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天成煤矿入井整改申请报告7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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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天成煤矿入井整改申请报告76

 

金沙玉天成煤矿

入井整改申请报告

 

法人:

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金沙玉天成煤矿

2011年7月6日

 

第一部分、矿井概况

(一)矿井位置与交通

金沙玉天成煤矿位于金沙县沙土镇方林村,距金沙县县城47km,距遵义市70km,距沙土镇8km,经木孔乡至遵义新坪25km,与326国道相接,至黔北电厂70km,交通条件良好。

(二)与矿界及四邻关系

矿区范围由四个拐点坐标圈定,井田面积为1.1827平方公里,设计开采上限+850.0m、开采下限+600.0m。

矿区东邻金沙县汇鑫煤矿,西接金沙县红星煤矿,四邻关系清楚。

(三)井田地质构造

井田构造位置处于安底背斜南东翼,呈单斜构造,地层倾角变化不大,产状较稳定,地层倾向148~155度,倾角在10°~13°间,受褶曲影响,次生断裂构造较发育,断层落差一般在0.5~3.0米间,局部区域煤岩层切割较严重。

(四)含煤地层、煤层、煤质、厚度95~110m

本区含煤地层为龙潭组煤系地层,含煤性较好,含煤4~8层,其中可采3层,由上往下分别为C5、C8、C12,其余均为不可采煤层。

(五)矿井设计能力、服务年限、开拓方式及地表小窑开采情况

1、矿井设计能力为9万吨/年。

2、矿井服务年限设计为12.5年。

3、玉天成煤矿已形成的开拓方式为斜井—片盘开拓。

4、井田浅部不超过30米边界,有四个小窑开采过,但均属季节性开采,农民自用为主,采深一般。

(六)水、火、瓦斯、煤尘等自然灾害情况

1、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本区含煤地层,含水性较弱,无含水层,且泥岩厚度较大,含煤层数较多,都是良好的隔水层,有效抑制了煤系地层以外含水层对矿井建设的威胁。

矿井充水条件主要来源于顶板裂隙水和断层面裂隙水。

2、煤的自然性

依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提供的煤自燃倾向性等级鉴定报告,本矿C5、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均为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

3、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根据07、08、09年度本矿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4、煤尘爆炸性

依据煤炭科学总院重庆分院提供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本矿C5、煤层无煤尘爆炸危险性。

5、突出危险性

经抚顺煤科院鉴定我矿在+775水平以上无突出危险性。

第二部分、隐患排查部门及产生原因和分类情况

2011年7月5日金沙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沙土监管组对我矿进行检查,共查出隐患16条,对我矿作出了立即停止井下一切采掘作业,针对检查时提出的16条安全隐患及问题,编制切实可行的整改报告上报审批后方可进行整改的指令。

第四部分、隐患整改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成立金沙玉天成煤矿隐患整改工作小组:

组长:

陈繁兴(负责整改全面工作)

副组长:

明权(配合组长主持整改工作)

成员:

时明远(负责采掘、顶板管理方面整改内容)、戚靖华(负责机电方面、安全监控方面整改内容)、王立平(负责通风瓦斯方面整改内容)、袁洪林、王航(负责其他方面整改内容)

第五部分、隐患整改方案

1、针对隐患第一条:

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无工程技术人员。

整改措施:

立即聘任工程技术人员,完善安全管理机构。

整改责任人:

王航

整改时限:

7月12日

投入资金:

1万元

应急预案:

聘用技术人员必须是采矿相关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关资质和适应煤矿工作的能力。

2、针对隐患第二条:

瓦斯超限处理记录不规范(7月2日10:

26-10:

29瓦斯监控系统显示总回风巷瓦斯达0.94%,瓦斯超限处理记录未撤人)。

整改措施:

由矿长陈繁兴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规范瓦斯超限处理记录,严格进行签字审核。

整改责任人:

矿长陈繁兴

整改时限:

7月6日

投入资金:

0.5万元

应急措施:

必须规范填写,严格进行审核签字。

3、针对隐患第三条:

1506-2备用采面瓦斯抽放巷掘进和1506机巷掘进无《作业规程》。

整改措施:

由技术科负责对该两处施工地点编制切实可行的作业规程。

整改责任人:

矿技术科

整改时限:

7月10日

投入资金:

1千元

应急措施:

编制的规程必须有针对性,能有效指导施工,规程必须进行会审和贯彻。

4、针对隐患第四条:

主斜井井口20米范围内有烟蒂。

整改措施:

由后勤矿长袁洪林负责加强井口管理,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整改责任人:

后勤矿长袁洪林

整改时限:

7月65日

投入资金:

5佰元

应急措施:

加强井口明火管理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杜绝烟火。

5、针对隐患第五条:

主斜井井底跑车防护装置处于常开状态。

整改措施:

立即按规定使用好防跑车装置。

整改责任人:

安全矿长王立平

整改时限:

7月6日

投入资金:

1000元

应急措施:

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好防跑车装置,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监督和处罚力度,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6、针对隐患第六条:

1506运输巷管线吊挂不规范。

整改措施:

由机电科负责组织人员对1506运输巷管线进行规范吊挂。

整改责任人:

机电矿长戚靖华

整改时限:

7月8日

投入资金:

5千元

应急措施:

在施工期间严禁线缆带电操作,吊挂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

7、针对隐患第七条:

1560-2备用采面瓦斯抽放巷掘进高度达不到要求(约1.2米左右)。

整改措施:

由生产科对1506-2备用采面瓦斯抽放巷进行卧底处理,使其高度满足要求。

整改责任人:

生产矿长时明远

整改时限:

7月15日

投入资金:

5万元

应急措施:

施工时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针对隐患第八条:

1506-1采面和1506-2备用采面瓦斯抽放巷掘进煤电钻失爆。

整改措施:

由机电科对该处煤电钻进行修理,严禁电气失爆。

整改责任人:

机电矿长戚靖华

整改时限:

7月7日

投入资金:

500元

应急措施:

操作期间严禁带电作业,电气设备严禁失爆。

9、针对隐患第九条:

1506-1采面上隅角未吊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瓦斯抽放管埋管质量差,抽放砂袋墙正前方瓦斯为1.5-2.4%,回风巷内瓦斯传感器失效(回风巷瓦斯为0.8-1.5%,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为0.06%)。

整改措施:

由通风科对1506-1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抽放管进行重新埋设,机电科对该处瓦斯传感器进行精确调校。

整改责任人:

安全矿长王立平、机电矿长戚靖华

整改时限:

7月10日

投入资金:

5千元

应急措施:

埋管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进行作业,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不得超限,必须有安全员和瓦检员现场进行监管,埋管后抽放瓦斯浓度满足1.0%以下,调校传感器时必须有瓦检员现场进行校对,保证传感器的精确性。

10、针对隐患第十条:

1506机巷掘进前探支护不可靠。

整改措施:

由生产科对该处前探支护进行更换。

整改责任人:

生产矿长时明远

整改时限:

7月7日

投入资金:

5千元

应急措施:

按规定使用5米长11#工字钢作为前探支护,上好背板。

11、针对隐患第十一条:

1506机巷掘进未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

整改措施:

由生产科严格按编制的探放水制度进行超前探放水工作。

整改责任人:

生产矿长时明远

整改时限:

7月8日

投入资金:

5千元

应急措施:

必须严格执行超前探放水制度,做到逢掘必探,保持超前保护距离,做好相关记录。

12、针对隐患第十二条:

1506机巷掘进回风使用风帐漏风进行调风。

整改措施:

由通风科对该处风流进行调整。

整改责任人:

安全矿长王立平

整改时限:

7月9日

投入资金:

5千元

应急措施:

通风设施严禁设在回风流中,调整风流时井下严禁有其他作业,风量分配必须合理。

13、针对隐患第十三条:

1506机巷和1506回风巷内未设置洒水降尘装置,粉尘较大。

整改措施:

由机电科完善该两处掘进工作面洒水降尘装置。

整改责任人:

机电矿长戚靖华

整改时限:

7月9日

投入资金:

5千元

应急措施:

该地点设置洒水降尘装置必须满足相关要求,喷嘴上齐,达到有效降尘。

14、针对隐患第十四条:

总回风巷内风速传感器、负压传感器吊挂位置不正确。

整改措施:

由通风科负责规范该处传感器吊挂。

整改责任人:

安全矿长王立平

整改时限:

7月7日

投入资金:

500元

应急措施:

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规范吊挂,使之能准确反映井下监控数据。

15、针对隐患第十五条:

井下现场管理差,部分工人未穿劳保服作业。

整改措施:

由安全科负责规范井下现场管理。

整改责任人:

安全矿长王立平

整改时限:

7月7日

投入资金:

500元

应急措施:

必须按规程要求穿戴后劳动防护用具、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6、针对隐患第十六条:

井下测风站设置质量差,数量不够。

整改措施:

由通风科负责规范设置井下测风站。

整改责任人:

安全矿长王立平

整改时限:

7月10日

投入资金:

5000元

应急措施:

必须按规程要求设置测风站,数量满足要求。

金沙玉天成煤矿

201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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