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模板.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826240 上传时间:2023-01-10 格式:DOCX 页数:36 大小:23.8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简阳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模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简阳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模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简阳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模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简阳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模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6页
简阳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模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简阳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模板.docx

《简阳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简阳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模板.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简阳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模板.docx

简阳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模板

简阳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

表1

主体责任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保密工作计划。

(二)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单位保密工作。

(三)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经济、科技项目和重点工程、重大涉密、涉外活动中的保密工作。

(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定密、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五)负责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保密初审。

(六)负责全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保密工作。

(七)负责密件销毁定点单位的审批和密件销毁工作。

(八)组织、指导对泄窃密事件的查处工作。

(九)承办市保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十)承办上级保密委员会、市委、市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边界

 

简阳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行政处罚类)

表2-1

序号

1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经保密审查合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处罚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经保密审查合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暂停涉密业务;情节严重的,停止涉密业务。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选择不具备有保密资格的单位分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撤销其保密资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2】7号)第三十五条:

“资质单位违反本办法,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撤销其资质;泄露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

“资质单位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泄露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第三十六条 :

“资质单位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泄露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无资质单位违反本办法,擅自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泄露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主体

简阳市国家保密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

发现涉嫌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存在重大泄密隐患(或经保密检查、举报、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

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

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撤消其保密资质。

8.其他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第三十七条:

“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保密资格:

(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密资格的;

(二)擅自引入外商投资或雇用外籍人员的;(三)出租、转让、转借保密资格证书的;(四)存在重大泄密隐患,经警告逾期不改的;(五)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发生重大泄密事件的;(六)有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被撤销保密资格的,自被撤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2〕7号)第三十二条:

“资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审批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

(一)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资质;

(二)涂改、转让、转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向非资质单位转包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三)超越审批范围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四)发生泄密案件或者有严重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五)拒绝续签保密责任书、拒绝接受保密培训或者保密检查;(六)资质变更未经批准;(七)两年内未承担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八)应当撤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第三十二条:

“资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审批决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

(一)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

(二)涂改、出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伪造、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三)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分包或者转包给无相应资质单位的。

资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作出审批决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暂停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情节严重的,撤销资质:

(一)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或者行政区域承接业务的;

(二)在注册地市、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承接业务未按规定备案的;(三)未通过年度审查的;(四)拒绝接受保密培训或者保密检查的;(五)其他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

“资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审批决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资质: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的;

(二)法人依法终止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被撤销或者注销资质的单位,自撤销或者注销决定下达之日起,不得签订新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合同。

已签订有效合同的,在确保安全保密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完成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或者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下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移交其他资质单位。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2-2

序号

2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涉密信息系统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评估和审查而投入使用的处罚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涉密信息系统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评估和审查而投入使用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建议有关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责任主体

简阳市国家保密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

发现,涉密信息系统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评估和审查而投入使用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

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

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并建议有关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8.其他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四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机关、单位应当配合。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应当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2-3

序号

3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未经保密审查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处罚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机关、单位委托未经保密审查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由有关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未经保密审查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责任主体

简阳市国家保密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

发现未经保密审查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

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辩解,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

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8.其他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四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机关、单位应当配合。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应当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2-4

序号

4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违反规定的处罚

实施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没有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保密工作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责任主体

简阳市国家保密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

发现涉嫌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存在重大泄密隐患(或经保密检查、举报、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

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

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撤消其保密资格或印制资质。

8.其他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机关、单位委托未经保密审查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由有关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未经保密审查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2.《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厅字〔2005〕1号)第三十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发生严重责任事故造成泄密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简阳市国家保密局责任清单(行政强制类)

表2-5

序号

1

权力类型

行政强制

权力项目名称

收缴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五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收缴。

”《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收缴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进行登记并出具清单,查清密级、数量、来源、扩散范围等,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责任主体

简阳市国家保密局

责任事项

1.催告责任:

对保密检查中发现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进行催告,明确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2.决定责任:

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3.执行责任:

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予以收缴、进行登记并出具清单。

4.事后监督责任:

查清密级、数量、来源、扩散范围等,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2.《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四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机关、单位应当配合。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应当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民举报、机关和单位报告、保密检查发现、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和案件,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或者组织、督促有关机关、单位调查处理。

调查工作结束后,认为有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事实,需要追究责任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机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表2-6

序号

2

权力类型

行政强制

权力项目名称

登记保存有涉密隐患的设施、设备、文件资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密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泄密隐患的,可以查阅有关材料、询问人员、记录情况;对有关设施、设备、文件资料等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必要时进行保密技术检测。

有关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保密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责任主体

简阳市国家保密局

责任事项

1.催告责任:

对保密检查中发现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进行催告,明确其依法享有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