可能降低高度;

5.2.2.13通过桥涵时,应先注意交通标志所限定的载重吨位及行驶速度,确认可以通过后在匀速通过,在桥上应避免变速、制动和停车;

5.2.2.14涉水时,应在发动机正常有力,转向机构灵活可靠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对河流的水深,流速及河床情况了解后在通过,涉水深度不得超过发动机油底壳离地高度;

5.2.2.15涉水后应立即停机检查,如发现因浸水造成制动失灵时,则应进行连续制动,利用发热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以尽快使制动器恢复正常;

5.2.2.16装载机作业时,铲斗下边严禁站人;

5.2.2.17操作人员离开驾驶位置时,必须将铲斗落地。

三、作业后的要求

1、装载机应停放在平坦、安全、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将铲斗落到地面;

2、停机前,发动机应怠速运转5分钟,切忌突然停车熄火;

3、按保修规程规定,对转载机进行例保。

5.3罐车操作规程

5.3.1严格遵守《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载。

5.3.2启动后,应先将操纵杆放在“卸料”位置,卸去搅拌桶内积水和杂物。

5.3.3搅拌运输时,混凝土的装载量不得超过额定容量。

搅拌输送车装料前,应先将搅拌桶反转,使桶内的积水和杂物排尽。

5.3.4装料时,应将操纵杆放在“装料”位置,并调节搅拌桶转速,使进料顺利。

5.3.5运输前,排料槽应锁止在“行驶”位置,不得自由转动。

运输中,搅拌桶应低速旋转,但不得停转。

运送混凝土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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