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通信设备技术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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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通信设备技术协议书
**********************************************************xx公司光通信设备采购技术协议书**********************************************************通信设备(SDH、PCM)部分xx公司供方公司2011年5月xx
目录Ⅰ总则Ⅱ要约和承诺Ⅲ技术部分1
Ⅰ总则1.本“协议书”规定了供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xx公司(以下简称需方)提供合格的通信设备的供货要求、技术规范,双方工作范围以及相互制约的条款。
2.本“协议书”和需方的招标文件、供方的投标文件是本工程商务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商务合同一经生效,本“协议书”在设备寿命期内有效。
4.本“协议书”所指的标的物——设备,是指供方按照“供货设备清单”提供的全部产品(包括供方自己生产的和外购的产品)、安装材料、工器具、以及技术资料、文件和网管软件等产品。
5.供方为需方提供的设备,其寿命期应不少于二十年。
6.因供方产品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间接经济损失,需方有权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经济索赔。
7.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和要求,不得以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8.供方应对提供的基础资料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设计路径、设备配置变更时,须在供方生产前书面通知供方。
9.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本文件解释权属于需方。
Ⅱ要约和承诺1概述1.1本部分为xx公司通信工程设备商务合同附件“协议书”的“要约和承诺”。
1.2供方供货的服务必须符合本部分的所有要求。
1.3整个过程实施全过程工程监理制。
1.4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需方。
2供方的工作范围2.1供方应按照本技术协议书规定的供货时间和供货顺序,按指定交货目的地准时提供经过出厂质量检验、优质合格的设备,并负责设备包装和交货目的地的运输。
2.2供方必须对其所供设备进行工厂试验,并有详细准确的测试报告。
2.3供方负责其所供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督导工作。
2.4供方应为需方培训专业运行维护人员。
2.5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十日内,为需方提供下列书面中文技术资料和文件:
2
2.6.1供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和文件应使用国际电信联盟(ITU-T)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推荐的标准符号和词汇。
2.6.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须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所供设备技术说明书,须包含设备技术性能、功能和工作原理的描述。
(2)电源、告警、155M电接口等外部进出线(缆)接线端子排接线布置图;激光器寿命预告警的工作原理说明。
(3)设备各单板(盘)电气原理图(或原理简图);子框和单元板(盘)前面板图;单元板(盘)管脚接线图;单元板(盘)原器件装配图;单元板(盘)元器件、材料表。
(4)供方供货设备外部接口的具体指标:
电源、告警接口;光接口;2M—155M电接口。
(5)运行维护手册,须包含保证设备、系统正常运行的:
巡视、检查项目内容、方法步骤、周期;测试项目内容、方法步骤、周期。
(6)网管系统手册,包括详细软、硬件、接口等的技术性能、功能。
(7)设备和系统安装手册,包括详细的设备安装、告警系统安装、电源系统安装、公务系统编码方案、网管系统编码方案及工程基础数据库的建库方法、同步系统方案、保护倒换方案、各种安装材料的应用以及相应的图纸。
(8)设备出厂、设备单机安装调试、系统调试的具体测试检查项目内容、指标标准、测试方法和步骤,给出具体的测试、试验项目和标准表格。
(9)每种技术资料和文件中的英文缩写,在该资料和文件的最后须有中英文对照诠释。
2.7工程全过程为供方技术督导调试。
2.8提供有偿备品备件、系统扩容升级设备。
2.9提供免费的软件升级。
3需方工作范围3.1提供满足设备运行条件的安装位置。
3.2提供的设备工作一次电源:
直流:
DC-48V±20%、正极接地。
3.3设备运行工作环境:
温度:
-10℃~+40℃;湿度:
不大于85%;3.4防雷接地3.4.1本次工程的通信站(或安装设备的乙方)的接地系统均为联合接地系统,符合《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的技术标准。
3
3.4.2联合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小于3Ω。
3.5在供方的配合下,进行到货设备的开箱分检,并负责设备的二次运输工作3.6在供方技术督导的正确指导下,配合供方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3.7参加设备生产的出厂测试工作。
3.8负责组织本工程设备的工程初验、终验。
4供货要求4.1供方必须按照工程部分所述的系统情况,按照“xx公司通信工程设备订货清单”的内容,提供专为本工程生产的组装完整并经过严格检验的设备。
4.2具体购置设备配置详见“xx公司通信工程设备订货清单”。
4.3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时间和供货顺序,按指定交货目的地准时提供本工程所需设备。
4.4供方需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日期将全部所供设备送达需方指定交货目的地。
5检验5.1在供需双方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本次工程需方保留厂验的权利。
5.2设备运抵目的地后,按需方指定要求对设备的开箱检验,供需双方均派代表参加。
5.3供需双方的代表将根据合同定货清单和供方的装箱单,在安装现场对供方所供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核对、分拣,填写“开箱单”,如果发现设备损坏或与合同不符之处,供方应作出更正或更换。
5.4设备安装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损坏(开箱检验未能发现者的硬件损坏或单机、系统测试时发现的损坏)或与合同不符之处,供方须进行更换,并填写相关的记录。
5.5供方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应为正版软件。
6工程验收、试运行6.1需方负责验收,前提为满足下列条件:
(1)安装、测试工作圆满完成;
(2)设备性能、技术指标达到本协议书之技术部分的要求;(3)收到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资料。
6.2验收证书包括
(1)验收的工作范围;
(2)验收的完成日期;(3)工程质量的评价。
6.3工程初验6.3.1需方将供方移交的单机、网管系统、数字段、链路/通道测试记录进行抽查测试,4
如果测试结果与记录相符,则认为测试满足需方初验的条件,反之则不具备初验条件。
6.3.2如发生需方抽查测试结果与提供记录不符时,供方在需方的配合下应对需方发现的质量缺陷做重新处理,处理后需方仍需进行测试,直到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后,需方才能给供方开具初验证明,工程进入试运行。
6.4试运行6.4.1工程初验合格即具备系统设备试运行条件,设备开始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3个月。
6.4.2试运行期间若发生与合同技术指标不符或与初验记录不一致的情况时,供需双方要进行协商,商洽试运行期间的问题如何解决,否则需方不予终验。
6.5工程终验试运行结束后,需方在确认以下工作进行完毕后可进行最终验收,并由供需双方签署最终验收证明,否则不予终验:
(1)试运行期间设备运行正常
(2)返修部件已补齐,并由供方确认无任何质量差错(3)双方签订返修协议(4)终验测试、检查设备、系统指标完全与合同技术指标、初验记录相符7工程督导与安装调试7.1现场安装、调试时间和周期由供方提供,供方应根据工程工期要求,派遣现场安装、调试技术督导和测试人员,并提供工程测试的仪器、仪表。
7.2现场安装、调试均要有相应的记录,并要有供需双方代表的签字,及时移交,并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
7.3安装7.3.1需方负责检查供方的安装、调试质量,供方对整个工程安装、调试质量负责。
7.4现场调试、测试7.4.1供方应负责设备的调试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测试仪器、仪表。
需方应派技术人员参加调试和配合工作。
7.4.2供方应指导需方技术人员掌握有关测试的知识,如:
测试项目、方法、指标、测试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测试中的注意事项等。
7.4.3网管系统安装及调测供方将负责全部网管系统的安装和调测工作,调测内容按本协议之书技术部分的要求进行,调测记录经供方整理后移交需方代表,作为验收依据。
7.5工程督导5
7.5.1供方将负责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全程技术督导和测试工作。
7.5.2供方须保持技术督导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以保证通信站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的不间断进行。
7.5.3在需方确认技术督导、测试人员的工作不能满足工程要求时,供方应及时替换技术督导、测试人员。
7.5.4工程初验合格后,供方技术督导、测试人员方可撤离工程现场。
7.5.5现场测试的技术指标应正确符合国标要求。
8技术培训8.1供方应为需方提供为本工程服务的技术培训,保证需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正确施工和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
8.2工程施工现场对需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9包装及装运标志9.1供方应负责将“设备订货清单”中的所有设备无损地运抵合同指定目的地。
9.2所有设备应按站分别单独包装。
应采用木箱或坚固的纸箱双层包装,适合于空运、陆路和海上运输。
装运货物时需考虑便于现场卸货、搬运和安装。
散件应装箱或捆扎。
9.3设备装运标志应防脱落、防水、防潮、防日晒、防划,保证在设备现场开箱前字迹清晰可见。
9.4每件装运的六面体单体包装箱上的左右(前后)两侧应各有一处装运标志,装运标志不得钉封于单体包装箱上的上下两侧。
9.5装运标志除设备规格型号外,禁止用英文和汉语拼音书写。
9.6装运标志应不少于以下内容:
合同号、工程名称、收货单位安装设备的通信站名设备名称、设备规格型号、设备出厂编号设备生产商、产地、出厂日期外包装尺寸(长×宽×高mm)毛重、净重(Kg)9.7设备的装箱单不得封贴在设备的外包装箱表面。
10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10.1供方应按ISO9000系列标准要求进行质量管理。
10.2供方应在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从开始供货到最终验收),保证并负责所有供货和服务的质量,即要保证所有这些供货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中有关技术、交付、验收和价格6
所规定的要求。
10.3系统、设备终验合格后,设备方进入正式服役期。
保修期为终验完成,供需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后的十二个月。
10.4供方为需方提供的故障处理服务时限为二十四小时。
10.5设备保修期内因供方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维修、设备、交通等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
10.6保修期过后,供方应为需方提供设备寿命期内的故障设备修理工作(生产地或维修中心)。
维修所用材料费、修理费由需方承担(按返修协议执行)。
10.7需要现场维修的,其维修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均由供方承担。
10.8供方应保证在设备寿命期内为需方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和系统扩容升级所需设备,设备价格为当时市场成交价的最优价,但不得高于本次合同成交价。
10.9在设备寿命期内,若涉及所提供设备的系统管理软件同版本的完善修改,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负责免费修改。
11任何不可抗拒力11.1供方所供设备应为最新的组装完整并经过严格检验的整机、足数完整的中文技术文件资料以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1.2因供方设备质量问题(包括安装前和设备运行后),如设计、加工制造工艺、器件和原材料、系统管理软件、组装工艺质量等,给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间接经济损失,需方有权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经济索赔。
11.3在开箱检验之后,需方将负责设备的保管工作。
在需方保管期间,可能会出现某些丢失或损坏,其更换或修改的费用由需方承担。
供方将协助需方更换或修改。
11.4因替换或增加技术督导、测试人员和设备质量原因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11.5开箱检验和设备安装工程中发生的设备更正或更换引致的任何费用将由供方全部承担。
11.6因自然灾害、火灾、或突发交通事故、政治事件等原因,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或不能提供技术督导服务或需方不能按照工程计划实施时,不予追究责任和承担费用。
Ⅳ技术部分1基本要求本工程为xx公司光通信工程中的SDH光传输设备及综合业务接入工程。
根据xx公司的要求,本工程传输部分采用深圳华为622的SDH光传输系统,接入业务采用深圳华为智能型P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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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各种调度通信及控制信号安全可靠的传输,工程尽可能运用四芯光纤连接,组成自愈环网结构。
其中xx公司通信中心是各种业务的总汇聚点,本工程可以为各站提供语音、数据和图象接口。
具体配置见配置清单。
2设备规范2.1规范和标准PCM设备和传输系统各项指标应满足以下ITU-T最新版本的有关建议值:
G.707同步数字体系的网络节点接口G.781同步数字体系(SDH)复用设备建议的结构G.782同步数字体系(SDH)复用设备的类型和总特性G.783同步数字体系(SDH)复用设备功能块特性G.784同步数字体系(SDH)管理G.774基于网元的SDH管理信息模型G.957与同步数字体系有关的设备和系统的光接口G.958基于同步数字体系的光缆线路系统G.803基于SDH的传送网结构G.821构成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的一部分的国际数字连接的误码性能G.826基群率或基群率以上国际恒定比率数字通道的差错性能参数和指标G.813适用于SDH设备从时钟定时特性G.823以2048kbit/s分级为基础的数字网内抖动和漂移控制G.825基于同步数字体系数字网络中的抖动和漂移控制G.841SDH网络保护体系的类型和特性M.3010电信管理网络原则G.703系列数字接口的物理/电特性G.711话音频率的脉冲编码调制G.732工作在2048kbit/s的基群PCM复用设备的特性G.712PCM信道音频四线接口间的性能特征G.713PCM信道音频二线接口间的性能特征G.714适用于四线音频接口的PCM信道的编码侧和解码侧分开的性能特征2.2技术部分2.2.1系统技术要求2.2.1.1一般技术要求在S和R间的光缆性能由光缆供货商保证的前提下,传输系统和接入8
系统的性能全部设备由供方保证。
光接口应符合ITU-T建议和G.957的相关标准。
光纤接口应为标准的FC/PC接头。
2.2.1.2环境温度及湿度环境温度:
-15℃~+45℃环境湿度:
≤95%2.2.1.3工作电源工作电压:
-36~-72Vdc脉动电压:
允许100mV(峰-峰值,正弦波0~150Hz)2.2.1.4振动测试要求设备经以下振动试验不应影响性能指标:
振幅:
0.6mm频率:
80Hz加速度:
15m/s(X、Y、Z三个方向)2时间:
3h2.2.1.5设备机柜要求SDH及PCM设备机柜采用国际标准的19"宽架结构,应能兼容安装更高级别的SDH设备,以备扩容。
规格:
2360mm(高)×800mm(宽)×600mm(深)1)子框应具有通用性,采用国际标准的19"宽度、6U高度。
2)PCM设备子框的插槽应具有通用性,兼容各种接口卡。
SDH设备子框中的各种接口卡应具有通用性,在SDH设备升级时只需更换光卡。
3)子框中未插电路板的位置应安装假面板。
4)带电插拔电路板不应损坏设备。
并且允许在线升级、扩容、检修。
同型号的电路板应通用,无局端和远端之分。
5)机架采用底部安装,应可以下进线。
6)机柜染色选用灰色,外框、前、后、侧板及子框采用全铝合金非铁构件,瓷漆层厚度不小于0.125mm。
承重钢铁件应根据钢结构涂漆委员会规范SSPC进行表面热浸镀锌和涂漆处理,以能防止各种自然力的侵蚀,并有足够弹性,适应温度变化,不脱落,不变色。
机柜采取防尘措施,通风散热良好。
2.2.1.6软件要求1)设备所使用的软件应为分层的模块化结构,模块之间的通信应按国际标准的接口协议进行,任一模块的维护更新将不影响其它软件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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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方所提供的软件应为最新版本并在网上经过实际运行及严格测试的软件,并提供应用软件备份。
3)软件应有容错能力。
4)软件应具有自诊断能力。
5)当软件系统发生故障时,软件应有自动或人工再启动的能力。
2.2.2系统功能2.2.2.1传输部分功能2.2.2.1.1供方提供的SDH光同步传输系统,其传输部分应具有中继功能并能支持4个或以上STM-4光支路接口。
2.2.2.1.2组网灵活,扩容简便。
可以组成STM-4级速率的树形、环形、链型、星型和混合型网络,各种组网方式均可沿途上下业务。
2.2.2.1.3系统应具有强大的交叉连接能力,不仅具有线路与线路、线路与支路间的交叉连接能力,而且支持支路与支路间的交叉连接。
2.2.2.1.4本工程SDH光通信系统传输速率为STM-1/155520kbps。
未来可升级为STM-4/622080kbps。
STM-1和STM-4系统在机械结构上应完全兼容,而且STM-1系统可在线升级为STM-4,同时STM-1的线路板可作为STM-4的支路板,需方无升级损失。
2.2.2.1.5支路接口板应丰富,便于需方选配。
2M支路应可以通过软件灵活配置。
2.2.2.1.6系统能组成通道保护或复用段保护自愈环网。
如果出现光纤中断或节点故障,网管系统能自动报告,同时网络能迅速自动组织路由,保证网络畅通。
2.2.2.1.7电接口参数:
1)支路接口比特率为2048kbps。
2)接口参数应符合ITU-T建议G.703。
3)2Mbps接口阻抗75O/120O可选。
2.2.2.1.8ADM复用设备系统配置方式和支路接口设置均由软件来完成。
2.2.2.1.9SDH设备从时钟的定时特性应符合ITU-TG.813要求。
2.2.2.1.10SDH设备应配备如下同步定时方式:
1)2048kHz同步时钟输入2)2048kbps同步时钟输入3)从STM-1信号中提取定时10
4)从支路信号中提取定时5)内部定时源定时当选定的定时基准丢失后,SDH设备应能自动地转换至另一定时基准输入。
2.2.2.1.11内部定时源1)当外同步源丢失时,SDH设备使用内部定时源,TM/ADM的内部定时源自由振荡时的最大频偏为3.6ppm,再生器的内部定时源自由振荡时最大频偏为20ppm。
2)当外部定时源中断时,SDH设备时钟应能保持24小时以上不劣于±0.37ppm,使业务不受损伤。
2.2.2.1.12系统保护倒换设备应符合ITU-T建议G.781、G.782、G.7832.2.2.1.13考虑到电力系统对实时性的特殊要求,保护倒换要求采用单向通道保护方式,保护倒换应在15ms内完成。
2.2.2.2PCM功能和技术要求2.2.2.2.1接入部分具有全64K时隙交叉功能,任何一个时隙可以动态地分配给任意一用户或任意应用,使系统中的每一端口均能自由调配,能灵活设置本地及转接业务的容量和类别。
2.2.2.2.2PCM设备应能提供丰富的数据和网络接口,如V.24/V.28、V.35、V.11、G.703、ISDNPRI-BRI、ISDN2B1Q、ADPCM、X.50子速率、帧中继等。
2.2.2.2.3接入部分机框应是金属材料的19英寸标准机框,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机框能装配各种不同的话音、数据等用户单元板。
2.2.2.2.4主要接口数量要求:
1)提供具有16路/板话路的语音板。
2)数据板能提供速率为0.3-19.2Kbit/s异步数据接口,异步接口板可配置5路/板数据口,3)计算机联网要求将10M以太网采用点对点的方式延伸,实现中心站与各外围站之间的信息共享。
2.2.2.2.5PCM设备技术指标总技术要求应满足ITU-TG.711、G.732、G.703、G.712、G.713、G.714建议。
1.总比特率:
2.048Mbit/s±50ppm2.编码律:
A律3.时钟:
从内部信源、输入数字信号、外部信源获得11
4.TS16结构符合ITU-TRec.G.704,TS16•时隙的信令码的规定,信令码可以现场调整5.2.048Mbps接口1)线路码型:
HDB32)阻抗:
75/120任选6.输入端允许衰耗:
符合ITU-TG.7037.64kbit/s数字接口1)接口和类型:
同向/反向,现场可选择2)比特速率:
64kbit/s3)64kbit/s信道时隙的安排:
符合ITU-TG.704码型符合ITU-TG.7038.二线和四线音频接口1)发射电平二线0dBr(+7~-8dBr可调,每档0.5dB)四线-14dBr(+1~-14dBr可调,每档0.5dB)2)接收电平二线-2dBr(-2~-17dBr可调,每档0.5dB)四线+4dBr(+4~-11dBr可调,每档0.5dB)3)增益随电平变化:
输入电平在+3dBo~-40dBo间,增益变化在0.5dB之内输入电平在-40dBo~-50dBo间,增益变化在1.0dB之内输入电平在-50dBo~-55dBo间,增益变化在3.0dB之内输入阻抗:
600平衡4)回波衰耗二线:
相对于标称阻抗在300~600Hz,大于12dB;600~3400Hz大于15dB四线:
在300~3400Hz•范围内相对于标称阻抗测:
输入信号丢失;故障检测:
帧失步;电源故障:
BER1.0E-32.2.2.3网管系统2.2.2.3.1供方提供的网管系统的技术要求和管理信息模型应符合ITU-T建议G.774和G.784。
2.2.2.3.2供方必须提供菜单式及图形化的全中文人机操作系统,具有强大的12
集中OAM&P能力,具有对环境、电源的远程监控管理功能,实现无人职守。
2.2.2.3.3网管中心可设在网络的任意一站点上,维护、监控功能完善,人机界面友好。
2.2.2.3.4网管系统能实时监控和调配网络中任意一节点中的任一端口(包括PCM时隙),做到全网所有资源的管理,实现系统最优化组合。
2.2.2.3.5人机对话灵活,提供基于WINDOWS平台的中文界面;文字、图形可选界面,通过专用接口将计算机与系统相连,支持整个网络的管理,通过计算机上的一个图形人机接口,为整个系统提供OAM&P功能。
2.2.2.3.6设在各站点的网元管理设备应可以监视本站点SDH设备、FA16设备的全程运行状态,监测、管理范围应从线路端口直到用户端口,并能接入本站点的其他设备和机房环境告警信息。
2.2.2.3.7设在中心站的高层网络管理终端,必须能对SDH设备和PCM设备进行从线路端口到用户端口的统一监测和管理。
2.2.2.3.8基本网管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主要管理功能1)故障管理可以提供网络图,网元故障的实时显示,故障定位,上报故障的允许和禁止,告警历史管理,故障的统计报告等功能。
具体告警事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发送信号丢失;接收信号丢失;帧丢失;支路输入丢失;发送、接收光信号中断;电接口无信号入、信号出;电源故障;LD寿命告警等。
2)配置管理可以完成网络的配置,网元时钟的设置,网元名称的设置,网元位置的配置,网元各单板参数的配置,通讯连接方式的配置,通讯连接参数的配置。
3)性能管理性能管理有:
通道、复用段、再生段性能的监视,性能阈值的设定,历史性能的13
查询,性能数据的分类统计,以及性能数据的统计分析报告等功能。
具体性能管理事件至少有以下内容:
G.826比特误码特性;帧失步秒;B1字节误码统计;LD偏流显示;严重误码秒等。
4)安全管理可以在网管系统和网元中设置用户和对每一用户设置等级保密字,以保证用户只进行权限内的操作。
设备运行环境及相关条件网管系统对机房环境及电源状况应能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