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课外阅读训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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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课外阅读训练
阅读训练
(一)
(一)平 衡陈国凡
① 提着几条刚钓来的鱼儿,我一路哼着小调,兴冲冲地往家里赶。
今天星期天,休息。
老婆带着孩子回了她乡下的娘家,我难得落个清闲自在。
我早计划好了,晚餐自己弄个鱼煲,再叫上几位朋友好好聚聚,美美地享爱一顿。
②咦,怪了,怎么钥匙不见了?
我翻遍各个口袋,也找不到自家的钥匙。
正窝火着,对门的小王探出头来,“回来了?
找不到钥匙了吧,嘿嘿……”
③他怎么知道我丢了钥匙,正疑惑间,小王老婆手里拿着一串钥匙从房里走了出来,笑着对我说“早上出门,见这串钢匙插在门上,我想可能是你走得匆忙,忘啰,就先给你放着吧,现在该完壁归赵了!
要是被陌生人拿去,麻烦可就大啦。
”我连说谢谢,接过钥匙,进了屋。
4我和小王一家虽然住门有些年头了,可平时只是点头之交,彼此并不了解,我甚至连他们具体在哪个单位上班都不清楚。
5他们该不会进过我家了吧,一想到这点,我就紧张起来了,急忙把整个屋子查了个遍,啥也没丢,东西摆放的住置也丝毫没动过,但我早已没了做鱼煲的念头。
6老婆回来听了我说这事,人都蹦了起来,“这还得了,说不定我们的钥匙他们已经拿去配了。
我们要不在家,他们就可以随便进出啊。
你呀你,我一不在家,你就自个儿到外面快活!
这下出事了吧!
”老婆又数落起我来了。
可我连跟她计较的心思都没了。
谁叫自己这么粗心呢。
他们手里有了钥匙,那我家不就成他的家了吗?
那咋办?
我问老婆。
“咋办?
还用说吗?
换把新锁呗。
”老婆斩钉截铁说道“锁又没坏,干吗要换啊’再说,就为这事换锁,不好吧,他们会怎么看我们?
会伤了两家和气的”我说。
7“有什么不好的,难道等到把我们家的东西搬空才好啊’真是的。
你要不想换,我来换。
”老婆的破嗓门喊的很响。
我真担心被人听到。
这时.门响了。
我开了门,是小王。
8“有事吗'”我问。
刚说完,我就只想掴自己两下,废话,没事,人家敲你家的门干嘛?
记忆中,小王没事来敲门,一次也没有过。
小王显得有些尴尬,吞吞吐吐地说:
“就是我……我老婆,她……她要我来跟你们跟你们说个事。
”见我老婆也在,小王说 “嫂子也在啊,那最好了。
”
⑨老婆只好说“要不,你进来说话?
”小王摆了摆手,“不了不了,就几句话,说完就走。
我老婆她要你们换把新锁”小王憋足了劲儿,终于说了一句囫囵话。
10呵,倒是他们先来说了,真个没想到。
我和老婆面面相觑。
“我老婆说,换了好,省得你们怀疑我们什么的。
”话音来落,小王已转身,疾步进了屋子,身后传来“嘭”的一声,是关门声。
11我和老婆对视了一下,不约而同地捂着嘴巴,笑了!
可是晚上睡觉时,老婆又提出了一个问题:
两家的锁都好好的,凭什么要我家白白花钱去换新锁啊?
12第二天,我正在换锁,小王走出屋子,手里拿着一把新锁。
我好生纳闷,隔墙有耳?
问小王“你家也要换锁?
那锁不是好好的吗?
”
13“你家这锁不也好好的吗?
我老婆说了,我家也换,换了好,省得嫂子心里不平衡。
”
14我呆住了,半无说不出话来。
老婆听了这话,心里更不平衡了,这话啥意思?
15小王急中生智,“不瞒你说,我老婆也曾把钥匙插在门上大半天,回家后才发现。
”
16呵!
两家四口齐声发出了和气平衡的笑……
1、根据选文内容,按要求填空,
情节的发展
丢钥匙
还钥匙
小王要“我”家换锁
两家换了锁
“我”的心理
(1)
(2)
(3)
(4)
2、简析第④段在内容和结构上分别有什么作用。
3、下面两个句子都写出了“我”老婆的“不平衡”,两个“不平衡”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1)我老婆说了,我家也换,换了好,省得嫂子心里不平衡。
(2)老婆听了这话,心里更不平衡了,这话啥意思?
4、有人认为,小说的标题“平衡”独具匠心;也有人认为小说以“锁”作标题耐人寻味。
请你选择其中一种观点,谈谈你的看法。
(二)
下班时间就要到了,
杂货铺就要关门了,阿尔弗雷多·希金斯穿上外套正准备回家,刚出门就撞上了老板卡尔先生。
卡尔先生上下打量了阿尔弗雷多几眼,用极低的声调说:
“等等,阿尔弗雷多——”
他说得那么小声,反倒让阿尔弗雷
多不知所措了。
“怎么了,卡尔先生?
”“我想你最好还是把兜里的东西留下再走。
”卡尔先生说。
阿尔弗雷多开始有一丝慌乱,但随即
很惊讶地说:
“东西?
!
……什么东西?
我不明白您说什么。
”“一个粉盒,一支口红,还有至少两支牙膏,还要我说得更清楚些吗?
”“我真不明白您是什么意思。
”阿尔弗雷多的脸腾的一下子红了。
在卡尔先生冷峻的目光注视下,他根本不敢正视老板,又过了一会儿,他把手伸进口袋交出了东西。
“好吧,小伙子,现在告诉我,你干这种勾当有多久了?
”卡尔先生说话了,“头一回,我发誓,以前真没从店里拿过任何东西……”卡尔先生没等他说完,就插话:
“还想撒谎,嗯?
难道我看上去就那么傻吗?
难道我连自己店里的事都糊里糊涂吗?
我知道你这样干已经很久了。
”卡尔先生脸上的笑容古怪极了。
“我不喜欢警察,但我要叫警察。
”他说,“不过在此之前我想打电话给你的父亲,告诉他我要把他的宝贝儿子交给警察。
”“我爸爸不在家。
他是印刷工,晚上上班。
”“那么谁在家?
”卡尔先生问。
“我妈妈在家。
”卡尔先生向电话走去。
阿尔弗雷多越害怕,嗓门就越高,像是在显示着急无所畏惧似的,可尽管他在大声说话,但他的声音却完全憋在喉咙里:
“请等一会儿,卡尔先生。
这是跟别人没关系……”阿尔弗雷多声音小的可怜,卡尔先生已经在跟他母亲通话了。
阿尔弗雷多想象待会儿的情景:
妈妈迫不及待地闯进门来,怒气冲冲,眼里噙着泪花。
他想上前解释,可她一把推开了他。
噢,那太难堪了!
尽管如此,阿尔弗雷多还是盼着妈妈快来,好在卡尔先生叫警察之前把他接回去。
屋里两个人相互看着,一句话也不说。
终于有人敲门了,卡尔先生开了门。
“请进,您是希金斯太太吧?
”他脸上毫无表情。
“我是希金斯太太,阿尔弗雷多的母亲。
”她大大方方地做着自我介绍,笑容可掬地和卡尔先生握手。
卡尔先生怔住了,他没想到她会那样从容不迫,落落大方。
“阿尔弗雷多遇到麻烦了,是吗?
”“是的,太太。
您儿子从我店里偷东西。
不过,都是些牙膏、口红之类的小玩意儿。
”“是这样吗,阿尔弗雷多?
”她以略带伤感的口吻问儿子,并平静地看着他。
“是的,妈妈……”“你干吗要干这种事?
”“妈妈……”希金斯太太要说什么,却突然又停住了,把头转到了一边,“您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呢,卡尔先生?
”希金斯太太转过身来,笑容可掬地望着卡尔先生。
“我?
我本应该叫警察,那才是我该做的。
”“叫警察?
”她反问道。
“是的,是应该这样的,希金斯太太。
”“我本来无权过问您如何处理这件事,不过,我总觉得对于一个男孩来说,有时候给他点忠告比惩罚更有必要。
他看上去个头倒不小,像他这么大的孩子有头脑的没几个。
”在阿尔弗雷多眼里,今晚妈妈完全像个陌生人。
瞧,她笑得那么自然,和蔼可亲。
卡尔先生原以为阿尔弗雷多的母亲会被吓得六神无主,然而事实却完全相反。
她的沉着反倒使他感到内疚,心里暗暗佩服起这个女人。
“我不知道您是否介意让我把孩子带回去?
”“当然可以,”他想了一会儿说:
“我不想太不近情理。
现在我告诉您我的决定:
告诉您儿子别再上这儿来了,至于今晚的事嘛,就让它过去吧。
”“那真是谢谢您了,我不会忘记您是个好人的……”离开时卡尔先生握着希金斯太太的手说:
“认识您很高兴,非常遗憾我们只能以这种方式见面,请相信我,这么做都是为了阿尔弗雷多好。
”他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就像交情深厚的老朋友一样。
阿尔弗雷多和母亲出了杂货铺,沿着大街走着,母亲迈着大步,两人谁也不开口说话。
阿尔弗雷多终于忍不住了:
“感谢上帝,结果是这样!
”“求你安静一会儿,别说话。
阿尔弗雷多。
”到了家,希金斯
太太脱了外套,看也不看儿子一眼,“阿尔弗雷多,还愣着干什么?
睡去吧。
你为什么总是没玩没了地闯祸呢?
听着,今晚的事别告诉你爸爸。
”说完她进了厨
房。
“妈妈太伟大了!
”阿尔弗雷多躺在床上,自言自语道。
他觉得应该立即去对她说她有多么了不起。
他起身走向厨房,妈妈正喝茶。
那情景让他大吃一惊。
妈妈失魂落魄地坐在那儿,神态糟糕透了,根本不是杂货铺里那个沉着冷静的妈妈。
她颤抖地端起茶杯,茶溅到了桌上,嘴唇紧张地抿着,似乎一下子老了许多。
阿尔弗雷多站在那里默默地看着,他突然想哭……从那双颤巍巍的手上,那一条条刻在她脸上的皱纹里,他仿佛看到了妈妈内心所有的痛苦。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长大了。
今晚,阿尔弗雷多第一次认识了妈妈。
1.请为本文拟一个标题。
2.联系文中相关内容分析希金斯太太是怎样的一位母亲。
3.本文主要使用了哪种描写方法,有何作用?
4.你认为文中对阿尔弗雷多偷窃行为的处理方式是否妥当,为什么?
(三)筷子春秋
我们的祖先何时开始使用筷子,已无可考。
但这两根小玩意,一旦能熟练
操纵,使用起来灵巧无比,难怪西方有学者赞扬筷子是古老东方文明代表。
筷子在先秦时称为“梜”,是木字旁,不是“挟”。
《礼记·曲礼上》提及“羹之有菜者用梜”,郑玄的注释是“梜,犹箸也”。
司马迁的《史记·宋微子世家》谓“纣始为象箸,箕子叹曰:
‘彼为象箸,必为玉桮’。
”说明“箸”的称呼始自商代。
“箸”变成今天的“筷”,有个说法是与江南沿海的船民有关,因“箸”与“住”同音,对船民而言有不吉利的意思,所以反其意称“箸”为“快儿”。
又因多数“快儿”是用竹子所做,于是在“快”字上加了竹字头,成为“筷子”。
虽明代已经有人称“箸”为“快”或“筷”,但清《康熙字典》仅收录了“箸”而并未收录“筷”。
《礼记》有所谓“饭黍毋从箸”,先秦时人们吃饭用手抓食,箸只用于夹菜。
从饮食进化推想,原始社会以手抓食可谓自然不过,其后的食器发展为“匕”,曲柄浅斗,很像今天的羹匙。
今天的“匙”相信是由“匕”发展而来,但总不及用箸夹菜更为方便。
理论上,促成“箸”的诞生,契机应是熟食烫手。
先民发明钻木取火,将食物煮熟后,随手用树枝捞取是合理推测,因为原始人类生活在森林和洞穴,最方便的材料是树枝。
从现在筷子的形体来看,它还带有原始竹木棍棒的特征。
筷子虽是餐具,却又像微型健身器。
有学者指出,用筷子进食时,要牵动人体三十多个关节和五十多条肌肉,有助于刺激神经系统的活动。
筷子不过是小小餐具,却魅力十足,成为文明进步的标志
。
法国思想家罗兰·巴特谈到筷子时认为,筷子不像西方餐具刀、叉那样用于切、扎、截,因而“食物不再成为人们暴力之下的猎物,而是和谐传送的物质”。
1.本文从哪几个方面介绍了有关“筷子”的知识?
2.第④段划线部分采用了哪种什么方法,作用是什么?
3.第⑤段加点的“理论上”能否删去?
结合文意说明理由。
4.文中写筷子作为餐具有哪些优势?
(四)留住一个民族的故事
柏拉图说过这样一句话:
“谁会讲故事,谁就拥有世界。
”我一直在想,对于中华民族,对于世界上各个民族,什么才是那个民族的故事?
一个民族若有故事,可以解决这三个问号:
因何而著名?
因何而流传?
因何而有用?
我从第一个问号讲起。
前几天我去了德国的莱比锡。
莱比锡有博览会,还有保时捷的生产基地。
但是到了那里没有人向我们提这些,他们首先提的是巴赫。
巴赫在那里生活了20多年,瓦格纳在那里出生,门德尔松在那里出任乐团指挥,并创建了莱比锡音乐学院……每个人都对这如数家珍。
莱比锡的街道上有许多用金属做成的音符,那是地面的路标,指引你通往一个又一个故居。
见到莱比锡市长的时候,他极其自豪地向我们介绍,这座城市因为巴赫而著名。
我们问市长:
“莱比锡将来要打造成德国东部的著名城市吗?
”市长回答:
“一个拥有巴赫的城市,怎么能只满足于成为德国东部的著名城市呢?
我们要成为国际著名的城市。
”他们的底气源于巴赫在那里生活过。
第二个问号:
因何而流传。
我去浙江南浔古镇时,当地人领我们去了藏书楼。
讲解员开始是这样介绍的:
“中国人常说富不过三代,你们看,这家第三代就出了个读书人。
”我一听特郁闷,以为第三代这个读书人要开始败家了。
后来才知道是这个读书人爱书成痴,把前两代积累的巨大财富全买成了书,一共有17万册孤本、善本,建成了这个藏书楼。
现在这座藏书楼
是南浔最著名的古迹之一,也是浙江图书馆的分馆。
即将离开藏书楼时,我们说,幸好第三代是个“败家子”,把祖辈积攒的金钱都“败”成了书,让这个家族因此流芳百世。
第三个问号:
因何而有用?
大家都知道《富春山居图》。
几百年前,在富阳郊区的深山老林里,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开始画《富春山居图》。
我相信那个朝代的“城里人”也在忙着做些“有用”的事,赚名赚利,歌舞升平。
而这位老人,独自在山林中守着孤寂作画。
几年之后,作品完成了,他着急大概也觉得“无用”,便将它送给一位名叫“无用”的僧人,该画因此得名“无用师卷”。
几百年过去了,那些功名富贵都已烟消云散,一幅“无用”的画,却为这座古城带来了扎扎实实的声名和利益。
这些就是“无用之有用”。
我们这一两代中国人,是没有“故乡”和“故居”的,一直都在迁徙。
也许有时能看到父亲领着儿子指着某个广场上的地砖说:
“你爸当年就住这儿。
”1994年,冯骥才老师为了保护天津要拆的街巷,组织100多位摄影师去拍照。
最后房子拆了,艺术家们把它们留在了无声的作品里。
在这个没有故乡也少了故居的时代里,如果再没有了故事,失去了记忆,未来还有什么意义?
如果不好好重视文化,我们将来拿什么回忆,拿什么找到家?
也许将来都会像二十年前,北岛流浪时所说:
“我对着镜子说中文。
”隔了一会儿,北岛又说:
“祖国是一种乡音。
”
1.文章第2自然段阐明,真正能够让莱比锡闻名于世的原因是什么?
2.根据文章第4自
然段内容,解释什么是“无用之有用”。
3.作者为什么用提出问题的方式展开论述?
全文的三个问题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4.联系全文,应怎样理解“谁会讲故事,谁就拥有世界”这句话?
5.怎样留住我们中华民族的“故事”?
结合现实谈谈你的认识。
(五)因为阅读而平视世界:
世界观不只依赖于观世界
①有句电影台词说:
“你连世界都没观过,哪来的世界观?
”世界那么大,出去走走看看确实是见世面、长阅历的好方法。
然而,世界观不只依赖于观世界,阅读同样可以洞察芸芸众生、大千世界。
②“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
”穷极一生,我们通过感官感知的生活经验是有限的,行万里路替代不了读万卷书。
书乃人生成长的精神食粮,片页之间足以驰骋古今、经天纬地,常读之可以新知、可以医愚、可以立德,甚至可以平治天下。
阅读的意义就在于,不管富甲一方还是一贫如洗,不管位居高位还是一介布衣,不管志得意满还是穷困潦倒,都能在书籍的世界里摆脱世俗庸常、凝望永恒哲理,找到人生的意义。
③有怎样的眼界,就能看到怎样的远方;有多大的胸襟,就能包纳多大的世界。
古人总结,“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
书籍,正是脚下的高山,帮助我们看到更遥远的风景。
阅读是与意义紧密相连的,它让我们知晓,生活不只是苟且还有诗和远方,也不只有面包,还有玫瑰和咖啡。
阅读又是与现实密不可分的,它教会我们审视自身、迎接挑战、辨别善恶,继而读懂生活的真谛、探得生命的意趣。
④阅读的过程是一个自我实现的过程。
不读书,接触到的世界就和纸一样单薄;多读书,学识、阅历乃至生命体验会随着页码的递增而不断累积。
“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
一月不读书,耳目失精爽。
”时间的改变可能是静悄悄的,但阅读对气质的塑造终究会显露出来。
正是在日复一日的博览群书中,我们感受到“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体悟出“不迁怒,不贰过”的修身奥秘,即便处身失落失望甚至失掉所有方向之时,也能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⑤阅读是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也是为了更好地认识这个世界。
读《资治通鉴》,可以获得王朝更替的历史教益;读《红楼梦》,可以洞晓世家望族的兴衰荣辱;读《平凡的世界》,可以从苦难的生活中发现人性的温暖、奋斗的价值。
书籍传递给我们的不仅是知识,更有认识这个世界的逻辑、方法和哲理,帮助我们于升平气象中看到隐患风险,于问题荆棘中看到出路希望,从历史幽暗之中看到璀璨未来,从人性冷漠之中看到道德之光。
⑥阅读是一种超越世俗的力量,让我们在自我省视中学会谦卑和从容,在平视静观中同这个世界和解。
今天我们提倡多读书、读好书,不是为了满足“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功利心和虚荣感,而是为了实现内在的淡定从容,赢得开阔的
人生境地,达致自我与外界的调和容纳。
⑦不读书犹如自我放弃,非读书不足以实现精神的富足。
1.第③自然段中的划线语句运用了哪种论证方法?
有什么作用?
2.请用简要的语言分别概括文中③④两段作者的主要观点。
3.请概括第⑤自然段的论证思路。
(六)卖豆浆的孩子鲁先圣
①在我居住的小区门口,有一个天天早晨卖豆浆的孩子,这个孩子大约有十一二岁的年龄。
他在这个地方卖了多少天了,我不得而知。
我只知道从我不久前搬到这里来住,每天早晨的六点多钟开始,这个小孩子就在小区门口吆喝他的鲜豆浆了。
②最初发现这个卖豆浆的孩子,我以为是孩子的父母正巧这几天有什么事,让孩子代替几天罢了,也没有引起过多的注意。
但是,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门口吆喝鲜豆浆的却一直是这个孩子,一种好奇心驱使着我走出了家门,我实在想了解个究竟。
③有时候买豆浆的人很多,只见他很用力地用那个很大的铁皮瓢一下一下地从那个大塑料桶里往外舀清水添加到豆浆机里,又很熟练地在豆浆机的出口用塑料袋接豆浆。
五角钱一份,他很熟练地算账、找钱、舀豆浆,有条不紊。
盛清水的塑料桶有一米多高,放在一辆三轮车上,因而当卖去一半多以后,再舀,他的臂膀就不够长了。
这时候,他往往就将半个身子趴在桶边上。
我的心中有很多的疑问与不解,在当今这个时候,这么小的孩子,应该是早晨起不了床,被父母吆喝起来吃早点去上学了,而他却早早地在这里卖豆浆了。
他一定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家庭,有着许多同龄孩子所没有的经历和背景。
我总想找个机会与他攀谈,但看到他辛苦忙碌的样子,我虽然想急于了解却又不忍心打扰他。
④这一天,下了小雨,但是,孩子的吆喝声依然准时传来,我从家里走出来,发现他依然像往日一样站在小区的门口磨着豆浆。
买豆浆的人很少,到我买的时候,我趁着没有人,就问他:
你爸爸妈妈呢,怎么天天就你一个人?
他回答说爸爸妈妈在另外两个地方卖。
我又问,你卖了多长时间了?
他说一年多了,从10岁开始就卖。
看着面前这个孩子,心里很不是滋味。
10岁,他就开始为生计而早起了。
他不是短短的几天代替父母,而是承担了家庭中谋生计的一份责任,或者说,他从10岁开始就有了一种职业。
⑤我问他,卖豆浆不影响学习吗,起这么早?
他说没事,卖完了再去,在班里还是最早到的呢!
孩子生得虎头虎脑,极壮健,很精神,两只眼睛明亮而有神,他已经没有了一个十一二岁孩子所有的那些稚嫩与娇气,而平添了一份成熟,几分老练、一些骨气,而且,我还看到了一种生的勇气与坚强。
⑥当时小雨一直在下,他的头发和一件小背心都淋湿了,这个时候走过来一个领孩子去上学的女人。
那孩子穿了一件夹衣,女人给孩子打着一把美丽的伞。
那个孩子大约也是十一二岁的年龄。
⑦站在两个孩子之间,我不由自主地摇了摇头,那个孩子现在是幸福的,但这个卖豆浆的孩子呢?
我无言以对。
后来,我听别人讲,这个孩子的父母都在一个工厂里上班。
工厂停产放假了,就做起卖豆浆的生意。
⑧每天见到这个卖豆浆的孩子,我的心里便有许多苦涩的东西在流淌。
我想我不能够责怪孩子的父母让这样小的孩子就担负了生活的责任,或许这个孩子挣的这一份,就是他自己的生活费或学费。
没有这一份收入,他就不能去读书了。
⑨卖豆浆的孩子天天早上六点钟就在我居住小区的门口响亮地吆喊,这个声音成为了我们居民生活中的一部分,或者起床买早点,去上班,喊孩子起床,或者去做生意。
而我,也总是在听到这个清脆的声音之后,放下台上正在读的书或停下写作的思路,走出家门,吸纳新鲜空气,驱除一夜伏案的劳累。
⑩我总这样想,这个孩子今天卖豆浆的经历,一定是他将来人生的一笔财富。
1.请简要说说第①自然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2.第⑥自然段运用了哪一种表现手法?
有什么作用?
3.第⑧自然段加点的“苦涩的东西”内涵丰富,你如何理解?
请结合文意简要概括。
4.请联系全文,谈谈结尾段中划线语句的深刻含义。
(七)时光不旧,只是落满尘灰朱成玉
(1)那时我20岁,却在经历人生的秋天,满目落红,遍地枯草,大有“晚景凄凉”的味道。
在我自己看来,当时的窘境甚至不如隔壁的那个孤寡老人。
(2)他没有退休金,每日里靠捡拾垃圾艰难度日。
喝酒算是他一天中唯一的一点乐趣吧。
只有在喝点小酒的时候,那院子里才有了点儿活人的气息。
那样的时候,我甚至能听到他哼着一些古老而神秘的曲调。
(3)他的院子里堆着的都是捡来的没来得及去卖的破烂,就是这廉价的破烂,竟然也遭遇了盗贼。
那盗贼就是我。
(4)高考落榜后,父母让我去工厂做学徒工,我不去,关起门来坚持写作,梦想有一天可以写出名堂来。
苍白无力的青春,空洞的辞藻,自然无法让我写出多么出彩的文章来。
消极的我开始变得颓废,抽烟、酗酒、打架,“无恶不作”。
邻家隔几天就上门来和父母讨说法,父母气急败坏,不再给我零花钱,任凭我“自生自灭”。
我要写稿投稿,没钱买稿纸和邮票,只好打了他的主意,因为我注意到,他那些垃圾里,有一些本子,是可以拿来用的。
(5)他并没有太严厉地呵斥,只是对我说:
“你不好好读书,来这破烂堆里翻个啥?
破烂就是破烂,还能翻出什么稀罕玩意来?
”说完他就往那对破烂里一躺,和那堆破烂融为一体,好像要告诉我,那破烂是他的,也就他把那破烂当有用的东西吧。
“嘿嘿,我也是个破烂。
你来翻翻,看我口袋里有没有点儿值钱的东西。
”
(6)我的脸羞臊得通红,只好和他坦白,说自己看中了他捡来的那些本子。
(7)“不过话说回
来
,破烂也分两种,一种是完全没有用的,一种是还有一点利用价值的,比如我捡的这种,还是可以换回一点钱的。
”那天他喝了酒,心情不错,没有和我发火。
借着酒劲儿,还对我进行了一番教诲,“人啊,不管多糟糕,哪怕你狼狈得像个垃圾一样,只要用心,你也会是那可以回收利用的垃圾。
相反,你若自暴自弃,沉沦堕落,那么你就是把自己扔进了不可回收的垃圾箱。
”
(8)听着这话,一点不像一个捡破烂的老人说的,反倒像我的语文老师在课堂上给我讲的。
(9)为了“惩罚”我,他说,“去给我把窗玻璃给擦了吧,很久没擦了,都看不到外面的东西了。
”
(10)我只好乖乖地就去擦玻璃。
玻璃擦干净了,晦暗的屋子一下子亮堂了起来。
他心情很好,招呼我喝一口。
我捏着鼻子喝了一口,辣得不行,直吐舌头,他倒是乐得前仰后合。
(11)最后,他在自己的垃圾里仔细挑拣,把那些我能用到的本子都给了我。
(12)“该惩罚也惩罚了,不过你既然帮我把玻璃擦得那么干净,也得奖励奖励,这些就奖励给你吧。
”
(13)我流着泪接过那一摞本子,脏兮兮、皱巴巴已近迟暮的本子,我却坚信自己,可以在那上面写出干干净净,青春靓丽的文字来。
(14)一度以为,自己荒废了光阴,不可救药。
但这个可敬的老人让我知道,时光还没有被我用旧,只是蒙上了一层灰垢而已。
只要用心去擦一擦,那隐匿起来的时光随时都可以亮洁如新。
1.请用简洁的语言补全本文的情节。
发现“破烂”→ →被“教诲”→ →获“奖励”→坚定“梦想”
2.结合语境,体会第⑦段中加点词语的含义。
不可回收:
3.简要概括老人为什么要“惩罚”和“奖励”我。
4.通读全文,谈谈你对文章标题“时光不旧,只是落满尘灰”的理解。
5.那个“每日里靠捡拾垃圾艰难度日,喝点笑酒作乐的孤寡老人”,最后在我的眼里成为了“可敬的老人”,是什么促使了作者内心发生这样的变化,请结合文本谈谈。
(八)儒雅之风王景瑞
①《法言·君子》中说:
“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