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职责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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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职责管理制度.doc

保安管理制度

1.目的

1.1.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产安全和员工安全

1.2.明确保安职责、工作流程与工作标准

2.适用范围

2.1.组织范围:

适用于集团所属各事业部和分公司(以下统称为分公司)

2.2.业务范围:

适用于人员的出入管理及厂区的安全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无

4.触发条件

4.1.无

5.关键角色职责

5.1总部行政本部:

负责制定有关制度与标准,负责对分公司保安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评价。

5.1.分公司行政部:

负责保安工作管理

5.2.业务范围:

人员的出入管理及厂区的安全管理

6.制度内容描述

6.1.工作职责:

6.1.1.着装要求

6.1.1.1.由行政本部统一下发制服样式,采购本部指定生产厂商,由各分公司按照实际需求自行申购、配发

6.1.1.2.保安上班期间必须着公司配发的制服值班:

着制式衬衣时,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并扎制式腰带,其中长袖衬衣应同时系制式领带。

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均应当着黑色皮鞋(皮鞋自购)。

6.1.1.3.保安着制服时,应当戴警帽,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饰带应当并拢,并保持水平。

戴冬帽时,护脑下缘应当距眉一至三指

6.1.1.4.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制服内着毛衣(衫)或者衬衣时,毛衣(衫)、内衣不得外露

6.1.1.5.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足,鞋跟不得高于三厘米

6.1.1.6.工作需要或者眼部有严重伤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6.1.1.7.两名以上保安着装徒步巡逻执勤,应当两人成排、三人以上成列,威严有序

6.1.2.保安班每周由保安班长带队定时、定点进行专项训练

6.1.2.1.队列训练:

军姿、停止间转法、跨立、脱帽带帽、敬礼、起步、跑步、正步走。

要求:

姿态端正、严整规范

6.1.2.2.体能训练:

100米、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单双杠。

6.1.2.3.消防演练:

灭火器、消防栓的正确操作,建立健全的防火制度,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6.1.2.4.有条件的公司可自行训练军体拳和擒敌拳,暂没有开展此项训练的,行政本部将组织专人负责培训推广

6.1.2.5.上述训练要如实记录,行政部负责人对真实性负责

6.1.3.每周一升国旗,必须戴白手套,走正步,确保升旗流程规范,周五下午降国旗。

每月一次对国旗进行清洗

6.1.4.保安室的物品保管责任到人,并贴上标示,注明责任人,如有损坏,个人原价赔偿

6.1.5.督导员工遵守公司制度,监督员工进出入厂门按规定戴胸卡,看到员工或是外来办事人员在厂区内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未加以制止者,罚款20元/次

6.1.6.每60分钟巡察厂区一次,重点检查死角区域、电源、消防设施及仓库物资,如发现吸烟、乱扔垃圾、乱停乱放等违反规定行为按分公司自行制定的处罚标准执行;对损坏公司设施物品的,根据物品价值赔偿,对恶意破坏的除赔偿物品价值外,还需按《员工奖惩办法》惩处。

6.1.7.及时劝阻和制止厂区、宿舍楼发生的各种纠纷,查明情况上报其部门相关负责人和值班经理

6.1.8.每周检查厂区各部位消防设施设备;并将检查结果报行政部并存档,对不合格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

6.1.9.指挥厂区交通,指挥车辆行驶及停放

6.2.值班规定:

6.2.1.08:

00—9:

00,17:

30--18:

30;必须保持跨立姿势站岗;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如遇政府来访人员、外部重要客人、集团总监级(含)以上人员、分公司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或乘坐车辆应敬礼。

6.2.2.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6.2.3.保安人员值班期间一律保持军姿,不允许在室内躺、卧,巡逻时随时保持通信联络

6.2.4.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打扑克等做与工作无关事项,如有违反,可按分公司自行规定给予处罚。

6.2.5.加强对厂区安全、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逻检查并在《巡逻检查登记表》上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班长,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者,应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6.2.6.监控值班室除保安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禁止入内,不论任何人,需要调取录像查看或者拷贝时,须经行政部一阶主管同意后方可调取

6.3.门禁管理

6.3.1.公司人员进出管理

6.3.1.1.公司员工进出厂区或宿舍应佩戴胸卡,对未戴胸卡者,保安应予以纠正并阻止其进入厂区,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现场辨认并办理领入手续。

6.3.1.2.在员工工作时间,保安有权阻止员工随意外出

6.3.1.3.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进入厂区边走边吃东西的

行为,并将名单报行政部处理

6.3.1.4.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核准后的<出门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带有本公司标志的任何物品(包括工作服);办完离职手续人员令其24小时离厂,辞退员工在出通报24小时内离厂,并阻止其再回厂内活动

6.3.1.5.集团内部其他公司或总部到分公司人员,经电话联系对口部门确认后,准予放行。

6.3.2.外来人员管理(包括来公司应聘人员)

6.3.2.1.所有外来人员入厂,保安应先联络相关部门,由受访部门派人接入,并持有效证件(必须做到一人一证)登记,填写会客单后,发放出入证进入,离开时退回证件,会客单上必须由受访人签字

6.3.2.2.探访人员不得进入公司,可在保安室接待,特殊情况需进入公司的按规定登记后由被拜访人带领

6.3.2.3.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登记时保安必须向其宣导外来人员行为规范

6.3.2.4.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后严禁在厂区内闲逛,如需参观厂区,必须有相关部门人员陪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6.3.2.5.外来人员在厂区必须正确佩带出入证,否则保安有权要求其离开厂区

6.3.2.6.如遇人数众多的突发事件,保安应封锁厂门,拒绝入内,并立即报告行政部负责人

6.3.3.政府或职能部门来访管理

6.3.3.1.正常工作日遇政府部门或相关职能检查部门来公司访问,先了解访问部门并及时电话通知行政部

6.3.3.2.节假日遇政府部门或相关职能检查部门来公司访问,及时通知值班经理接待,将来客领至接待室等候,婉言谢绝其在厂区内活动,直到值班经理到达接待室后方可离开。

6.3.3.3.如外来人员携带照相机或摄像机的必须由行政部接待,否则禁止入内。

6.3.3.4.政府或职能部门来访人员入厂不用登记,但保安需在出入登记表上注明来访出入时间,单位,访问部门,来访人数,车辆数及车牌号。

6.3.4.车辆进出管理

6.3.4.1.本公司车辆外出,须持行政部或值班经理签核的《公务用车申请表》,交保安登记,正常上班期间需行政部签字,下班及节假日期间由值班经理签字;不需要登记的外来车辆需按行政部书面通知要求执行,车内物品需开出门条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带出,否则不予放行。

6.3.4.2.所有外来车辆入厂必须提前电话通知对口部门,得到允许后应在保安室登记,车上所有人员一人一证,进出厂时,保安应严格检查,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厂;出门时如携带物品应由相关部门科长(经理)在出门条出厂货物内容一栏上注明并签字加盖“同意放行”章,值班保安将车内(包括驾驶室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出门条核对,确认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6.3.4.3.行政部的生产副产品、废品、灰渣出售由行政负责人在出门条上签字且加盖“同意放行”章,不合格品退货、配车送货非本公司货物出厂由采购部、生管部仓库库管员签字、盖章;有章未签字、或有签字未盖章的出门条不予出门。

6.3.4.4.公司运输成品的车辆出厂必须由服务部和生管部在业务承运单上签字并“加盖业务承运专用章”;(驾驶室内严禁放置成品及公司物品)

6.3.4.5.其他物品出厂由对口部门负责人在出门条上签核后方可出厂,否则不予放行

6.3.4.6.保安必须严格检查,且在出门条上确认签字,出门条每周汇总一次交到行政部核对存档

6.3.5.物品进出管理

6.3.5.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区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6.3.5.2.所有人员携带样品面、原材料、零配件、废纸箱等物品出厂,必须有部门科长(经理)在出门条出厂货物一栏上注明,经保安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6.3.5.3.寄达公司的信件保安不得直接签收,应通知收件人自行签收,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信件,可通知其秘书前来签收;仅有单位名称无具体签收人的应通知行政部负责人处理;涉及法院、工商等司法部门的信函通知法务人员处理。

6.3.5.4.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礼貌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6.3.6.严禁有如下情形的外来人员进入厂区

6.3.6.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6.3.6.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者

6.3.6.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6.3.6.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拒绝登记检查者

6.3.6.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3.6.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6.3.6.7.无相关部门人员接领者

6.3.6.8.无人陪伴的十四周岁下的未成年人

6.3.7.严禁公司员工有如下行为

6.3.7.1.携带违禁物品

6.3.7.2.不戴胸卡者或胸卡佩戴不规范

6.3.7.3.穿拖鞋、短裤、背心

6.3.7.4.未经核准,擅自带客参观

6.3.7.5.已离职或辞退人员随意进入厂区

6.3.8.严禁有如下情形的人员出厂

6.3.8.1.人员与车辆出厂拒绝检查

6.3.8.2.货物出厂无出门条或所装货物与出门条不符合

6.3.8.3.虽有出门条,但出门条未按规定权限经相关部门签核

6.3.8.4.本厂车辆外出,无《公务用车申请表》者

6.3.8.5.员工携带物品外出,无出门条者

6.4.检查时应注意事项

6.4.1.不可触及人身

6.4.2.主要以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原材料或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为主

6.4.3.态度要谦和有礼,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

6.4.4.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6.5.突发事件的处理

6.5.1.遇抢劫、聚众闹事等危害、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班长及其他保安联络,并立即打110报警,通知值班经理,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6.5.2.员工之间发生纠纷行为,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发展,本厂员工与社会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值班经理处理,情节严重者打110报警

6.5.3.员工出现财物丢失,保安应积极协助调查,金额较大的应要求当事人拨打110报警,对协助破案者可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6.6.工作交接

6.6.1.值班状况交接

6.6.1.1.按时交接班,详细记录值班情况

6.6.1.2.查看保安值班日记,检查所要交接的证件

6.6.1.3.了解来访人员情况

6.6.1.4.值班期间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

6.6.1.5.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6.6.2.警具、警械的交接

6.6.2.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6.6.2.2.接班后,警具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与无关人员使用

6.6.2.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6.6.2.4.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交接不清的,由接班保安负责

7.特殊事项

7.1.无

8.相关文件

8.1.无

9.附件

9.1.《分公司派车申请表》

9.2.《分公司值班人员交接班记录表》

9.3.《分公司巡逻检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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