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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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

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地基基础工程

  4.1沉降变形对上部建筑的影响

  4.2桩身质量不符合要求

  5地下室工程

  5.1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水

  5.2柔性防水层空鼓、裂缝、渗漏水

  6砌体工程

  6.1砌体裂缝

  6.2砌筑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6.3砌体标高、轴线等几何尺寸偏差

  7混凝土结构工程

  7.1混凝土结构裂缝

  7.2混凝土保护层偏差

  8楼地面工程

  8.1水泥楼地面起砂、空鼓、裂缝

  8.2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面渗漏水

  8.3底层地面沉陷

  9装饰装修工程

  9.1抺灰工程空鼓、开裂、渗漏

  9.2门窗变形、渗漏、脱落

  9.3栏杆高度不够、间距过大、连接固定不够、耐久性差

  9.4玻璃安全度不够

  10屋面工程

  10.1屋面防水渗漏

  11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11.1给水排水及采暖管道系统渗漏

  11.2排水系统水封破坏,排水不畅

  11.3保温(绝热)不严密,管道露滴水

  12电气工程

  12.1防雷、等电位联结不可靠,接地故障保护不安全

  12.2电导管引起墙面、楼地面裂缝,电导管线槽及导线损坏

  12.3电气产品无安全保证,电气线路连接不可靠

  13通风与排烟工程

  13.1风管系统泄漏、系统风量和风口风量偏差大

  14建筑节能

  14.1设计

  14.2材料

  14.3施工

  15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

  15.1工程资料

  15.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验收

  

  

  1总则

  1.0.1为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统一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我市新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本规定控制的住宅质量通病范围,以工程完工后常见的,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的缺陷为主。

  1.0.4未开展质量通病防治的住宅工程,不能参加各级评优评奖活动。

  1.0.5住宅工程在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督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2术语

  2.0.1住宅工程

  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工程。

  2.0.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住宅工程完工后易发生的、常见的、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的缺陷。

  

  3基本规定

  3.0.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按各自职责执行本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3.0.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预算。

对于施工合同已签订的工程,施工单位按照本措施要求组织实施,并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可而增加的费用,应在工程竣工决算时予以列支。

  3.0.3设计单位应明确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相关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有关单位进行交底。

  3.0.4施工单位应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或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单列章节,经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0.5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并提交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列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3.0.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符合情况。

  3.0.7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的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3.0.8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外,还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并核查相关资料。

  

  4地基基础工程

  4.1沉降变形对上部建筑的影响

  4.1.1设计

  1层数相差超过10层或平面布置复杂的建筑物,应设置沉降缝;确有困难的,必须设置沉降后浇带。

后浇带应在主体结构封顶或沉降速率达到稳定标准、预估沉降差可以满足设计要求,并经设计认可后方可封堵,封堵前应有可靠的保证结构安全的支撑措施。

  2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时期,应进行沉降观测。

设计等级为甲级、地质条件复杂、设置沉降后浇带及软土地区的建筑物,沉降观测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测量精度不低于Ⅱ级。

工程竣工验收时,沉降没有达到稳定标准的,沉降观测应继续进行。

  4.1.2施工

  1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2桩基(地基处理)施工后,应有一定的休止期,挤土时砂土、粘性土、饱和软土分别不少于14d、21d、28d,保证桩身强度和周边土体的超孔隙水压力的消散和被扰动土体强度的恢复。

  

  4.2桩身质量不符合要求

  4.2.1设计

  1人工挖孔桩不应用于软土或易发生流砂的场地。

人工挖孔桩砼护壁厚度不应小于100mm,砼强度不应低于桩身砼强度,护壁应配置直径不小于8mm的构造钢筋。

  2当桩尖位于基岩表面且岩层坡度大于10%时,桩端应有防滑措施。

  4.2.2施工

  1灌注桩钢筋笼

  钢筋笼应焊接牢固,并采用保护块(水下混凝土每2~3m设立一层,每层3~4块)、吊筋固定,以控制钢筋笼的位置。

  2沉管灌注桩

  1)严格控制拔管速度,一般土层1~1.2m/min,软土地区0.6~0.8m/min,在地质软硬层分界处,可采用停震反插。

  2)复打桩复打拔管后,应清除管壁泥土;反插时,反插深度不应大于活瓣桩尖的2/3或不大于0.5~1.0m。

  3钻孔灌注桩

  1)泥浆护壁钻孔桩在钻进过程中及清孔前,应在泥浆顶部和孔底分别测量泥浆性能,泥浆比重一般为1.1~1.3,在卵石、砂卵石或塌孔回填重钻孔时,应为1.3~1.5;在钻进过程中应保证护筒内的水头高度高于地下水位1~2m以上。

  2)成孔后应采用井径仪和和沉渣仪分别测量孔径和沉渣厚度,数量均不少于总桩数的10%;挤扩桩成孔后,应采用井径仪全数检查扩径尺寸。

  3)泥浆护壁钻孔桩二次清孔后2h内(嵌入遇水软化、膨胀岩中的桩基0.5h内)必须浇筑混凝土,否则应重新清孔;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导管连接密封性进行水压试验,浇筑过程中导管埋深应控制在1~6m,每次拆除导管长度不应大于5m,在每次拔管和拆除导管前,应测量导管内外的混凝土标高。

  4人工挖孔桩

  1)持力层为泥岩等遇水软化岩土层时,验孔后应采用高于桩身强度一个等级或以上,且不低于C30的干硬混凝土封底。

  2)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孔中积水排除干净,混凝土浇筑时,应采用串筒或溜槽,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厚度不大于振捣棒影响深度的1.5倍,当孔中渗水量大、积水较多时,必须采用水下混凝土浇筑。

  

  5地下室工程

  5.1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水

  5.1.1混凝土裂缝、渗水

  1设计

  1)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地下水、地表水和毛细管水对结构的作用,以及由于人为因素而引起的周围水文地质变化的影响确定设防高度。

  2)地下室墙板宜优先采用变形钢筋,配筋应细而密,网片钢筋间距应≤150mm,分布宜均匀;水平分布钢筋设置在竖向钢筋外侧。

对水平断面较大变化处,宜增设抗裂钢筋。

  3)地下结构用混凝土,应采用自防水混凝土;自防水混凝土设计时,应采取预防混凝土收缩的措施。

  4)结构设计时,应根据平面形状、荷载、地区变化等情况合理设置后浇带和变形缝。

  5)设计图中,应注明或绘制加强带、后浇带、变形缝和施工缝等构造详图。

  2材料

  防水混凝土掺入的外加剂掺合料应按规范复试符合要求后使用,其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3施工

  1)防水混凝土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或绑扎的低碳钢丝不应接触模板。

固定模板而穿过的螺栓应加焊止水环。

拆模后,将留下的凹槽封堵密实,并在迎水面涂刷防水涂料。

  2)混凝土采用分层浇筑,泵送混凝土每层厚度宜为500~700mm,用插入式振动器分层振实,板面应用平板振动器振捣,排除泌水,进行二次收浆压实。

  3)防水混凝土水平构件表面覆盖塑料薄膜或双层草袋浇水养护,竖向构件宜采用喷涂养护液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14d。

  5.1.2变形缝渗、漏水

  1设计

  1)地下工程的变形缝宜设置在结构截面的突变处、地面荷载的悬殊段和地质明显不同的地方。

  2)地下工程宜减少变形缝。

当必须设置时,应根据该地下水压、水质、防水等级、地基和结构变形情况,选择合适的构造形式和材料。

  2材料

  当地下水压大于0.03Mpa,环境温度在50℃及以下,且不受强氧化剂作用,变形量较大时,可采用埋入式止水带和表面附贴式橡胶止水带相结合的防水形式,变形缝内还可嵌止水条止水;对环境温度高于50℃的变形缝,可采用2mm厚的紫铜片或3mm厚不锈钢等金属止水带;有油类侵蚀的地方,可选用相应的耐油橡胶止水带或塑料止水带;无水压的地下工程,可用卷材防水层防水。

  3施工

  1)地下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地下水位低于防水混凝土500mm以上,并应排除地下水。

  2)金属止水带宜折边,连接接头应满焊、焊缝严密。

  3)用木丝板和麻丝或聚氯乙烯泡沫塑料板作填缝材料时,随砌随填,木丝板和麻丝应经沥青浸湿。

  4)埋入式橡胶或塑料止水带施工时,严禁在止水带的中心圆环处穿孔,应埋设在变形缝横截面的中部,木丝板应对准圆环中心。

止水带接长时,其接头应锉成斜坡,毛面搭接,并用相应的胶粘剂粘结牢固。

金属止水带接头应采用相应的焊条仔细满焊。

  5)采用膨胀止水带嵌缝,止水带必须具有缓胀性能,使用时,应防止先期受水浸泡膨胀。

  6)表面附贴式橡胶止水带的两边,填防水油膏密封。

金属止水带压铁上下应铺垫橡胶垫条或石棉水泥布,以防渗漏。

  5.1.3后浇带部位渗、漏水

  1设计

  1)后浇带部位应采取加强防水措施,并有构造详图。

  2)后浇带混凝土应采取抗裂措施。

  3)后浇带施工缝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2施工

  1)底板、顶板不宜留施工缝,底拱、顶拱不宜留纵向施工缝。

  2)墙体不应留垂直施工缝。

墙体水平施工缝不应留在剪力与弯矩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墙交接处,应留在高出底板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

  3)后浇带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并凿到密实混凝土,再铺设去石水泥砂浆。

浇筑混凝土时,先浇水湿润,再及时浇灌混凝土,并振捣密实。

  

  5.2柔性防水层空鼓、裂缝、渗漏水

  5.2.1设计

  1应选用耐久性和延伸性好的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作地下柔性防水层,且柔性防水层应设置在迎水面。

  2柔性防水层的基层宜采用1∶2.5水泥砂浆找平。

  5.2.2施工

  1找平层表面应清理洁净、干燥,如有污物、油渍等,应洗刷干净,晒干后方可施工。

  2柔性防水层施工期间,地下水位应降至垫层300mm以下。

  3柔性防水层前,先涂刷基层处理剂,卷材宜采用满贴法铺贴,确保铺贴严密;防水涂料应薄涂多遍成活。

  4柔性防水层的施工还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

  5柔性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砌体工程

  6.1砌体裂缝

  6.1.1设计

  1建筑物外围结构应采用符合节能规范和标准要求的保温措施,且优先采用自保温砌体材料。

  2砌体结构建筑物长度大于40m时,应设置变形缝;当有其它可靠措施时,可在规范范围内适当放宽。

  3顶层圈梁高度不宜超过240mm,圈梁应沿内外墙拉通。

顶层的外门窗两侧及温度应力较大处应设构造柱。

  4砌体工程的底层和顶层(包括跃层)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小于120mm,且宜为砌块模数,宽度同墙宽,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其它楼层在窗台标高处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板带的厚度不小于6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向配筋不宜少于3φ8。

上述水平纵向钢筋均应与构造柱可靠连接。

  5顶层门窗洞口过梁宜结合圈梁通长布置,若采用单独过梁时,过梁伸入两端墙内每边不少于600mm,且应在过梁上的水平灰缝内设置2~3道不小于2φ6@300通长焊接钢筋网片。

  6顶层、底层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5。

  7砌体结构山墙构造柱间距不应大于3m。

  8斜屋面应在檐口标高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

  9砌体结构房屋顶层两端1-2个开间砌体沿高度方向应设置间隔不大于500mm的通长配筋砂浆带,配筋不少于2φ6,并与构造柱可靠连接。

  10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当墙长大于5m时,应增设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且在填充墙与框架柱、剪力墙交接处应设置构造柱;每层墙高的中部应增设高度为120mm,与墙体同宽的混凝土腰梁,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

预留的门窗洞口应采取钢筋混凝土框加强,钢筋混凝土框构造为:

厚度不小于120mm,宽度同墙宽,纵筋2φ10,并在墙体中设置“U”型拉结筋φ6@400与钢筋混凝土框连结。

  11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12混凝土柱边门垛小于240mm、窗间墙小于360mm时,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

  13在凸出外墙面的线条、空调板、雨蓬、屋顶露台(平台)、阳台等部位上口的墙体中应设置一道宽度同墙宽、高度不小于200㎜(且符合墙体砌块的模数)的钢筋混凝土防水翻边,并且对上述部位应进行防水节点设计。

  14屋面女儿墙应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并在适当位置设置伸缩缝。

  15洞口宽度大于2m时,两边应设置构造柱。

  16当外墙设置通长窗时,窗台应设钢筋混凝土压顶,压顶下应设置抗裂柱,间距不大于3m,抗裂柱内配不小于4φ12纵筋及φ6@200箍筋;抗裂柱纵筋伸入压顶内的锚固长度不小于500mm。

  6.1.2材料

  1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细砂和混合粉。

  2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出炉停放期不应小于28d。

  6.1.3施工

  1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底板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15d以后,方可将其补砌挤紧;补砌时,对双侧竖缝用微膨胀高强度等级的水泥砂浆嵌填密实,或采用微膨胀细石砼嵌填密实。

  2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应一次浇筑完成。

  3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应折弯压入砖缝,拉结筋宜采用预埋法留置。

  4砌体结构砌筑完成45d后再进行抹灰。

  5在常温条件下,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日砌高度应控制在1.4m以内,并应采取严格的防风、防雨措施。

  6在墙体上严禁开凿水平槽和斜槽;竖向槽须在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用机械开凿,且在粉刷前,应采取加贴钢丝网片等抗裂措施。

  7宽度大于300mm的预留洞口应设钢筋混凝土过梁,并且伸入每边墙体的长度应不小于250mm。

  

  6.2砌筑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6.2.1材料

  1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砌筑砂浆的拌制、使用及强度应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的要求。

  3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运输与堆放应避免碰撞,防止缺棱掉角,并有防雨措施。

  6.2.2施工

  1严格控制砌块(砖)砌筑时的含水率,应提前1~2d浇水湿润,砌筑时砌块表面不应有浮水,各种砌体砌筑时,块体材料含水率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页岩砖、煤矸石砖:

10%~15%。

  2)灰砂砖:

8%~12%。

  3)加气混凝土砌块:

≤15%。

  4)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

≤20%。

  砌筑施工时,监理人员应在现场对含水率进行抽查。

  2施工洞、脚手眼等后填洞口补砌时,应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

外墙等防水墙面的洞口应采用防水微膨胀砂浆分次堵砌,迎水面表面采用1∶3防水砂浆粉刷。

孔洞填塞应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办理专项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3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应与其他块材混砌。

  4砌体灰缝应厚度一致,砂浆饱满。

当竖向灰缝大于20mm,应灌C20细石混凝土。

竖向灰缝灌缝应插捣密实,竖向灰缝饱满度得不应低于80%,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

灌竖缝应在每皮砌块校正后即进行,先灌缝,后勾缝,勾缝深度距墙表面为3~5mm。

  

  6.3砌体标高、轴线等几何尺寸偏差

  6.3.1设计

  卧室、起居室(厅)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m;走道、楼梯平台及作贮藏间、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的(半)地下室,其净高不应低于2m;楼梯梯段净高不应低于2.2m。

  6.3.2施工

  1砌体施工时应设置皮数杆,皮数杆上应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

砌筑完基础或每一楼层后,应及时弹出标高和轴线控制线,施工人员应认真做好测量记录,并及时报监理验收。

  2装饰施工前,应认真复核房间的轴线、标高、门窗洞口等几何尺寸,发现超标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3室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净高度偏差小于15mm。

  2)室内方正与垂直线偏差小于0.3%,且小于15mm。

  3)楼板水平度偏差小于5mm/2m。

  

  7混凝土结构工程

  7.1混凝土结构裂缝

  7.1.1设计

  1砖混结构住宅的建筑平面应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

当平面有凹口及洞口时,凹口、洞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应适当加强,并在凹口阳角及阴角处应设置构造柱;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应调整平面或采取构造措施。

  2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以下简称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不应小于120mm,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应小于100mm。

  3建筑物两端端开间及变形缝两侧的现浇板、平面横向尺寸变化大的开间、大小房间尺寸悬殊的小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其他开间宜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00mm。

其它外墙阳角处和跨度大于4m现浇板的角部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不应少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应小于2000mm。

  4预埋管线不应集中通过楼板,应分散布置,设计中水、电、设备各专业应当相互配合,在同一位置管线重叠不得超过两层,交叉布线处应采用接线盒。

穿线管的直径应小于1/3楼板厚度,且不应超过50㎜,并使管壁至板上下边缘净距不应小于25㎜。

管线必须布置在上下层钢筋网片之间,若跨中未设计上层钢筋,则沿管线方向在板的上表面增设φ6双向间距100宽600㎜的钢筋网片,多根管线并排时,增设钢筋网片的宽度应超出管线每边300㎜。

  5住宅长度大于40m时,宜在房屋中部设置后浇带,后浇带两边应设置加强钢筋。

超长结构应进行温度变形分析,板内配筋沿超长方向的间距不大于150㎜,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减少温度应力产生的影响。

  6当阳台挑出长度L≥1.5m时,应采用梁式结构;当阳台挑出长度L<1.5m且需采用悬挑板时,其根部板厚不小于L/10且不小于120mm,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

  7室外悬臂板挑出长度L≥400mm、宽度B≥3000mm时,应配抗裂分布钢筋,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

  8严禁将给排水管水平埋设在现浇梁板中。

  7.1.2材料

  1现浇板的混凝土细骨料应采用中、粗砂,不得采用粉砂或细砂;粗骨料应采用碎石,不得采用卵石及卵石制品。

  2预拌混凝土的含砂率、粗骨料的用量应根据试验确定。

  3矿物掺合料:

粉煤灰必须符合国家Ⅱ级灰的标准,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15%;矿渣粉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30%;沸石粉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10%;采用复合矿物掺合料时,其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30%。

掺和料的总量不应大于水泥用量的50%。

  4高层住宅混凝土坍落度不应大于180mm,其它住宅不应大于150mm,屋面混凝土坍落度不应大于120mm。

  7.1.3施工

  1模板和支撑的选用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边支撑立杆与墙间距不应大于300mm,中间不宜大于800mm。

应优先采用钢管支撑;上下层模板支架立柱应对准;输送泵管处支撑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拆模时,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2现场严格限制使用自拌混凝土。

  3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

阳台、雨蓬等悬挑现浇板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500mm的钢筋保护支架,在浇筑混凝土时,保证钢筋不位移。

  4楼板、屋面混凝土浇筑前,必须搭设可靠的施工平台、走道,施工中应派专人整理钢筋,确保钢筋位置符合要求。

  5现浇板浇筑时,在混凝土初凝前应进行二次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两次压抹。

  6施工缝的处理、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控制温度变形的后浇带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大于60d后再施工,浇筑时,宜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混凝土强度应提高一个等级。

  7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认真编制混凝土浇筑方案,尽量避开当日高温时段。

选用适当的混凝土配合比,现场测定其坍落度损失值,科学合理地确定浇筑顺序和施工缝的留置。

预拌泵送混凝土进场时按检验批检查入模坍落度,当入模坍落度不符合要求时,应作退场处理。

  8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加以覆盖和保湿养护。

  1)根据气候条件,淋水次数应能使混凝土保持湿润状态,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2)用塑料布覆盖养护,应将混凝土盖严,并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3)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应淋水保养。

  4)对不便淋水和覆盖养护的,宜涂刷保护层(如薄膜养生液等)养护,减少混凝土内部水分蒸发。

  9混凝土养护时间应根据所用水泥品种确定:

  1)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

  2)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性能要求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10现浇板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养护期间,48h(冬季72h)内不得进行后续施工,72h(冬季120h)内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

到期后吊运、堆放重物时应采取措施,减轻对现浇板的冲击影响。

  

  7.2混凝土保护层偏差

  7.2.1材料

  严禁使用碎石及短钢筋头作梁、板、基础等钢筋保护层的垫块。

梁、板、柱、墙、基础的钢筋保护层宜优先选用塑料垫卡支垫钢筋;当采用砂浆垫块时,强度应不低于M15,面积不小于40mm×40mm,且不得内穿竹签。

  7.2.2施工

  1梁、柱垫块应垫于主筋处,砂浆垫块应按图7.2.2预留18号绑扎固定低碳铁丝。

  图7.2.2

  2当板面受力钢筋和分布钢筋的直径均小于10mm时,应采用钢筋支架支撑钢筋,支架间距为:

当采用φ6分布筋时不大于500mm,当采用φ8分布筋时不大于800mm;支架与受支承钢筋应绑扎牢固。

当板面受力钢筋和分布钢筋的直径均不小于10mm时,可采用马蹬作支架。

马蹬在纵横两个方向的间距均不大于800mm,并与受支承的钢筋绑扎牢固。

当板厚h≤200mm时马蹬可用φ10钢筋制作;当板厚200mm≤h≤300mm时,马蹬应用φ12钢筋制作;当板厚h>300mm时,制作马蹬的钢筋应适当加大。

  

  8楼地面工程

  8.1水泥楼地面起砂、空鼓、裂缝

  8.1.1设计

  1、面层为水泥砂浆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

  2、细石混凝土面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小于C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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