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大厦土建专业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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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大厦土建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GD220206□□

XXX大厦主体工程

(不含桩基础)

土建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

审批:

 

深圳市某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XXX大厦主体工程(不含桩基础)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土建工程概况-----------------------------------------------------------------1

第二章监理范围及目标--------------------------------------------------------------2

第三章监理依据--------------------------------------------------------------------2

第四章监理主要工作内容-----------------------------------------------------------3

第五章监理措施-----------------------------------------------------------------------4

第六章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监理控制要点--------------------------------------8

 

第一章土建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宝悠路东北侧,西北侧紧邻宝趣路,东南侧为新安六路。

场地拟建1栋办公楼为26层,高约114.6m(其中塔楼高约119.1m);2栋公寓楼20层,高约78.8m(其中塔楼高约82.7m);在2栋公寓周围拟建高度为5.1m及14.6m的商业裙房,拟建建筑均采用框剪结构,设3层地下室建筑物设计±0.00m相当于绝对标高4.90m,基坑底应开挖至绝对标高-12.20m。

场地较为平整,按场平标高为基坑顶标高,基坑开挖深度为12.20m。

基坑设计以满足基础施工为前提,以主体设计单位提供的地下室外边线外扩,基坑底边线沿地下室外墙边线外扩1.1~1.50m,局部利用有限空间进行支护。

基坑支护外边线距离红线最近0.1m。

基坑周长约519m。

其中垂直开挖部分262.0m,放坡开挖部分257.0m,坡顶采用三轴搅拌桩止水再放坡开挖,对边坡打入钢管土钉并挂网喷锚加固,桩锚支护及桩间三管旋喷桩止水,外侧再设置三轴搅拌桩为止水帷幕。

第二章监理范围及目标

一、监理范围:

XXX大厦主体工程(不含桩基础)项目进行的全部工程建设工作(不包括厂外公路),包括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直至试生产结束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二、监理目标:

通过现场监理人员的努力工作,并与业主、各承包商的密切配合,使该项目建设实现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标准如下:

1、质量控制目标: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95%,实现本工程达标投产中对土建工程的要求规定。

2、投资控制目标:

土建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在工程概算内。

3、进度控制目标:

4、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消灭重大机械、火灾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

 

第三章监理依据

一、深圳市某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建设监理合同,以及业主与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

二、本项目工程监理规划。

三、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计算书及有关资料(包括设计技术说明、产品样本、变更通知单等)。

四、本项目有关的现行设计、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包括验收技术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

五、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六、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办法。

七、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技术管理文件。

--

八、有关制造厂提供的图纸、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

第四章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一、施工阶段前期工作

1、审核施工图纸是否与初设审批意见相吻合,是否符合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2、审查采用原始资料是否正确,包括水文、气象、地质、地震等方面的资料,必要时抽查工艺和厂家的资料。

3、设计方案、结构形式、材料选用符合电厂安全运行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4、设计内容完整,深度符合要求,各专业会签完善,各级审查齐全,符合管理程序规定,必要时抽查计算书。

5、主持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经过四方研究协商拟定解决办法,对图纸会审纪要中的问题,要求设计限期答复。

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点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并督促其贯彻实施。

7、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贯彻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技术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建立,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及三级、四级验收制度的健全和实施。

8、严格执行《电力基本建设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有关土建专业质量监督大纲和部颁“验评标准”。

9、核查有关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及相关资料。

10、督促施工单位按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认真实施。

11、审查分包单位的技术资质,以确保施工单位和队伍具有能完成工程并确保其质量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12、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和各种加工予制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

进场材料均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说明书;同时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没有产品合格证和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3、搞好计量管理工作,完善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和手段,对各种计量器具要建立台帐,并按规定的周期,定期进行检定。

14、把好单位工程开工关。

监理工程师在对现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发布开工令。

二、施工阶段工作

1、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质保措施落实。

2、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严格班组的自检、交接制度。

按照规定,生产者必须本班组的操作质量负责。

在完成或部分完成施工任务时,应及时进行自检;自检达到合格标准,并经专业质量工程师和下道工序班组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主要工序作业(包括隐蔽工程)需按规定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或隐蔽)。

3、在隐蔽工程隐蔽前进行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的主要项目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各部位的钢筋工程、结构焊接和防水工程等。

隐蔽工程验收后,要办理验收清单,并列入工程档案。

4、对验收中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应再次复查。

5、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应按有关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

6、确认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7、按合同规定行使质量监督权;并在以下情况,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

(1)使用没有产品合格证之材料,或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材料。

(2)不按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施工,或者擅自变更设计。

(3)对工程质量事故未作处理,未提出有效措施而继续进行作业时。

(4)隐蔽工程未经检查验收。

(5)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经监理人员提出后仍不采取改进措施,或整改措施不力,使工程质量状况继续恶化时。

(6)分包单位或人员未经资质审查同意,而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三、施工阶段后期工作

1、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评定办法,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2、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技术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

4、配合安装、调试工作。

5、整理本工程项目质量的文件,建立档案。

4、根据里程碑计划结合施工计划,督促施工单位按期完成各项工程。

5、严把工程量签证,公正核实工程量。

6、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管理本专业安全事项。

第五章监理措施

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工程的具体特点,本着“公正、公平、科学、服务”的原则,采取“现场巡视、核查文件、跟踪检查、现场旁站”的监理方式,对质量、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施工采用动态控制的管理方法,即把“四控”工作分为事前预控、事中检查、事后整改,采取必要的的技术、经济、组织、合同措施,作为实施监理的保证,及时总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施工阶段监理的措施为:

一、质量控制措施

1、事前质量控制

(1)审查承包单位的技术资质

对承包商及其所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信誉、施工能力、业绩及质量体系进行审查;确认其承担的任务范围,经认可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核查他们投入的技术力量和装备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参与审查承包商及其分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冬、雨季和高温季节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并督促其贯彻落实。

(3)明确质量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审查和确认承包商提交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原则上应按原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颁发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规定,结合工程的实际项目进行适当增加。

(4)明确质量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审查和确认承包商提交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设立的质量控制点、停工待检点(H点)和见证点(W点)。

(5)审核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复核单项工程的开工条件,在一般情况下,着重复核下述的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施工图纸和各种施工技术文件;

2)作业场所的准备;

3)所需的机具、材料到货情况;

4)所使用的材料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或材质检验报告,必要的质量鉴定报告;

5)准备投入的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组织情况和对作业人员的技术、安全、质量交底情况;

6)查验要使用的重要施工机械、起吊设施等技术装备和测试设备的配置及有效合格证件;

7)按计划、有秩序地准备施工组织条件,并验证那些需要持证上岗操作的特殊工种的资格证书和关键工种的资格。

(6)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的质量检查

核查到达现场的主要材料构配件的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或技术说明书等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按规定进行抽检的试验(检验)报告,无产品合格证和抽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进行抽检)的材料不得投入使用。

检查材料的采购、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

(7)参与审查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技术鉴定资料(包括首次设计制造的设备、构配件等),无技术鉴定资料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一律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8)参与施工图设计交底,组织图纸会审,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9)进行测量坐标点、水准点、测量放线的复核。

2、事中质量控制

(1)工序质量控制,按各工序的情况建立质量控制点,进行预控。

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对重要工序、作业(包括隐蔽作业)按有关验收规定进行检查、签证验收,合格后方能转入下一道工序作业。

(2)监督建筑-安装专业的中间交接验收,对安装有特殊要求的,应根据事先制订的交接验收标准,组织检查验收。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资料、报告等,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施工单位的技术检验报告单。

(4)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通报质量状况,分析质量趋势,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5)工程施工预检(或复核性预检)。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施工之前认真进行复核性预先检查,如对分部分项工程的位置、轴线、标高、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等都要进行预检及复核,未经预检或预检不合格均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对有关人员发现的施工单位不符合设计、施工规范的行为,监理单位应及时进行制止,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处理。

(7)核查施工单位的计量器具、测试设备的鉴定周期、鉴定证书以及量程、精密度、准确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并且核查测定的数据的可靠性、合理性。

(8)参与对工程建设中重大技术、质量、安全方案的讨论审查,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9)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对重要工程施工阶段,组织阶段性质量监督活动,并进行验收签证。

(10)协助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违约等事宜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其它技术协调工作。

(11)对重大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提出监理意见。

根据事先规定的设计修改权限,审查设计修改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修改”对其他有关专业、部位是否有影响。

重大设计变更以及涉及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的设计变更和总概算的修改应按设计审批权限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12)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督。

监理人员通过加强现场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违章操作和不按设计要求,不按施工图纸或施工规范、规程或质量标准施工的现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处理合格后,监理对该处理项目进行验收签证。

3、事后质量控制

(1)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检查验收发现的质量缺陷要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整改,整改完成经复验合格方可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客观、公正地分析事故原因与责任,提出监理意见,确认事故处理方案,并监督有关单位执行质量事故的处理措施,对事故处理的质量进行验收签证。

(3)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成品保护工作的质量与效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以免因成品缺乏保护或保护不善而造成损伤或污染,影响工程整体质量。

(4)对已完成的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后签证;参与或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5)配合质量监督站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技术资料。

(7)汇总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记录等资料,编写工程监理报告,合同完成或终止前移交项目法人。

二、进度控制措施

1、认真落实单项工程的开工和交工进度计划,以确保工程施工总进度目标的实现,做好施工力量配备、物资(材料、构配件、机具)和设计图纸供应能力与施工进度需要的平衡工作。

2、审核施工承包商提交的月度施工进度计划,落实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措施要明确合理。

3、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商和项目法人双方关于工程开工的准备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发布工程开工令。

4、监理工程师参与施工单位进度计划协调会,并要随时了解施工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承包商予以解决,特别是承包商无力解决的内外关系协调问题。

5、监理工程师经常现场实地检查工序合理衔接情况、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如果出现进度偏差,应进一步分析偏差,明确对进度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及其产生的原因,以便研究对策、提出纠偏措施。

6、协调有关方面及时组织阶段验收,做到工序合理衔接,加快工程进度。

7、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整理进度资料,并做好工程有关记录资料,经常向总监理师汇报本专业现场进度情况,分析各种影响进度的因素。

三、投资控制措施

1、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严格按变更程序进行审查。

2、认真审核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3、进行已完成实物工程量的计量复核,协助技经监理师核实承包商提交的月进度付款凭证。

4、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有关原始凭证,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公正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

第六章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一、测量放线

1、测量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的测量方案是否合理,应对测量仪器进行检查、校核:

精度是否满足本工程测量要求;是否超出检测日期(应每年检测一次)。

2、测量放线应遵循先整体后局部的原则,根据业主指定的坐标点,建立统一的厂区控制网,然后根据控制点测设每一个建、构筑物的控制点。

3、施工控制网点的布设和网点布设间距应满足各建、构筑物施工定位放线和技术监督的要求,并与总平面图相配合,以便在施工过程中保持有足够数量的控制网点,为施工提供定位测设及技术复核的标志。

4、施工控制网点的测量,应进行闭合误差校核,误差值在1/5000内,可按比例修正,超出允许误差值时,应复测。

5、使用经纬仪测设施工控制网点时,测量应不少于一个测回。

6、施工控制网的坐标点、水准点及建(构)筑物的主轴线等控制点标志应设置牢固、稳定、不下沉、不变位,并用混凝土保护。

重点的标志应加设护拦围护。

7、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根据控制点放出的建筑物、构筑物定位轴线、标高点进行复测,偏差不能超过规范允许范围。

8、在施工过程中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并按要求定期观测。

二土方工程

1、机械挖土质量控制要点

(1)基底超挖:

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2)基底未保护:

基坑(槽)开挖后尽量避免对基土的扰动。

如果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3)施工顺序不合理:

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开挖土方,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4)施工机械下沉:

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

推土机、铲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身下沉。

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5)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

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宽度。

2、回填土质量控制要点

(1)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

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压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检验其密实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

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

未达到设计要求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2)回填土下沉:

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期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压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压,坑(槽)底有机物或落土等杂物清理不彻底等造成。

这些问题均应在施工中回填土夯压不密实:

应在夯压前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对湿土造成的“橡皮土”要挖出换土重填。

(3)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内的填土,且对填土密实度要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沟、护坡等),以防填方土粒流失,造成不均匀下沉和坍塌等事故。

(4)回填土不应含有建筑垃圾等杂物,如含有杂物应过筛。

(5)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可采用机械回填土和压实。

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使用细粒土料回填。

三、基础工程

1、基础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混凝土不密实:

由于下料过厚,振捣不实或漏振,吊帮的根部砂浆涌出等到原因造成蜂窝、麻面或孔洞。

拆模过早混凝土粘在模板上也会造成麻面。

(2)露筋:

钢筋的垫块漏放或位移,钢筋紧贴模板或振捣不实也会出现露筋。

(3)混凝土表面标高不准:

主要由于水平柱位移,或混凝土多铺过厚、少铺过薄而造成。

(4)基础轴线位移、螺栓孔洞、模板位移:

主要因模板安装支撑不牢固,预埋件固定措施不当或浇灌时碰撞、振捣棒插入不准而造成。

(5)不规则裂缝:

基础过大内部水化热产生温度应力,上下层混凝土结合不好、养护不够,或拆模过早等原因面造成。

汽轮机基础底板等大体积混凝土应采取各种措施(采用低热水泥、外部蓄热等)降低混凝土内外温差,并在混凝土内部埋设测温仪,随时检测温度,混凝土内外温差不能超过25℃。

混凝土拆模后应至少养护7天。

(6)基础材料的控制详见钢筋混凝土工程、砖砌体工程。

四、钢筋混凝土工程

1、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1)水泥

水泥进场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验收。

用于承重结构的、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盐水泥为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试验结果使用。

(2)骨料

对骨料(砂、石等)的总的要求是高质量、高强度、物理化学性能稳定、不含在机杂质及盐类的粗、细骨料。

1)砂、石使用前应按产地、品种、规格、批量取样试验。

2)混凝土用的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同时不得大于间钢筋间距最小净距的3/4。

对于混凝土实心板,可允许采用一部分最大粒径为1/2板厚的骨料,但最大粒径不得超过50mm。

3)泵送混凝土用的碎石,不应大于输送管内径的1/3,卵石不应大于输送管径的2/5。

4)砂子应为粗砂或中砂,泵送混凝土宜用中砂,通过0.315mm筛子的量应不少于15%。

(3)混凝土外加剂

1)必须有生产厂家出示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证明书。

内容包括:

厂名、品种、质量、重量、包装、出厂日期、性能和使用说明。

使用前应进行性能试验。

2)督促和检查承包单位对不同品种外加剂分别存储,做好标记,防止混杂、错用。

(4)混凝土掺合料

1)为改善混凝土某些性能或节约水泥,在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混凝土时可掺入水硬性或填充性掺合料。

其质量应符合相对应的标准规定(《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技术规程》(JGJ28-86)等)。

但掺量应经系统试验验证,确认混凝土质量符合要求,用以确定最大取代水泥量。

2)掺合料易与水泥混淆,常因管理不善,在运输与存储时两者混淆误用,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

因此,要设置明显标志,严防混淆误用。

(5)混凝土用水

混凝土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的规定。

(6)钢筋

1)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

2)钢筋进入工地后应进行外观检查,按批量(一般为≤60t,冷拉钢筋为≤20t)进行复试,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钢筋,不能用于工程。

(7)焊条及焊剂

1)焊条及焊剂应在出厂合格证,且应与焊接形式、母材种类或设计所要求的品种、规格一致。

2)需要进行烘焙的应有烘焙记录(恒温250℃,烘焙1~2h)。

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焊工考试合格证(每两年复试一次)。

在正式焊接前,必须监督焊工在现场条件下进行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2、混凝土配合比的控制

(1)结构用混凝土在施工前应有试配申请和试验室签的配合比通知单。

施工中如材料变化时,应重新申请试配。

配合比通知单应附配套的砂、石、水泥、外加剂及配合比试块强度试验单(30d后及时补送)。

(2)泵送混凝土的水泥最小用量为300kg/m3;混凝土水泥最大用量不宜超过550kg/m3。

(3)监理工程师应对混凝土生产设备或商品混凝土厂进行实地考查,考查的主要内容是:

1)试验室的资质条件及工作人员上岗证是否齐全,是否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管理台账;

2)技术管理工作系统、机构设置状态;

3)有无健全的技术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技术合同审核、材料管理、质量检验、混凝土开盘鉴定、运输、泵送、技术档案资料、操作规程的技术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

4)现场搅拌设备,特别是计量设备的年检和可靠程度。

3、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模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墙、柱支模前应先在基底弹线,以弹线校正钢筋位置,并为合模后检查位置提供准确的依据。

2)为防止胀模、跑模、错位造成结构断面尺寸超差、位置偏差、漏浆造成蜂窝麻面,模板支撑应符合模板设计要求。

a.柱模应有斜撑或拉杆,柱模拉杆每边宜设两根,固定在事先埋入楼板内的钢筋环上。

用花篮螺栓调节校正模板垂直度。

拉杆与地面夹角宜为45°,预埋钢筋环与柱距离宜为3/4柱高。

b.剪力墙模板穿墙螺栓规格和间距应符合模板设计。

一般穿墙螺栓应用Φ12以上的钢筋制作,间距一般不大于60cm。

c.梁模板一般情况下采用双支柱,间距以60~100cm为宜。

支柱上面垫10cm×10cm方木,支柱中间或下边加剪力撑和水平拉杆。

梁侧模板竖龙骨一般情况下宜为75cm,梁模板上口应用卡子固定,当梁高超过60cm时,加穿梁螺栓加固。

d.楼板模板一般情况下支柱间距为80~120cm,大龙骨间距60~120cm,小龙骨间距为40~60cm。

3)对模板拼缝、节点位置模板支搭情况及加固情况,认真检查,防止漏浆及缩颈现象。

4)梁、板底模板当跨度大于4m时应起拱,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一般起拱高度宜为1/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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