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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犬的故事

要想付出爱就养孩子,要想获得爱就养狗

西方流传着一个格言:

“要想付出爱就养孩子,要想得到爱就养犬”

每当天真的孩子们跟活泼可爱的犬(特别是个头大一点的犬)在一起玩的时候,国人们通常都担心,万一犬翻脸不认人,把孩子们咬了怎么办?

其实,多数国人除了知道犬咬人、犬肉好吃外,对犬知之甚少。

我一直纳闷?

犬是一种非常可爱的动物,在西方社会那么受人宠爱(西方人把犬叫宠物),怎么就把中国人给得罪成这样!

以致于把犬大卸八块,吃到肚子里都不解恨,还得挂在嘴边天天地骂。

中国的语言里凡和“狗”字沾边的就没有好听的话:

狼心狗肺、狗娘养的、狗急跳墙、狗仗人势、狗眼看人低、狗东西、狗崽子、狗腿子……..!

我在美国时,有个从福建来美国的朋友,他儿子刚到美国上学时,遇到美国当地的孩子欺负他,他就冲着人家喊:

“Youareadog!

”(中文的意思是:

你是条狗!

),在中国这可是非常侮辱人的话了,可美国当地的孩子们听了感到莫名其妙?

是狗又怎么了?

听说俄罗斯总统普京、美国总统克林顿、布什都有爱犬,这些爱犬还经常和主人一起出席各种官方场合。

可很少听说过中国的哪位官员(特别是级别高一点的)养犬,更甭说和主人一起出现在官方场合。

尽管国人对犬不仁,但绝大多数的犬对人都非常友好。

犬有着许多举世公认(连中国人都承认)的、与生俱来的优点,例如:

忠诚、敬业、舍己为人等等。

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多表现为物质、金钱、利益、男女、权势,犬却是越来越多的人一生当中,唯一不离不弃、忠诚不逾的朋友。

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先生曾感慨地说,在他丑闻缠身的时候,家里就剩下爱犬还陪伴在他身边。

童年时的愿望

我与犬之间的缘分从何时开始、如何产生的都无法追溯,我从记事的时候起,就非常喜爱犬。

至今我还记得小的时候曾经读过的一本书,书的内容大意是这样的:

“从前有个农民,家里非常穷,住在一间破草房里。

家里除了和他相依为命的孙子外,还有一只大黑犬-虎仔。

虎仔长的非常可爱,村里人都喜欢,更是爷俩儿的命根子。

村子里有一个有钱有势的恶霸,这个恶霸的儿子看中了虎子,一天恶霸派手下的人到农民家把虎子抢走了,并把上前阻止他们的农民打成了重伤。

老农民终因伤势过重去世了。

村里的乡亲们帮着小孙子把爷爷埋葬在村边上。

当小孙子正一个人在家里伤心地哭泣时,虎子突然回来了!

虎子看上去非常虚弱,给他东西只是闻闻不吃,老是咬着孙子的衣角,拉着他往爷爷的坟上跑,趴在爷爷的坟上伤心地鸣叫。

天很晚时,小孙子把虎子抱了回来。

接连几天,虎子不吃不喝,早上门一开,就跑到爷爷的坟上趴着。

一天傍晚,小孙子发现虎子静静地、一动不动地趴在爷爷的坟边上好象睡着了,小孙子走近一摸,发现虎子已经死了。

小孙子在乡亲们帮助下,把虎子埋在爷爷旁边。

在埋葬虎子时,人们才发现虎子的脖子上被人深深地勒了一道铁丝。

埋葬完虎子,小孙子搽干了眼泪,独自一人向村里走去。

当天晚上,恶霸的家里着起了大火……。

从那以后,村里的人再也没有见到小孙子,听说是参加了革命”

这本书给我留下深深的回忆,他不光在我幼小的心灵深处播下了对那些为富不仁、依强凌弱的人厌恶的种子,也使我对犬,这种当时对我来说还很陌生的动物,产生了极深感情。

那时非常渴望能有一只象虎子这样的犬。

我的第一只犬

我养的第一个犬是我作为知识青年(虽然连初中还没有读完)上山下乡去农村的时候。

那个年代粮食极其缺乏,人都吃不饱,哪有多余的食物喂狗(那时候中国还没有人把犬称做宠物)。

所以村子里极少有人家养犬。

好象是在1969年春天,在去修水坝工地经过一个村庄时,我遇见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小犬,他正在街上开心地玩耍,身上的毛呈蓝黑色,四个小爪是白色,每个眼睛角上边都有个黄点,象两只眼睛。

我一打招呼,他就连蹦带跳地跑了过来,睁着两只好奇的眼睛打量着我,好象在问:

“你在叫我吗?

”我太喜欢这只小犬了,以至于顾不上去工地,抱起小犬就往回走。

后来经打听才知道,这只小犬是村里一个老猎人家的。

老猎人就夫妻俩,养了一对猎犬。

那两只猎犬在周围十里八村很有名,不光长得好、训练有素,而且跑得快。

老猎户常常背着他那把猎枪,带着两只猎犬出去打猎。

几乎每次都有受获,特别是冬天大雪过后,经常可以打到野兔、山鸡之类的野味。

在那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年代,这些真可称之为山珍海味了。

因此,周围的人都非常羡慕老猎人和他的那两只猎犬。

因为两村相隔并不远,老猎人后来也打听到是我抱走了他的小犬,老人没有来找,只是托人捎话过来:

“偷猫、偷犬不算贼,既然喜欢就要好好地养他。

”从此以后,小犬就和我形影不离。

小犬慢慢地长大了,可能是营养不良的原因吧,小犬一直就没有长得象他爸爸、妈妈那么高大。

我当时是寄宿在贫下中农(既在`1949年以前比较穷的农民)家里。

房东是位50多岁的农民,有六个孩子,老大当时已经二十四岁,老六才刚刚四、五个月。

每当他家的老六把屎拉到炕上时,房东大妈总要把小犬抱到炕上,按着小犬的头,嘴里不停地念叨着:

“干净…..干净…..干净…….”,直到小犬把他家老六拉在炕上的屎舔干净了才罢休。

最后,我要改正小犬吃屎习惯的所有努力全部付睹东流。

不知是小犬太饿了?

还是小犬的猎犬天性?

有一天小犬闯了大祸,把老乡的一只鸡给咬死了!

要知道在那个年代一只下蛋的鸡对农民来说是家里主要收入来源,家里日常生活所需的油、盐、酱、醋,几乎全靠拿鸡蛋去换。

由于我在村子里人缘非常好,再加上那个年代的人也非常淳朴,老乡既没让我赔,也没有责备我。

我对小犬进行严加管理,时刻让他不离开我身边,就这样相安无事地过了几个月,没再发生意外。

有一天傍晚,我们从地里干活回来,小犬没有拴,刚一到村边,小犬发现了一只鸡,还没等我们反映过来,小犬已经把鸡叼在嘴里,我赶紧追了过去,可是已经晚了,鸡已经咽气。

看着我极其愤怒的样子,小犬知道又犯了大错误,任凭我怎样打他,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眼睛里充满了悲伤。

为了对老乡有个交代,我只好忍痛把小犬送到临村一个老乡家寄养,准备过一段时间再把他接回来。

临走时我千叮咛万嘱咐,“一定帮我把小犬养好,千万注意别让他把你家的鸡吃了。

”自那以后,每当我空闲时,都要去看望我的小犬。

入秋的一天,那个老乡手里拿着个纸包来看我,很伤心地告诉我,由于小犬把他家的一只鸡咬死了,他爹把小犬杀了。

他特意给我留了个腿。

我捧着小犬的那只腿,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我气的暴跳如雷,把那个老乡很狠地打了一顿。

那是我平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与人打架。

我找了一个地方,把小犬身体唯一残存的部分深深地埋了起来。

一直过了很久我都没有从失去小犬的悲痛中解脱出来,从此也与那个老乡断绝了一切往来。

乔治一世

2001年初春的一个周末,我们开车去逛商店,途中路过一个公园外边的犬市。

这个犬市存在已有多年,虽经政府多次取缔,但却有股顽强的生命力,屡散屡聚一直生存了下来,每到周末更是热闹。

犬市附近常堵车,我们通常都绕道走,这次周末出去没什么急事,一不留神就开到了犬市这条街上。

堵车时我漫不经心地朝犬市望了一眼,一只棕色的小犬进入我的视野,我眼睛一亮,从孩童起对犬的那种喜爱之情顿时涌上心头,我找了个地方把车停下,然后径直朝那只小犬走去。

那是一只美国可卡犬,看样有三、四个月大,他安静地、卷缩着躺在一个小铁笼子上,春天和煦的阳光暖洋洋的照着他那瘦小的身体,让人感到小家伙格外的可爱,又是那么可怜,这样一只名犬怎么会流落到街头犬市?

我过去把他抱了起来,在我们相互对视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我和他之间的不解的缘分。

我们将他买了回来。

回家的路上,经过一家宠物医院。

我们进去让医生给他检查一下身体,注射疫苗,医生检查后告诉我们,小犬有点发烧,等不发烧了才能注射疫苗。

回家后给小犬起名叫乔治,现在排起来,这个男孩乔治要算乔治一世。

给乔治洗了澡,大家这才仔细地端详起这个小家伙,他那水汪汪的大眼睛,深情地看着我们,好象是在感谢我们给了他一个新家,也好象是在期望我们能带给他幸福!

我们大家甭提有多喜欢乔治了,特别是乔治用他的可爱驱走了我太太对犬的那种与生俱来的恐惧,唤醒了她女性特有的,对幼小生命的那种本能的爱。

乔治从来不叫,对所有的人都非常友好,只有一次,当我们把他自己拴在老总的办公室里时,我们听到他在那儿非常伤心、象小孩似的哭了。

乔治的举止看上去文质斌斌,有点象个小姑娘,对人既热情又非常有礼貌。

领他出去散步时,见到别的犬冲他叫,他就象没听见一样,随着你脚步的节拍跟在你旁边。

如果有的犬友好地过来,他也会友好地迎向前,和人家亲热一番。

如果有的犬气势汹汹地过来时,他会在人家到他跟前时,突然勇敢地冲过去,对方在突如其来的攻击面前,慌忙躲避、逃窜时,他却没事似的回来了。

从来不去追人家。

乔治和我们在一起的头两个月,我们曾多次带他去医院注射疫苗,可医生每次都告诉我们:

乔治在发烧,等不发烧再来。

乔治每天都很活泼,我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他会得病。

由于我们的无知,由于医生缺乏医德和爱心,使一种致命的疾病已经在乔治体内蔓延,当我们有一天再次带乔治去注射疫苗时,正赶上医生的老公在场,他看了一下乔治的脚掌后说,乔治已到了犬瘟热的晚期。

当时我们对犬瘟热危害性还不太了解,虽然感到事态严重,却抱有很大的信心,一定能把乔治的病治好。

自那以后,我们每天都带乔治去医院打滴流,每次打针他从来都不叫、不动,静静地躺在桌子上直到滴流打完。

要撒尿时,他会轻轻地望着你叫,就这样一直打了一个月。

乔治日渐消瘦,开始吐血、拉血。

即使在他最虚弱的时侯,躺在他的小筐里,只要看到我们进来,都挣扎着晃晃当当地从窝里爬出来和我们亲热,到后来,由于病毒侵入了他的大脑,他的两条后腿已经失去知觉不能动的时候,当见到我们时,竟用两只前腿拖着已瘫痪了的下肢,挣扎向我们爬来…….。

医生多次劝我们放弃治疗,这对我们来说是不可能的。

所有的好药都用上了,乔治病情却一天比一天严重,当病毒侵入了他的大脑时,为了治疗他抽搐,我们曾到当地最大医院的老干部病房去买进口药,一针就要80多元。

有一天,我正在外地出差,大约已经是晚上12点多,我的手机响了,我下意识地感到可能是乔治不行了,当我心情沉重地拿起电话时,我太太泣不成声地告诉我乔治去世了。

当天晚上几名员工赶到公司,连夜为乔治制作了一个小棺材,将乔治的遗体和他生前的穿的衣服、玩具一起放在小棺材里,埋葬在沈阳市苏家屯菲菲澳家庄园的一片小松树林中。

后来他们告诉我,乔治临去世前,两眼睁开久久凝视着窗外,最后痛苦地大叫一声,闭上眼睛离开了这个世界,结束了他短暂、而可爱的一生。

乔治二世

乔治去世后很久,我们每次在街上碰到与乔治相似的可卡犬时,就赶快跑过去,不管人家主人愿不愿意,抱起来就亲热一番。

在如今世态炎凉、人情淡薄的现实社会环境中,这个小生命给我们带来无数的快乐,使我们又体会到了那种久违的、单纯的、真诚的友爱。

后来我决定再买一只和乔治长得一样或相似的可卡犬。

开始大家都反对,说不想再遭受打击了。

在我坚持下,终于还是下了决心再养一只可卡犬。

一天我们来到设在某大商场七楼的宠物世界,询问是否有可卡犬,看到我们非常有诚意寻找可卡犬时,老板说她家里有1只。

她跟店里的人交代一下工作,就带着我们来到她的家里。

当我们第一眼看到那只可卡犬时,感觉很失望,拿着乔治的照片对着看,怎么看也不象乔治。

这只小犬看上去实在太丑了,长得象个枣核,两头小中间大,眉毛挺长,三角眼,越看越象武侠电视中的女侠—梅超风。

看到我们失望的样子,老板在旁边一个劲地介绍小犬的爸爸、妈妈是如何的漂亮,参加过某某大赛,得过什么大奖。

家里其他的犬都关在笼子里,只有她在屋里可以自由活动,屋里的长沙发下边有一个布制的大筐,那是她的家。

在我们大家观察她的时候,不知从哪儿找到一块骨头,在嘴里叼着,轻轻地一跃跳进窝里,主人告诉我们,她把自己的玩具、骨头等东西都放在窝里从不乱丢。

听说我们来是要买这只可卡犬时,主人的小女儿跑过去将乔治抱在怀里,那神情就象两个要分开的小伙伴,依依不舍。

主人告诉我们,女儿特别喜欢乔治,连晚上都在一起睡觉。

尽管不是很满意,我们还是将她带了回来。

因为她是女的,就起名叫珍妮。

公司的人见了她,都非常惊讶!

这不是乔治吗!

一方面他俩都是可卡犬,有很多相象的地方,另一方面,大家也是太想念乔治了,就这样叫来叫去,时间长了,大家将给她起的名字渐渐地忘了,她也就叫乔治了。

排起来要算做乔治二世了。

很快我们就发现,这个小乔治不但长得丑,而且非常淘气。

见着谁过来,就跑过去啃人家脚后跟,吓得公司的女孩子们见着她就赶紧跑。

没有多长时间,所有的拖鞋都被啃烂了。

天天晚上跑到各个办公室里,把纸篓搬倒翻个底朝天,再把里边的废纸撕得粉碎,撒得满地都是。

更可气的是,有一次,公司来了一位女士,穿着一件昂贵的貂皮大衣,坐在会议室里洽谈业务,谁也没注意到小乔治什么时候跑了进来,悄悄趴在那为女士的椅子下边,把人家的貂皮大衣给咬了个大窟窿!

大伙一看,这下可惹大祸了!

这边生意还没谈成,先得赔人家一件貂皮大衣!

正在大家不知所措的时候,人家女士却乐呵呵地说:

“没关系,没关系!

小犬都是这么淘气!

我家也有一只小犬。

”什么都没再说,走了!

足足有两个多月,谁都不喜欢小乔治,有时候把大伙烦得把报纸卷成纸筒,追着打她的小屁股。

一次在厨房里不知谁拿个盆扣她,把她吓得一溜烟跑回老总的办公室,躲在会议桌下面探个头,半天没敢出来。

那副小可怜样把大伙逗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有一次我出差要走很长时间,临走时告诉家里:

“等我回来乔治要是还这么淘气,就把她送人吧”。

每次我从外地给家里去电话问乔治表现怎么样时,家里人都赶紧说;乔治表现得可好了!

就好象我回去真要把她送走似的。

那句话后来竟成了家里人的话把,每当我夸乔治时,她们总会得意地说:

“乔治,要不是我们,你爸爸早就把你送给别人家了”。

俗话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我们发现乔治不光是越长越漂亮,越长越象个小姑娘,而且特别聪明、懂事,性格活泼。

智商看起来相当于一个八岁的孩子,你跟她说话时,她好象都能听明白似的,大家都说她是猴变的,比公司老总心眼多。

龙龙、乔治、乔丹

到2004年夏天,我们家有了三只爱犬,美卡-龙龙96年出生,是我驱车2,000公里从苏州市带回来的,在三只爱犬中排行老大;美卡-乔治2002年出生排行老二,金毛-乔丹2004年初出生,是我在春节大年初二,专程开车600多公里去北京接回来的,他最小、排行老三。

龙龙是大姐,在家里凡事都让着妹妹和弟弟,乔治和乔丹在家里有时欺负姐姐,龙龙也就是大声呵呼他们两声,从不与他们计较。

可在外边一起散步时,如果碰到个头比较大或叫起来比较凶的犬时,乔治和乔丹往往吓得脖子上的毛都立起来了,一边叫一边往后退,随时准备逃跑。

这时候龙龙就显出大姐大的威风,两眼一瞪、大吼一声直扑过去,吓得对方夹着尾巴掉头就逃。

往往这时候乔治对大姐佩服得五体投地:

“关键时候还得大姐呀!

乔丹你就是傻大个,看把你吓的,还没有老鼠胆大”乔丹反唇相讥:

“你也就会蚝子扛枪窝里横!

比我也强不了哪儿去!

我们家龙龙看起来有点又老又丑,脸总是花的,老跟没洗净似的,晚上睡觉还爱打呼噜,除了食欲什么欲望都没有,平时也不象乔治、乔丹那样喜欢跟大家撒娇、玩耍。

但是,我们还是觉得龙龙特别听话和懂事;乔治心眼太多,想理你的时候,又蹦又跳,给你表演节目,可会来事了;不想理你的时候,如果你叫她,她连眼皮都不抬,可有主意了;你要是批评她两句,准会三天不理你!

乔丹是个淘气包,没心没肺,跟谁都好!

平时大大咧咧,动作特别粗,磕磕碰碰的也满不在乎。

我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皇军”,大家见乔丹跑过来就说:

小心!

“皇军”来了。

乔丹精力特别充沛,天一亮就醒,每天只要一睁眼,就摇摇晃晃,大摇大摆、一副得意的样子在屋里溜达,大尾巴在后边甩来甩去,碰到门、墙壁、家具上敲得叮咚响,他却跟没事似的。

要是老远看见姐姐,那就连蹦带跳地跑过去,姐姐们见状赶紧躲避,如果躲避不及,乔丹就会嗖地一下从姐姐头上蹿过去,吓得姐姐赶紧蹲下。

俩姐姐拿这个弟弟没有法子。

乔丹其实就是有些淘气,并不真欺负姐姐们,如果姐姐生气了,他就赶紧凑过来,躺在地上假装告饶,给姐姐赔礼道歉。

无论吃东西还是喝水,乔丹老是让姐姐们先来。

每次从外边玩完回家,哪怕嗓子渴得冒烟,也会远远看着姐姐们都喝够了,自己才过去狼吞虎咽地、呱叽呱叽地一顿痛饮;吃东西从来不跟姐姐们争抢,如果给姐姐们的东西掉到身边他也不动,等姐姐过来取。

姐姐们跟前的东西,除非姐姐们明确表示不要了,他才会过去吃。

大家都说乔丹特别憨厚、仁义、善良。

我们居住区周围很多人都认识龙龙、乔治、乔丹,知名度比我们高多了。

当我们一起在大街上走时,龙龙、乔治和乔丹不但回头率高,很多人都跟她们打招呼,我们充其量只能跟着沾点光。

我们邻居家的小姑娘们特别喜欢龙龙、乔治、乔丹,在楼上只要一看见她们在下面,就跑下来跟龙龙、乔治和乔丹在院子里玩。

有时侯做完作业后,还跑到我们屋里跟她们玩儿。

乔丹刚来时出生只有两个月,比猫大不了多少。

乔丹长得特别快,1个星期一个样,半年时间站起来快和小朋友一样高了。

由于小朋友从乔丹小的时候就和他在一起玩,再加之乔丹非常温顺、善良、活泼,小朋友们和大乔丹在一起时一点都不害怕。

龙龙、乔治、乔丹天生就与儿童们有缘分,跟小朋友们在一起玩时,总是那么融洽和投入。

2004年冬季的一个星期日,早上起来向窗外望去,大雪已将万物点缀得银装素裹。

中午时分,漫天飞扬的大雪终于停了,我们高兴地带着乔治和乔丹姐弟俩出去赏雪。

地面的积雪足有30公分厚,雪已没到乔治的肚皮、乔丹的脐盖。

乔丹第一次见到雪,一出门就高兴地在雪地里打滚,一会儿来回奔跑、一会儿边跑边把嘴插在雪里拱。

乔治则惨了,四条腿插在深深的雪里动弹不得,只能象兔子一样在雪地里一蹿一蹿地挪动。

平时在草地上玩的时候,别看乔治个子小,经常象个小兔子一样,在乔丹的屁股后边飞奔,把乔丹追得夹着尾巴在前边拼命地逃,把我们逗得前仰后合,今天乔治只能眼巴巴地望着乔丹在自己面前得意地跑过来、跳过去,那份得意的样子就甭提了。

七个小矮人

公元2005年2月7日星期一,甲申(猴)年,农历腊月二十九早上九点,随着乔治的产房内传出一声啼哭,一个小可卡来到世间,在随后的4个多小时中,共有8个小可卡出世。

可惜的是,最后来到世上的第八个小可卡连一口空气都没顾上呼吸,就匆匆赶往天堂。

金毛之歌

我家有个金毛叫乔丹;

长得健壮又可爱;

一双美丽的大眼睛;

尾巴粗又长!

谢谢你对我的忠诚,今生今世我不忘怀!

谢谢你给我的爱,伴我走过创业的年代!

多少次我疲惫地回到家里面,总是能够见到你快乐的笑脸!

多少天我孤独地工作在深夜,你陪伴在身边!

在爱犬离开这个世界的时侯……

我的第一只犬去世后,埋葬在辽宁省盘锦市田家农场大堡子村边的。

大乔治去世后埋葬在沈阳市苏家屯菲菲澳家庄园的一个小松林里边。

希望未来当乔丹、乔治、欢欢或毛毛离开这个世界后,能够将他们埋葬在欧洲某个牧场中一个向阳的小山坡上,山坡的旁边有一个湖,在他们每个墓边上栽一棵小松树,墓周围的草坪中种满了鲜花,远远望去就好像四个小家伙在那里玩耍。

每当春暖花开的时候,坐在墓园绿色的草地上,四棵小树簇拥在身旁,就好像四个小家伙围在身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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