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与设计讲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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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与设计讲座

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编制与项目工程布局

讲座

一、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编制

(一)编制的必要性

目前在规划界,关于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空间规划众多,主要有由地方国土部门组织编制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涉及村域土地利用)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由地方规划部门组织编制的村镇规划;由地方交通部门组织编制的农村交通道路规划;由地方水利部门组织编制的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由地方环保部门组织编制的环境治理规划等。

由于各部门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缺乏政府的统筹协调,导致各类规划在内容上各自为政,同一规划要素,空间布局完全不同,最终导致规划无法实施。

造成农村地区各项建设无序,既浪费资源,又影响村容村貌,拖累了新农村建设进程。

为解决上述问题,在农村地区真正做到“规划引领发展、规划引导建设”,有必要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以行政村为整治对象,依据整治对象社会、经济、自然条件及新农村建设发展需要;按照土地生态系统平衡原理,在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下,整合各类涉农规划,编制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据此开展“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实现改善农村生产、农民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目的。

(二)内容体系

根据近年来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实践,其内容可归纳为:

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公共公用设施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生态环境治理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村镇建设用地整理规划等九个方面的内容。

1、村级产业规划内容

从村域社会、经济、自然资源实际条件出发,充分考虑村域所处区位条件及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态势,对村域产业发展进行定位,并对其产业体系、产业结构、产业链、空间布局等做出长期的科学合理安排。

2、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内容

根据村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村域产业发展规划、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确定村域土地利用的目标,统筹安排村域内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布局,重点安排好耕地、基本农田、村镇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为实施用途管制奠定基础。

3、村庄规划内容

村庄建设规划包括村庄总体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两个部分。

村庄总体规划:

以村级产业规划、村级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进行村庄建设用地布点;在村庄点之间进行交通运输线路、通讯、供电、给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线路配置,防灾减灾工程及绿化景观工程规划等。

村庄建设规划:

在村庄总体规划指导下,对单个居民点内部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包括功能分区、内部交通规划设计、住宅区规划设计、公共中心规划设计等);对居民点内住宅进行详细设计,向农村居民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

引导农村各项建设按规划实施。

4、村级公用工程设施规划内容

结合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在各级村庄点之间和村庄居民点内部设置给水、排水、电力和电讯管线;有条件地区还应设置燃气、电视共用天线等管线。

对各种管线统一规划、综合布线。

5、村级交通规划内容

落实国家、省、市、县、乡交通规划在村域的交通项目;结合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配置各级村庄点之间及内部的通行道路;根据需要设置停车场、车站等;简单地说其内容包括过境交通规划、村组道路规划、宅前道路规划及田间道路规划。

6、村级水利规划内容

落实国家、省、市、县、乡镇水利规划在村域范围内的水利项目;结合产业发展及生活需要,配置与国家、省、市、县、乡镇规划项目相配套的区域骨干水利工程项目;结合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需要,配置主要的农田水利工程。

7、村级生态环境治理规划内容

根据村域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划定生态保护区;根据村域内现状卫生条件、村域功能、村庄点分布等因素,综合布置村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8、村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内容体系

(1)对村域内的耕地及其内部的零星园地、林地进行整理;

(2)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村域内未利用地、低坡低效林地、园地进行开发;(3)对村域内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造成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

即对以上三种区域进行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布局。

9、村镇建设用地整理规划内容

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布局建设用地拆旧区及农民安置区;针对拆旧地块进行适宜性评价,确定复垦后的土地用途,并根据复垦后的土地用途设置相应的复垦工程。

(三)编制的方法

上述规划内容中,由规划部门组织编制的村庄规划涵盖了上述规划中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生态环境治理规划的部分内容;由国土部门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设计、村镇建设用地整理规划等也涵盖了上述规划中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生态环境治理规划的部分内容。

只是两类规划侧重点略有不同,将两者进行融合,可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

因此在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编制中,为了统一各部门对相关内容的规划思路,在规划编制上宜采用“政府统筹、国土为主、规划为辅、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编制方法。

即在政府统筹协调下,由地方国土管理部门牵头,国土管理部门与村镇规划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做好规划内容分工,委托有资质专业机构共同编制村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涉及交通、水利、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的相关内容,通过规划编制前提供初步方案,规划初步成果形成后审查方案的形式统一规划思路。

规划区域公众参与,通过将规划形成的初步方案反复征求当地群众意见的方式实现。

在技术路线上,采取分—总—分—总—分—总的技术路线。

首先由交通、水利、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分别向国土部门提交规划初步方案,在此基础上国土部门与规划部门做好内容分工,分别编制规划;待分别完成初步规划方案后,由国土部门进行整合形成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初步成果;分别提交相关部门、项目区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征求的意见由国土与规划部门分别修改,修改完成后,由国土部门再次进行整合形成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成果;将整合后的成果分别提交专家组评审,提交项目区再次征求意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征求的项目区群众意见由国土与规划部门分别再次修改完善,之后由国土部门第三进行整合形成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最终成果。

(四)编制的程序

1、准备工作:

成立县级领导小组、技术协调组及技术工作组;

2、图件测绘;

3、资料收集,包括收集交通、水利、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提交规划的初步方案;

4、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成果编制;

5、征求项目区群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

6、根据项目区群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

7、组织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再次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

8、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和项目区群众意见再次修改完善;

9、成果提交。

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布局

(一)布局原则

1、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土地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是目前土地利用提出的迫切要求,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城乡人民共同承担保护耕地这一生命线的重要途径。

土地综合整治各项工程布局应当有利于生产的空间组织,有利于土地的规模经营,有利于区域化和专业化生产,有利于土地集约利用。

2、切实保护耕地原则

最好的土地用于耕地,保障耕地数量与质量。

耕地体现的主要是以公益性目标为主的社会效益,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持系统。

土地综合整治各项工程布局应突出对耕地的保护与建设,尽可能少占耕地,提高耕地质量。

3、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原则

土地综合整治各项工程布局应尽充分利用项目地形条件,并做到就地取材,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降低工程造价;同时应保障各项工程布局合理,方便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工程材料的选用保障项目工程质量满足使用年限的要求。

4、尊重农民传统与种植习惯的原则

土地综合整治中沟、渠、田、林、路、村各项工程布局,应在充分尊重农民生产生活传统习惯及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进行改造与提升。

工程布局方案应充分吸收项目区群众建议,确保规划设计方案有利于农村,服务于农民。

(二)土地平整工程布局

1、土地平整工程布局

(1)土地平整工程布局应考虑的因素

项目类型;

地形、土壤状况等自然地理因素;

投资水平;

土地利用现状;

现代化农业建设要求和农民耕作习惯等。

根据上述因素确定土地平整区域分布、平整田块布局、规格、土地平整形式和耕地质量建设要求。

(2)土地平整工程目标

通过土地平整工程将零碎的、不规整的、坡度大的、土层薄的、未利用的地块,通过整理,达到地块规整,土层增厚,方便耕作,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的目的。

(3)土地平整工程内容

土地平整工程由田块规划布置、田块修筑、耕作层表土剥离及移土培肥工程等内容组成。

应与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工程布局相衔接、协调。

(4)土地平整工程布局原则

尽可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合理分配土方,就近平衡挖填土方量,尽量减少客土、弃土。

田面平整、埂坎稳定,有利于作物的生长和田间灌排水。

方便农业机械化作业和田间耕作。

做好耕作层保护工作,平整后耕地质量要求提高一个等级或保持平整前的农用地等级。

(5)耕地平整类型

根据整理区田面坡度选择耕地平整类型。

田面坡度是指一个耕作田块的地面坡度。

如下表

耕地平整类型

田面坡度

耕地平整分类

0°-5°

水平方田式耕作田块

5°-15°

梯田式耕作田块

水平梯田、坡式梯田

15°-25°

坡式梯田

(6)土地平整单元划分

田面坡度0°-5°以耕作田块为土地平整单元。

梯田式耕作田块以其中水平梯田、坡式梯田为平整单元。

2、田块修筑工程规划

(1)耕作田块概念:

耕作田块是人、畜力和农机具作业的基本耕作单位,也是种植区的基本种植单位,通常是指田间末级固定工程所围割的地段。

耕作田块规划的合理与否将直接影响的合理组织灌排,经济有效地使用农机具和科学地安排生产经营管理。

耕作田块规划包括田块方向,田块的边长,田块设计与地形、土壤、小气候的关系,耕作田块内部规划等内容。

(2)田块方向规划:

田块方向一般是指耕作方向或田块长边方向,也是末级固定渠道等田间固定工程的布置方向。

田块方向的设计可按照以下条件进行:

①从有利于作物生长发育创造良好的光照条件上考虑,田块设计为南北向最好;②从有利于机械作业、灌溉排水和水土保持上考虑,坡耕地田块方向沿着等高线最好;③从有利于排渍上考虑,田块方向使末级固定排水沟垂直于地下水流方向最好;④从有利于防止风害的角度考虑,田块方向使主林带垂直于主害风方向最好。

注意田块方向与居民点的相互位置,尽量使田块与居民点的距离最短,以便缩短往返田间时间消耗。

(3)田块边长与形状规划:

①田块长度设计主要考虑机械作业、土地平整、灌溉以及排水等因素。

田块长度一般为500-800m,可依地形、土壤、作物种植类型确定。

田块宽度主要考虑田块面积、机械作业要求、灌溉排水及防风要求,同时应考虑地形地貌限制。

一般为100-300m。

田块形状尽可能设计为长方形、正方形或直角梯形,要使三角形和不规则田块数目减少到最低限度,以提高机械作业、灌排、田间管理效率。

(4)田块设计与地形、土壤、小气候的关系。

设计田块必须保障同一田块内土壤耕性、土壤生产性、小气候条件一致,从而使作物长势一致,便于规模化经营与管理。

田块设计时必须保证同一田块位于同一高度、同一坡向和同一坡位。

(5)耕作田块内部规划

①平原地区

水稻格田规划:

由于在水稻整个生育期中,稻田要保持均匀水层,为了控制灌排与田面水层深度,满足水稻生长要求,在耕作田块内必须划分水稻格田。

水稻格田设计要求:

要求精细平整土地,使格田田面高低差不大于3厘米,长度一般以60—120米为宜,宽度一般为20—40米为宜。

旱地勿需进一步划分,但田面坡度应限在1:

500以内。

②丘陵山区

丘陵山区以修筑梯田为主。

梯田应尽量集中,并考虑防冲措施。

梯田长边应沿着等高线布设,梯田呈长条形或带形。

若自然条件允许,梯田田面长度一般不小于100m,以150~200m为宜。

田面宽度考虑灌溉和机耕作业要求一般为5-15m,缓坡区一般为20-40m。

梯田用作水田,平整要求与平原区水稻格田相同;用作旱地,梯田纵向还应保留1/300~1/500的比降,以利灌溉和排水。

(三)灌溉与排水工程布局

灌溉与排水工程布局主要由水源工程、输水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泵站及农村输配电工程组成。

1、水源工程布局

灌溉水源主要有面状水源,如水库、山塘、湖泊;线状水源如河流、骨干输水渠道;点状水源如机井等。

水源不同,水源工程也不同。

水源工程常用的有无坝渠道引水、有坝渠道引水、机械抽提水三种类型。

(1)无坝渠道引水:

引水渠道没有筑坝,在农业灌溉中,为了实现自流灌溉,在河水(渠水)位高于两岸附近农田地面高程的情况下,利用河流河床的自然坡度(渠道比降),在河流(渠道)上游选择适当地点开渠引水。

(2)有坝渠道引水:

在河流(渠水)水位较低,采用无坝引水不能得到所需水量,或引水渠道太长不经济时,一般可在河流(渠道)上游适宜地点修筑拦河坝,用以抬高水位,雍水入渠。

坝所处河段要求平直稳定,坝基坚固不透水。

(3)机械抽提水。

有的地区由于地势较高,无法实现农田自流灌溉,必须借助机械提水进行灌溉。

如在河流下游的平原地区;地势相对较高,水源缺乏的低岗丘陵区多采用这种引水方式。

抽水站布置有以下四种形式,可根据规划区的地形条件,基建投资,年运行费用,抽水设备,供电条件以及行政区划和管理条件等因素加以评价确定。

集中供水:

全灌区由一个抽水站和一条干渠控制全部灌溉面积。

这种形式适用于丘陵地区。

分级供水:

全灌区有几个小灌区,每一个小灌区由一个抽水站和一条干渠控制。

这种形式要通过多级抽水。

由低向高逐级供水,每个抽水站除供应本灌溉小区外,还要负责向更高一级供水。

这种形式常见于高原地区或地形高差较大或地形上有明显台地的地区。

高低渠供水:

全灌区分为几个小灌区,每一个小灌区都有独立的干渠直接从同一抽水站引水。

在灌区沿供水方向为一长条形而水源集中时,多采用这种形式。

分散供水:

全灌区分为几个独立的小灌区,分别由几个独立的、互不连接的抽水站供水。

当灌区沿水源流向成长条状,坡度较大,取水又不能集中时,采用这种形式,常见于平原和河谷地区。

2、田间灌排渠道工程布局

(1)田间明渠布局要求

田间明渠包括斗、农两级渠道。

布局要求为:

灌溉斗渠尽可能布置在灌区的最高地段,以便控制最大的自流灌溉面积;

农渠为最末一级田间固定渠道,宜垂直于斗渠布置,以保证田块规整;

渠道选线应尽量避免风化岩层或节理发育的破碎带或透水性较强的地带,以保障工程安全及减少输水损失。

(2)田间明沟布局要求

田间明沟包括斗、农两级排水沟。

其规划布局要求为:

排水斗沟尽可能布置在排水区域的最低位置,以便控制最大的自流排水面积;

农沟为最末一级的田间固定渠道,宜垂直于斗沟布置,以保证田块规整;

排水沟选线宜顺直短捷,以使排水距离最短。

(3)田间灌排渠道组合形式

包括灌排相邻、灌排相间、灌排结合三种布局形式。

灌排相邻布置。

灌渠与排水沟相邻布置,单向灌溉,单向排水。

这种形式适用于地形单一坡向,灌排方向一致的地区。

灌排相间布置。

渠道向两侧灌水,排水沟承泄两侧排水。

这种布置形式适用于地形有一定起伏的地区,灌渠布置在高处,排水沟布置在低处。

灌排结合布置。

排灌合渠的布置形式,只有在地势较高、地面有相当坡度的地区或地下水位较低的平原地区才适用。

因为在这种条件下,不需要控制地下水位,灌排矛盾小。

(4)排渍工程布局

排渍工程是指保护农田不受渍害而修建的排降地下水的工程。

一般采用与沟渠结合排渍的方式。

其布局要求:

充分与田间灌排系统兼容,呈灌排排渍渠或排水排渍沟布置;排渍沟深度宜控制在1.0~1.5m。

灌排排渍渠宜布置在湖积平原区。

排水排渍结合沟应布置在河谷平坝区、浅丘冲垄区、岩溶区、山地丘冈区有面状渍害的地段。

梯田受渍严重的应开环田沟,并在梯田下侧开挖宽0.3~0.5m、深0.6m的排渍沟,切断山泉及上方梯田下渗水流和拦截潜水,减轻梯田渍害。

3、灌排渠系上建(构)筑物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渠系建筑物包括水闸、渡槽、农桥、涵洞、跌水与陡坡、斗门及农门以及小型隧洞等。

其规划布局总要求为:

布置在地形和地质条件良好的地点,应满足灌排系统水位、流量、泥沙、施工、运行、管理的要求和适应交通、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

(1)水闸布置:

在灌溉渠道轮灌分界处或渠道断面变化较大的地点应设节制闸;在分水渠道进口应设分水闸;在干、支渠末端应设退水闸;低洼地区排水沟出口段应设排水闸等。

(2)渡槽布置:

渠道跨越河流、渠沟、洼地、道路,采用其它类型建筑物不适宜时,可选用渡槽。

渡槽应选择地形平缓、地质条件坚固、渡槽轴线短而直,高度较低的挖方地基处修建。

(3)农桥布置:

田间道、生产路跨越渠道、排水沟或溪沟处应布置农桥,农桥一般分为田间道桥和人行桥。

(4)涵洞布置:

排水沟穿越填方渠道、渠道或排水沟穿越填方道路时,可在渠下或路下设置涵洞。

涵洞轴线宜短而直,并宜与渠道、道路中心线正交,进、出口应与上、下游渠道平顺连接;涵洞洞身尽可能布置在地质条件坚固的地段,避免产生不均匀沉陷。

(5)跌水与陡坡布置:

渠道或排水沟经过陡峻的地段时,可设置跌水或陡坡。

跌水或陡坡的型式应根据跌差和地形、地质等条件确定。

跌差小于或等于5m时,可采用单级跌水或单级陡坡;跌差大于5m,可采用多级跌水或多级陡坡。

多级跌水可按水面落差相等或台阶跌差相等的原则分级,每级高度不宜大于5.0m。

跌水与陡坡下游必须设置消能设施。

(6)斗门及农门(制口)布置:

斗门、农门是调节、控制引入斗渠、农渠流量的进水建筑物。

斗门设在干或支渠渠岸的侧旁。

农门设在斗(支)渠渠岸的侧旁。

斗门、农门进水高程要满足田块灌水要求,一般应高出平整后田面接水端10cm以上。

斗门及农门一般以90°的引水角引水。

(7)隧洞布置:

渠道傍山岭布置长度超过直穿山岭5倍,且山岭地质条件较好时,可选用隧洞。

隧洞宜选在沿线地质构造简单、岩体坚硬完整、上覆岩土层厚度大、水文地质条件有利及施工方便的地区。

进、出口洞脸应避免设在可能产生山崩、滑坡及其它地质条件不良的地段;隧洞轴线宜短而直。

(四)田间道路工程布局

田间道路工程主要包括田间道、生产路。

田间道划分为一级田间道、二级田间道两种类型。

1、田间道路布置总要求

田间道工程应结合地形地貌及生产方式,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进行布置,并做到少占耕地、少拆农房、不损坏环境和重要建筑及文物,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同其他田间道相交时,应采用正交,以方便车辆转弯;同时应考虑纵坡要求,田间道最大纵坡宜取6%~8%。

平原地区不宜大于6%;特殊情况下,丘陵地区不宜大于11%,山区不宜大于13%,以保障机械通行要求。

2、一级田间道布置

一级田间道布置在居民点与居民点之间或居民点与主干公路之间,是连接居民点与主干公路的通道。

在布局上要求顺直短捷、连接的居民点多、经济合理。

3、二级田间道布置

二级田间道布置在居民点与耕作区之间或耕作区内部。

是连接居民点与耕作区的主要交通通道,同时也是田间为机械作业服务的主要交通设施。

在布局上要求顺直短捷,宜傍斗渠(沟)布置,一般沿着耕作田块的短边布置。

在梯田区布置田间道应按照具体地形,采取山坡线、山脊线、沿溪线、越岭线结合布设。

田间道多设置在沟边、沟底或山脊线上,如山底坡缓,田间道呈斜线形;如山高坡陡,田间道可呈“S”形或螺旋形迂回上山。

4、生产路布置

生产路是联系田块之间的人畜通道,一般傍农渠(沟)布置或沿着耕作田块长边布置。

在目前未全面实现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的项目区,生产路具有供小型农业机械下地作业的功能。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布局

包括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田坎防护和生态保护等五项工程。

1、护岸工程布局

对河流、溪沟的下列地段可以设置护岸工程。

(1)受山洪、泥石流冲刷有崩塌危险的山坡山脚;

(2)有滑坡体的山脚,为防止滑坡和横向侵蚀,须修筑挡土墙的地方;

(3)沟道纵坡陡竣,两岸坡壁容易崩塌的地方;

(4)河流、溪沟处于弯道凹岸容易冲刷崩塌的地段;

(5)有城镇人口或农田需要保护的河流、溪沟岸段。

2、坡面防护工程

坡面防护工程包括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生物措施指营造分水岭防护林、水流调节林、水源保护林等,工程措施包括坡改梯、截水沟、蓄水池、沉沙池、排洪沟以及附属的跌水和陡坡等。

主要就工程措施进行说明。

(1)坡改梯

坡改梯指对小于25°的坡耕地改造成梯田或梯地。

(2)截水沟

布局适用的条件:

截流沟一般修建在25°以下的坡耕地上;

山丘区坡面长、地形陡、暴雨强度大,坡面上无工程拦水措施,坡面下有成片农田、住户或重要建筑物而受暴雨冲刷威胁必须保护的地方;

当项目区上部是荒坡或坡耕地,有较大坡面来水时,在交界处应布置截水沟;

项目区的山平塘等蓄水设施在其集雨区内径流来水量不足,需要引进区外洪水径流补充蓄水的地方;

当急需预防可能出现滑坡时,在滑坡体有可能发生的边界以外5m处可以布置截流沟。

(3)排洪沟

规划原则:

当山丘区坡面较长、地形较陡、暴雨强度较大,截水沟汇集的洪水可能造成山坡或山脚较大的冲刷时,宜布置排洪沟。

布置要点

排洪沟一般布设在坡面截水沟的两端或较低一端,其终端连接山平塘、蓄水池、蓄水窖或河流。

梯田两边的排洪沟一般与等高线正交,与两边的道路同向。

排洪沟位置应选择地质条件良好处,避开滑坡体;路线宜短而直,应尽量利用原地面的自然冲沟。

排洪沟断面按10年一遇24小时最大降雨量设计。

运行时应保证设计排洪能力,且不发生冲刷、淤积或边坡坍塌等情况。

土质排洪沟宜按台面分段设置跌水,并且要作石料衬砌或铺设草皮等防冲设施布置。

(4)蓄水池

适用条件:

适宜在无条件兴建骨干水利工程的山丘地区。

蓄水池一般单池容量100-1000m3。

规划布置

应选择在有一定汇流坡面或能利用泉水和其他补充水源、基础牢固(应避开填方和滑坡体)、无污染、方便灌溉的地方布设。

(5)沉沙池

沉沙池是用来沉淀坡面或其他引水水流中泥沙的水池。

规划布置:

一般规划在梯田的背沟、边沟内部、蓄水设施前面、坡面排水沟渠上。

3、护坎工程

(1)田坎的防护工程:

布置在高度1.0 m以上、坡度较缓的土质田坎,易遭受降雨和坡面径流冲刷破坏的地方,主要适用于梯田田坎的防护。

宜采用砌石护坎或预制混凝土块护坎形式。

(2)下田坡道:

下田坡道布置在田块与一级田间道、二级田间道之间。

在实现规模化生产的条件下,每个耕作田块设置一处;目前根据农民需要适当加密设置。

4、沟道治理工程(略)

5、生态防护工程:

水土保持林、水源防护林、护堤护岸林等(略)

(六)村庄整治工程

1、拆旧工程布局要求

农村居民点人口搬迁、房屋拆除应遵循自愿原则,即拟搬迁拆除的农村居民点及其占地应征得该居民点住户的同意后,才能确定。

确定时可采取对散居的住户进行动员的形式,并可运用一定的补助标准来重点引导。

对以下几种情况可考虑搬迁:

土坯房和成新度在40%以下的危旧房;

水源条件较差的居住地;

无道路交通或道路交通条件较差的居住地;

居住环境恶劣,且易发生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居住地;

位于矿产资源采空区,有重大安全隐患或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居住地;

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大(超过120m2)的宅基地;

平原地区新建居民点的耕作半径在2km以内;丘陵地区耕作半径在0.5km以内,位于耕作田块内散居的农户。

2、农民安置区布局要求

符合县(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形势,有一定的配套产业和相应的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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