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板桥镇中心幼儿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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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板桥镇中心幼儿园
海南省东方市板桥镇中心幼儿园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3
(一)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3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
(二)收入决算表3
(三)支出决算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8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8
四、名词解释8-10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幼儿保育,幼儿教育。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东方市板桥镇中心幼儿园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323.8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07.43万元,增长49.65%。
主要原因:
一是2017年度单位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1.97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228.87万元,占90.8%;上级补助收0.00万元;事业收入21.98万元,占8.7%;上级补助收0.00万元;其他收入1.15万元,占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1.8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7.1万元,占36.7%;项目支出184.75万元,占63.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300.69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2.19万元,增长16.3%。
主要原因:
一是2017年度单位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
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08万元,增长15.3%。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类)支出253.89万元,占9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4万元,占4%;住房保障(类)支出6.60万元,占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72万元,占2.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5.46万元,支出决算为27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8%。
其中:
(1)教育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149.80万元,支出决算为25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年初预算为20.21万元,支出决算为1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年中预算数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年初预算为7.59万元,支出决算为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人员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类)
年初预算为7.86万元,支出决算为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年中预算数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37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48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0.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无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支出决算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17年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开展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17年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开展
3.财政专项资金绩效重点评价情况(如有)
本单位2017年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开展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本单位2017年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开展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东方市板桥镇中心幼儿园运行经费0.00万,比2016年减少0万元,降低0%。
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东方市板桥镇中心幼儿园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