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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线路管理办法

武汉供电公司发布

电力电缆线路管理办法

 

 

武汉供电公司

2005年11月

1.总则

1.1.为了加强电力电缆线路的生产管理,促进电缆生产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保证电缆线路安全、经济、可靠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电缆的管理工作应在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建立市公司、基层供电公司二级生产管理责任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要求和分层管理。

1.3.本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理、运行、检修等部门电缆方面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规范,运行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1.4.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武汉供电公司10kV及以上电缆线路的管理工作。

10kV以下的电缆线路可以参照执行。

2.岗位职责

2.1.分层管理的范围和职责

a)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副总工程师领导和指挥全公司电缆线路的管理工作,全面掌握运行管理情况,决定和处理重大问题。

b)生技部负责35kV及以上的电缆线路运行和技术管理工作,配电部负责10kV及以下的电缆线路运行和技术管理工作。

c)各基层供电公司负责各自管辖的电缆线路的运行和技术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具体的运行维护及检修工作。

运行单位可以委托公司系统内的专业公司(如武汉华源电力工程公司)开展电缆线路的部分生产任务。

委托业务的开展不能免除运行单位电缆线路的安全生产责任。

2.2.生技部和配电部职责

a)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电缆线路的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制度及技术文件。

b)组织实施并协调处理有关电缆运行、维护及检修等工作。

指导、督促运行维护单位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保障电网安全经济运行。

c)组织年度电缆线路技术改造和大修计划的制定、审查与实施,必要时参加重大项目的验收和启动投运工作。

d)参加电缆重大事故的调查,做好历史故障统计分析,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

e)参加电缆专业科研项目的审查、鉴定工作,并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先进管理手段。

f)组织编制武汉供电公司有关电缆专业的技术文件并督促实施,做好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或提出专题报告。

g)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2.3.基层供电公司职责

a)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电缆线路安全生产、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

b)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缆运行方面的指示和规程制度,组织修编本单位有关电缆的维护规定和管理制度。

c)做好本地区电缆的规划及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并做好投运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d)完成年度电缆专业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和有关技术资料、报告的编写、统计、分析工作。

e)负责组织电缆设备的鉴定评级工作,并将设备评级结果汇总上报生技部和配电部

f)组织电缆技术培训工作。

g)建立、健全电力电缆线路的技术档案和资料的微机管理。

h)对于开展了委托运行维护的运行单位,运行单位负责与专业公司签署委托协议。

根据协议规定监督专业公司开展工作。

3.生产计划管理

3.1.运行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生产计划,指导电缆线路生产业务的开展。

3.2.运行单位的生产计划应包括年度生产计划、季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和周生产计划。

3.3.生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电缆的巡查计划、检测及预防性试验计划、维护计划、大修及技术改造计划。

3.4.生产计划的要求

4.年度生产计划

a)年度生产计划由运行单位提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b)年度生产计划通过月度生产计划实施。

各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月度生产计划的执行管理,以确保年度计划的完成。

c)运行单位应对年度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每半年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调整建议,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d)运行单位应编写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年终总结,报上级生产管理部门。

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的执行情况(统计完成率)、未完成工作的原因、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e)接地电阻检测计划和防雷设施检测计划均应安排在雷雨季节之前完成,电缆终端套管清扫计划应安排在易发生污闪的时段之前完成,电缆测温计划应安排在高温和高负荷期间进行。

5.季度生产计划由运行单位根据上级批复的年度生产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制定,以保证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

6.运行单位应加强月度生产计划的执行管理,及时跟踪反馈,统计计划完成率,对未完成的计划分析原因,必要时上报。

7.月度生产计划通过周工作计划来实现。

重大缺陷及紧急缺陷处理等工作,作为周工作的计划的内容。

8.电缆施工及验收管理

8.1.电缆施工管理

9.经批准立项的电缆工程,由设计部门进行设计,报主任工程师审批并后交工程管理部门编写施工任务书,并交经生产经理签发后,由工程管理部门(专责)组织施工单位实施。

4.1.1施工单位应由通过公司资质审查认定的单位担任。

需土建施工的,应由项目负责单位收集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证书等资料预审后报公司资质审查认定。

4.1.2工程管理部门收到主管领导签发的施工任务书后工程实施前应及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明确工程任务、完成时间、质量要求及其它相关事宜。

4.1.3对于较大的电缆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编写施工方案,经运行

维护管理单位审查后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施工方案应包括:

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进度安排等。

将工程设计图交物资部门进行招标采购备料,并组织设计部门、施工单位、运行单位、工程监理现场进行交桩。

4.1.4施工单位要应严格执行开工前报开工报告,完工后报竣工报告

的规定。

4.1.5由厂家包安装的电缆接头施工质量问题,应在供货合同中加以

明确并遵照公司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6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GB/T50168-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做到按时、安全、优质地完成施工任务。

4.1.7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修改设计时,施工单位应通知工

程管理部门(专责),由工程管理部门(专责)组织设计人员到现场商定,并签发设计变更通知书方可修改。

4.1.6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施工组织工作,制定施工方案,对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的各项安全质量工作负全部责任。

4.1.8电缆所属运行单位必须随同监理对电缆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跟

踪、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9.1.电缆验收管理

电缆线路的验收主要依据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线路设计书。

4.2.1工程中间验收

4.2.1.1电缆线路在敷设的过程中,运行单位应随同监理经常进行监督及分段验收。

4.2.1.2在验收安装中的电缆线路时,施工安装单位或部门应具备下列资料:

1)电缆线路的设计书;

2)实际线路路径的平面图。

此图应根据路径区域内网络发展情况,用1/200或1/500的比例绘制;在房屋内及发变电所附近的路径用1/50的比例绘制;

3)电缆线路路径的协议文件及城市电缆规划走廊资料详图;

4)电缆及附件的制造厂试验合格证,特殊电缆应附必要的技术文件

5)建筑工程和隐蔽工程的图纸资料;

6)敷设后电缆线路的试验资料。

4.2.1.3敷设的电缆与原设计有变更时,应征得工程管理部门及设计单位同意,并取得有关单位许可后,方可进行。

4.2.2工程竣工验收

4.2.2.1电缆线路竣工后的验收,应由电缆运行部门、监理、设计和施工安装单位或部门代表所组成的验收小组来进行,范围较大的工程由公司生技部或配电部组织验收。

4.2.2.2竣工验收时,施工安装部门应向运行单位提交竣工资料:

1)4.2.1.2中所列的全部资料

2)电缆施工的合同文件

3)有关设计变更的证明文件

4)电缆施工中的有关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及敷设、接头制作等主要项目施工中的质量记录单。

4.2.2.3电缆所属运行单位对投运前的电缆进行交接试验,其试验项目为:

1)测量电力电缆主绝缘电阻;

2)测量电力电缆外护套绝缘电阻;

3)电缆主绝缘耐压试验;

4)交叉互联系统试验;

5)避雷器试验;

6)其他附属设备的试验。

7.电缆应按“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标准”的规定进行试验。

9.2.物质管理

4.3.1设备材料定货应统一归口管理,必须在公司发布的设备供应

商名录范围内选择采购,不能随意进货。

4.3.2设备材料属公司所管资金的工程归口华源物资公司通过招标

统一采购供应,属基层单位自有资金工程采购的应在公司所列供应商名录内选择。

10.设备管理

10.1.电缆巡查管理

11.巡查周期

电缆线路土建设施的巡查周期

a)电缆人井、电缆沟(含排管),每月至少巡查两次。

必要时,应增加巡查次数。

b)电缆隧道的巡查每月进行一次,每次大雨过后应进行一次巡查,在巡查的同时进行隧道通风除湿。

c)对于地质危害区、施工作业区、外破严重区等易对电缆造成危害的地域应加大巡查力度,每周至少一次,必要时跟踪检查。

11.1.1.1.电缆本体及附件的巡查周期

a)电缆沟内电缆每季度进行一次揭盖检查。

b)电缆接头(含肘型头)每月进行一次巡查,在高温、高负荷期间同时用红外测温仪进行测温。

c)电缆避雷器、电缆终端应在电缆线路土建设施巡查的同时进行巡查。

d)水底电缆线路,根据现场具体需要规定,如水底电缆直接敷于河床上,可每年检查一次水底路线情况。

在潜水条件允许下,应派遣潜水员检查电缆情况,当潜水条件不允许时,可测量河床的变化情况。

e)对挖掘暴露的电缆,按工程情况,酌情加强巡查。

12.电缆巡查的主要内容

12.1.1.1.巡查项目包括:

线路走廊的路面、线路中间的电气设施、两端终端和终端构架、电缆线路附属的避雷器等。

12.1.1.2.线路走廊应检查有无挖掘的痕迹;电缆沟及盖板是否完整;线路的路面是否平整;线路标志物是否完好明显。

12.1.1.3.电缆的终端应检查外表是否完好;套管是否完整,表面有无放电痕迹;引线和连接点是否有变动或发热现象;引线形状有无变形,带电距离是否足够;相序及双重编号标志是否明显。

12.1.1.4.终端构架应检查构架是否牢固;金属构架和连接螺栓有无锈蚀;地线是否完整,连接处是否紧固可靠,有无发热;固定电缆的夹具有无发热。

12.1.1.5.避雷器应检查套管是否完整,表面有无放电痕迹;检查并记录放电记录器的计数和泄漏电流的数值。

12.1.1.6.对有杂物和积水的电缆坑道,应每1~2年进行排水、通风、清除坑道内污泥杂物的工作,并仔细检查电缆本体有无损伤,检查电缆支撑物锈蚀的情况。

对于高压充油电缆的通讯系统,建议生技部增加对这些二次设备的巡查要点。

12.1.1.7.对于同沟敷设的我公司的其它电缆,如通信电缆、光缆等,巡查时如发现有重大缺陷应通知相关运行管理单位。

12.1.1.8.巡查人员应将巡查电缆线路的结果,记载在电缆巡查记录台帐中。

12.2.电缆防止外力破坏工作

13.电缆运行维护人员应熟悉《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文件和规定。

14.电缆运行维护部门必须了解和掌握全部电缆线路上的挖掘情况,并督促有关单位切实执行5.2.1中的有关规定。

15.若有请求在线路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与运行单位生技科签订有关协议后方可实施。

施工中必须由运行部门派人到现场进行监护。

电缆线路监护的任务是向施工单位介绍电缆的装置情况,如走向、埋深、保护设施等,确保保护措施的采用,防止施工造成对电缆的伤害。

监护人员应按电缆的装置要求,指导好施工人员做好电缆的临时保护措施。

16.对未经同意擅自在线路保护区内施工的工程,巡查人员应立即制止施工部门的施工。

对于工程已威胁到电缆的安全运行时,巡线人员在立即制止其施工的同时,需及时上报运行单位生技科。

并采用临时措施保护电缆。

运行部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拍照记录,并对施工单位发《隐患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恢复电缆线路原状。

对情节严重的或已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赔偿。

17.对因挖掘而暴露的电缆,应加防护罩,并派人在场守护。

18.挖掘工作完成后,维护人员应检查电缆外部是否完好无损,安放位置是否正确,相应标牌、标志有无遗失。

待回填沙土并盖好电缆盖后方可离开。

19.电缆线路的监护应有记录,监护人员应将监护情况详细记录在监护记录表中,并签名。

19.1.电缆缺陷管理

20.电缆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三大类:

a)危急(紧急)缺陷:

严重影响设备出力,或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其严重程度已达到不能保障电力线路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缺陷,必须当天进行处理;

b)严重(重大)缺陷:

缺陷比较重大,超过运行标准,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一定的影响,但设备在短期内可继续运行,要尽早安排处理,应在一周内处理;

c)一般缺陷:

对人身和设备无威胁,短期也不致发展成重大或紧急缺陷,在一定的时间内对线路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可列入月度检修计划,在一个季度内处理。

21.电缆缺陷管理的要求

运行单位应建立完整的电缆缺陷管理程序,使之形成责任分明的闭环管理体系。

尽量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使电缆缺陷的上报、处理、统计、分析实现规范化、自动化、网络化。

22.电缆设备缺陷的管理流程

电缆设备缺陷的管理流程包括设备缺陷的发现、报告、受理分析、处理、验收、反馈6个环节,如图1所示。

图1电缆设备缺陷管理流程图

运行部门必须依据上述流程,明确所属各部门、人员在缺陷跟踪处理过程中的职责分工。

22.1.检测和预防性试验管理

23.电缆检测管理

23.1.1.1.检测工作是为了发现日常巡视工作中不易发现的隐患,以便及时消除,也是为检修提供依据。

23.1.1.2.检测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校验,确保其准确、完好。

检测人员应掌握所用仪器和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测试数据应准确,记录清晰、整洁。

检测资料应存入档案,并妥善保管。

23.1.1.3.运行单位应根据运行规程的要求,结合电缆线路状况评价,制定年度设备检测计划,逐月进行,不得遗漏。

23.1.1.4.设备的检测应严格按照《武汉供电公司220kV及以下输变电设备检修、试验、校验周期管理规定》中的内容进行检测。

23.1.1.5.应做好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找出隐患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并依此制定防范措施或办法。

24.预防性试验管理

24.1.1.1.运行单位应按照预试规程的周期要求和设备情况制定年度电力电缆的预防性试验计划。

24.1.1.2.电力电缆的预防性试验应包括《武汉供电公司220kV及以下输变电设备检修、试验、校验周期管理规定》中电缆部分所需进行的预防性试验工作。

24.1.1.3.运行部门应严格按计划开展预防性试验工作,并按月统计预防性试验计划的完成情况。

24.2.状态评价管理

25.运行部门必须对电缆设备进行状态评价工作。

26.运行部门应每半年对所管辖的输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状态评价工作,完成设备状态评价报告,填写有关设备状态评价表。

27.运行部门应依据设备状态评价结果指导巡查、维护及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等工作。

28.设备状态评价是动态的过程管理,宜采用计算机管理,便于设备运行数据及时添加和更新。

28.1.检修和技术改造管理

29.在设备状态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备检修、技术改造建议。

30.根据上级批准的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计划,督促完成设备检修、技术改造工作任务。

31.每年进行一次设备检修、技术改造完成情况的总结并上报,分析未完成的原因,为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技术改造列项提供依据。

32.特殊区段的管理

32.1.运行部门应根据线路的设计、历史运行资料,划分电缆线路的特殊区段,以指导巡查计划的制定和开展。

32.2.电缆线路特殊区段一般包含:

易出现土建开挖区、电缆沟长期积水区、直埋电缆周边存在腐蚀性污染源区等。

32.3.特殊区段的划分是一个动态过程,运行部门应根据电缆线路沿线的地形地貌、环境因素、气象条件及气候的变化等情况及时更新特殊区段的划分。

并应根据不同区段的特点结合运行经验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和防止事故的措施。

32.4.应针对各类不同的特殊区,适当安排特殊巡视,并根据巡视情况和历年收集的数据经验,作好特殊区段的事故预防。

33.备品备件管理

33.1.电缆应储存在干燥的地方,有搭盖的遮棚,电缆盘下应放置枕垫,以免陷入泥土中。

电缆盘不许平卧放置。

33.2.对充油电缆的备品,还应定期检查其油压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和有无渗漏现象。

33.3.运行中各级电压的电缆和附件一般均应备有事故备品,以便能满足一次事故内替换损坏电缆和附件的需要,其数量应考虑节约资金和根据过去运行经验决定。

有的备品可由电缆网络中的指定机构,集中储备。

33.4.水底电缆因检修困难,修复时间较长,故允许将事故备用电缆事先和线路平行敷设。

此外,一般陆地上电缆不应事先敷设一条(或一相)备用电缆。

33.5.各电缆运行部门应制订有关事故备品的管理办法。

动用事故备品应参照事故备品管理办法执行。

34.技术管理

34.1.标准管理

35.运行部门必须具备的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

(见附录A.1、附录A.2)

36.运行部门必须具备的企业有关标准、制度、见附录A.3。

37.运行部门应给运行班组配备国家、行业和企业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

(见附录A.4)

38.运行部门应注意跟踪标准及规程的有效性,及时淘汰、修正相关资料。

38.1.技术档案管理

39.对新建架空线路输电运行部门应接收全套电缆线路竣工资料。

40.对电缆线路运行部门应具有平面图、断面图、线路相序布置图、线路交叉跨越等相关资料。

41.输电运行部门应建立以每条电缆线路为单位的设备台帐。

42.运行部门应建立完整的电缆线路运行技术档案资料(见附录B),并逐步利用计算机系统进行设备运行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及时根据线路的维护、检修、更改、技术改造等情况更新台帐内容。

43.运行部门应给运行班组配备运行管理记录薄。

(见附录C)

43.1.运行月报

运行部门应编制运行月报,其内容主要有:

a)电缆安全运行情况,包括事故、障碍情况;

b)新建、更改工程投产情况;

c)主要缺陷及处理情况;

d)月度运行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设备检修、技术改造完成情况;

e)下月工作重点;

f)专题技术分析。

43.2.生产报表

44.运行部门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种生产报表并分类存档。

45.运行部门应按规定的种类、格式及上报时间,由各子公司制定。

一般包括事故及障碍统计报表、电缆线路工作总结、设备异动报告等。

45.1.技术档案资料的保存管理要求

46.运行部门应负责及时收集和管理有关技术资料档案,并督促各运行班组及时整理和保存本班组的技术资料。

47.运行部门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档案资料的管理,并接收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8.运行部门应建立档案资料保管和借阅管理制度。

48.1.年度专业工作总结

运行部门每年应进行年度专业工作总结。

 

附录A

运行部门应具备的国家、行业和企业颁发的

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

A.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

A.1.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A.1.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

A.1.3GB/T50168-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A.1.4GB/T50169-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A.2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

A.2.1DL/T401-1991高压电缆选用导则;

A.2.2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A.2.3DL509-1993交流1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及其附件订货技术规范;

A.2.4DL/T558-1994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A.2.5DL/T692-1999电力行业紧急救护工作规范;

A.3应具备的企业标准、制度

A.3.1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A.3.2各检修项目的作业指导书

A.4运行班组应配备的国家、行业和企业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

A.4.1GB/T50168-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A.4.2GB/T50169-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A.4.3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A.4.4DL/T558-1994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A.4.5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25项重点要求。

 

附录B

运行部门应建立的运行技术档案资料

B.1电缆线路应建立完整的运行技术档案资料

B.1.1所辖电缆线路的设备清册;

B.1.2每条电缆线路的明细台帐;

B.1.3各条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参数;

B.1.4电缆线路主要参数变更记录;

B.1.5电缆线路跳闸记录

B.1.6接地电阻测量及处理记录和统计;

B.1.7避雷器预防性试验及保护间隙调整记录;

B.1.8电缆缺陷处理单

B.1.9大修、技改竣工报告

B.2运行班组应具备的设备台帐资料

B.2.1所辖电缆线路的设备清册;

B.2.2每条电缆线路的明细台帐;

B.2.3各条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参数;

 

附录C

运行班组应具备的运行管理记录薄

C.1各条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参数;

C.2电缆线路跳闸记录

C.3接地电阻测量及处理记录和统计;

C.4电缆线路检修记录

C.5避雷器预防性试验及保护间隙调整记录;

C.6安全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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