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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双边博弈到多边合作中日俄石油管线争端的案例研究

从双边博弈到多边合作——中日俄石油管线争端的案例研究

徐斌、黄少卿

  【内容提要】 作者试图运用博弈论分析工具剖析中日俄石油管线争端案例,借此建立一个国家间能源交易合作机制的分析框架。

国家间能源博弈要实现“合作解”,分别可以依托双边机制、多边机制和第三方机制。

中俄有关东北亚石油管线的建设项目长期陷入僵局的根源在于两国的双边博弈缺乏稳定解,这不但与日本介入这一外部因素有关,也与中俄之间的经贸关系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的波动等因素密不可分,从而使“重复博弈”和“质押”等双边机制的作用受到限制。

在当前国际社会缺乏强制性第三方机制的条件下,为了更好地保障中俄国家间的能源合作,在完善双边机制作用的同时,当务之急是要参与建设和完善各类多边机制。

  【关键词】 双边博弈;多边合作;俄中日石油管线争端

  【作者简介】 徐斌,中国石油大学副教授,中国石油大学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北京 邮编:

102249);黄少卿,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研究员,经济学博士(上海 邮编:

201206)

  【中图分类号】 D8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9550(2010)03-0141-14

一 引言

  石油作为一种不可再生性资源,是非常特殊的商品,在现代经济和历史中地位举足轻重。

正如《石油!

石油!

》(TheAgeofOil)一书作者莱昂纳多·毛杰里(LeonardoMaugeri)所说的那样,世界石油市场自产生以来,始终跳跃着国家权力和意识形态的身影,伴生国家的兴衰迭起,至今没有一种原料能像石油一样对国家命运、军事发展和全球贸易战略以及国家之间的关系具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

[1]研究表明,一方面,石油作为现代战争的血液和从事工业生产与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其需求的价格弹性很低;另一方面,石油的生产与供给主要控制在全球少数国家手中,这使国际市场石油交易常常游离于市场规则之外。

[2]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市场石油价格的一路攀升,国家间能源矛盾和冲突日益显现,如何寻求有效的国际能源合作机制已经迫在眉睫。

2002年以来,中国、日本和俄罗斯就西伯利亚地区石油管线建设所进行的国家间博弈充分体现了国际能源合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中俄石油管线项目从1994年提出伊始便受到世人关注,而在日本巨大投资允诺和俄罗斯一些利益集团的鼓动下,这一合作项目在进入21世纪后陷入重重迷雾,几经曲折。

2009年2月,在世界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俄贷款换石油的合作机制世界瞩目,通往中国的石油管道终于开始了最后110公里的修筑。

  作为当今世界的三个主要能源经济体,中、日、俄之间的博弈对当今世界经济格局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对该案例研究近年来也成为学术界热点。

周勤借助朱·弗登伯格(DrewFudenberg)和让·梯诺尔(JeanTirole)价格拍卖模型,[3]比较中俄与俄日双边能源合作的可能性高低,周勤认为,中日双方石油管线的博弈类似于拍卖品的竞价,取决于各自对竞拍品效用的评价,鉴于中国对俄能源供应的效用评价高于日本,未来中俄能源双边合作可能性更大。

[4]李敏伦强调文化、心理、历史以及国际格局变化等方面对中俄石油管线铺设的影响,认为要从上述多角度理解案例中的合作困境。

[5]陆南泉强调国家利益是中俄石油管线铺设一波三折的决定因素,未来中俄双边合作起决定性作用的仍然是经济利益。

[6]李福川认为影响中俄石油管线两个最重要的因素是地缘政治和石油地理因素,俄罗斯基于地缘政治考虑会倾向于安纳线,但基于石油地理以及相应投资成本的考虑则会选择安大线,这也导致俄罗斯犹疑不决。

[7]还有一些文献论及合作机制建设对案例的意义,认为案例反映出中俄能源贸易的脆弱性,需要附加一些额外的实施机制,如积极参与勘探开发或股权合作的方式,使中俄能源双边合作更为有效。

[8]总之,上述文献从不同的角度揭示出中、日、俄三国间能源合作的不确定性以及合作机制建构的意义。

  本文试图通过对中、日、俄远东石油管线争端的案例分析,建立一个国家间能源合作机制的分析框架。

世界石油市场体现的是国家间博弈,而要实现国家间博弈“合作解”,则与市场主体交易过程中保证合同得到履行的机理是一样的,可以依托双边机制、多边机制和第三方机制。

[9]在目前国际社会缺乏有效的第三方机制的条件下,为了更好地保障国家间的能源合作,当务之急是要在发挥双边机制作用的同时,建设和完善各类多边机制,在这方面,中国还有许多工作需要推进。

本文的结构如下:

第二部分对案例发生的背景和经过进行描述;第三部分从合同执行的角度运用博弈论的分析工具给出一个国家间能源合作机制的理论分析框架;第四部分是在上述理论框架下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了中俄国际能源合作中双边机制作用以及面临的各种约束;第五部分在案例分析基础上得出经验启示;最后是文章结论。

二 中日俄石油管线争端的案例梗概

  20世纪90年代初,俄罗斯经济危机严重,生产大幅下滑,同时石油价格在国际市场不断下跌,石油出口国竞相寻找市场。

1994年11月,俄罗斯尤科斯石油公司向中方提出修建从西伯利亚到中国东北石油管道(即“安大线”)的建议。

然而,2002年下半年,日本开始插手该地区石油管道项目,提出修建安纳石油管线(即“安纳线”)。

日本政府为此进行了大量的公关活动,展开了官、产、研三位一体的外交攻势。

2003年1月,日本首相在莫斯科与俄罗斯签署《日俄能源合作计划》,日本承诺从俄罗斯每天进口石油100万桶,同时准备提供50亿美元贷款,并协助俄罗斯开发油田及修建输油管线。

2003年7月和9月,俄罗斯自然资源部否决了“安纳线”和“安大线”的修建计划,其原因是:

其一,“安大线”和“安纳线”分别靠近贝加尔地震多发地带。

其二,要横穿佟金国家公园;其三,要绕过贝加尔湖,危害生态安全。

俄罗斯官方还认为,中方的“安大线”沿途基本是边缘地区,投资这一庞大的工程只有输送石油的单一作用,无法推动远东地区经济发展。

2004年,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又在“安纳线”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新方案。

这条石油管道方案的起点是东西伯利亚的泰舍特,途经贝加尔湖北部,然后沿着贝加尔-阿穆尔大铁路和中俄边境地区,一直通往俄罗斯的远东港口纳霍德卡(简称“泰纳线”),俄罗斯远东石油管线走向参见图1。

图1俄罗斯远东石油管线走向示意图

 

 

  资料来源:

中国新闻社:

《中俄签署东线石油管道中国支线原则协议》,2008年10月29日,中国新闻网,http:

//news.sina.com.cn/c/2008-10-29/033916544448.shtml。

  在修建“安大线”-“安纳线”-“泰纳线”过程中,中、日、俄管线博弈结果使日本的要价从100亿美元增到130亿美元,而日本在“安纳线”初始的报价是50亿美元。

  按照日本石油联盟的推算,使用这条油管的运油成本将是从中东使用油轮运输的两倍以上,这条输油管道已经成为世界上最贵的管道,管道的投资风险大幅上升。

  2009年2月,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与俄罗斯签订“贷款换石油”的合作协议。

中国将向俄罗斯提供总计250亿美元的长期贷款,俄罗斯则以石油为抵押,以供油偿还贷款,从2011年至2030年按照每年1500万吨的规模总计向中国供应3亿吨石油。

2009年4月,俄远东石油管道通往中国的石油管道终于开始了最后的110公里的修筑,以保证中俄石油长期合同的稳定供应以及中国大庆支线的开工。

自1994年以来,中国和俄罗斯就西伯利亚地区石油管线建设所进行的合作案例终于有了新的进展。

三 理论分析框架

  我们从案例进程可以看到:

一方面,中国和日本需要更加稳定而多样化的石油供应来源;另一方面,俄罗斯也在为西伯利亚地区生产的石油寻找销售市场,因此,铺设一条通往中日消费市场的石油输送管线符合中、日、俄各方的利益。

然而,为什么这样一个多赢的合作结果迟迟不能来临呢?

对此,我们需要在一个理论框架内进行分析。

在本节,我们试图借鉴博弈论的分析工具建立该分析框架。

[10]

  

(一)完全信息的静态博弈模型

  在博弈论中,“囚徒困境”反映出人类在合作上的一种困难:

尽管相互信任并合作能够给博弈双方带来利益,但是,如果给定对方愿意合作的前提下,自己选择不合作将带来更大的利益,则自己会放弃合作;如果对方也意识到这一点,对方也会不合作,则最终的结果是双方都选择不合作,从而陷入到比合作更差的境地。

  我们可以用一个完全信息的静态博弈例子来做具体说明。

假设中俄两国面临着图2所给出的一个交易博弈,图中说明了两国可以选择的策略有两种:

合作、不合作。

合作行为需要付出一个沉淀成本α,不合作行为无须付出该成本。

图2(右下角)的四个方格中分别给出了不同策略组合下各自的收益情况,每格中左边的数字为俄罗斯的收益,右边为中国方面的收益。

如果双方合作,则假设各获得交易所带来的收益Г的一半减去沉淀成本α;如果其中有一方选择不合作,则不合作方得到收益β,而合作一方则蒙受-α的损失;如果双方都选择不合作,则双方都只能得到一个0收益。

显然,双方同时选择合作是一种互利的策略。

但是,这是该博弈的纳什均衡解吗?

显然,能否实现合作解取决于不同策略下中俄两国各自收益的取值大小。

假设存在0<Г/2-α<β,即在给定对方选择合作时,己方选择不合作就能够得到更大的收益,尽管会给对方带来了-α的损失。

如果预计到对方会选择不合作,则每一方都会选择不合作,(不合作,不合作)将是该博弈中唯一的纳什均衡。

在这一均衡解下,两国的收益都只能是0,则社会的总福利为0,相比于能够带来Г-2α社会净福利的合作选择,不合作显然是一个更坏的结果。

图2 完全信息的静态交易博弈

 

中国

合作

不合作

俄罗斯

合作

Г/2-α,

-α,β

Г/2-α

不合作

β,-α

0,0

  不过,如果收益的取值发生变化,假设Г/2-α>β,即在给定对方选择合作时,己方也是选择合作才能获得更大的收益,则该情形下的纳什均衡解一定是(合作,合作)。

  由此来看,中俄能源博弈双方能否不陷入“囚徒困境”而实现合作均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合作行为所产生的收益大小(我们可以称之为“合作租金”),即Г的取值,Г越大,实现合作解的几率越高,反之越低;

(2)合作行为需要付出的沉淀成本α的大小,α越大,实现合作解的几率越低,反之越高;(3)欺骗行为所获得的收益β的大小,β越大,实现合作解的几率越低,反之越高。

  

(二)实现博弈合作解的双边机制

  在前面的静态博弈模型中,如果收益的取值恰好能够实现合作均衡解,显然,合作能够带来双方福利的净增加。

然而,我们也看到,一次性的双边博弈往往容易陷入到相互不合作的“囚徒困境”之中,那么,合作双方能否通过某些机制走出这一困境,从而更好地保证双方愿意选择合作的策略呢?

能否找到这样的机制,关键在于能否改变中俄博弈双方的收益状况。

如果不考虑外部其他国家的影响,中俄博弈双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机制来改变各自的收益,从而最终改变博弈均衡解。

  1.从一次性博弈变为重复博弈

  如果中俄博弈双方意识到未来还有继续通过能源合作获得收益的可能,那么双方选择合作策略的概率就会大大提高,因为尽管一期的不合作(或者说欺骗)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但是由此而丧失了双方未来的合作机会,则从长远看还是得不偿失的。

我们从图3的中俄博弈双方收益情况来加以说明。

在图3中,我们将未来合作的收益贴现到当期,那么,双方采取合作策略则各自得到收益δ。

[11]由于δ包括了未来n期博弈采取合作策略的全部收益,因此,δ要远远大于Г/2-α,由此产生的一个结果是,?

gt;β的概率也相应地提高了,换言之,相比于一次性博弈,双方重复博弈的均衡解为(合作,合作)的概率要高得多。

目前,理论上已有多个博弈模型得出了这一结果。

[12]

图3 考虑未来合作收益的完全信息博弈

 

中国

合作

不合作

俄罗斯

合作

δ,δ

-α,β

不合作

β,-α

0,0

  2.通过质押(或礼品交换)形成合作的可信承诺

  提高博弈双方采取合作策略概率的另一种方式是降低采取不合作的机会主义行为的收益。

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建立质押或礼品互换的机制来实现这一目的。

以质押为例,如果博弈双方在采取行动之前,各自将一定价值的财产置于独立的第三方作为质押品,没有采取合作行动的一方将失去该质押品。

  从图4中我们可以看出,质押机制的引进改变了中俄博弈双方不同策略的收益,和完全信息的静态博弈相比(参见图1),在中俄任何一方采取合作策略的前提下,采取不合作机会主义行为的另一方的收益从β下降到β-γ,假定双方合作产生的租金仍然是Г且平分该租金,那么,博弈各方合作的收益Г/2-α大于β-γ的概率便大为提高。

换言之,引入质押机制后博弈更有可能得到合作均衡解。

[13]

图4 引入质押机制的完全信息博弈

 

中国

合作

不合作

俄罗斯

合作

Г/2-α,

-α,β-γ

Г/2-α

不合作

β-γ,-α

-γ,-γ

  (三)实现博弈合作解的多边机制

  除了博弈双方之间的一些机制可以增强实现合作解的可能性之外,还存在能够达到同样效果的多边机制。

多边机制的作用原理与双边机制是一样的,那就是通过改变博弈双方不同策略的收益水平来影响最终的均衡解。

[14]由于博弈双方往往还要与其他国家发生交往,因此,两国进行双边博弈时,就不能局限于只考虑本次博弈内不同策略的收益,还要考虑到这种策略选择信息传递给其他国家后对未来的国际交往所带来的影响。

如果博弈国之间的信息传递是畅通的,而且大家都秉承一种“排斥不合作者”的行为规范,那么尽管某个国家在一次博弈中的不合作行为可能会获得更高的收益,但也将失去未来与其他国家合作的收益。

一旦把与其他国家的潜在交易机会考虑后,则博弈双方采取合作策略的概率就明显提高了(这时博弈双方不同策略的收益水平类似于图3所给出的情形)。

  (四)第三方机制

  第三方机制有效的条件是存在一个能够充分获得信息并且有能力强制执行裁决的第三方机构,是否具有强制性特征是第三方机制与多边机制的主要区别。

由于国际关系的特性,全球范围内权力高度分散,也没有公认或普遍的权威,就本案例而言,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尚不具备实现博弈合作解的第三方机制。

四 案例分析

  从博弈论的角度看,中俄远东石油管线的合作取决于双方成本与收益的权衡。

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市场条件下,博弈双方的成本收益也是变化的。

有效的合作机制安排形成的合作均衡,反映的是博弈方收益取值的变化。

下面我们将根据上述理论框架对案例分析,解释中俄能源合作中一波三折的原因(合作均衡解的变化),并讨论在俄罗斯远东石油管线争端中双边机制和多边机制的作用及其面临的约束。

  

(一)中俄博弈均衡解的前后变化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知道,在一个完全信息的静态博弈中,能否实现合作解取决于不同策略下中俄两国各自收益的取值大小。

从总体收益角度看,作为能源生产大国,“安大线”给俄罗斯带来的收益将是可观的生产者剩余:

俄罗斯远东油气资源的生产找到了出口市场。

俄罗斯从2005~2010年每年将出口原油2000万吨,2010~2030年每年出口原油3000万吨;而作为能源消费大国,中国方面的收益则是自身现实的消费者剩余:

俄罗斯远东原油的输送弥补了自身能源消费的不足。

因此,对于中俄双方而言,不合作的收益是0。

“安大线”工程对双方长期合作带来的收益而言,其沉淀成本是微不足道的。

对中方而言,石油还是一种特殊的稀缺性资源,而俄罗斯方面承担此项沉淀成本的则是作为俄私营身份的尤科斯石油公司。

因此,在“安大线”当时情形下的纳什均衡解是(合作,合作)。

  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响俄罗斯政府博弈收益的若干因素发生了变化。

其原因在于,一方面,俄罗斯面临包括中国在内的整个亚太地区的出口市场的强烈能源需求,国际石油市场的变化使其预期获取的生产者剩余收益远非“安大线”方案当初设计所能满足;另一方面,日本方面的加入使俄罗斯政府博弈收益发生了变化。

  2009年2月,中俄“贷款换石油”是一种典型的质押机制。

由于金融危机的爆发,世界石油市场的石油价格急剧下跌,俄罗斯国内各方也资金吃紧,俄罗斯国内银行和一些重要的企业面临债务无法偿还困境,等待政府的救助措施。

中方贷款的引进大大改变了俄罗斯博弈策略的收益,从而使双边合作的空间加大了。

这是因为,在俄方采取合作策略的前提下,采取不合作机会主义行为的另一方的收益从β下降到β-γ,这个γ现在是来自中国的250亿美元贷款。

假定双方合作产生的租金仍然是Г且平分该租金,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博弈中的俄方合作的收益Г/2-α将显著提高,大于β-γ的概率便大为提高。

  

(二)双边机制作用的约束

  从中俄能源管线博弈的全过程来看,双边机制并未使得双方免于陷入“囚徒困境”。

日本在双边博弈过程中采取了各种贷款、援助等质押机制,试图通过博弈成本和收益的变化影响俄罗斯远东管线的投资决策,中国也曾经许诺进行贷款等质押条件,但为什么直到2009年中国250亿美元的“贷款换石油”才最终促使中俄远东石油管线合作(均衡解)的形成呢?

中俄双边均衡解前后变化说明,中俄能源双边机制的作用是有约束条件的。

  1.重复博弈和质押机制面临的约束

  中国与俄罗斯的双边重复博弈并未体现出多期博弈采取合作策略的收益。

俄罗斯与中国双边合作关系是借重与防范兼备的心理,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它们选择合作策略的概率。

从地缘政治的角度看,俄罗斯希望多个国家参与其东部地区的石油和天然气田的开发,而不是让某一个国家占据主导地位。

俄罗斯能源政策目标是在利益平衡基础上建立统一能源空间,提高俄罗斯在国际舞台上与国际石油公司的竞争能力。

从这个角度看,中俄油气管线的重复博弈机制具有不确定性和局限性。

  俄罗斯也曾寄希望中俄油气管道建设与中国的天然气合作进行“礼品互换”性质的策略合作,但中国实施了“西气东输”项目后,推迟了参加三个中俄天然气项目的准备。

[15]总之,中俄双方缺乏质押机制的博弈使合作均衡解难以形成。

  2.国际油价对双边机制的约束

  能源是俄罗斯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俄罗斯国内生产总值(GDP)的30%、预算的50%和外汇收入的64%来自于石油和石油制品的生产加工及出口。

因此,国际油价波动对双边机制的约束是显见的。

一般而言,国际油价低位时,能源出口国对外部资金的需求更为迫切,因而对外国投资、贷款以及各种援助等质押条件更为宽松。

2002年以来,国际油价一路飙升,俄罗斯大量的“石油美元”为其补充了源源不断的黄金和外汇储备能力,不仅依靠石油收入还清了全部外债,并且建立了庞大的储备。

在国际油价暴跌前(2008年8月),俄罗斯外汇储备规模仅次于中国和日本排在第三位。

显然,在这段时间给予俄罗斯贷款及援助等各种质押机制的作用是有限的。

2008年8月以后,国际油价在高位跌去75%以上(见图5),俄罗斯的黄金和外汇储备减少了1600亿美元,2009年,俄罗斯的财政赤字无可避免。

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给予的250亿美元贷款作为一种双边质押机制起到的作用十分关键。

  需要提出的是,中国250亿美元的“贷款换石油”计划除了外汇策略等因素外,实际上是提高自身合作机会成本的一剂苦口良药。

俄罗斯出口到中国的原油价格与其他俄罗斯原油出口中国的月平均价格基本上高于出口欧洲的价格,但俄罗斯原油出口中国的利润远远低于出口欧洲的利润。

[16]这种利润差异使俄罗斯倾向于增加对欧洲的出口,从而减少对华出口。

因此,2007年11月,俄罗斯在关于中俄远东管道和2010年后原油长期供应协议谈判中,俄罗斯石油公司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大幅提高石油价格。

正是考虑到中俄远东管道进口原油供应方对价格的影响力,中国对俄250亿美元贷款,不仅提高了俄罗斯的合作收益,同时也约束了自身的机会主义行为(提高了违约的机会成本)。

这就是说,如果将来中国选择不合作,贷款将作为中国投资的“沉没成本”将由中国自己承担。

图5 纽约商品交易所原油期货价格年度走势图

 

 

  资料来源:

MooreResearchCenter,Inc.,http:

//www.mrc.icom/pdf/c.lpd.f

五 对案例的进一步思考

  基于上述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得到的启示是:

一方面,要积极完善双边机制;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多边合作机制的建设与运用,以便中国在确保能源安全问题上可以逐步由倚重双边机制转向倚重多边机制。

  

(一)双边机制的完善

  利用贷款、合资等资本联结的相互质押手段促进中国公司与俄罗斯石油公司在上、中、下游产业一体化的合作。

当然,质押机制的合作尚需建立在国际油价波动以及俄罗斯与中国国内油价定价机制的完善方面,中俄之间应当尽量寻求与市场化接轨的模式,寻找合适的时机促进中俄质押机制的有效作用发挥。

  中国完善双边机制的重点要放到如何与俄罗斯保持长期的经贸合作方面。

首先,加强能源对话机制,多进行沟通与理解。

除了政府之间建立更加牢固的能源战略对话机制外,也应发挥民间能源合作机制的作用。

多年来,国内石油市场一直缺乏与海外交流的机制,除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等少数几家单位有条件在海外谋求合作外,其他中国能源企业很少走出国门。

在中国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宣布原油成品油批发市场对外开放后,可尝试以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协会为中介,组织出国考察,交流信息,探索包括技术合作在内的各种合作模式。

其次,建立统一的能源监管机构以及对外谈判主体,加强国内能源贸易领域的立法,限制政府自身在能源合作领域的相机抉择余地。

此举既可以加强中国对外谈判的主动性,又有利于向外发布明确的可信承诺信号,促进有效的双边重复博弈合作的形成。

  

(二)多边机制的构建

  多边机制的约束将加大博弈方在一次博弈中不合作行为带来的违约成本。

多边机制有效的条件是信息的有效传播、潜在博弈参与者遵守对不合作者惩罚的共同规范。

[17]由于俄罗斯在东北亚能源交易中的超级生产大国地位,单靠一个石油进口国的力量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因此,如果多个石油进口国能够达成尊重俱乐部规范的默契,那么从理论上看,多边机制对合同执行的作用要优于双边机制的作用。

然而,从中俄能源管线合作案例中,我们看到多边机制的作用是缺位的。

  中国、俄罗斯作为成员国或观察员参与了全球层面或区域层面的多个重要的多边机制。

中国、俄罗斯是联合国成员,积极参加与全球能源问题有关的所有论坛。

根据联合国章程,能源问题并不属于联合国的职权范围,但是在联合国各种论坛上,全球能源问题在全球环境问题的前提下得以表述。

中国、俄罗斯还利用国际能源论坛,积极参与全球能源对话。

在区域层面,中国、俄罗斯都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也都是东盟(ASEAN)观察员国家。

尽管这些机制充分发挥了信息交流与沟通功能,但实质性合作不多。

那些合作紧密的国际能源合作机制如国际能源署(IEA),其成员国已经建立了紧急石油共享机制,但这种合作机制具有很强的排他性。

多边机制成员往往需要共同认可的规范,如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等,这实际上是一种俱乐部规范,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他非市场经济成员国的参与。

本案例涉及的三个国家只有日本是国际能源署成员。

  要形成对于俄罗斯这样的石油输出大国的强大制约,需要在国际层面产生完全由石油进口国组成的类似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的组织。

形成这种多边机制的最大问题在于,要在主要石油进口国之间形成一致的行动将面临曼瑟尔·奥尔森(MancurOlson)所指出的集体行动的困境。

[18]要解决集体行动中存在的搭便车问题,需要具备一些条件,比如,集团中成员的数量不能太多;存在规模较大的成员;能够较低成本地在主要成员之间分摊采取集体行动的成本等。

[19]如果把主要石油进口国作为一个集团,可以发现,它部分符合达成集体行动的条件,如确实存在像美国、日本这样规模较大的成员。

但是,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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